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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禾郑重给王二叔鞠躬:“二叔,以后你就是我的亲二叔!我会孝顺您的!”
王二叔一愣,随即笑了:“好。”
族长和里正差不多过了半个多时辰才过来。
大家都站在了大伯娘的院子里,因为家里实在太穷,也没那么多的板凳,所以大家都站着快速解决了这个问题。
沈禾当着所有人的面,将二两银子递给了大伯的手里。
然后大伯按了手印,允许沈禾立女户。
族长和里正写了分书,沈禾和大伯分别按了手印。
拿到了立女户的证明,沈禾的心底那块石头终于重重的放了下来。
但是未来迷茫的征程,也要正式开始了。
她拿着这个文书去县里过了明处,她沈禾就是单独一个户主了!
王二叔果然是好人做到底,过了两天亲自陪着沈禾去了一趟县城,把文书彻底给落实了。
沈禾把剩下的那点金银花都摘了晒干,换成了银钱,想还给王二叔的时候,王二叔却没有收,只是让沈禾自己收起来。
两个人也没在县城多呆,匆匆而去匆匆而回。
现在沈禾正式跟大伯分家,她也就没了住处。
王二叔将自己后院的两间破屋子收拾了一下,对沈禾说道:“你先将就一下。等以后有钱了……”
王二叔没再说下去。
他不认为只有十岁的沈禾会有钱。
这句话也就是安慰安慰她罢了。
沈禾才十岁,而且还是独身一人,怎么生活?
王二叔叹息一声,从家里拎了半袋子粮食和一块肉,给沈禾默默放下了。
沈禾知道现在道谢再多都没有意义,还是将来好好报答王二叔吧!
现在的问题是,她该怎么解决目前的困境。
她必须要赚第一桶金。
可是这个年代,想赚钱太难。
身边的人都是土里刨食,所以她必须跳出这个环境,从大局观入手。
沈禾默想了一下别人穿越到种田书里都干嘛了,要么是有金手指带着空间带着灵泉要么是会做美食发家致富。
而她……好像什么都不会。
她虽然也会做点吃的,但是仅限于现代化电器。
所以,她一身学识在这里竟然一无是处?
想到这里,沈禾哀叹的坐在了地上,总不能让自己在这个世界制造炮弹炸药飞机吧?
算了,她还不打算改变历史进程。
那么……现在看来,还是要去人多的地方找机会。
只有人多,机会才会多。
沈禾胡思乱想着随便弄了搬家之后的第一顿饭。
到了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沈禾听到前院里王二叔又在套牛车,沈禾马上跑了过去:“二叔,你要出门?”
王二叔点点头,说道:“家里粮食不多了,我去镇上买一点。你有要带的东西么?”
沈禾说道:“那你带着我一起去吧。”
王二叔想想也好,沈禾刚立女户,估计心情不太好,反正一个人去也是去,两个人也是去,不如带着她一起散散心吧。
然后王二叔就带着沈禾再次去了镇子上。
村子里的人们看到两个人同进同出,不少人都开始说闲话。
还是里正看不下去,训斥了他们几句,这些人才不啃声了。
仔细想想,沈禾今年也才十岁,确实还不到男女大防的时候。
王二叔虽然已经二十五了,估计也看不上豆芽菜一样的沈禾。
沈禾对这些流言充耳不闻。
如果因为这些流言就过不下去了,那才叫脑子有坑。
到了镇子上,王二叔去采购了,沈禾就在大街上到处溜达,一边观察镇子上的市场交易,一边想着怎么赚第一桶金。
就在沈禾溜达到一个饭馆的时候,就听到里面的掌柜的拍着桌子大叫:“让你记个账都记不好,要你有什么用?”
紧接着就听见店小二委屈的回答:“这些字太难认了,我根本就记不住啊。”
沈禾刚要走过去,脑子一动,等等!
这里的人们好像写的都是繁体字,对一般没读过书的人来说,的确是很难写正确一个字。
可是如果用简体字呢?
沈禾的脑子倏然一亮!
沈禾当即朝着饭馆走了进去,马上就有人迎了上来:“小妹妹你是要吃东西吗?”
沈禾摆摆手,说道:“我不吃东西,我刚刚听到小二哥说记不住那些菜名,我有个办法能让小二哥快速记住并且写出来,你们要不要试一试?”
不等掌柜的回答,沈禾将手抄在了袖子里,一脸的可爱自信:“反正也只是试试,我也不要你们什么。”
掌柜的看着沈禾豆芽菜一般的身材,穿的又是那么的……哪里相信沈禾会写字?可别平白糟蹋了他的笔墨。
可是听说这个小丫头什么都不要,顿时起了逗弄的心思:“行啊,小姑娘,你如果能写出能记得住的字,我就给你五十文,怎么样?”
