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暂时没了,”刘苏托下巴想了想,“对了,你这个果子露甜甜的,以后每天给我一点。我要和师兄一起喝。”
“姓刘的,你不要太过分!”这句话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凌恒忍无可忍,狠狠的一拍桌子。
居然敢对师弟凶?齐光立刻冒火了,笑得温文尔雅人畜无害,拿起酒杯满上,站起身来:“凌公子,今日您对我们多有照顾,我也无以为谢,只好先干为敬。”
凌恒受宠若惊,忙不迭的也端起酒杯,笑呵呵的一饮而尽。齐光再次倒上一杯:“凌公子,好事成双。”
好事成双啊!美人在对他抛媚眼了啊!凌恒晕乎乎的喝掉第二杯,接着又是第三杯,第四杯,第一壶,第二壶,第三壶……
春兰很疑惑:齐师兄是要脱离他们的队伍,投奔凌恒多金的怀抱?他忧虑的看了一眼刘苏,却发现自家少爷镇定的吃着美味,时不时看向凌恒的脸上有一种悲天悯人的表情。
师兄,你什么时候发现我下了药啊!刘苏觉得,师兄不愧比她多学了几年的本领,这么短的时间内,不但发现她下了药,还能根据她的药判断出大概成分,然后使劲灌凌恒酒,让药效发作得更早更猛烈。
北都兄,看在这一桌好菜的份上,我为你默哀。不过现在嘛,刘苏淡定的往嘴里塞了一筷子红梅珠香,嗯,这个真好吃。
12放驴什么的,最讨厌了
当天晚上,凌恒满身满脸长满了红包包,奇痒无比,几个眉目相似的美少年围在他床前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一拨拨的大夫迎进来又送出去,却没有一个能诊断出来的。
春兰一脸兴奋的跑回来,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公子你猜得真准,那里果然是灯火通明的,有好多人来来去去。”
刘苏很沉重的叹了口气:“唉,我下的毒,一般的大夫怎么可能解啊。”
“咦?”春兰傻眼了,“公子你什么时候下的毒啊,你根本就没有接近过凌公子半步啊!”
“很简单,在菜里。”刘苏对自己的下毒手艺很是得意,“反正就我们四人在吃,每道菜我都下了一些,然后在你和师兄的酒杯里放了解药。”
太,太神奇了!春兰张大了嘴,简直可以吞下去一个鸡蛋。刘苏抬抬手,对着他的嘴做了个弹指的动作,春兰立刻吓得一抱脑袋,直接往地上一蹲:“公子我以后一定会听话不要对我下药啊我不要满身长包包!”
“嗯,这才乖。”刘苏摸摸他的脑袋,“其实,我只是想让他浑身瘙痒罢了,师兄非灌他喝了这么多酒,所以才起了这么多包包。”
你们两个都不是好人,嘤嘤嘤~~春兰咬着手指,双眼散发着谄媚的光芒,就差身后多出一条小尾巴摇啊摇了:“公子,齐师兄,你们都好厉害啊,教我教我!”
坏人什么的多有爱啊!春兰幻想着,等他也学会了这招后,便要大摇大摆的去到凌北都的后院,然后把所有曾经欺负过的人一一再欺负回来!对了,还有之前那个小倌馆,他也要杀回去报仇,起码要让那几个头牌小倌浑身长满红点点!
春兰,你学坏了!刘苏望天:当初那个一有问题就哭个不停一有不顺就跑去上吊柔弱无比善良天真的白莲花哪里去了哪里去了?
另一方面,凌恒瘙痒难受,身上抓出了一道道的划痕,鲜血淋漓,下人见了不忍,道声得罪,将他的手给绑了起来。一个小厮壮着胆子问:“主人,听说齐公子便是大夫,为何不让他来试试呢?”
“你们,你们谁敢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我就要了谁的命!”凌恒当然不愿自己的这副狼狈的模样被心上人看到,恶狠狠的瞪着屋里伺候的人,眼睛发红。
好,好,您是病人您最大,下人们心底吐槽,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是不停的往凌恒身上涂抹一些清凉的药膏,可以让他稍微好受些。
第二天一早,凌恒的痒依旧没有减轻,根本无法下床,齐光心里好笑,很礼貌的询问派来伺候他的一个丫鬟:“为何不见凌公子?”
那丫鬟小脸一红,低下头:“回公子的话,奴婢不知。”
“不知就算了,那能不能麻烦你带我去他那里看看呢?”
小丫鬟哪里敌得住温柔帅哥的微笑,反正主人只是吩咐不许齐公子知道他生病的事情,没有不许他探望的吧?
