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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古温的江湖,到底是何许人也?”
此时戍兵不禁在心里暗道,然后他下意识的掏出手机准备歌谷搜索一下。
可是手机掏出来以后,戍兵的心一下子变的冰凉。
因为他发现,他坐过站了……
留学了两年,这是他第一次坐过站。
“斯德普!斯德普!”戍兵急忙跑到下车门那里站着对开车的司机喊道。
与此同时,车厢里两个黄种人和一黑一白两个外国友人也被戍兵的喊话给惊醒了。
下一刻,他们也急忙叫着跑到了下车门那里。
五个人的举动一下子吸引了车厢里很多人目光,然后人们都从戍兵五人身上发现了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手里都有一份文报。
华国的汉字,虽然并没有美利坚的语言在全球流通的广泛,但是也是全球人争相学习的语言,所以出现外国人看文报的,人们并不感觉意外。
车门打开以后,戍兵便急忙冲了出去,和他一起的,还有另外几个人。
“你们也是看这个沉迷了?”
朝着学校的方向跑着,戍兵指着手里的文报询问道。
“对啊,这《三少爷的剑》写的吊炸天啊,我从未看这么好看的读物!”
“我听说过武侠这个分类,可是一直没看过,这一下我算是开了眼界了,这个古温的江湖,真是叼叼的!”
“这本读物太好看了,没想到华国有这么厉害的作家!”
被自己的同胞夸没什么,可是听到外国友人夸《三少爷的剑》好看,说华国的作家厉害,戍兵的心顿时膨胀了。
这一刻,戍兵觉得自己倍儿有面子。
至于会不会迟到什么的,此时在戍兵看来,那都是浮云了。
……
美利坚、约纽市
“文报给我一份文报!”金发碧眼的约翰说道。
约翰是地地道道额美利坚人,他在美利坚的工作室教外语,而这门外语,便是华国的语言。
所以约翰经常会买一些华国的读物来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
“给你!”书店老板拿了一份文报递给约翰。
约翰接过文报,然后在书店找了个位置便坐下看了起来。
“《三少爷的剑》?华国的武侠作品?这是什么?”约翰直接翻到文报的最后面,当看到《三少爷的剑》之后,他不仅询问自己。
……
本书终于有盟主了,老白感动的鼻涕眼泪一大把。
谢谢【天庭明朝大侠】土豪,谢谢【八哥是只喵】女王陛下,谢谢两位。
也谢谢打赏投票支持本书的每一个书友,谢谢你们。
昨天一天,老白崩溃了,因为电脑崩溃了,这直接导致老白一天干瞪眼,码了一天稿子,也灰飞烟灭了,泪奔。
说好的更新,一下子泡汤了,老白愧对大家。
不过老白不想在找什么托更的借口,愧对大家就是愧对大家了,现在欠了大侠六更,八哥一更,月票两更,还有保底更新四更,一共十三更,老白愧对你们,不过请相信老白,两天之内,绝对还清,不吃不睡,也要还清。(未完待续。)
三百八十九章约翰眼里的武侠
书店是一个很安静、很能聚人的地方,很多人,在自己没事做的时候,都会到书店坐着安安静静的看书。
到书店看书,为的就是暂时告别喧嚣的都市,远离生活中的人情世故这个心理。
会产生这种心理,并不是说人在逃避现实,而是说人人心中,都有着一份向往安静,远离喧嚣的心境。
当下社会,太浮躁了,想要取得这份难得的安静。
书店便是为数不多的选择之中,最容易达到的选择。
买了最新一期文报的约翰虽然是美利坚人,但是他对安静生活的向往,却也是有的。
所以在他买到文报以后,他便和书店里的其他人一样,静静的找了个地方坐下看是看他刚买的文报。
出于好奇心,约翰直接翻到了文报的最后几页。
然后,他便看到了让他这辈子都为之惊叹的文学《三少爷的剑》!
初看到《三少爷的剑》之时,约翰是一头雾水的,因为他不理解这个名字的含义。
可是在看到《三少爷的剑》正文之后,尽管约翰这个土生土长的美利坚人是华语教师,他还是被开篇的句子被震撼的难以复加。
比起地地道道的华国人,约翰在汉字方面的理解,自然要差上许多,那怕他是教华语的教师。
不过差很多,不代表他就不知道文字之中所给读者带来的寓意。
有时候,越是自己对某些事情不理解,自己才会抱着一万分的好奇心去全力的理解它,此时的约翰,就是这种人。
尽管他在汉字理解的水平上,比起地地道道的华国人差一些,可是就因为这差一些,才让他更加去深究每一个汉字带给他的含义。
默念着《三少爷的剑》开篇的诗句,约翰一遍一遍的在心里重读着。
几遍之后,约翰的一双眼睛爆发出了强烈的、难以置信的光芒。
因为这一刻,他仿佛想到了一个他非常喜爱的华国诗仙李白的诗句。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是的,因为看到《三少爷的剑》开篇,美利坚人约翰真真切切的想到了这句诗。
在约翰的认知里面,华国的文学是不分派系的,就如他自己国家的文学一样,不论是什么类型的作品,都归类为文学作品,完全没有什么通俗传统之分。
也就因为他对文学不分派系的心理,所以约翰的心理没有一丝一毫小看通俗文学的意思,只要看到文学作品,约翰都是带着钦佩的心情去看的。
在约翰看来,只要能吸引人眼球的作品,便是好的文学作品。
而此时在他眼前的《三少爷的剑》,便是这样的好作品。
从一个开篇开始,约翰便被《三少爷的剑》吸引了,那灵动放荡的写作手法,一下子就让约翰想到了李白,因为《三少爷的剑》灵动的文字,就如诗句一般,短暂而又富有含义。
“好厉害的作家!”
