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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白······白痴女?”他在说她没错吧?绝对没错啊!这个楚笙寻一天不挤兑她是不是能死!
“你给老娘站住!真不知道老娘哪里招你惹你了!不说话带刺是不是嘴巴疼!你个吐毒的笨蛋——!白痴男——!”她被那个表里不一的魔头气了半天,回来了这个楚笙寻还这般,哎呦,她压了这么久的洪荒之力再也忍不住了!
某女现在显然必须像花千骨一样的暴发出来,哪怕是白子画出现都绝对不会有一毛毛用——
“什么?你叫本少爷什么!”某男站在台阶上眸含森冷怒火的俯视着夏目,战火一触即发。
“白痴男——!只知道吐毒的笨蛋——!”某女重复了一遍,大大的黑色干净的眼中,满是不服来战不服单挑的意味。
楚笙歌看着这一幕脑后划过一滴汗,面上却依旧扑克的没有一丝情绪,倒是法兰西斯很激动的跳下了楚笙歌的肩,跑到了夏目的脚边,举着小爪爪的像是在替夏目助威,看得楚笙歌眸中闪过一丝笑意,寻明明很担心她的,但有些傲娇的性子也着实毒舌了些。
两排站着的女佣听着两人的话,更是嘴抽无限大的身后狂冒汗,敢和寻少爷这么吵还使劲犟脾气的,恐怕也只有这个少夫人了。
两人目光对视电光火石互不相让间,夏目先动手的一个扫堂腿向着某男的脸踢了过去,速度快之猛,可见某女上火到了极致。
某男更没有示弱的轻松躲开优雅跳下了楼梯,然而,就在一众女佣一脸懵逼的看着两人真的还打起来了时,戏剧性的一幕再次出现,只见就在某男跳下楼梯时,夏目同时跳了起来,一把伸手掐向了楚笙寻的脖子,将楚笙寻按倒在地,同样的某男修长的手也没输的掐向了夏目的脖子,所以,后来的姿势就变成了夏目骑到了楚笙寻的腰上。
看着这画面,女佣们是羡慕又惊诧脸红——
楚笙歌更是不自觉的眉心微蹙,眼底噙着若水流光,意味不明——
“女人!你想去地狱走一趟么!”楚笙寻又把夏目压在身下,眼神冷冽的说着。
“男人!黑白无常在下面等你!”夏目用力翻身又把楚笙寻压在了身下,眼睛冒火的说着。
两人谁也不服输的滚到这里又滚到了那里,看得一众女佣脸色微妙的快崩溃——
楚笙歌更是脸色渐黑——
法兰西斯在一旁兴奋的跳着。
“你放手!”夏目饿得快支撑不下去的强撑着。
楚笙寻眼神威胁:“一起放!”他倒是真的想杀了她,但是兄长若是因此讨厌他就不值得了。
“好!一二三!”夏目喊罢,两人一起放手的各自坐到了地上,夏目累饿的气喘吁吁,而楚笙寻却是优雅起身鄙视的看了一眼夏目上了楼。
“来。”楚笙歌走到夏目的身边,俯身朝着夏目伸出了手。
看着眼前漂亮修长的手,夏目没有犹豫的开口道:“我自己站得起来。”
夏目说完,为了证明自己很坚强,便快速的站了起来,然而,和大多数贫血的人一般,因为饿了很久又很贫血的她,起身太猛,眼前毫无预兆的一黑,头猛的怔疼,身子不支的朝着楚笙歌的怀中倒去。
接住夏目的身子,楚笙歌低头看向夏目略显苍白的脸隐隐担忧:“你怎么了?”
听到楚笙歌的话,夏目终于能看清了眼前的一切,随即从楚笙歌的怀里退了出来笑道:“没事没事!只是饿得了,吃饱饭就不贫血了,我先回房间了。”
对着楚笙歌说完,夏目就朝着楼上快速的跑了上去,等会她一定要吃很多饭!满血复活!
饿的了?贫血的话是不是要吃补血的东西?嗯,大概是了,某男想着,便带着法兰西斯也向楼上走去。
女佣们此刻也仿佛终于解脱一般的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有出事——
······
晚上7点30分,宣都市,恢弘壮观的赢都酒店
此刻,里面正举办着一场盛大的生日宴,受邀来贺者皆是商界翘楚新贵,名门望族或风云人物。
超大华丽的水晶吊灯照耀下,一众身着晚礼服的男男女女执杯交谈,充满了奢侈优雅的氛围。
一楼华贵的洗手间内,一少女正倚在净手池前玩手机,一袭淡蓝色保守晚礼服,长至脚踝,蓬松不失优雅飘逸,高贵的宛若仙子,半透明的欧式泡泡长袖,将一双玉臂衬得更加惑人,一头及腰墨发微卷披散,成熟不失少女的轻灵,一张瓷娃娃般的容颜,干净不染世俗的让人只是看着便想靠近,眼角的一滴泪痣更是给这张清秀干净的脸,增添了几分妖娆媚惑的迷人,一双大大的黑色眸子盯着手机屏幕一阵无语。
夏眠正看着手机短信,屏幕却突然转换,有人打来了电话。
见来电显示不明,夏眠还是按下了接听键却没有出声的放到了耳边,不出三秒,电话里传来一个女声:“夏眠?”
