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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托马斯在吗?”一个突忽其来的声音,打破了忙碌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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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望着远处著名的曼哈顿岛,托马斯意气风发。谁会想到,两年多以前,自己还是鲁道夫的阶下囚,差点丢掉了性命。两年之后,自己居然成了这幢大厦的主人,也即将成为这个城市,乃至这个国家最耀眼的明星。
“或许等这件事结束,女王陛下也非常愿意接见我。”托马斯笑了笑,没等笑容从嘴角洋溢开,扭头看见了旁边的办公室,又一次垮了下来。
辛迪。劳伦,这个自己命中注定的克星,如今正在待在那间特意为她划开的专属实验室里,已经过去了三天三夜,听刚刚从夏威夷回来的她说,她已经找到了配方,这次要一鼓作气,为那个人开发出据说是一种非常好的药物。
“那个混蛋,害得自己三天都没和辛迪亲热了!”托马斯咬牙切齿,脑海里的李大少爷被撕扯成几段,分别抛入了曼哈顿河和大西洋。
当然,他也只能在心里发发牢骚。
因为他知道,如果没有那个人,自己恐怕早已经是一具干尸了,又哪会有如今的辉煌呢?即便是那个混蛋掌握着自己的生死,那些该死的证据会折磨自己一生,但很奇怪,有时候他甚至不觉得这有什么错,毕竟当时的环境如果换成自己,恐怕也没有多余的选择。
现在回头再看,即使当时他没有那样做,恐怕自己也没法离开他了。“那个该死的法术,到底是什么?我一定要学到手!”
“他就是个小混蛋,天使和恶魔的混合体,居然敢说我在纽约有情人!”想到第一次来纽约就被人挪揄,托马斯恨得牙痒痒,不过随后当他的目光扫到那扇已经紧紧关闭了三天的大门,下意识掏出一支雪茄,想到:“要不要找一个情人呢?”
“托马斯,你这个家伙,肯定是在想情人吧!”
“哦~,卖糕的!”
突然而来的声音让托马斯举着已经点燃火柴的手一抖,差点把自己的眉毛都烧掉了,吓得连连拍手,熄灭了火柴。
“哇塞,古巴雪茄!没看出来,你还蛮会享受的吗!”李默不怀好意的瞄了眼托马斯,就对着身后刚进来的杜大壮说道:“收起来,拿回去孝敬福伯!”
“是。”一向少爷最大,天老二的杜大壮冲到桌前,伸开大手就把雪茄盒收了起来,当他看到旁边书架上还有两盒时,也一股脑的给装进了口袋。
托马斯嘴角直抽抽,哭丧着脸喊道:“混蛋,你这个混蛋,那可是整整三百美金!”
托马斯守财奴的摸样,让李默看的哈哈大笑,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来后,才笑道:“亲爱的托马斯,你现在可是超级大富翁了,别这么小气嘛。”
“不;不!李,做人要心存感恩,雪茄是上帝赐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所以必须要珍惜!”托马斯一伸手,要抢回两根,可没等他动手,就被李默给笑着拦住了。
“天啊,托马斯,你是我见过最吝啬的家伙,原来我还怕你钱不够用,想多给你百分之五的股份,现在看来是没必要了!”
“哦!上帝,亲爱的李,你是我见过最有爱心的人!有必要,绝对有必要!”托马斯一拍额头,谄笑着坐到了李默身边,就差使用抱大腿那一招了,这副表情要是被其他人看到,肯定会一砖头先拍死自己,要知道他如今可是华尔街最炙手可热的人物,居然会做出这种表情。
“李,你知道,我的开销很大,那么多员工等着吃饭,还有辛迪,你知道的,女人们对漂亮珠宝和新衣服根本没有抵抗力,还有我的雪茄,我的狗,我的。。。。。。。”托马斯掰着手指,就差把脚趾也拿凑数了。
“?等等,你的狗?你养狗了?”
“。。。。。。。,还没,不过我打算养了!”
“你去死吧!”
李默一脚踢飞这个缠人的家伙,才哈哈笑道:“托马斯,知道吗,有句话你算说对了,女人对珠宝的确没有任何抵抗能力。”说完,对杜大壮使了个眼色。
随后,托马斯就看到,杜大壮掏出一个小小的首饰盒,正奇怪李默带着种女人的东西干嘛时,就看到李默将盒盖对着自己,慢慢打开,随着盖子一点点掀开,托马斯的眼神都直了,飞快的扑到了盒子上,连滴口水。
满满一盒子的珠宝首饰,黄色的,绿色的,紫色的,每一颗宝石都比自己的拇指还要大,尤其是顶端那颗钻石,上帝,起码有五十克拉!
“李,你去抢劫女王的金库了吗!”
托马斯趴在珠宝盒上,拿起这颗看看,又抓起那颗看看,一副不知如何选择的摸样,眼睛还散发出油油的绿光。
“没出息,我家还有一大堆呢!”李默又踹了一脚托马斯,这才走向了那扇据说整整三天都没开启的大门。
“一大堆?!”托马斯直接当机,傻傻看着李默的背影,不知道他要干嘛。
李默走到门口,忽然用力的敲了几下,喊道:“辛迪,如果你再不出来,我发誓,我一定会把这颗五十克拉的钻石,扔进曼哈顿河!”