品读着《三少爷的剑》,约翰在心里惊道。
可是随着他越来越深读《三少爷的剑》,他心里那份震惊没有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片空白。
除了看文字以外,约翰在没有其它的心情。
震撼,惊讶,难以置信等心情,全都随着他彻底陷入《三少爷的剑》原文之中而尽数消失殆尽。
“一剑秒杀高通,以超出一名剑客眼睛的速度,瞬间秒杀三人,这个燕十三,真是厉害!”
看到除曹冰以外,另外三个和曹冰一起的剑客全都被燕十三抹杀,约翰空白的心中增添了一分膜拜。
“不知道这样厉害的剑客,他还有对手吗?”
带着这样的心情,约翰接着一字一句往下品读。
《三少爷的剑》文中,燕十三在杀掉除曹冰以外的另外三名高手之后,便独自对着空气开始说话,这让约翰很不理解。
“难道这个厉害的剑客,是一个心理精神有疾病的人,拥有多重人格?不然他干嘛对着空气说话?”
疑惑着,约翰看是在心里默念他看到的原文。
“……暮色更深,黑暗已将笼罩大地。
燕十三慢慢的转过身,面对着黑暗最深处,忽然道“你好。”
过了很久,黑暗中果然真的有了回应,道“我不好。”
冰冷的声音,嘶哑而低沉……”
看到这里,约翰才知道原来并不是燕十三心理有疾病,而是燕十三早就发现,在黑暗之中,有人窥视他。
无形之中,约翰在一次被燕十三高深的手段所折服。
“这个人是谁?为何窥视燕十三?”
可以说从看到《三少爷的剑》开始,约翰的心便是在疑惑之中度过的,此时也不例外。
“……一个人慢慢的从黑暗中走出来,乌衣乌发,乌鞘的剑,乌黑的脸上仿佛带着种死色,只有一双漆黑的眸子在发光。
他走得很慢,可是他整个人都好像是轻飘飘的,他的脚好像根本没有踏在地面上,就像是黑暗中的精灵鬼魂。
燕十三的瞳孔忽然收缩,忽然问“乌鸦?”
“是。”
燕十三长长吐出口气,道“想不到我终于还是遇见了你!”
乌鸦道“遇见我并不是好事。”
真的不是。
乌鸦不是喜鹊,没有人喜欢遇见乌鸦。
在很古老的时候,就有种传说————乌鸦来时,必有灾祸。
这次他带来的是什么灾祸?
——也许他本身就是灾祸,一种无法避免的灾祸。
既然无法避免,又何必再为它烦恼忧虑?燕十三已恢复冷静。
乌鸦盯着他,盯着他的剑,道“好剑!”
燕十三道“你喜欢剑?”
乌鸦道“我只喜欢好剑,你不但有一手好剑法,还有柄好剑。”
燕十三道“你想要?”
乌鸦道“嗯。”
他的回答率直而干脆……”
“乌鸦?”看到这个名字,约翰的心头不禁掠起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心情。
不论是在什么地方,乌鸦这两个字,大多都是代表着不祥。
不过约翰此时并没有深究这一点,而是继续往西读。
“……燕十三笑了,这次他的笑容中已不再有那种疲倦之意,只有杀气!
他知道自己终于遇见了真正的对手。
乌鸦道“喜鹊报喜,乌鸦报的却是忧难和灾祸。”
燕十三道“你是来报祸的?”
乌鸦道“是。”
燕十三道:“我有灾祸?”
乌鸦道:“有。”
燕十三道:“我的灾祸就是你?”
乌鸦道:“不是。”
燕十三道:“不是你是什么?”
乌鸦道:“是你的剑!”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道理燕十三当然明白,他的名气和他的剑,就像是麝的香,羚羊的角。……”
“好华丽但是有恰到其处的解释,人的名气,不就是如文中所说的那样,像是麝的香,羚羊的角吗?”约翰看到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句子之后,不禁在心中暗道。
说完带给燕十三灾祸的是他的剑之后,乌鸦接着说道:……“我已收藏了十七柄剑。”
燕十三道“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