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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给庄子上的家奴陈家一家子皆脱了奴籍,陈家大房,二房暂时仍留在了庄子上。
而陈家三房一家四口,却是一夕之间,由山鸡变成了金凤凰,原来那老陈家的三媳妇,竟是流露在外的千金小姐,此番,已被接到那扬州城的官老爷家中享清福,过金贵日子去了。
春生一家人在江夫人府中修养了三五日,待病好了以后,一行人由江夫人随行,被那蒋太守亲自接到了扬州城。
在这元陵城中生活了十数载的春生,第一次离开元陵,至此,开启了新的生活。
而那沈毅堂是在两月后,才得知此事的。
沈毅堂到了京城,一月之内曾两次派人修书送回元陵,虽是家书,可私下却也给斗春院送去了信件,询问春生的病情,心心念念的想要将人接往京城,想要温香暖玉在怀,想要*美景在侧。
可是,京城前往元陵,此去甚远,一来二去过后,又是一个月了。
沈毅堂在得知春生离府的消息后,尤不可相信,当场便呆滞了片刻。
随即,待反应过来时,只忽然间阴冷了一张脸,只见原本风流倜傥的那双眉眼瞬间阴冷了下来,只觉得一股郁结之气堵在了嗓子眼里,抬起脚就是将通报的侍卫一脚用力的踹到了地上。
当即吩咐备马连夜往元陵方向赶去。
沈毅堂是气得暴跳如雷,几乎是马不停蹄的赶回了元陵,原本心心念念的等着,盼着,还以为这日人就给接回来了,喜不自胜,却不想千盼万盼,却是盼来了这样一个消息。
别说仅仅只是个太守大人的侄孙女,便是皇帝老儿的女儿,倘若是被他瞧上了,有的是法子将人给弄来。
甭以为他不知道,沈毅堂不傻,哪里就那样凑巧,分明就是等着他去京城的时机,寻着机会开溜了罢了。
那个养不熟的白眼狼,沈毅堂简直气得要命,甭管她是个小丫头,还是哪家大户人家的小姐,沈毅堂瞧上的不过单单是那个人罢了。
身份高自然是好事,便可以名正言顺的抬高了她的身份,让她可以理直气壮,顺理成章的与他比肩。
可是身份低却也无碍,凭着他的宠爱,照样可以挺直了腰杆子,堂而皇之的享受着一切荣华富贵。
他气的并非她身份的转变,气的并非她被家人赎了身,气的也并非随着被接到了那千里之外的扬州城,他气的不过是她有意的擅自离开,气的不过是她早早的便知道了一切,不过是寻了个契机,想要趁机摆脱他罢了。
他一直都知晓,跟着他,不过是因他所迫而已,她一直是不情不愿的,他是主子,而她只是名奴才,她能奈他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皆是郁结于心。
可是,他那样欢喜,便是只要待在了他的身边,便是她整日郁郁寡欢,便是整日对他冷眼相待,他仍是觉得欢喜。
想着,只要待她好,她自然便会懂得了他的心思,自然便会接受了他的心意。
尤其是这段时日以为,两人朝夕相处,日日夜夜同床在卧,浓情蜜意,耳鬓厮磨,他瞧得分明,她眼中的情意,做不得假。
他打从心底里觉得快活。
可是,一切,原来不过是一场笑话,原来不过是他自作多情罢了。
原来,只要逮着了机会,她便随时随地的想要离他而去。
想要摆脱他罢了。
只是,沈毅堂因着愤怒而猩红了眼,脸上的表情都将要扭曲了,哪里有那么简单的事,被他沈毅堂瞧上的人,就是他的所有物。
想逃?
也不瞧瞧他同不同意?
