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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狼交流起来很麻烦,它总是舔着刘彻面颊,腥臭味就扑鼻而来,尽管这代表它们对自己很亲切,但总会有些反胃和不适。
领着两匹狼来到一处水池,刘彻洗了把脸后,就为它们搓起了澡。其他人想代劳来着,但刘彻怕不离不弃这两匹狼认生伤人,便拒绝了几人的好意,自顾自刷了起来。
狼起先还不肯,显得很抗拒,但洗澡的魅力岂是它们能抵挡的?舒服了一阵子后,就心甘情愿了,那副死鬼样,让刘彻忍不住敲它们脑壳。
丢它们老娘的脸,
丢它们老爹的脸,
丢它们一家狼的脸……
接下来就是驯导了,两只狼多多少少能听懂刘彻的话,只是极其不连贯,刘彻需要比划一大堆,他们才可以明白。
但是忘记得也快,
强调好几遍,
它们才了解了刘彻那短短几句话的意思,之后在两只狼相互交流下还提出了要求,这让刘彻白眼的同时,无耐搬来铁架子,便烤起了野猪肉。
滋滋声从火光中传了过来,野猪肉中少量油脂慢慢冒出,不久之后,开始有了一点肉香味,进入正常烤制后,刘彻便将“工作”交给了韩嫣,一个皇帝众目睽睽烤肉,未免会让人不适应,有议论。
只不过,一个中大夫撸起袖子烤肉,也挺辣眼睛的……
幸好韩嫣知道“害羞”,让卫青把众人带往远处警戒,这才缓过神来烤肉。
烤了二三十斤肉,可惜在两匹狼面前只坚持了半柱香时间,就没了,吓得刘彻两人赶紧把手里的一块肉给快速吃了下去。
得到两只狼拍着爪子的“保证”后,刘彻才将它们赶走了,开玩笑,这么大的食量,谁养得起?
在上林苑也休息够了,在当日下午,刘彻就踏上了归途,于傍晚到了未央宫外。
只不过他没急着回去,因为有人传来消息,说马鞍马蹬马蹄铁已经投入使用了,效果还很赞。
传来消息的,正是太仆公孙贺,马匹是归他管的,而当初差有司制作时,也同样注明了,由他去试试手,显然,这三样东西一发挥应有的作用,首先得知的,也会是公孙贺。
尚冠街这地方,刘彻来过很多回,只不过今天这次很不一般,他是为马来的。
装上那三样东西的,正是公孙贺府上的马匹,作为太仆,本就与马分不开,所以公孙贺家中还有一片马场,也没有人会没事找事,告公孙贺私藏军马之罪。
华丽或者是简朴的房屋,刘彻早就见够了,所以在拜访完刚被迎进偏房,准备成婚的卫君孺之后,他就直奔公孙贺府上的马场,想与他谈一谈马匹的装备问题。
“陛下,这马安上了合适的木制马鞍,人就不容易掉下去,这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这马有了铁铸的马蹬,将士们可以灵活地施展技巧,借巧力卸负担,此物更是厉害。
最后那马蹄铁的作用更不必说,依臣猜测,它至少可以让战马寿命增长一半,这更是臣难以想象的!”公孙贺一边望着马场上士兵骑马驰骋,一边激动地讲解道。
满意地笑了笑,刘彻抿嘴道:“朕当然知道你说的不假,只不过大规模制作与使用,这就要交给上林三官铸造大量模具了。
那群人估计得扩员,铸造钱币本就忙不过来,又加上这些骑兵利器,更加手忙脚乱。”
“陛下,此三物重要的很,臣觉得扩大制作很有必要,不妨另建一司,专管马鞍马蹬马蹄铁的制造得了,咱们的战马可是有三十万匹左右!”公孙贺建议道。
“另组一司?”
“对!”
点了点头,刘彻笑道:“这也未尝不可,这事归你管,你过几天便呈上奏牍吧,朕还要与大臣们周旋周旋才行。”
“陛下深思熟虑,臣听命!”心情大好的公孙贺,仿佛看到了归他总管的几十万马匹击溃匈奴人大军的场面,欣然笑道。
把战马骑兵的事扔到一边,刘彻把焦点放在了卫君孺,也就是卫子夫大姐身上,“怎么,媳妇都拜见祖宗了,什么时候行周公之礼啊?”
“快了快了!”公孙贺面色难得一红,应声回道。
第二百零一章湛卢剑!仁道之剑!
