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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中队小心翼翼的骑着马穿过峡谷,一直到达峡谷的南端出口的时候也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抹了一步头上的汗水,侦查中队的中尉队长松了一口气道:“看来我们来的还算及时,敌人并没有抢在我们前面。”
此时,天色已经亮了起来,两侧的密林之中鸟叫声也开始变得密集起来,沉睡了一夜的山林慢慢苏醒了过来。
中尉队长跳下战马,爬到旁边的一出高地上用望远镜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地形之后,大声命令道:“一分队占据左侧制高点,二分队右侧制高点,三分队防守峡谷。派人联络一连。”
他的话音刚说完,忽然神色一凛,耳朵竖了起来。
因为他从风中听到了一生战马嘶鸣的声音。
这种声音对于一个合格的战士来说是非常的敏感,中队长右手成拳,猛的举起。
侦查中队的人都明白这个手势的意思,瞬间全体进入了静默状态。
中尉队长又凝神细听,又一阵风从出口那边吹了过来,果然,又是一声战马的嘶鸣声。
中尉队长脸上神色凝重起来,双臂举起在头顶交叉了一下,做出了一个发现敌人,准备交战的手势。
侦查中队在新军之中的地位就好比后世军队当中的特种部队,他们同样也总结规定了一些在战场上用来无声交流的手势。
各个分队分队长几乎是同时做出了ok的手势,然后按照队长之前的命令迅速带领着各自的兵进入了指定阵地。
三分队也迅速的将战马向后转移入了两侧的密林当中,同时派人向后方的一连通报。
中尉队长听到的那几声战马嘶鸣声正是郑家军的先头部队的战马发出的。
虽然连夜行军,但是第一次单独带病打仗的郑家少将军郑森却依然觉得行进的太慢。
他这一次说服自己老子郑芝龙,单独带领郑家的精锐家丁部队充当先头部队来偷袭温州城,就是憋着一股子为了证明自己的意思。
他已经十八岁了,可是却从来没有单独指挥作战的经历。
虽然在外人的眼中,他们郑家的本质永远是一群海盗。
甚至就连他自己的父亲和叔伯兄弟们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年轻的郑森却不这样想,他觉得郑家不能一直担着海盗的名声。
因此,他有一个宏愿,那就是让郑家军成为一股有资格逐鹿天下的精锐之师,不仅能在海上横行,在陆地上同样也能做到横扫一切敌人。
虽然这一点对于没有太多进取之心的父辈们来说有些兴趣缺缺,但是郑森还是拼命的说服了父亲,用从英国人那里购买的先进火器,聘请英国人的教官来训练了一支属于郑家自己的精锐火器部队。
郑森虽然年轻,但是却并不短视。
他敏锐的意识到战争的形态将会极大的改编,而改变的原因一定是来自于这种射程更远,射速更快,精度更高的先进火枪。
而且他从英国人那里听到了很多他们征服世界的故事,无论这些故事里面有多少水分,可是却也让年轻的郑森心中点起了一团火苗。
这支军队已经训练了一年时间,他觉得已经到了该出来检验成果的时候了。
这次偷袭温州城就是他提出来的建议。
背后的原因虽然不完全跟岳鹏举他们猜测的相同,但是却也差不了太多。
一方面是因为秦军主力离开,江南地区防御空虚。
另一方面是英国人告诉郑家,他们的另外一支援军将会很快到来,而且同时运到的还有一批出售给郑家的新式火炮。
这个消息极大的刺激了郑芝龙的野心,也让他对于儿子郑森提出的奔袭温州的计划产生了兴趣,最终同意。
虽然按照计划,郑森带领这支三千人的火枪营一旦顺利占领温州,郑家军的主力部队三天之后就会到来。
而且,郑家和英国人的船队也会从海路进行增援,牵制秦军的水师。
可是郑森却清楚,如果自己的这次奔袭失败的话,那么对于秦军已经有了畏惧之心的父亲和英国人说好的增援极有可能会就此消失,而且以后也可能更不会生出北上的野心了。
所以,这一次无论是为了什么,郑森都不允许自己这一次奔袭失败。
第一百七十六章 战五渣
在心中那股只能成功,没有失败的强烈意识的刺激下,郑森最终还是决定由自己带领三百人的精锐卫队先行一步。
他虽然是海盗的儿子,可是却从小熟读兵书。
虽然这是第一次真正的独自领兵作战,可是却也深知兵贵神速的道理。
秦军强大,天下皆知。
可是他郑森却并不认为秦军就真的已经强大到了无法战胜的地步。
如果说之前的郑森虽然心中不服,但是却还不至于用行动却挑战秦军的话,
那么现在的他在有了英国人的先进火器支援之后,手中又掌握了这支亲自训练的精锐军队之后,他的自信心空前的强大。
他早就听说了一手创建了秦军的那个摄政王江川并不比自己年长多少,
那么既然他江川能够从一介平民从辽东崛起,灭满清,败流寇,入主中原,年少轻狂,又自负高傲的他自然是不服气的。
你江川可以做到的,我郑森一样不会差的。
