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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808-第2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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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是金玉所制,包括日常的用具,还有那些镂花窗棂和刻龙楹柱……他们的心中涌出一股疯狂的亢奋,毫无任何顾忌地将所有拿得动的、值钱的东西劫为己有。殿外的烈火仍在冲天燃烧,殿里则混乱得昏天黑地:无价之玉被魔掌打碎,艺术珍品遭铁蹄践踏,为了争夺一颗珍珠、一个元宝,刚才还是弟兄,此刻却刀刃相见,砍断的手臂、戳死的尸体遍地皆是,狼藉相枕。这些年来,以战功震慑天下的湘军,在这里演出了它组建以来最丑恶的一幕,同时也将他们的可耻追求暴露无遗!看看抢得差不多了,李臣典命令每人向殿堂里扔一个火把,他要把这座已打劫一空的金龙殿干脆烧掉,不给他们的罪恶留下痕迹。

从金龙殿里涌出的巨大热浪把康福烤醒了,但他爬不起来。他眼睁睁地看着这样一座壮丽非凡的宫殿毁于烈火之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弟兄抢夺战利品的丑态,脑子里又浮起李臣典手拿短枪脸露狞笑的凶相,他的心如刀绞剑剁般的痛苦。正在这时,一个扛了只鎏金马桶的湘勇,喜气洋洋地从他的面前走来,一只脚恰好踩在他的伤口上,一阵锥心的剧痛又使他晕死过去。

康福再次醒来的时候已近凌晨。中旬的月亮大而明亮,月亮下的人间世界,却是一片惨不忍睹的场景:金龙殿的大火仍未熄灭,远远近近到处是尸体、刀矛,被大火烧焦的尸骨发出令人窒息的臭气,喧闹声已经过去,活着的人都困乏得睡觉了,人世死一般的寂静。康福觉得伤口的血已经凝固,痛楚减轻了些,他试图挣扎着起来,刚一动,右腿便出现一阵剧痛。原来,就在他昏迷倒地的时候,后面的湘勇不但无人扶起他,反而有好几个人踩着他的身躯冲向金龙殿,右腿便是这时被人踩断的。康福气得用手捶打大地。捶打一阵后,他平静下来,心想:等天亮后再说吧!他艰难地转动着身子,将俯卧换成侧躺,觉得舒服点。他的脸朝着月亮,微微地闭着眼睛。

不知什么时候,有一只手触着他的鼻孔。他睁开眼睛,发现身旁蹲着一个人。那人问:“大哥,你是不是姓康?”

“我是姓康。”康福很高兴,他猜想这一定是一位湘军弟兄。

“你叫康福吗?”

“对,我就是康福!兄弟,你是哪位?”康福想:这下好了!

“你伤在哪里?”

康福指了指左肩膀,又指了指右腿。

“我背你。”

那汉子背起康福,走到旱西门时,正好遇见一匹嚼草料的骠壮战马,旁边一个军官模样的人仰天躺在地上呼呼大睡。汉子暗喜,解开缰绳,先把康福扶上马背,然后自己再跳上去,使劲在马屁股后面一拍,战马奋起四蹄,向前飞奔,一眨眼便穿过旱西门。那人策马向西,沿着长江边的古道,扬起一路黄尘。

“兄弟,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康福在前面惊问。

“大哥,你放心,我不会害你,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就停下来。”那人在后面回答。

眼看离江宁城越来越远,康福并不留恋。就在第一次苏醒时,眼前的一切重重地压抑着他的胸膛,脑子里响起了那夜弟弟的叮嘱:“哥哥,打完仗后你就解甲归田吧!”他断然作出了决定:一旦伤好后便立即离开湘军。现在正好借这位兄弟的力量去达到目的。

这真是一匹难得的骏马,它驮着两条汉子,并不感到沉重。将到黄昏时,眼前出现一座层峦叠峰的大山。康福认出,这是安徽当涂县内的东梁山。他对那汉子说:“兄弟,我们不走了,就在这里停下来吧,我曾经在此地住过一段时期,山里有许多好草药,我要在这里养伤。”

“行。”

那汉子跳下马,牵着缰绳,向山中慢慢走去。山风吹来,被热汗浸了整整一天的他们感到通体舒服。一路访查,最后看中了一户封姓人家。封老汉今年七十二岁,老伴六十五岁,无儿无女。老头一世行医,慈面佛心,悲天悯人。一圈竹篱笆围住五间茅草房,后园一半种蔬菜,一半种草药。那汉子对老汉说,他们是表兄弟俩,外出做生意,不幸遇着歹人,打伤了表兄的肩骨和腿,请求老大爷收留住下来,并帮表兄治骨养伤。说完又从黄包袱里拿出一绽五十两银子的大元宝来。封老汉没有收银子,却满口答应他们的要求。当夜,老两口治蔬具酒,像对老友一样的款待他们。吃完饭后,用草药给康福洗净伤口,又给他的左肩和右腿敷上两个厚厚的药包。康福躺在床上,伤痛似觉消失殆尽。

“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营那哨的?为什么要带我离开江宁?”康福问那汉子。这一天来,他一直想问,只是一则坐在马背上奔跑,谈话不便,二来自己气力不济,不能多说话。现在,他不能不问了。

“康大哥,我是什么人,你是绝对想不到的。”那汉子坐在他的床边,笑笑地说,“我不是你的湘军弟兄,我是你的对手,一名太平军军官。”

