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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每次想到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的回味,再之后,她发现自己在尝试着改编。她想挑出这首词的瑕疵,想找出其中的毛病,想能改动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但是她后来发现,除了地名,她竟无处下手!
任何一点的改动,都令此词韵味大减,任何一点的改动,都是错误
那几天,天日日夜夜想的都是这首词,无心吃饭无心公务,甚至无心参加新党的聚会。
直到三天前她参加宁王个侍夫的生日,这种家宴本是她最热衷的,但是在那个宴会上她却浑浑噩噩。
宁王风流爱才,向来喜欢雅士。她举办的家宴,也历来是展示高台,无论诗词歌赋还是琴棋书画均可一展,过去她最喜欢这种宴会,一般在两三天之前就开始着手,或做上两首诗词,或画上一副山水。
而这一次,因为想着这首词,她竟然忘了,而在宴会上,当众人都提笔写下自己的诗词的时候,只有她面前的江纸空空。
“开云一向是才思最敏捷的,怎么今日却落到了最后?”
“佳作难得,开云姐姐这次慢了,必定是有好的了。”
“开云姐姐的诗才,向是最佩服的了。”
宁王、同僚、同年,一个个或以期许或以嘲弄的目光看着她,而她只能呆愣。
就算没有准备,仓促间,她也不是做不出首诗词的,但在面对江纸的时候,却无法下手——她所想出的诗词,在一座高山前纷纷败退,不用说写出来,她甚至觉得连想,都是一种羞耻。
“梳洗罢……”!
不知不觉中,她念出了日夜盘旋在脑中的那首词,而这一句开头,更她无法再做出其他的诗词。
她了抄,到最后她还是剽窃了。
在最初,她有过惶恐,有过愤恨,有过羞耻,但再后来,这些统统都没有了。同僚同年的吃惊,宁王的赞叹,将那些都压在了一边。再之后,她也释然了。
有人知道那首词是高平作的吗?没有。除了自家大弟和明鹊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一点,她也问过明鹊。
“我没听高府其他人说起过,少爷念的时候也是避开其他人的。”
毕竟不好意思,林若鸿虽然对这首词爱不释手,也没有在明鹊外的其他人面前吟咏过。
退一万步,就算高府中的人知道了,但只要没有流传出去,那么她在先将这首词传出去的时候,谁又会真的认为这首词是高平写的呢?
高平是谁?她林开云又是谁?比家世,她比不过高平,但比才华,十个高平也是无法和她相比的!
想通了这些,林开云更加有底气了,她甚至隐隐的期盼着高平说这首词是她的,到时,她甚至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一句话,一个眼神,就可以令她身败名裂。
先前,林开云虽轻视高平,但还说不上痛恨厌恶,但在用了这首词后,她只觉得高平是世上最令人厌恶的,是她平生最大的敌人!只恨不得她死了才干净。
而现在她终于和高平遇上了,但是她一时间却只感觉到手脚发软,嗓子发干,嘴唇翕动几下,却发不出声音。
直到看到高平对她行礼,在才回过神,勉强一笑:“原来是高家妹妹,倒是巧遇。”
“是啊,一直听说八角楼的海鲜,却无缘品尝,今天第一次来就遇到姐姐,这也是缘分。”
旁边有人笑道:“你们都是连襟了,自然是天大的缘分,还在这里缘分来缘分去做什么?”
高平也哈哈一笑:“这位姐姐说的对,不知姐姐怎么称呼?”
“我姓汤,单名一个桥,你叫我架空就好。”
那女子大大咧咧的说,见高平有些发愣,又笑道:“我这个字是我自己起的,没什么特别意思,就想着这桥不都是中间空的吗?那我干脆就架空好了。哎呀,你不用想着怎么夸赞,我知道我这字不怎么样,可我的名字就这样了,要配上一个脱俗的字,那是更不能看的。”
见她说的爽快,高平心中喜欢,当下也不客气,自报了一次家门,她还不满二十,虽说可以自己取字,但一来她对此不是很在乎,第二却是存着还是让高太尉来帮她取的心。
据她所知,她本来是不应该叫“平”的,也是自她出生就几次在鬼门关徘徊,高太尉和高老夫君满心惶恐,最后高太尉竟错过了高家家谱,给她起了个“平”字。
这名字普通,但其中却包含着多少担忧多少爱护,所以高平并不想自己取个字来逐渐代替原本的名字,她更想的,将来的“字”还是由高太尉取。
而她先前发愣并不是想着怎么恭维汤桥,只是架空这两个字,太令她有怪异感了。
第三十四章 初遇 (中)
听她坦然的说自己没有字,其他几人的表情都有些怪异。自然,名字是重要的,但字号却是彼此之间相互称呼的,若没有,不说其他的,就是叫起来也不方便。
林开云道:“说起来,高家妹妹也成亲了,也是该有个字了,不若就在这里取了好?”