于是,在凌恒痒得死去活来的时候,齐光从天而降,只是几针下去,便解了奇痒。折磨了他整整一个晚上的痒消失了,凌恒看着心上人,就去抓他的手,直冒粉红泡泡。
齐光连忙躲开,咳嗽一声:“我再去开两剂药,凌公子还要调养一段日子。”
“行,我都听你的。”凌恒见他关心自己,比吃了蜜都甜。
齐光努力忽略掉他含情脉脉的眼神:“其实,公子的病十分罕见,需要一些比较稀有的药材……”
他话还没有说完,凌恒便抢着开口:“凌府有许多药材,放着也是放着,齐公子想用就尽管开口。”又要下人带齐光去存放药材的小仓库去。
齐光心情很是愉快:师弟的毒药原料库弄到手了。至于凌恒的毒,师弟本来就只下了很少的剂量,今天中午应该就会失效了,而他的几针,却是延长了药物的发作时间,估计凌恒还要再痒个两三天的。
三天后,凌恒的病才正式好转。在床上躺了这么久,凌恒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软了,不觉又想起了齐光来。
说实话,表弟和齐光是不一样的。表弟从小娇生惯养,不管吃的穿的都是最好的,又生性/爱洁,屋里有一丝异味都不肯停留,更别说能看他这副满身红点又有血痕的模样了。而且,表弟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出口成章,身上带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让人看了就悦目赏心。
齐公子呢,却是医者,医术颇高,但明显没有读过太多书。他是和蔼的,不管对谁都带着微笑,和表弟的目无下尘完全不同。
他爱着表弟,可表弟已经死了,这么多年来,他发疯一般的寻找着表弟的替身,齐光还是他遇见的和表弟长得最相像的一个人……
凌恒挣扎着起来:“齐公子呢?”
“齐公子一大早便去了后山。”
“后山?还有其他人吗?他可有说去那里做什么?”
下人越发缩了缩:“还有刘公子和春兰,他们说,说,要去后山放驴……”
放,放驴?凌恒嘴角抽了抽。想到自家清雅隽永的表弟站在一头小毛驴身边的模样,不由得满头黑线:这一定是那个黄皮矮子想出的招,他不能看到表弟的形象遭到破坏,他一定要去阻挠!
“有钱人家真好,整座山都是自己的。”刘苏舒服的靠在阿毛身上,手里拈着一颗青绿的果子,“可惜现在是秋天,不然这种野果可甜了呢。”
“这个能吃吗?”春兰趴在一旁的草地上,好奇的问。
“当然能了,小时候我经常去摘呢。”
“还好意思说。老是满山跑,害得我每次都到处找你。”齐光揉揉她的头顶,“那个时候你多可爱,一口一个师兄师兄的,人家欺负你也找师兄做主。再看看现在,凶巴巴的。”
“啊,我就是凶巴巴的,你去找那个凌北都啊,他对你一片痴心。”
“难道小苏是吃醋了吗?”
不要脸!刘苏呸了一句,转身抱住阿毛的脖子:“阿毛啊,男人都靠不住,不是脸皮厚就是花心,我们两个浪迹天涯去吧!”
阿毛懒洋洋的动了动耳朵,理都不理她。春兰却凑了过来:“公子公子,我很靠得住的,公子带上我吧。”
“你给我滚。”齐光拎着他的衣服,优雅的将他丢了出去。
凌恒坐着轿子到了后山的时候,正看到这一幕。三个人打打闹闹的颇为热闹,而齐光看向刘苏的神情,仿佛在他心头狠狠的刺了一刀。
这几天,齐光给他治病的时候,一直是挂着和煦的微笑的,让人如沐春风,可那种笑,根本就不是发自内心的,更多的像是一个面具。而跟这个矮个子小子在一起,他的脸瞬间生动了起来,无比的鲜活。
——齐公子是真的喜欢这个臭小子的,或许比他喜欢表弟还要多。
这可不行。
凌恒从小便是众人捧着长大的,可以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一世,他唯一的失败便是表弟。他相貌俊美又家产万贯,不管什么样的男人都逃不脱他的手心,偏偏表弟不一样。表弟对他从来都是不假颜色的,不管他如何讨好如何低声下气,表弟偏偏不屑一顾。
表弟的身体一直不好,所以年纪轻轻便卧病在床。就算是病中的表弟也有一种令人心折的美,凌恒每天去探望,却依旧得不到表弟的一点点好感。
最后,表弟的死成了凌恒心中永远的红玫瑰和白月光,他一头扎进集邮这个爱好不可自拔,可没有一个人能像表弟那样打动他。
春兰和斯柳是齐光之前他见过的和表弟最相像的男子,可都让他迅速的厌烦。这两个人都太温顺了,毫无趣味。如果是表弟的话,定然不会因为他几句好话几份礼物就迅速的脱衣上床的,真是糟蹋了那张脸。
不过,面前的齐光却是挑起了他的兴趣。凌恒眯起眼:那个矮个子的小子是个大麻烦,杀是不可以的,不然齐公子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最好的方法,是让齐公子自己对那小子死心,到时候,自己再趁虚而入,自然会得偿所愿。
想了许久,凌恒挥手让底下人过来,低声吩咐了几句,拍了拍轿子,深深再看了那三人一眼,径自回去了。
而山坡上的人自然也看到了凌恒,阿毛咴儿咴儿的叫了两声,刘苏拍拍它的脖子:“啊啊,我知道,这个人一定又在起什么鬼心思了对不对?”
阿毛点点头,挣脱出缰绳,一溜小跑到了它相好的身边,蹭啊蹭的讨好。看到齐光的那匹小驴单独在一旁吃草,阿毛和自己的毛驴亲热,春兰立刻觉得与有荣焉,挺了挺小胸膛:“公子不怕。我好歹也在这里呆过一段时间,跟这里的人也熟,我去帮你探听消息。”
“是谁不敢一个人呆着,非要缠在我们身边啊?”齐光毫不留情的揭他的老底,“别忘了,那个将你打得浑身是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