沈禾呲牙一笑:“成交!”
很快,掌柜就让人铺开纸张磨墨。
周围的人们都觉得新奇,都凑了上来,没人相信一个小丫头会写字,估计顶多认识一两个字也就顶天了,竟然还敢吹牛会写能记得住的文字!
简直是吹牛不打草稿!
沈禾知道,这一战关乎到自己未来能不能在这个镇子上立足,因此也没有半分毛躁。
挽起袖子,捻起毛笔,蘸足了墨汁抬头看向小二哥,问道:“你记不住那道菜的菜名?”
小二哥马上回答:“乌鱼蛋汤。”
沈禾点点头,手腕一动,就在桌子上的纸上写了四个繁体字:烏魚蛋湯。
写完了之后又用简体字写了一遍:乌鱼蛋汤。
沈禾收笔的时候一气呵成!
周围的人们都看傻眼了!
这个小姑娘竟然真的会写字,而且还写的极具风骨!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难以置信!
沈禾指着简体字说道:“你们看,这样写是不是就容易记得住了?
小二哥马上喜上眉梢的说道:“是勒是勒,如果是这样写的话,我就记住了呢!”
第一千六百八十三章 番外之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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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禾点点头,看了看墙上钉的菜谱,又将其他的菜谱挑着几个写了一遍。(全本小说网,https://。)
第一行是繁体字,第二行是简体字。
周围的人们顿时叫了起来:“小姑娘,你第二行字都是缺胳膊少腿的,这可不好!”
沈禾马上拱手说道:“这位大叔明鉴。我也不是故意写错字,而是小二哥学问有限,实在是记不住那么多比划的字体,我这才改良了一下,方便没读过书的人认字。要说读书,自然还是要规规矩矩按照原先的字体写的!我这只是无奈之举,还请明鉴!”
那位大叔听了沈禾的话,这才点点头说道:“小姑娘还算懂事。小小年纪就写出了自己的风骨,难得难得。不知道小姑娘是……”
那个大叔原本想问沈禾是哪家小姐的,可是一看沈禾身上破旧的衣服,顿时说不出来了。
沈禾马上懂了对方的意思,顿时不好意思的说道:“我父亲原本是个秀才,前几年过世了,我的字都是父亲教的。”
只好把所有的原因推给自己的便宜老爹了!
周围的人们顿时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即便是如此,也已经是神童了。
可惜是个女孩子,不然……
太可惜了!
沈禾此刻完全没有觉得有多可惜,她心底各种庆幸自己三岁的时候,被妈咪死活逼着练习书法,给自己找了那么多字帖临摹。
如果不是前世临摹了那么多作品,只怕这辈子只能做个睁眼瞎了!
果然,没有一项才艺是多余的。
那个掌柜的打赌输了,倒也光棍,直接点出了五十文钱就要递给沈禾。
沈禾摆摆手,说道:“只是一点小事情,不值当认真。这位大叔说的对,做学问就是要扎扎实实,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偶尔为之还可以,真正用到实处的还是夫子教的学问。”
那一群人见沈禾年纪小小,说出的话跟大人样,顿时刮目相看了起来。
等跟大家都混熟了之后沈禾终于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诸位伯伯叔叔,你们看我这笔字还能过眼么?”
“能能能,小小年纪就有风骨,太难得了。”刚刚批评沈禾的那个大叔马上开口说道:“比起我们镇上的学院里的夫子也不遑多让了。”
沈禾微笑着提出了自己的第二个问题:“那如果我想找份抄书的活计,能不能行呢?”
周围的人们一怔,第一次见女孩子抄书的。
不过她这笔字还真是写的不赖。
这个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开口说道:“我知道镇上周员外家的老夫人最近在求佛经,不过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去写。小姑娘这笔字蛮不错的,倒是可以去试试。”
沈禾马上冲着这个人作揖行礼:“多谢叔叔提点。”
那个人见沈禾这么懂礼貌,马上说道:“这样吧,你过去周员外家,就说是我封二介绍过去的。”
这个时候掌柜的开口了:“小姑娘,你多谢谢这位封二先生吧!他可是咱们镇上书院里的先生。”
沈禾大喜,再次作揖:“多谢夫子。”
得了消息,沈禾转身就去周员外家毛遂自荐了。
一开始周员外家不让进,报了封二先生的名号,才让进去。
周员外的老母亲信佛,一直都想找人好好的抄写佛经。
可是这种内眷的事情,秀才童生们都不好意思接,担心被人说有辱斯文赚女人钱。
不担心影响身份的吧,字又写的差。
所以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选。
沈禾也知道说再多废话不如直接写一手字,因此等老夫人来了之后,沈禾就直接挥毫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