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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不列颠帝国-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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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吼叫一声。

    可惜,又不知道是没吃饱,还是没力气了,吼叫声就变成了卖萌了,好像在卖弄着自己锋利的牙齿。

    可惜,一嘴的牙齿,参次不齐,黄的,给的,甚至还有残缺的,老样子就是一头苦逼熊。

    见此,爱德华无良地笑了笑,肆无忌惮地走到这头笨熊前,树枝使劲地戳着笨熊的脑袋。

    看着笨熊一副头疼而不住地张开嘴巴时,爱德华哈哈大笑起来,以后,我也是有一头宠物熊的人了。

    “先生,看到这头棕熊体型如此瘦小,而又浑身充满着伤痕,我想,它恐怕是被公熊从母熊那里赶出来的!”

    一旁,约翰。佩罗特目光也聚焦在棕熊身上,看着它满身伤痕,扭头,深蓝色的眼眸看着爱德华,轻声说道。

    对此,爱德华倒是认可的点了点头,的确如此,才能说明如此情况。

    幼熊一般要在母熊身边待上四年左右,这才能基本上学会狩猎本领。

    看这头笨熊的样子,恐怕还没有到四岁,而看它一副受伤的模样,恐怕是公熊为了交配,将它从母熊身边赶走,从而受伤的。

    “的确,这很有可能!”爱德华对于他的猜测,认可地点了点头,“你可以称呼我为爱德华!”

    “你也可以称呼我为约翰!”约翰带着微笑,眼眸中透露着一丝诚意。

    爱德华见此,也笑了笑。

    而在另一边,两位侍卫拉着躺在地上的棕熊,想要将其扶起来,但笨熊却倔犟的躺在地上,不肯移动半分。

    两个年轻的侍卫拉了又扯,就是无法将这头笨熊给拉起来,最后,只能准备一个木排,将它绑在其上,拖在马后了。

    爱德华脑子一闪,从自己口袋拿出一个油纸包,一打开,里面是一片片小块的牛肉,熏制而成,当作小零食也是不错的。

    他双指捏了一小块牛肉干,将其放在笨熊的鼻前,不住地晃悠着。

    而笨熊黑色还有些掉漆的鼻子使劲的嗅了嗅,原先不屑一顾的眼神突然变直了,身躯也随着肉干的向上升起,慢慢向上升起,最后,整个身体突兀就站立起来,眼神直愣愣地看着爱德华手中的牛肉干,张大了嘴巴,口水直流。

    而两名侍卫立刻拉紧手中的麻绳,深怕国王陛下被一不小心伤害了。

    而旁边的所有人,傻傻地看着爱德华,于他身前的这头笨熊,目光在俩者之间来回转悠着,心里的吃惊怎么也止不住。

    爱德华看着眼前这位眼馋不已的笨熊,笑了笑,将手中的肉干抛进了它的嘴中。

    而笨熊立马紧紧闭着嘴巴,咽了下去,继续张来嘴巴,嘴巴就流淌着口水,后腿向蹬着,身躯向前,如同一头傻狗似的,向主人讨食一般。

    爱德华眼睛里流转着笑意,小心的摸了摸这头笨熊的脑袋,笨熊毫不在意,仍然瞪大了圆溜溜的眼睛,看着爱德华手中的牛肉干不放。

    见此,摸完头后,爱德华又给了一片肉干,再后,再摸头,再肉干,持续往复。

    过了大约十分钟,爱德华不再选择摸头,而是手指向下,口中说了一句:“坐下——”

    笨熊不解其意地看着爱德华,眼神中满是疑惑,目光又聚焦在爱德华的手中肉干。

    爱德话继续手指向下,命令道:“坐下——”

    “坐下——”

    笨熊看着爱德华手中的肉干,又看着爱德华的手,小心翼翼地向后蹲下来,但嘴巴仍然流淌着口水。

    “乖——”爱德华摸了摸它的脑袋,奖励似地喂了一块肉干。

    大笨熊没有想那么多,十分开心地吞了下去,然后鼻孔里又冒着热气,流着口水看着爱德华,盯着他的肉干。

    “走——”“走——”

    “坐下——”“坐下——”

    “站起——”“站起——”

    就这样,爱德华拿着一包肉干,来来回回的训练了接近半个小时,直到肉干没有了,爱德华才停了下来。

    看着眼前这头笨熊吐着舌头,一副傻傻的样子,爱德华心中止不住的得意:滴!您的宠物熊已验收

 第三百一十章杀猪者班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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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的路上,爱德华骑着马,与这位同父异母的约翰。佩罗特,年轻而又俊朗的私生子,一边走在回去的路上,一边愉快地交流着。

    至于那头大笨熊,腹部绑着绳子,迈着四条腿,一步一步地在后面跟着,一边用垂涎欲滴地表情看着爱德华,口水都流了一路,将这些树木们可灌溉了不少水分,料想,过不了几个月,恐怕树木会生长的更加旺盛起来。

    爱德华骑着马与约翰。佩罗特并行着,左边是他的侍卫,右边则是约翰的侍从,两者之间瞪大了眼睛,警惕性很浓。

    而爱德华和私生子约翰毫不在意,仍然兴致勃勃的聊着天。

    “爱德华,你又怎么想到在这个时间打猎呢?春天可是禁止狩猎的!”