高平笑道:“ 我不学无术,不怕各位姐姐笑话,不说学问怎么样,我连一些字还认不全呢,不过是靠母亲的荫庇得了个官职,这才算是有机会穿上儒衣,若不然,我就是个普通的 白丁,各位姐姐直接叫我的名字就好,这两个字好记又好叫,我比各位小,又没有学问,无所谓什么尊称不尊称的。”
古人多起字号,有个人兴趣,也是因为名字尊重,直白的叫了,有不尊敬的嫌疑。
高平很少出府,大多人也都没见过她,不过一般和官场有联系的却是知道她的。更何况此时在座的都和林开云有定的交情,知道林府和高府结亲,一听两人的对话,自然就知道她的身份了。
一开始,众人心中还有些怪异,高平对于他们来说,就相当于在现代,一堆作家协会里的成员聚会,突然冒出个元帅的儿子。
一方面,她们是想和这个高官世家的嫡系攀上关系的,而另一方面又有种鸡不对鸭的感觉。
后来听她连字都没有,不免又有几分轻视,此时见她态度爽朗,虽然直白,却不让人厌恶,又觉得她倒也不是太粗俗。
第一个接纳她的就是汤桥:“好啊,高平,那就这么叫你了啊。
高平抱手:“成惠成惠。”
她一副商铺老板的姿态,逗的众人又是一笑。高平见桌上的菜不多,又都是普通的,因此又叫伙计加了几道菜,这种豪爽,虽然令一两个心胸狭窄的人妒忌,但大多都还是喜欢的。
要说她们不是官身,就是教谕,俸禄和普通人相比也是不少的。但她们的聚会应酬也多,京城物价又高,若家中有底子还好,若只凭俸禄,却是窘迫。这八角楼的菜肴又贵,她们这次会来里,还是因为林开云这次得了佳作,否则像这种地方她们却是很少来的。
见高平点的都是高价菜,众人在心里更欢喜几分,还有的想:“这高林两家连襟,林家嫁过去的又是出名的才子林若鸿,他一过去,必定是受宠的,怎么这高家却没有提携林开云,若说这里面有什么缘由,看这高平的样子也不像,别是林开云得了好,却不想让她们知道吧。”
其实这猜想倒对了几分,不过又有些冤枉林开云。她是得了好处,但不是从高家,而是从宁王那里,也的确是不太想让其他人知道的。
但这并不是吝啬,而是实在捉襟。宁王赏的大多是实物,如人参燕窝驼峰之类的,这种东西除了自家吃掉,送人外,还能拿出去卖吗?
自然,也有地方是专门收这种东西的,但无论是她自己还是的她母亲都是绝对不会去卖的,她们可以卖一些祖上留下的田,可以自己节省一些,却绝对不会卖从别人那里得来的东西的。
至于金银,宁王也有给,但大多是一些金锭银锭,数目也还不少,可大多都被林之一拿走了,她虽留了一些,却不多,是断不敢随意拿出来吃喝的。
而且她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收了宁王的银钱,她依附新党宁王,是为了一展才华,而不是为了银两!
那边高平点了菜,突然想起一件事,又召来伙计道:“我见里你这有明目鱼,可是好的?”
那伙计见她豪爽,又带着侍卫,知道她不是可欺的,因此道:“不敢相瞒,若说极品,小店一时也拿不出来,但三头五头的,却还是有的。”
高平一愣,她其实不知道这明目鱼是什么,只是这名字有些熟悉,隐约的觉得,是在现代很珍贵,比较难吃到的,因此就问了问,但这三头五头怎么听起来像是在说鲍鱼?
“休要欺瞒,八角楼名满京城,二头的虽然难得,你们却不是弄不出来的。”她这一愣,有寿等人以为她不满意,立刻开口。
听到这里,高平知道自己是没想错的了,因此道:“没有就没有吧,就三头的,按着人数上吧。
这一句说的大方,心中却有些在滴血了,非常后悔自己好好的为什么要问明目鱼,早知道是鲍鱼,自己偷偷来吃不就得了,何苦在这么多人面前说啊。就算在这里鲍鱼不像在现代那么离谱,一个都要几千块,但也挡不住人多啊。
那伙计见她不强求,连忙应了去了,正如有寿的,二头鲍鱼虽然少,他们也是有的。不过那一般都是给贵客熟客留的,高平虽然看起来像是贵客了,却没有标明身份,因此那伙计也不觉得她有多么贵,他们这里,却是经常接待皇亲国戚的。
在高平想来,古代鲍鱼要比现代的便宜,其实却是想错的,现代鲍鱼大多是人工养殖,说什么二头、三头,也不是野生的,三千一只虽说昂贵,却也能吃到。但 古代哪有养殖的,都是野生的,虽说野生的比现代要多,但捕捞不易,同时还需要人工炮制,其他海鲜,大多越新鲜越好,就这鲍鱼,却是干货的好,而且制作手 法、产地都很有讲究。
同时发制还需要时间,因此这八角楼虽是以卖海鲜出名,随时可以用的鲍鱼却不多。
而在座的,虽不能说从没吃过,但也新鲜,因此等高平加了这么道菜后,对她更是不同。
吃人嘴短,在座的不见得都喜欢高平,但看在她一来就不断加菜的份上,也会和她交谈两句,热络热络。你一言我一语,不一会儿气氛就又热络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