“这是真的?”康福大惊,若不是腿已断,他会从床上一跃而起。

“是真的。”那人早有所备,对康福的惊讶一点不介意,“康大哥,你听我慢慢讲。”

原来,救出康福的这个汉子,正是当年在宁乡小饭铺看曾国藩写字的那群太平军中的一个,后来奉韦卒长之命送狗肉给曾国藩、荆七吃,又拿纸笔来要曾国藩誊抄告示的那个细脚仔。他当时只有十五六岁,是太平军中数千名童子军的一名。康福因去看望表姐,错过了与他见面的机会,但他的弟弟康禄投靠太平军时,恰恰投的便是韦卒长的部队,编在细脚仔一个伍里。细脚仔从懂事起就不知他的父母是谁,他是在乞丐堆里长大的。太平军埋锅做饭,他到大铁锅前讨锅巴吃。韦卒长见了可怜,收他当了名童子军,问他叫什么名字,他答不出。大家见他两只脚长得比别人的手臂还细,都叫他细脚仔。

细脚仔投军三个月后,遇到了康禄。小家伙最是单纯热情,对康禄很关照。一路行军过程中,又将三个月来在太平军中所学到的关于拜上帝会、均贫富等理论,以及民族大义等等讲给康禄听。虽然细脚仔的知识肤浅,但他对太平军的感情深厚,那些肤浅的道理出自于他的带有浓厚感情色彩的嘴中,给刚投太平军的康禄以深刻的印象。康禄比细脚仔大几岁,又武艺高强,细脚仔对他很尊敬。后来,康禄不断迁升,细脚仔一直跟在他身边。直到康禄当了楚王,细脚仔还是以总制的官衔充当他的亲兵。关于康福的一切,细脚仔都知道。天京失落的前夕,康福进楚王府劝弟弟,隔壁窗外,细脚仔把康福看得清清楚楚,兄弟俩的对话也听得清清楚楚,他从心里对楚王崇仰不已。天京外城攻破后,细脚仔没有重伤,本可以逃出城,但他没有这样做。他要和楚王一起,与受伤的五千烈士自焚殉国,用一死表达他对信仰对友谊的忠诚。但康禄想得更远。就在康福带领湘军冲进太阳城的前一刻,康禄把细脚仔叫到跟前,交给他一个黄缎子包袱,沉重地说:“兄弟,你年纪轻轻,又没有重伤,不要走这条路,往后还有更重的担子要你承担。”

“王爷有何吩咐?”望着已瘦成骷髅似的楚王,细脚仔心情异常沉痛。

“你带上这个包袱,趁着清妖抢金龙殿财物的混乱时刻,冲出天王宫,逃出天京城,然后设法回到广西去。”

“王爷,我不逃走,我要跟你和弟兄们一起殉国。”细脚仔嘶哑着喉咙说。

“兄弟,你听我说。”康禄把手搭在细脚仔的肩上,饥饿和劳累已把这条铁汉子折磨得有气无力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低沉地说:“天王宫马上就要落到清妖的手里,天京城即将全部陷落。忠王保护幼天王出城,看来凶多吉少。各地虽说还有二十万弟兄,但依我看,凭他们来复兴天国,指望不大。我冷静地想过,天国的失败,不在人少兵少,而在人心已失。为何会失去人心,我曾经和你说过多少次了,今日事情危急,不能再细说了。天国后来的发展虽令人痛心,但老天王起义之初,对兄弟姐妹们讲的道理却是对的;正因为对,才会有我天国初期的人心归向,红红火火。天国暂时是失败了,天国的理想在两广仍然深入人心。古人说得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要时机成熟,天国的大旗又会在两广树起。莫看清妖现在得手,它的气数已尽,撑持不了多久。你还只有二十几岁,人生还刚刚起步,又在军中十多年,太平军的一切都已洞悉,正是今后办大事的丰富历练。包袱里有老天王早期传道的几本书,还有《天朝田亩制度》和《资政新篇》,这些都是我天国最重要的文献。另外还有我给老天王写的一个条陈,里面讲了十多年来天国的一些重大失误,不料刚抄好,老天王就升天了。兄弟,你回到广西后,要认真读通这些文献,以老天王当年传道的精神,宣传天国的崇高理想,吸取这次失败的教训,重新把父老乡亲团结起来,把清妖推翻掉,实现老天王的愿望。”

“王爷,我听从你的命令!”细脚仔意识到这个使命的伟大,他决心挑起这副异乎寻常的重担。

“好,你是我的好兄弟!”康禄将脚下砖缝里的一根细草扯出,放在口里嚼了几下,咽了下去,又说,“包袱里有十个大元宝,供你沿途和回去使用,还有我剩下的三枚飞镖,你替我收藏,今后若有机会,你把它交给我的哥哥。”

“王爷的哥哥就在清妖军营里,我一定能找到。”

“不,你暂时不要去找他。我的哥哥是个好人,我相信他不会在清妖军营里呆得很久,他总有一天会觉醒回家。过了七八年后,你再到我的老家去找他就行了,你现在重要的是赶快离开天京,离得越远越好。”康禄又拔起一根细草嚼着,振作精神说,“我无妻无儿,哥哥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你对我哥哥说,待侄儿长大后,把这三枚飞镖送给他,让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曾经有一个叔叔。”

康禄说到这里,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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