    约翰好奇地看了一眼爱德华手中与众不同的角弓,对比了一下自己手中的长弓,脸上泛着好奇之色,但仍然矜持住,轻声地询问起打猎的事情。

    “这,我也是无聊而已,也没准备打那些怀孕的动物,只是手痒难耐,试试身手罢了!”

    爱德华当然知道春天不可以打猎这个默认的规矩了,但作为这片森林的拥有者,什么时候打猎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爱德华倒是没有关注约翰为什么可以到他的领地里打猎,贵族之间还是有默契,对于贵族打猎,只要不过分就行,是很平常的。

    而要是平民,那就完全不同。

    回答了问题,爱德华也开始提问了。

    “佩罗特先生,看样子你经常在这里打猎呀!对于这里肯定很熟悉,那么等下能否带一下路,我对这里可是晕头转向的!”

    对于这位私生子,爱德华其实也是好奇的,要知道,在之前,他可是随着继父一直生活在威尔士的彭布洛克郡,突然之间怎么到了肯特郡,这个与伦敦相邻,处于伦敦东面的沿海郡。

    “我是最近才搬到这里,对这片森林也是陌生的,恐怕无能为力了!”

    说着,约翰做出一个无奈的表情。

    “那么,在弓箭上的造诣,你一定是炉火纯青吧!这可比我好多了!”

    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后,爱德华对着他小小的吹捧了一番。

    约翰听到这样的问话,眨了一下眼皮,嘴角微微翘起,显示,他的内心此时是愉快开心的。

    而在他的身上,丝毫没有贵族子弟那种乖张和傲娇的脾气,反而显得十分谦虚。

    只见他摆了摆手,无所谓地说道:

    “对于弓箭,我也就是略微精通一些罢了,与完全精通还差的远,与你相比,我也不过是多练习了几年!”

    爱德华闻言,心里笑了笑,你这明显不是谦虚的谦虚,还真让我无言以对。

    他只能轻声地附和几句,继续聊着。

    寻着来时的路,爱德华带着约翰。佩罗特走了接近半个小时,一路慢悠悠,等他抬头一看,太阳已经爬得很高了,时间就要到达中午。

    见此,爱德华不得不催促着胯下的马儿,带着整个队伍都加速起来。

    走了不到十分钟,很快就来到了原先的。

    而在这片空地上,陆陆续续的就有侍卫从森林里出来,一个个托着大大小小的动物的尸体,摆放在空地上,对着其他路过的侍卫不住得显摆着。

    “你看看,这可是一头大野猪,估摸着得有五百磅吧,这可是一个大家伙,我了废了不少的力气!”

    “我跟你说们,我一定就是冠军,这是一定的!”

    爱德华还没有走出森林,耳中就传来了这样的声音,走出了一看,一位胡子拉碴,浑身带着泥巴和树叶的哥们,衣服都被割裂成好几条了,整个都就如同一个乞丐一般,原先二十来岁的年纪,硬生生的成为了四十岁。

    跟前卧着一头野猪,瞪大了眼睛,脖子上插着三只利箭,鲜血源源不断地从伤口处流淌出来,看那样子,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野猪那长长的獠牙,尖锐而又密集的毛发,以及那庞大的体型,无不在向众人显示着,它生前的强大。

    而这个侍卫,能够捕捉到棕熊都不敢招惹的对象,的确具备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是个可造之材。

    其他人听到他的话,纷纷停留在他身前,对着地上的野猪不住地赞叹着,而对于他的吹嘘,也只能持默认态度。

    一时之间,他的下巴都快抬到天上去了。

    “的确,你的确是冠军了!”

    悄悄地走出森林,还没有人发现国王陛下的到来,而他的声音一发出来,立马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不管是看热闹的,还是自顾自摆弄着自己猎物的,一个个全部低头弯腰,恭敬地说着:“陛下——”

    “恩——”爱德华轻轻地哼了一声,而目光却转向了一旁的约翰。佩罗特。

    这位俊朗的私生子,脸色极为精彩纷呈,先是白嫩转为红润,再发白,再继而变成红艳。

    而一旁他的两位侍从,脸色却极为苍白,显然,他们想起,自己曾经将弓箭瞄准到这位国王身上。

    过了一会儿,他们脸上又浮现坚毅的表情。

    而这位俊朗的私生子反应极为迅速,迅速的变换眼色之后,整个人已经弯下腰,左手抚胸,恭敬地说道:“请原谅我的失礼,尊敬的国王陛下!”

    “我又没有说,你怎么会知道,现在知道也不晚!”

    爱德华脸上带着微笑,轻声细语地说道。

    “您的胸怀真是令人敬仰!”约翰轻轻地抬起头,依然恭维道。

    爱德华也就笑了笑,没有继续接话,路边遇到一个男的,转眼间就是国王了,的确很是考验人的心脏。

    “陛下,您回来了!”而在另一边,两位俏丽的侍女急忙跑了过来,轻轻行了一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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