在种种因素的作用下,这才有了这一次的奔袭温州的行动。
一路快马加鞭,胯下的战马都已经鼻息咻咻,汗流不止,脚步虚浮的时候,终于看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取下头盔,甩了甩额头上的汗珠,看着眼前一片平静的山林峡谷,郑森笑了起来。
江川,来吧,就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强。
“一队控制左侧高地,二队右侧高地,三队喂马,作为机动队。”
这里的地形一目了然,郑森看了看也很快做出了和秦军一样的部署来。
唯一不同的是郑森在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是带着一种自信轻松的语气的,因为他终于赶到了敌人前面。
秦军要想从陆地上增援温州,听雪峡是必经之路。
而且听雪峡地势险要,峡谷又狭窄,只要将这谷口一封锁,秦军很难冲进来。
要想从海路增援,那正好,郑家的几百条船可都在等着他们。
看着卫队的精锐儿郎们端着新式火枪向着两侧的山头高地进占,而上面也是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动静,郑森不由的笑了起来。
这一仗看来是没有什么悬念了。
至于温州城里那些守城的乡勇,郑森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
他相信到时候自己带着人马往城下一战,放上几枪之后,再摆出郑家军的旗号,那些人很快就会开城投降。
那可都是一群墙头草,随风动而已,根本不值一提。
郑森跳下马来,坐在一块路边的大石头上,卫兵为他送上水壶。
喝了一口水之后,这才感觉到连夜骑马赶路摩擦的大腿内侧隐隐作痛,不由的眉头皱了起来。
他从小到大,在船上的时间比骑马的时候多多了,这第一次骑马行这么久的路,自然是有点受不了的。
富有经验的亲兵看到少将军的样子,知道是怎么回事,又从腰间的皮囊里取出一个小瓷瓶递过来:“少将军,这个好使,抹上很快就不疼了。”
郑森接过来,正想抹上,却一想要在手下士兵面前脱裤子上药,对他的少将军形象不好,便又忍痛停了下来,将手中的瓷瓶收在了怀里。
他抬头看了一眼,一队已经快要跑到左侧的山顶了,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家伙外号叫做猴子,生的短小精悍,身形如猴子一般灵活。
“这个猴子果然是个猴子。”郑森笑了起来。
可是下一瞬他的笑容就凝固在了脸上。
刚才还活蹦乱跳冲在最前面的猴子突然仰面栽倒在了地上。
这时候“砰”的一生响才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而这一声枪响就好像是信号一般,噼里啪啦的枪声从两侧的山顶上几乎同时密集的响了起来。
冲在最前面的郑家军士兵一个个就好像被人猛然用大锤对着胸口狠狠砸了一下,接二连三的栽倒在地上,一些人甚至从山上向下滚去。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郑森猛然站了起来,年轻英俊的脸上因为意外而涨的通红。
“这!这怎么可能!”他脱口而出,声音都有些因为激动而破音了。
他以外自己已经够快了,可是却万万没想到敌人比他更快。
这一瞬间,他几乎有种要崩溃的感觉。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不说山脚下懵逼了的郑森,就说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遭到袭击的郑家军士兵更是惊惶无措。
突然的袭击让他们变得混乱起来,看着眼前熟悉的袍泽一个个的中弹倒下,他们尖叫着开始四散奔逃。
有人向着山下奔逃,有人向着两侧奔跑,期间只有偶尔一两个人举枪向上还击,不过子弹打到哪里去了也不清楚。
“都趴下,趴下,不许跑,还击!还击!”军官大声的叱骂起来,挥舞着手枪击毙了一个掉头往下跑的家伙。
在军官们的努力下,溃散的郑家军队伍终于开始停止了溃散,向着山顶开始了射击。
只是他们此时心神不宁,再加上敌人占据了地形优势,往往是敌人打得到他们,他们却根本打不到敌人。
而且往往是郑家军刚射出了一枪,山顶上的敌人却已经射出了两枪。
没有多久,郑家军两个小队已经伤亡快要过半,而山顶上的秦军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损失。
秦军的侦查中队其实只有两百人,而且一个小队也只有六十个人,与郑家军一个小队一百人相比在兵力上是占据劣势的。
但是他们凭借着武器的优势,地形的优势,以及射击水平的差异,对郑家军的两个小队却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