剑之成也,精光贯天,日月争耀,星斗避彩,鬼神悲号。
这是一柄锋芒盖世的宝剑,铸剑大师欧冶子耗费大量时间造成,剑成之后,欧冶子将它进献给越王,而越王爱抚之下,命名“湛卢”。
自此以后,欧冶子就同他的湛卢剑一起名扬天下,开始在众国之中声名叠升,湛卢更是以剑名山,享尽了天下人的赞誉。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加上悠悠几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使湛卢山不仅具有秀丽多姿的自然奇景,更有着灿烂丰富的人文景观。
湛卢虽是一把剑,但它更像是一只眼睛。
君有道,剑在侧,国兴旺。
君无道,剑飞弃,国破败。
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出之有神,服之有威。
欧冶子铸成此剑时,不禁抚剑泪落,因为他终于圆了自己毕生的梦想:铸出一把无坚不摧而又不带丝毫杀气的兵器。这把剑是他一生中最出名的作品,也正所谓仁者无敌,帝王们对此剑的渴望从未消失。
湛卢剑是一把仁道之剑,
也是一把锋利之剑,
“一剑挥落巨石分”,这虽然只是个传说,但湛卢宝剑的锋利无比,却是为很多人验证过的。据《吴越春秋》记载,欧冶子一共炼了湛卢、纯钧、巨阙、豪曹、鱼肠五名剑,而湛卢就列在五名剑之首。
这把剑出身古越,而它此时便在刘彻手中,湛卢剑是昨日周亚夫送进宫的,只不过刘彻当时在上林苑,便被包桑保管一旁,今日从太仆公孙贺府上回来,连夜回到未央宫时,包桑便将剑拿了出来。
“这剑是周将军送进来的?”
包桑点了点头,“剑的确是周将军送来的,臣也找人看过,这确实是湛卢剑!作不了假。”
低头一看,又给剑翻了个身,三个古越字在正面剑底端,三个小篆字在反面剑柄上,古越字的话,刘彻不认识,但小篆字就难不倒他了,果然是湛卢剑三个字。
“周将军说过他怎么得到的么?”
“这是在南越王宫里搜出来的,那士兵不识货,没有上报,当作一般物件丢进了箱子里。
还是一个军侯从南越王宫侍卫那得知此剑位置,才又从杂物堆里翻了出来,要不然就直接运回去都没人知道,这也是时机巧妙,让陛下没有错失此仁君之剑!”包桑眸子在言语间越来越亮,像个老神。棍一样,乐呵呵地道。
湛卢剑的名气,刘彻是知晓的,他倒是不敢直接用手碰剑锋,只是手持剑柄,轻轻切向木桌。
只见木桌在剑刃下,慢慢出现切痕,而刃锋也缓缓下移,直到把桌子切成两半,刘彻依旧没有用力。
在场两人笑了,刘彻瞧着湛卢剑,由衷赞美道:“外不放半分杀气,却削铁如泥,如同平常之剑一般平淡无奇,可实际上却是一把绝世好剑!”
“湛卢剑在前几任主人手中只会蒙尘,而在陛下手中就不一样了,周将军把剑献给陛下,理应受到赏赐!”
见刘彻这么高兴,包桑察言观色下,自然把论功行赏的话说了出来。
“既然这名剑到了朕手上,朕自然不能亏待了为朕送剑之人,周将军不好声色,那就送几车上好的酒到他府上去吧,另外再赐他一块金匾,就写上:朝士兼戎服,君王按湛卢!”
沉吟片刻,将剑按入剑鞘,刘彻把杜甫写过的诗句,毫无压力地说了出来。
讲求作息规律,这是包桑的职责,见夜月光辉已入殿前,他劝道:“时候已然不早,陛下您该休息了,奏牍还是迟些处理吧,今夜是要去椒房殿呢还是丹景台?”
“丹景台吧!”
“来人,丹景台,起驾!”
……
刘彻去丹景台,无非是想着次日好护送卫子夫一同前去长乐宫永寿殿,孕妇惰性大,加上太皇太后喜欢在清晨接受子孙妃嫔请安,刘彻怕侍女不敢叫醒熟睡的卫子夫,只好自己面面俱到了。
天空分外晴朗,徐徐晨风扯着丝丝阳光,编织出惬意的罗网,片片秋叶落下道不尽瑟瑟温凉。
她作为刘彻宠爱的女人,尽管与刘彻相濡以沫,琴瑟相和,这近半年来却因为名分的缘故而没能踏进过永寿殿一步,卫子夫心中是紧张的不安的,太皇太后对她来说,那是多么高不可攀,今日她却要见自己了。
但当她与刘彻并肩走过长乐宫北门高大阙楼,远远地望着永寿殿瑰丽殿门时,她的心就平静了起来,因为刘彻握紧了她的手,那温暖的笑容便是她的倚仗。
太皇太后有命,所以殿门前早就有人守着了,他们淡黄色统一的侍女服,让气氛有些严肃,可这种严肃在习惯了的人面前,就很平常了,刘彻就是如此,走在前面,很好地起到了卫护卫子夫的作用。
“你怕太皇太后么?”走到前殿,刘彻朝卫子夫耳语道。
“怕啊,臣妾当然怕了,太皇太后是老人家,臣妾以前听娘亲说过,女人年纪一大,心情就难免会沉重,脾气会变得很古怪……”卫子夫小声回道。
刘彻笑着看向卫子夫,喜不自持,“这样啊,那子夫你可得注意了,太皇太后确实有些喜怒无常。不过朕只和你说过这些话,你可不能传出去。”
“臣妾遵旨!”
“哈哈哈!”
“咦,是什么事让皇帝这么高兴,让你还没有进哀家内殿就哈哈大笑了。”太皇太后因眼疾并未看到两人动作,所以只是奇怪地问了一句。
看来太皇太后确实是期待自己过来看她,都特意跑到前殿来了,刘彻带着卫子夫行了一礼,不慌不忙回道:“孙儿初进殿门时,有了些回忆,与子夫她聊了聊儿时童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