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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全还想说什么,却被余五沉声压下:“我的马大公子,现在不是说话的功夫,要是被那些杂碎咬住,咱们都得玩完!”
远处,扯缰立身的羽尾骑愤恨的看着逃入林子的甲士,若非刚才那两只短枪阻扰,他绝对有把握将那个家伙斩马下,背后,跟上来的‘夏兵’急言道:“首领,快走吧,咱们的散骑看到一队边军从西面过来了!”
闻言羽尾骑咒骂一句,捡起铁盔罩住自己的草原人发式,让一众人直奔北面而去。
当军屯堡的火焰稍微降下一些后,西面一阵烟尘飞起,让后就看到一队百余人的边军轻骑来到这里。
看着燃烧滚滚黑烟的军屯堡,领头汉子脸色铁青,目瞪如牛,似乎有无尽的愤怒压在心底,从入春起,隶属辽源军的北地所已经有十几处的军屯堡被人袭击洗劫一空,他们狼字营奉命搜查,几乎把这片地给翻了底朝天,也没有找到那些蛮人散骑的踪迹,这让狼字营的将士们狂躁不已,却又无法发泄,以至于都伯以上的不少低级军官都挨了军棍。
一轻骑在军屯堡前探查饶了一圈,除了干裂噎喉咙的枯焦味,还有浓浓的血腥,这一切都表明堡中已经不会有活人了,他勒马转身,冲领头的汉子道:“张头,怎么办?”
领头汉子是狼字营斥候队的都伯张重,他眉锁如川,听着部下的话,他没有任何应答,可他紧握缰绳几乎张裂青筋的漆白已经凸显出内心的一切,末了张重咬牙切齿道:“找…就是掘地三尺…也要给我找出来,我就不相信,这群狗杂种们能够躲到天上去!”
北安所东面的三道河湾,林秀正衣衫褴褛的蹲在河边歇息,离开脱雅以后,他纵马狂奔三天三夜,几乎把自己和胯下清棕驹给累的脱力,又绕过边塞哨所,从东南面的河中架木浮游,才终于踏上夏境的土地。
当微凉的河水浸入肺腑,林秀心中生出一股酸意,让他很想哭泣,仔细想来,五个月前,他还是意气风发的黎城书院国子学士,不过是书院结业停学,他回乡歇息,受乡人敬仰,怎知发生了余氏逼迫灵儿另结婚约一事后,他的命运就像被人拦腰截断,瞬间掉入低谷,紧接着,便是追着执拗一心为自己实现官家路途梦想的老爹北上冒险贩货,却也在弯刀血洗下化作泡影。
看着河水中倒映出的影子,林秀不敢相信水中那个蓬头垢面、疲惫焦躁、血迹结痕面颊堪比蛮人的家伙就是自己。
“噗通”一声,湖面泛起一圈涟漪,那是翻水的河鱼,也是这一声清脆的水音让林秀缓回心绪,他手捧河水泼洒在面颊,让那股子冷清气息冲入自己的心底,冷静下来后,远处的天际炸出一声霹雳,抬头看去,本来还晴朗的天际竟然不知从哪飘来一股子阴云,那云层低的几乎伸手就能够着。
眼看就要下雨,而此地距临水还有小二百里,他不能在这淋雨费时,万一感染了风寒,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除了病死被狼叼走,基本上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随着雷鸣霹雳越来越近,林秀翻身上马,顺着三道河湾的泥道向北安所的大道走去。只是林秀赶路不过半刻,瓢泼的大雨就从天而降,不得已之下,林秀只能在附近的林中避雨,将马拴好,自己则用蒲叶当雨披遮挡一下秋雨,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这初秋的第一场雨虽然还带着夏季的燥热,可是其中的冷意已经慢慢扩散开来。
不觉中,林秀打起了喷嚏,那是寒息侵体的征兆,且他肩头的刀伤又隐隐作痛起来。不过随着一阵声音从林子里面传来,林秀旋即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是雨幕蒙蒙,雷声连连,那声音听的并不真切。
“莫不是有商队在此停歇?”
想到这一点,林秀心中一暖,若真是商队,他便可以讨口饼吃,若商队主人心再善些,甚至讨来二两金疮药治治肩头的伤势也未尝不可。
当下林秀牵绳上马,朝林子里走去,大约走了半刻,林秀看到远处的树林里果然有车驾人影,远远地还能闻到酒的味道,就这瞬间的一息,便让数月未尝烈酒的林秀食指大动。
在林中的一片空地上,十几辆装满货物抱着厚厚防雨牛皮毡子的马车和数不清的青棕马拴在一起,那些身着明光铠的‘夏兵’正三三两两在树下避雨。
在一处柳叶松下,几个甲士坐在车驾辕子上,一人面糙如熊,正抱着肉块大口吞吃,仔细一看,他蓬乱的发鬓与身上的甲胄实在不搭。旁边,长着一双鹰眼,年约四旬、脑壳两边竖着两根三叉发鬓鞭子的家伙沉声道:“突卜台这个混账,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搞什么?”
闻此,啃着肉块的汉子摸了把嘴道:“达里忽埃斤主人,不用担心,突卜台就像草原上的黑狐,奸诈的狠,不会被那些愚蠢的夏兵崽子发现!”
“莫巴德,有废话啃肉的功夫,就立刻派人去找突卜台!”
