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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第1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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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面赶紧来这儿找齐歌。

    这样瞧着他倒有些紧巴了,就跟迫不及待想要看齐歌的狼狈样似的,想到这里洛秀赶忙端坐好身子,这番动作他做来流畅自然,又行云流水,再配上那张天怒人怨的脸,赏心悦目的很。

    齐歌瞳孔骤然紧缩,放在膝上的手不自觉握紧。

    这样的洛秀,才配得上小锦吧。

    掩饰去眸底的黯然,齐歌淡声道:“客套话就不多说了,我知道你也不爱听,现如今我的情况想必你也了解了,再想要信誓旦旦的给小锦幸福,也只是奢望了。”

    抬眸看了眼洛秀,见对方一脸认真的听着,压下心底的痛,齐歌突然冷厉道:“爱情里没有先来后到,虽然是你先遇上小锦,甚至给了她孩子,但你不懂得珍惜,把她弄丢了,她是我真心爱慕的女子,我不想说我有多爱她,什么样的词语此刻都显得苍白,我只怨老天给我开了个大玩笑,让我遇上了她,却没有给我厮守的时间,现在再想来当初和你的承诺也不过是个笑话。”

    洛秀静静听着,心底说不上什么滋味,以前他嫉妒齐歌嫉妒的要发疯,现在想来,自己实则幼稚的可笑,和齐歌相比,他对宋锦的那点爱就显得有几分讽刺了。

    当然,这只是他内心的想法,不是说他对宋锦的爱没有齐歌来的深,而是在齐歌这种干净纯粹的爱面前,他就显得有几分卑劣了。

    不过洛秀是绝对不会承认的,他看上的人,绝对不会放手,这种想法也只是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很快就被他抛之脑后。

    齐歌身子虚的厉害,说了这么一大段话整个人累的不行,额头上冷汗沁出,唇色也越加乌紫,深深的呼吸一番,齐歌目光紧盯着洛秀:“虽然很不甘心,但这是我此刻最真实的请求,我不在了,请你照顾小锦。”

    洛秀冷嗤一声,他的骄傲让他放不下自尊和齐歌虚与尾蛇,“爷的女人自有爷疼,用不着你的请求。”

    齐歌现在没工夫和他计较这些口舌之争,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他虚弱的笑了笑,目光望向虚空,好似他喜爱的姑娘就站在那里。

    “她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看着温婉柔顺,实则冷心冷情,我把她的心焐热,让她接受我花了不少心思,虽然她一步步的接受我,甚至答应我的求婚,但我知道,她对我只是因为太孤独而产生的依赖,虽然我们在外人眼前很恩爱,很般配,只有我内心最清楚,她对我,从未有过爱情。”

    洛秀愣了愣,实在想不到齐歌会对他说出这样一番话,小锦从未爱过他吗?

    这一刻,他倒是有些可怜面前的男人了。

    齐歌何尝没有看到他眼底的怜悯,笑着摇摇头,洛秀这种在爱情面前尤其幼稚的人怎会了解他的想法,他爱小锦,但不会强制要求她给予同等份量的爱情,只要小锦能陪在他身边,经年累月,当依赖变成割舍不断的亲情,厮守一生已足矣,至于是不是爱情又有什么呢?

    他只要知道,他是爱她的,就够了。

    当他知道洛秀的存在的时候,当他在云南小诊所见到那个骄傲飞扬的少年时,他就知道,这个少年,在她的心底必定是不同的。

    只是错过了就是错过,他也想牢牢抓住自己想要的温暖,才会刻意忽略心底的那点酸涩,他也想自私霸道一次,毕竟小锦对他,也是有情分在的。

    “洛秀,你从小就是个非常聪明骄傲的孩子,这是优点,也是缺点,在爱情里你太骄傲只能把爱人越推越远,小锦无疑也是骄傲的,只是埋藏的很深,遇强则强,你要想和她好好过下去,就要记得这点,在她面前,不要在乎你那点可笑的自尊。”

    听齐歌这副说教的口吻,仿佛有多了解小锦似的,洛秀心底一阵阵不舒服,很想开口讽刺几句,但最终忍了下来,因为他心底清楚,齐歌说的很对,故此只能气闷的把头扭到一边去。

    这副孩子气的模样令齐歌苦笑着摇了摇头,洛秀虽然强大,可内里到底只是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在外人面前再厉害,他内里依旧脱不了稚气,这样子他怎么放心把小锦托付给他,但洛秀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他了!

    “我给不了的婚礼,我希望你能给她,虽然你才二十岁,根本不是结婚的好年龄,可小锦等不了,孩子更等不了,你是男人,应该担负起肩上的责任,虽然丈夫和父亲这样的角色对你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但既然你口口声声说爱她,你敢给她一个名分吗?”齐歌目光灼灼的盯着洛秀,颇有压迫性。

    洛秀愣了愣,结婚?责任?名分?