“是我,你是南茜?”夏眠拧眉,听声音很像她在英国学校的同学,是京门市人,那是她在英国唯一还聊的起来的人。
“bingo!你怎么了,听着好像不愉快的样子,你现在在哪里?”万里之外的英国,中午12点35分,叶南茜在伦敦机场候机室正边玩电脑打游戏边讲电话。
“真的是你啊,没什么,在参加一个生日趴,只是有点困罢了。”那个闷**狼说什么把她放家里不安全,虽然不知道什么意思,但她只想回去大床上睡觉。
“谁的生日啊?”
“呃······好像是叫什么白世子的家伙的。”什么破名字,干脆叫白柿子好了,虽然被邀请的是夜家,但夜家完全可以送了礼物不来也可,就像其他三大财阀一样,但是,这个白世子的老爸白辅山和夜暮的父亲夜远是青梅竹马的好友,所以,他们算是被硬要求着来的。
“我男神的!擦!姑奶奶要是昨天回去就好了!那样我一定能跟我哥一起去了!你有没有见到白世子本人?是不是很帅!姑奶奶可是他的超级粉丝!好羡慕你个混蛋夏眠!你现在就跟他去帮我要签名拍照!回去了我给你当三天马牛!好不好!好不好!夏眠——!小眠眠——!”她本来就打算昨天回去的,然而,机场搞事情,私家飞机还暂时不能出境,所以,她作死的会错过自己男神的生日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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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散发着高贵荷尔蒙男人(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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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里传来兴奋乞求的大喊,夏眠嘴抽:“你一直嚷嚷的男神就是这个白世子?咳咳,帅是真的很帅,但是你就算是给我当一辈子马牛,我都不会答应。”
不是吧!这个二货南茜喜欢那个男人!
想到刚才一出场就让人无法忽视美貌气度的男人,夏眠脑后划过一滴汗,那个什么世子长得是真的没话说,但是那么全面盛开的男人,她还真是生平第一次见。
走到哪都背景摆满花,闪闪发光,要是让她用个词形容白世子,毫无疑问的,她会用‘交际花’形容那个全面盛开的男人。
她实在不敢相信刚才在宴会上听到的话,那样一个男人竟然会是百越资本的总裁,全球十大风投集团位列前三之一的百越资本总裁,简直就是见鬼了,看着举止轻浮,还幼稚自恋,真是活久见——
她本以为,有着被雄厚的家财实力培养起来的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大少,还出身高贵,拥有显赫家势撑腰的白世子,一定会是个沉稳内敛的四眼斯文大少,没想到是个超级自恋的幼稚鬼,想到刚才看到白世子见人就撩的风骚妖孽模样,夏眠就只能无言以对。
“!咱们是朋友吧?你怎么能这样!关键时刻你不帮我怎么办!”叶南茜假嚎假哭着——
“宝宝管你怎么办,你不是说你哥也来了吗,让你哥帮你去要签名和合照,反正我是真的不会去的。”夏眠认真拒绝——
“不要!我哥他不听我的话的——!小眠眠——!亲爱的甜心小眠眠——!”
“嗯?你觉得宝宝就会听你的话了——?小茜茜——?亲爱的甜心小茜茜——?”
“不是!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夏眠没管叶南茜解释的挂断了电话,将手机放到手包里,叹了一口气的走了出去,快点完吧,她想回去睡觉呀——
走出洗手间,夏眠迎面便见两人踱步而来,走在前面的男人身着黑色正统革履的燕尾服,年约25岁左右,身姿修长,身高约186cm,手上戴着白色精致的手套,一头金色半长发,凌乱而贵气的贴合着脸庞的轮廓,勾勒出一个精致妖孽的弧度,如瓷若雪的肌肤,高贵绝致的五官中,最美的,便是那双修长的美丽的绿色眼瞳,哪怕是天下初春都会在这双眼睛面前失去了颜色和震撼,让人惊艳都不足以形容心中跌宕,一身黑色的修身礼服,将他衬得愈发迷人且高贵优雅,如同栖身贵族的王者,魅惑着天下生灵,蛊惑人间,散发着奢侈高贵而又妖孽张扬的气场荷尔蒙。
还有身后跟着的年约26岁的男人,同样身着冷艳的墨红色燕尾服,身子修长约185cm,相貌俊美彬彬有礼之态。
见此,夏眠脑后划过一滴汗,这个白世子是真的很美男,但是刚才轻浮全面盛开的一幕她还是没有忘记的,本来她还以为这个男人的是不是戴了美瞳,所以眼睛才这个颜色,然后才听说他是混血,母亲是英国名门坎特伯雷家族的长女,所以这么美的,在盛国没有的眼睛颜色是混血混出来的。
想着,夏眠准备无视的越过白世子离开,然而,手却突然被一只微凉的手拽住,扭头,便见身畔的某男优雅的撩了撩脸庞的发,将手真诚的放到了心脏的地方对着她荷尔蒙一笑感叹道:“oh!上帝!这是恩赐吗!竟然让愚弟能在这里都遇得到尊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