有本事就逃,便是逃到了天边,他也有的是法子将人给逮回来。
沈毅堂忽然间回了元陵,整个沈家都惊呆了。
只见他一身肃穆之气,双眼阴冷,全身散发着一股冷岑之势,一回府,便直奔着老夫人的世安苑。
隔日,一大早便又快马加鞭的离去了。
沈毅堂目的异常明确,便是要过去逮人的,是被他收用过的人,他是有那个理由去要人的。
可是,却不想,沈毅堂到达了扬州太守府后,这才得知,原来春生一家人在扬州住了两月,于不久前便已出发前往了京城,去拜祭春生的外祖父,外祖母。
后沈毅堂回京城寻人,却又得知林氏一家人祭祖拜祭完亲人后,却又离开了京城。
京城的亲戚已无了来往,后扬州的太守府亦是无甚动静,便是连元陵的庄子上,也未曾回来过。
兜兜转转间,陈家四口人,仿佛人间蒸发了似的,竟一时不知了去向。
沈毅堂派了数批人,几乎动用了所有的权利与关系,只差没将京城,元陵,甚至是扬州城都悉数翻了过来,可是那几人,仿佛从这个世道消失了似的,从此了无音讯了。
第176章
两年后。
人间四月天。
暮春初夏;一年中最好的时节。
这一日艳阳高照,明明才刚到初夏的时节,天气便已热得吓人。
自半月前的一场春雨淅淅沥沥的坠落后;天气便渐渐地晴朗了,且一日好过一日;俨然有种五六月盛夏的感觉。
热热闹闹的京城,过往的行人络绎不绝。
到底是都城,只见街道上人头攒动,行人如织。
街道两旁是整齐而华丽的建筑;大部分建筑都建有好几层高,气派十足,主街磅礴大气,街道两旁甚至都被清空了;不许摆放各式各样的小摊位。
待绕到了街角;进入了副街,则瞧见人越来越多了起来;人群熙来攘往;两侧摆满了小摊位。
有摆摊算命的;有买各式各样小饰品的;有早点包子面米分铺子,有卖茶水买糖葫芦的。
成群结队的小孩子在人群缝隙中你追我赶,好不热闹。
偶尔有乘坐马车的,有坐轿的,所幸街道时分宽敞,勉勉强强亦是能够通行。
而其中一辆十分普通低调的马车里,只见坐着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年郎,只见他面白唇红,唇若涂脂,俊眼秀鼻。
一眼望过去,脑海中不由浮现了一古人描绘,“着米分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
明明是名男子打扮,但那绝色容颜,便是将许多绝色的女子都给生生的比了下去。
旁边还坐着一位看似相邻相仿的小厮,比之前者倒是要逊色不少,首先单单只是这肌肤偏黄一点,便已无了可比性。
其实五官还算清秀,比之这北方男子的粗狂,那眉那眼,那鼻那嘴,便算作精致了许多,若是单看,便还觉得清秀舒适,可若是站在了主子跟前,便已无了任何光环。
相貌且只能算作其一,这其二便是身上由内而外散发的气质了。
若非这马车过于普通朴素,单看那相貌,那气度,定以为会是哪家大户人家的贵公子呢。
只见执扇轻轻往马车上那帘子一挑,马车的帘子便露出了微微一角。
那少年郎津津有味的瞧着外头的热热闹闹的景象,只微微勾唇,浅笑着道:“素安,瞧瞧到底是京城,这景象可是要比你们扬州热闹得多吧···”
话音刚一出口,倒是叫人一愣。
只见娇中带了那么一丝柔,柔中却又带着一份清脆,清脆嘹亮,却又婉转柔和,竟一时让人不辨雌雄。
名唤素安的小厮似乎有些许疲惫,只有气无力的靠在了马车上,闻言,抬起了眼皮顺着往外头瞧了一眼。
有气无力的道着:“少爷,这话,你已经说过好几回,咱们都已经在京城住上有一段日子了,有什么好稀奇的···”
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今日查了一整日的账本,累死素安了,少爷你累不累,要不要我替你揉一揉肩···”
那名被唤作“少爷”的闻言,倒是回过头来瞧了那小厮一眼,笑着:“你操心着自个的身子骨吧,我无碍——”
素安努了努嘴。
想了一下,忽然想起了白日铺子里的一茬。
忽而问着:“少爷,三月前铺子里有一名伙计偷偷地藏了许多铺子里售卖的点心带回了家中食用,少爷二话没说,就将人给赶出了铺子,任凭那伙计如何求饶,少爷都未曾有丝毫松懈,少爷说‘但凡偷者,必诛之’,缘何今日那名小子偷了铺子里的银钱,少爷却网开一面了呢?少爷不是说过,铺子里但凡有偷东西的便不能够姑且么?”
原来素安说道的乃是今日在其他铺子上发现的一桩事儿。
那少爷亲自去查账,眼尖的发现账本上有轻微的出入,不大,也不甚明显,不过就那么几两银子的空缺,却被揪了出来。
这才知晓原来是那做账的小掌柜私自擅动给挪用了,不过这月已经还了回来。
那小掌柜还曾是一名读书人,有些羸弱不堪,因其家境颇为贫寒,几月前被少爷新聘请了,在那铺子上做账房先生。
却不想,不过才几月的光景,竟然胆大妄为的做出了这等事情,被发现了,亦不求饶,亦辩解,只梗着脖子,白着一张脸,任由处置。
却不想,自家少爷瞧着,不过沉思了片刻,只道了一句“下不为例”,便轻易的放过了。
是以,这素安才由此疑问。
那名少爷闻言,视线一直有趣的瞧着外头,未曾回过头,嘴里却是慢条斯理的回着小厮的疑惑。
只道着:“话虽如此,但也得看情形的,偷银钱者与偷货品者,皆是偷,偷银钱者性质甚至更为严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