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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自己不怕死,但她……真的很想让那个还在她腹中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这两个多近三个月以来,肚子里的生命与她朝夕相处,虽然不能对话,但秦歌能感觉到那个小家伙的脉搏……那是一种与她相近的脉搏,肉连着肉,流的一样的血……
虽然,这个小生命是那个她恨不得杀了的男人给她留下的,但是……那也是她的孩子,她正在孕育的生命!
秦歌觉得,自从拥有了这个小家伙以来,自己的生命都发生了改变——其实,做母亲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虽然有十月怀胎的艰难,虽然会有一朝分娩的痛苦,但……那都是一种幸福!
因为,那个小家伙是一根纽带,连接起了自己还不算太完整的生命!
若真的因为自己的倔强,让这个孩子还未绽放的生命就夭折,值得吗?!
秦歌缓缓摇了摇头,她知道,自己想保护这个孩子!
可现在……又怎么脱困?尚落于匪徒之手,即便有千军万马来解救自己,也快不过匪徒那一把急速插向自己心窝的利刃啊!
蓦地,秦歌将目光放在了眼前这个男人身上!
不错……这个男人,绝对能救自己,以他的本事,就算是在万箭落于自己头顶的瞬间,也一定能救下自己,带着自己冲杀出去!
完全是下意识的,秦歌张口就想告诉叶无双——我不需要你救,请救救我和你的孩子!
可张了张嘴,这话秦歌却有咽回了肚子里!如果这事真的让眼前这个男人知道的话,以这个男人的性格,怕是此生再不会放过自己和那个尚未诞生的小生命了,无论自己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开他!
秦歌是自私的,她恨这个男人,恨不得杀了他!可因为孩子的原因,却又不得不放弃这种想法……但要让孩子归于这个男人的怀抱,认他为父,也是绝不可能的!她……只想悄悄的生下这个孩子,永远的躲开这个让她恶心的男人!
这于秦歌来说,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秦歌就这么静静看着叶无双,璀璨的眸子里闪烁着……无限复杂!
(这章写了太长时间了,删了写,写了删,重复了两三遍……总算是写出个让老楚能看得过去的,让兄弟们久等啦!秦歌绝对是老楚写过的最复杂的一个女人。想写出她那种心态有点难,呵呵……老楚也不知道表现到了什么程度,但是……尽力啦!顺便求几朵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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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艳遇人生 第二百零三章 一种默契;无声胜有声
也不知过了多久,秦歌狠狠一咬牙,终于下定了决心,抬起头,略带复杂的问道:“你……有没有觉得欠了我的?”
很直接的问题,让叶无双有些错愕,打死他也没想到,这个女人居然会率先问出这样一个问题,沉默了一下,点了点头,道:“是,我欠你的。”
秦歌忽然笑了,笑的很明媚,也很动人。
事实上,自从叶无双认识这个女人以来,这还是第一次见她笑的这么开心,望着女人笑靥如花的模样,一时间,竟是痴了。
秦歌也不在意叶无双那近乎雷击的呆滞目光,抚了抚头发,轻声道:“看来,你倒还算是敢作敢当。”
说此一顿,似乎是在斟酌,沉默了半响,方才说道:“这一次,我希望你能救我出去!”
叶无双一震,抬头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女人,如果不是方才亲耳听到,打死他也不敢相信,这话居然会从秦歌嘴里说出来!
“就当是还债吧!”
秦歌轻轻别过了脑袋,似乎是不想看着叶无双的眼睛一般,这也是两人相见以来,她动作上的唯一转变,声音很轻,也有些飘渺:“此事过后,你我的恩恩怨怨到此为止,你毁了我一生,又给了我新生,算是扯平了,从此,{}{小}说3w。ybdu我们只是陌路人!”
叶无双一愣,脸上苦笑之意更浓,连带着声音都有些发涩,道:“你知道的,即便你不说,我也会救你……你也知道,要我做什么,你根本不需要做什么交易,只需要开口,就算是摘星拿月,我也尽力去做!”
说到这里,叶无双不禁幽幽一叹,说出了那句他只敢在女人睡着的时候才敢说出口的话:“知道么……其实,我真的很喜欢你……从五年前就开始了。只是很可惜……于我而言,你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神,而我,不过是一个刚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罢了,说实话,甚至就是站到你面前,我都忍不住要自惭形秽!我真的不喜欢那种感觉,所以,我只能用残暴来撕碎我的无力……说来你可能不信,这个世界上能让我叶无双甘心放弃生命也要守护的人不多,只有那么十来个罢了,可这些人里,能让我俯首听话的人更是凤毛菱角……你,算一个!”