被达里忽埃斤一语呵斥,啃肉汉子莫巴德不敢有任何异议,当即将肥香的肉块放进自己的衣囊中,让后转身冒雨向外走去。
只是并不能让达里忽心安,他是南部草原突利部的埃斤,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是黄金家族的奴仆,是那金色雄狮旗帜的守卫者。
初春,黄金家族主儿乞部的信使找到他,作为南部草原的一个小部落,能够被黄金家族看在眼里,那绝对是苏门达圣的偏爱,是达里忽数代修来的福分。
第八十八章前兆3
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当金色的旗帜笼罩在头顶之后,他这个奴仆迎来了让人畏惧而又艰巨的任务——为黄金家族的南下准备足以保证勇士先行的食物,若是他办的好,主儿乞部将会支持突利部成为南部草原的第五大部落,与曦月部、勃利部、青狼部、野狐部平起平坐,若是办不好,将会遭受主儿乞的抛弃,两相之下,达里忽几经纠结,便带着族中勇士偷偷进入了夏境。
眼下,达里忽带着两千多部族勇士进入夏境北地边塞已经五个月了。
五个月来,达里忽像个耗子一样带着部族勇士在这片土地上来回掠夺奔逃,以百人骑队分散方略不断袭击夏境边军的军屯堡,虽然在这之中,有黄金家族的夏境‘安达’兄弟帮助,可是那辽源军的狼字营轻骑就像幽魂一样死死追着他们不放,有数次险些被狼字营轻骑追上。
这时,一阵骚乱从数步外传来,达里忽一惊,条件反射似的抽出自己的弯刀,而莫巴德已经怒气满脸的跑来:“首领,黄金家族的人竟然派信使来了!”
闻此,达里忽眉宇闪过一丝困惑,在这种地方?他们派信使来做什么?随莫巴德来到临时营地前,林秀牵马等待与此。
此时林秀身上还穿着野狐部的角手的袍子,这是脱雅给他的,同时他腰挂着弯刀,蓬乱的头发加上背后的草原青棕马,活脱脱的一个蛮人,且此时大雨倾盆,林秀淋了个湿透,若是大眼一看,确实像某个埃斤身旁的角手或者负责部落消息传递的信使。
林秀看到眼前的人身着边军明光铠,心里略微惊愕,还未出声,那雨幕中走来一人,林秀大眼扫去,他虽然穿着边军的明光铠,可是他的脑袋上却留着蛮人才有的鬓发,短暂的迟钝中,达里忽也仔细瞧清了林秀的模样,当即爆喝拔刀:“杀了他!”
瞬间,林秀反应过来,眼前的人根本不是夏境边军,而是蛮人,也只有蛮人会留那种蓬乱的发髻鬓发。
“该死!”
林秀心中怒骂,当即转身上马抽鞭就跑,对此,慌乱的达里忽暴躁不已,也只有自己的那可儿莫巴德会傻里吧唧的把身着外部落服饰的蛮子当做信使。
“主人,他是…”
“蠢货,除了吃你还会做什么?那是个奸细,是边军扮做我们草原人模样的斥候,该死的,所有人立刻起行,立刻!”
达里忽的咆哮让三三两两在林子歇息的族中勇士顿时慌乱起来,一时间人仰马沸,莫巴德也知道自己险些创了大祸,当即呼哨一声,自己的黑驹从不远处奔来,莫巴德借由黑驹从身旁奔过的一瞬间翻身跃上马背,朝林秀逃离的方向追去。
“杀了他,必须把他给杀了!”
此音未消落,又有三四十名突利部的勇士呼嚎着跟随莫巴德而去。
此时,大雨倾盆,雷声滚滚,雨幕大的几乎把人的视线给遮蔽住,混乱中,林秀在林中胡乱冲奔的过程中,背后划破雨幕的飞箭声接踵而至,有数次林秀都感觉羽箭要射入自己的身躯,殊不知这是老天救了林秀,若是在晴朗日子,莫巴德这些人早就乱箭将林秀射成刺猬了,只是现在林中雨势滂沱,他看不清,蛮人也看不清,那些家伙不过是凭借感觉和远处恍惚躲闪的背影抛射。
“该死,不能这么追下去,出了林子,就会被游离在外的辽源军散骑发现踪迹!”
想到这,莫巴德冲身后的勇士呼喝一声,这些人当即拨马转向,向林秀前方绕去,试图三面夹击,把这个家伙给宰杀在林子里。
“张头,弟兄们整整怕了两日,现在雨势那么大,就是有痕迹也被冲走了,不如咱们歇息会儿?”
雨中,正在策马狂奔的一名狼字营斥候队的轻骑小六子冲张重大声,张重回头看着百十号疲惫不堪的弟兄,只能应允了小六子的话。
张重注目向四周看了看,瞧见远处的凹坡河道处有一片树林,他道:“弟兄们,再忍忍,到了林子在歇息,在这,秋雨能把咱们的身子给冲透!”
众人当即附声,追随张重朝那林子奔去。
雨幕中,林秀拼命的向前逃,背后,莫巴德那群蛮子就像狗皮膏药一样死追不放,期间,林秀弯弓搭箭胡乱回射数次,但是丝毫不能压制那些杂碎的追势,半刻之后,狂奔不歇的林秀已经深感疲惫,胯下的良驹也逐渐放慢了速度,如此背后的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