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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是很难兼顾的事情。
然而皇上毕竟已经执政了一段时间,不给人家选皇后,人家也不能立太子;霍光又怕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不尽做臣子的本份,“居心叵测”地搞什么阴谋诡计。
就在霍光为给皇帝立后烦恼的时候,更头痛的事情来了。
他老婆霍显笑嘻嘻地对他说:“死老头子啊,咱们的宝贝女儿也有心上人了。”
霍显原来不姓霍,至于姓啥,没人在乎,因为其出身实在过于贫寒。
霍显从小就被家里卖给富贵人家当丫鬟换钱,表现非常乖巧,后来作为陪嫁丫鬟跟着小姐嫁进霍光家,才按规矩跟着主子姓霍。
不过就从霍显老爸给闺女起的这个名字“显”来看,但凡是爹妈,还是希望儿女兴旺发达的。
后来霍显果然也算蛮励志的,完成了爹妈的心愿,她办了一件贼大胆的事儿——在大喜的日子里,趁着老爷霍光喝醉了,加上古代房间里面是很黑的,冒充自己家的小姐、霍光的原配进了洞房。
霍光酒醒之后,发现丫鬟居然换了小姐,这可是身份上的巨大差距。
霍光上当之后,非常生气,于是就准备处罚霍显。
谁想道霍显竟然“一炮中的”,有了身孕,处罚的事情只好拖了下来。
等十月怀胎期满,霍显生下来一看,居然是个儿子。
霍光一高兴,就忘了这茬,“顺水推舟”地纳霍显做了小妾。
霍显一个陪嫁丫鬟作了小妾,按理说应该知足了,“平平淡淡”地过日子,这辈子也能过得挺快乐。(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十章 霍家有女名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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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显的胃口可是很大的,她的人生要成为励志学上的一个经典案例。
别人这么看不重要,霍显觉得她离自己心目中的成功标准,还差得很远,所以还要继续奋斗下去。
几年过后,霍光的原配夫人(也就是前文提到霍显的原主子,洞房时被调包的那位)在生二胎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大出血,就这样悲惨的死去了。
当时的霍光很还年轻,不是现在的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
一个小官,死了个原配老婆,自然也就没在朝廷上引起多少波澜。
霍显既给霍光生了儿子,又生了俩女儿,人又长得花容月貌,很是霍光的宠爱。
于是霍显在大老婆死了,以后没过几个月,就顺利被霍光扶成正室了。
这位原配夫人年纪轻轻,身体也一向很好,却这么怪异的就死去了。
她的死曾经引起过有心人的怀疑,“纸包不往火”,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传出来霍显请人在大老婆生孩子的时侯下毒,害死了自己的主子的风声。
然而霍光即已接纳霍显为正室,大老婆家又没有苦主出来揭发,终于还是没有人再去追究这件事。
霍显的第二次”赌博“又以胜利告终,连续两次”赌博“的得逞,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只赢不输的”赌神“。
然而霍显没有想到的是,在她的心目中“恶之花”的种子已经种下、发芽了,而”赌博“是终究会输的,那时的她将会把这两次赢的一切都”连本带利“的输个精光。
霍显转成正室以后,又给霍光生了个小女儿。
霍光非常喜欢这个孩子,原来在此之前,所有霍光的儿子姑娘,不管是大老婆还是小老婆生的,他都没怎么理会,全都是丢给保姆带大的。
唯独这个小女儿,他只要有空就天天不离手,那真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于是乎,霍光专门为她起了个名字,叫“霍成君”。这是什么意思呢,字面的解释是“或许能成君”嘛。
这里要专门说明一下,这个“君”是“郡君”的简称,在大汉皇朝除了公主之外,女人混到最好的也就这样封顶了。
“君临天下”这个成语是出自宋朝人司马光写的《资治通鉴》里面,那时距离大汉皇朝已经一千多年了,所以“霍成君”的君可不是“君临天下”的那个“君”。
大汉皇朝的一把手,那时候叫“皇帝”、“天子”。
一个人的名字很重要,从姓名里面可以看出很多东西。
从“霍成君”这个名字里,看得出霍光对这小女儿的宠爱之情。
霍显自然也母凭女贵,牢牢地坐在“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夫人的位子上,不下来了。
霍显这位贫苦家庭出身的小丫鬟,靠黑灯瞎火骗入洞房、下药害死自己的主子上位以后,心态上就不淡定了,尤其自己老公坐到了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的位子以后,更加“肆无忌惮,无所不为”。
霍显这个“傻大胆”干的最牛的事情,大概就是插手时尚业了,比如设计美丽的衣服、发型呵,马车等等各种潮流用品吧。