    说实话,结婚这个事情他还从未想过,不是他不爱小锦,而是他对结婚根本没概念,他甚至想过一辈子都不结婚,他自己不想做的事从没人敢逼迫他,知道小锦将要和齐歌结婚时,他脑海里的第一反应就是把人抢回来,他的女人和孩子怎么可以成为别的男人的人。

    他想要把宋锦牢牢拴在身边,人是他的,心也只能是他的,对深度洁癖更有感情洁癖的他来说,丝毫没觉得这想法有什么不正常,自己的女人当然要极尽宠爱了,她就是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想尽办法的给她摘下来。

    原来真心爱一个人,是要给她名分吗?一本结婚证,一场婚礼就可以证明他的爱吗?洛秀有些不解的蹙眉。

    这是什么逻辑,他爱她,不拘泥于任何形式,不会因为两人是不是夫妻而有任何改变,不过想到两人如果结婚的话,她就永远和自己绑在了一起,这种感觉让他有些热血沸腾。

    一看洛秀的表情,齐歌就知道他什么想法了,心底无奈的同时更多的是愤怒,这个男人,他果然太高看他了,小锦都怀了他的孩子,他竟然从未想过娶她,难道他口口声声的爱就是让小锦未婚先孕,让他们的孩子背上让人唾弃的私生子名声吗?

    这一刻,齐歌有些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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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 孩子干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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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秀看到齐歌眼底的不虞,突然福至心灵,笑道:“不就是一场婚礼吗,你能给得起,我自然也给的起,还要比你的更好。”

    齐歌微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洛秀,半晌,沉声道:“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如若有一天你辜负了小锦,我就算化为厉鬼也绝不会放过你。”他语气轻飘飘的,听着没一点力气的样子,却偏生阴森森的,令人毛骨悚然,尤其是那双漆黑眼珠流星般划过的一抹幽绿,诡异而森凉,让人不敢不不相信他的话。

    洛秀心底“咯噔”一声,面上依旧不露声色,因为他知道,齐歌不是无的放矢,他自己本身就是个诡异的存在,他即使不信神佛此刻也不得不掂量一二。

    “呵,我和小锦之间的事儿,用得着你一个外人插手吗?我们之间还有两个孩子,未来好着呢,用不着你操心。”

    齐歌脸色一瞬间黑沉下来。

    洛秀今日来此也不是故意给齐歌难堪的,他就是受不了对方一副指教、好似对小锦很熟悉的口吻,他心底不舒服,对方也别想好过。

    他突然想起前几天慧明给他批的姻缘,本是命定,人定胜天,当时他气的险些把慧明揍一顿,偏那老家伙油盐不进,愣是什么都不说,洛秀知道,那家伙肚子里有两把刷子,倒也不愧他得道高僧的名头,只是这样却更令他郁闷。

    什么叫本是命定?那就是说还有转折,本来是属于他的东西,却被别人抢走了,只是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又怎么会被别人抢走,那只能说那东西从未属于过自己。

    但还从未有人能从他洛秀手里抢走东西。

    人定胜天?呵呵,他还就偏要与天斗了。

    此刻再看齐歌,越看越不顺眼,要不是因为他哪儿来那么多事儿,不过看在他时日无多又这么可怜的份儿上,他就大度的不与他计较了。

    后来两人又说了很多,话题大多都是围绕着小锦,洛秀即使再不耐烦,只要牵涉到小锦,他就又平生多出了许多耐心,齐歌不想与他过多计较,因此后来气氛也算和谐。

    洛秀神清气爽的离开了,只觉的天是那么蓝,风是那么轻柔,连空气都是那么清新,走路的步子都轻盈了许多。

    沉香看自家主子兴高采烈的样子无语的翻了个白眼,他那个高冷的主子跑哪儿去了,这个绝逼是冒充的好吗?他家主子从不会笑的这么傻兮兮的。

    临上车前洛秀问了句:“她们两个去哪儿了?”

    沉香知道主子指的是宋锦和孟祁,派去跟踪的人也刚把消息传来,沉香不敢隐瞒,立马回道:“去相国寺找慧明大师去了。”

    洛秀冷哼了一声,“可惜,注定要失望了。”

    沉香眉毛抖了抖,心底为那齐歌点了一排蜡。

    “回公司。”洛秀悠哉着坐回后座,顺手拿过笔记本摊在膝盖上,关注起上边的股票走势。

    ……

    人走了,客厅里彻底空荡下来,齐歌在沙发上坐了很久,这才慢悠悠往楼上书房走去,在书桌前坐下,拉开抽屉把里边的一份文件拿出来,一页页的翻看下去,直到最后一页,他拿起笔手指颤抖的在右下角签下自己的名字。

    至此、已无回头路。

    抽出信封,把文件装进去,又写上邮寄地址,齐歌这才打电话让快递小哥上门取件。

    没有等多久门铃就响了,齐歌一直等在楼下,没让人多等便开了门。

    快递小哥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皮肤黝黑粗糙,一看便知是长年累月在阳光下暴晒,那小哥见门开了,笑呵呵道:“您好,我是顺风快递的快递员xx,刚才是您打电话……。”

    不等他说完从门后伸出来一截枯瘦苍白的胳膊,快递小哥愣了愣,怎么会有人瘦成这样,那修长干瘦的手指拿着一封密封的快递文件袋,中间还夹着一张红灿灿的百元纸币,只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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