秦歌身子一颤,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男人第一次在她面前说情话,因为上一次,她在“睡梦”中,也不知道她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俏脸,竟是煞白了几分。
只是这一切异常,都不过是短短一瞬间而已,很快,她就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脸上再次挂上了那副看上去很温和,但是却给人很遥远的距离感的笑容。
由此,不难看出,这个女人的城府有多深!
最起码,情绪很少写在她脸上,如果能有那么一瞬间让这个女人失神,那于她而言,绝对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亦或者是,非常震撼的事情。
贝齿浅露,灯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晕,秦歌笑的很温和,但是笑容里的那种距离感,却是很明显,轻轻说道:“有些恩怨,该了结的就得了结,拖上太久没有什么好处,对你我而言,或许成为陌生人是最好的选择。”
叶无双却是忽然笑了,女人话外之音他却是听懂了,事实上,和这个女人相处,没有足够的智慧还真不行,轻声道:“是啊,或许变成陌生人,回到才是最好的选择,抱着仇恨,日子没法过!”
叶无双很直接,直接点明了女人话中的意思,也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秦歌,终究是秦歌,即便是有心给这个男人点儿甜头,也不会下贱的跑过去大肆卖好。以她的容貌,以她的智慧,以她的魅力,再加上她的身份,即便真的要给谁一点儿甜头,也没必要表现的太热情,只要表达出一点点的意思,就足以让所有人疯狂了。
先稳住这个男人!
这就是秦歌打的主意,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在一个人的所有特点当中,有一种东西……叫做潜意识,在人做出决定的时候,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会在不知不觉中就直接给出一个大致的方向,那是人的一种本能做出的选择!
比如……在挑选一件衣服的时候,你为什么一进服装店就朝着适合自己性别的服装区走去?因为你的潜意识中就在告诉你——那里适合你!而这种微妙的大体方向上的抉择,很多时候甚至就连自己都看不明白!
秦歌那镌刻在内心深处的潜意识究竟是怎么想的,没人清楚,怕是连她自己都知道!
回归陌生人!?
对于叶无双来说,毫无疑问,这是个好消息!
现在的两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对仇人!虽然,叶无双不喜欢这个关系,可事实就是这样,难道不是么?
回归陌生人,就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奢侈了,难道不是么?这个世界上,哪个男人在干一个女人之前,一生下来就认识的?所有关系,不都是从陌生人发展过来的吗?!
虽然,追求的路上会有风雨,但这个女人能放下恨,用一种非常平静的态度面对自己,这就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难道不是么?
叶无双有些艰难的咽了口吐沫,问道:“你什么时候想走,直接告诉我,我带你杀出去,就算是现在也行!”
“真的行么?怕是就算我逃出去了也会背上无尽的骂名吧?因为我会害死许多人!”
秦歌忽然笑了,压低了声音道:“我知道这些匪徒的身份,呵呵,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人命真的不算什么,我若一走,怒火中烧下不杀人才真的有鬼了。虽然很想活下去,但我不会为了活下去而害死许多人,因为那是你的道。而且……说实话,迟走几天,早走几天,于我而言都没有太大的区别,我的要求只有一个,你要保证我的安全,这是我们达成的交易……难道不是么?”
对于叶无双来说,这是个把秦歌追到手的信号,最起码能求得秦歌原谅自己一些……可他,真的不喜欢“交易”这个说法。可没办法,现在女人手中拿捏着绝对的权利,他也只有认命的份儿,苦笑着点了点头。
想了想,叶无双终究还是没把血手的存在告诉秦歌,这个女人太难捉摸了,想真的征服这个女人,得多留点儿心眼,倒不是说叶无双心机太深……而是,对待什么样的女人用什么样的招,面对秦歌,一个不留神,别说追她,你没让她玩成个懵b就算是不错的了!
轻轻的,叶无双那只放在手心的千疮百孔的满头递到秦歌面前,道:“现在,你可以吃掉它了吧?!”
秦歌轻轻一笑,仍然是那种含蓄、很有距离感的笑容,不过却没有再一把拍掉叶无双手里的馒头,而是拿在手里啃了起来,吃的很文雅,一小口一小口的,丝毫没有因为这只是一个粗糙的白面馍馍而皱眉。
而叶无双,则捡起了地上的其他几个馒头,如方才那般,继续为女人剔除着上面脏了的地方。
这一次,是秦歌一辈子吃的最多的一次,五个馒头,全送进了肚子里……
望着吃饱了的女人,叶无双这才站起了身,深深看了女人一眼,道:“我这就走了,你尽管放心,我会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带你走的,不用担心你会受到什么伤害,因为……我一直都在你身边!”
说此一顿,叶无双有些忐忑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