总之为了掩饰自己曾经贫穷过、下贱过,霍显要充分显示出自己的富贵气质,什么东西是最顶级的、什么东西是最奢侈的,那就用什么。
她的这种心态大家应该可以理解,古往今来的暴发户都是一样的。
可是古代社会的吃穿用都是有规矩的,不是你有钱有势就可乱来了,否则就是逾制。
古往今来,在逾制方面犯错而获罪的权贵那可是不少呵。
老霍的亲信们不傻,没少为霍显的逾制行为操心,基本上都给霍光提过这件事,让他当心。
就连平日里在长安城一贯以“放荡不羁”著称的韩增,都觉得霍显所作所为有些过分,曾经跟霍光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我家大嫂这样做有点逾制啊,不知道的都以为她以为她要选皇后呢。”
这话说出来其实相当重了,加上是从韩增嘴里说的,就算霍光位高权重,听了以后都“心惊胆战”,为此特地管过她,可惜霍显没老实半年,故态复萌。
霍光苦笑两声,此事自己管不了,也只能“听之任之“。
当然了,明眼人也瞧得出来,霍光放任自己老婆,也是在试探舆论,就想看看大大小小的干部们对我这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的态度……
总之,这霍显就是这么一个不让人省心的主儿。
霍成君渐渐长大了,完美继承了父母两人的优秀基因。
霍显自然不用说了,人家和霍成君看起来根本不像母女,而像姐妹俩个。
别看霍光现在是个老头子了,年轻时的霍光身高七尺三寸,皮肤白皙,眉目疏朗,胡须很美,也是长安城出名的美男子。
霍成君长得真是美丽动人,亭亭玉立,后世对她有个别称,叫“水仙”。
霍成君当然跟水仙花儿没啥关系,这里的水仙,乃是形容霍成君貌美如仙的样子。
于是霍显不淡定了。“或成郡君”哪里配得上我宝贝女儿啊,那必须得是皇后!
其实,霍光也是这么想的。
因为霍光有今天,嫁女儿的战略帮了他很大的忙,这叫关键岗位上必须要有自己的人才放心。
霍光长叹一声道:“哎,果然到了春天啊……女大不中留了,你说吧,她看上那家的王孙公子了?”
霍显笑的很开心,说道:“死老头子啊,要说咱们的宝贝女儿眼光还是真好。她看上的人呵——就是当今的皇上刘病已呵!”
霍光正在喝茶,闻言呛道了喉管,咳嗽了半天。
霍显连忙给霍光捶背、按摩,关切地问道:“老头子你没事儿吧?”
霍光休息了半天,才恢复过来,忙道:“你们母女俩人,没事净给我添乱……说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事情的起因,还是出在刘病已身上。这位大汉皇帝陛下,不但人长得帅气,而且人家也很有才华。
自打他进宫当上皇帝之后,全长安城王公贵族家里“待字闺中”的少女们全都疯狂了似地发春。(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十一章 扛上了,非君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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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光的小女儿霍成君自从看到了刘病已以后,就疯狂迷恋上他了。
偏巧老霍的老婆霍显也十分满意刘病已。是皇上,人又帅,还有才,这样的极品上哪里找去呢?
位极人臣的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的女儿,找老公自然要找大汉皇朝的至尊呵,否则还有谁能配得上我家的“成君”呵。
霍显并不傻,她心里面有如下的打算的:
做一个女人难,”女人如花,花似梦“,所以女人比起男人来更加”青春易逝“;
做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的女人……更难!
首先,霍显是霍成君的母亲,看着自己从小宠爱的小女儿,相中了刘病已却嫁不过去,天天在家闹腾,她内心里面既心疼又心烦;
其次,作为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的女人,自己女儿嫁给谁,比嫁给皇帝陛下更加露脸呢?
既然霍光铁了心要给大汉皇朝当忠臣,霍显看来是没有皇后的命。
自己这辈子没实现的梦想,总要在下一代身上实现吧;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算现在霍光位高权重,霍氏家族富有天下。
但眼瞅着霍光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霍显自己却还是”如狼似虎“的年纪。
房中之事,老头子年纪大了,力不从心,不能让自己尽性,勉强忍忍也就算了,可是性命攸关的事情可不能算,自己这么年轻漂亮总不能让跟老头子一起陪葬吧,所以霍显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霍光的嫡子霍禹不是自己亲生的,要是哪天霍光被孝武皇帝召去黄泉伺候了。霍禹继承了霍光的爵位和官职,就他那个”小白眼狼“,怎么可能对自己这个后娘好到像亲娘一样,这个道理霍显可是看得很清楚。
因此霍显想在没有霍光陪伴的日子里,“永保富贵”,还是得自己的女儿才行。
让自己亲闺女坐上皇后宝座,自己的身份就变成了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