“轰。”
没等所有人明白过来,之前据说那扇三天都没开启的大门,猛然被撞开,一个纤细的身影如闪电般钻了出来,呼喊道:“钻石?钻石在哪里?真的有五十克拉吗?”
看着蓬头垢面的辛迪,托马斯和李默互看了一眼,同时爆发出震天的大笑。
可怜的托马斯,在亲眼见证了女人对珠宝没有抵抗力这句名言时。也同时知道了,在珠宝面前,女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因为当李默说完“这盒珠宝都是送过他和辛迪”这句话之后,这位可怜的托马斯矿业老板,就被辛迪一脚踹出了房间,当他再次进入时,就发现珠宝盒已经消失无踪。
“那是我的了!”辛迪哼了一声,才眉开眼笑挽住李默的胳膊,像朵花似的带着他进入了实验室,准备为他讲解目前的试验进度。
步入实验室的同时,李大少爷似乎觉得对托马斯的打击还不够,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对了,托马斯,我准备拍卖一座金矿!”
“什么!”
金矿!那是托马斯的命根子,即便只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也是命!所以李大少爷才刚说完,超越了辛迪的八度高音,猛然从这栋五层的大楼里响起。
“不!该死的李,我是股东,我不同意!”托马斯急的脸红耳赤。
“卖金矿!我是大股东!”
李大少爷无耻的竖起中指,跟你丫废话,还不如在辛迪的臂弯中参观实验室。那里面可蕴藏着少爷的另一座金矿!
六十三 干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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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纽约夜晚格外热闹,街道上人来熙往,马车、有轨缆车穿梭其间,两旁的瓦斯灯更如夜空里拼命挥动尾巴的萤火虫,一盏一盏为这座新兴的大都会添上夺目的光彩。
这就是纽约,大西洋岸沿璀璨的大苹果城!
即便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年代,这座城市的空气里依然充满了纸醉金迷的奢靡风尚,酒吧,剧院,各式各样的餐馆,还有著名的百老汇,节奏明快的舞曲如同这座城市发展的速度,回荡在夜空之上。
望着窗外繁花似锦,李恩富却实在是静不下心来,只得扭过头,死咬着嘴唇,似笑非笑的托马斯在哪里上蹿下跳!
“亲爱的李,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托马斯一身整齐的洋装,头发梳理的如同打了蜡,瞪着红眼睛围着李大少爷如同一只梳理打扮过的红头苍蝇。
李大少爷托着下巴,没搭理他,只是看着房间桌子上摆放的铭牌发呆。
“广场饭店?”
这座饭店他实在是太熟悉了,又或者实在是太陌生了!
虽然李默前世和纽约多次擦肩而过,但对这座百年老店却非常熟悉,因为那年饭店在庆祝百年诞辰的时候,他恰巧在美国出差,当时美国各大电视台都进行了直播,还请来了许许多多名人大腕,所以印象很深。
但就是因为太熟悉了,所以才会觉得更奇怪,按理说这座金融大亨伯恩哈德。拜内克和旅馆经营家弗雷德。斯特里以及他们的好朋友哈里。布莱克共同投资,并由著名建筑师亨利。哈登伯格设计,采用法国文艺复兴时期的风格而建,历时两年的著名酒店是1907年10月1日才开业的,即便是之前有两年的建设时间,也不该出现在1891年啊!
不对!
李默摇了摇头,虽然他没住过广场饭店,但大致的外观还是知道的,眼前这家无论是设计还是建筑大小,都无法和记忆中的相比,而且建筑主体还非常新,一看就是刚开业没几年,难道说那几位大亨穿越到自己前面了?
呆呆看着铭牌,李默想不明白,但无论是眼前这间客房豪华的装修,还是刚踏入饭店时令人眼前一亮的全明电灯,都告诉他没有做梦,似乎这家广场饭店的名气也不比印象中那家小多少。
尤其是点缀在饭店各处的电灯,更是连李默都不禁眼前一亮,在如今瓦斯灯还占据着主导的年代,电灯可是价值不菲的新鲜玩意,即便爱迪生在1880年就开始销售灯泡,但电力的应用却才刚刚起步,尤其是著名的直流电和交流电之争,还直接导致了两位著名的科学家互喷口水。
可现在看到了什么?这座老饭店内使用的居然全是电灯!这就好比你在八十年代的中国,看到某幢大楼用绚丽的激光彩幕来点缀大厦夜景一样!
眼珠都花了!
一看到电灯,李大少爷就想起了那位惊采绝艳,在电磁领域开创了一个时代,被网友们戏称为怪物和未来穿越者,却又在死后被FBI封存了全部个人档案的家伙!
“不知道段飞需要多久才能找到他!”想到前几天亲手交给段飞的名单,李默吸了吸鼻子。
还好,李大少爷怎么说也是曾经生活在灯红酒绿不夜天中的雅人,一刹那的失神后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同行的李恩富和张顺在美国多年,也知道电灯,只有杜大壮那厮,瞪着牛眼看着灯泡,似乎想不明白为啥那玩意牵着跟线就会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