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钱在桌子上。”齐王淡淡的说,头都没回。
老板纳闷,不过看到钱,又笑逐颜开了,这都给钱不吃,该多好。
沈寻上了他的马车,一起出了城,但她十分好奇,齐王是怎么看出她的,齐王好像看出她的疑惑,淡淡的说:“一个人的容貌再怎么变化,唯一改变不了的就是他的眼神。”
我操,一个个神奇无比,眼睛都是显微镜嘛!本以为现代人很聪明,现在看来这古人也不好糊弄呀。
“那王爷是要把我带回皇宫吗?”沈寻还是忍不住问。
“我要想把你带回皇宫,就不会把你带出城。”齐王很随意的扫了她一眼。
出城?她小心地打开帘子,果然看到车子行驶在一条不算宽广的石子路上,两边是郁葱葱的大树和矮丛。
可即便是如此,一路上她还是些惴惴不安。如坐针毡,浑身僵硬的神经都有些发疼,反观齐王十分淡定的拿着一本书,聚精会神的看,天呐,在晃动的车厢里看书都不怕近视嘛,还是胡萝卜吃的比较多的缘故吗,马车不知道走了多久,才停下来。
沈寻率先跳下马车,看到面前的风景时,顿时精神一振,两边的是浓密的松树林,高大的,直插云霄,绿的仿佛要滴出油,地上的松针铺成地毯踩上去软绵绵的。
林间云雾缭绕,使阳光看起来都显得特别温柔。
沈寻简直像从笼子里飞出的小鸟,一改在宫中的忧郁,沿着被松针铺的厚厚的青石台阶。一路跑下去,下面是一条清澈碧绿的小河流,河面上水汽氤氲,反射的柔弱的阳光,洌滟生辉。
手伸进水里,可以感受到水流温柔的流动,轻抚着手,很是舒服,她十分豪爽地捧着水扑在脸上,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突然意识到什么,呵呵,自己太狂放了,回头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齐王:“抱歉啊,我这个……”
她看到齐王脸色阴郁,纳起闷来,自己和他不熟,也不怎么了解他,难道他不喜欢别人笑,又抬头却看到他面色缓和,更纳闷儿了,这人怎么时好时坏的,但是总觉得他身上自有一股淡淡的忧郁。
“你现在在逃命,还能这么开心?”齐王眼睛显得特别明亮,背在身后的手,慢慢放松。
“我就是穷开心呗,没法子,就算不开心,也改变不了任何事实,逃命已经够让人悲哀的了,我再不自己找点乐子,那日子岂不是没法过了。”沈寻笑嘻嘻的说,好像一点儿都不在乎。
齐王忍不住目光沉了沉,看她清洗过后,露出清秀的容颜,又看到那阳光明媚的笑,忍不住心头一动。
“你一直都是这么想的开吗?”齐王又问。
沈寻调皮地眨了眨眼睛,轻轻叹了一口气,说:“我也有想不开的时候。可人生在世,最主要的是心胸开阔,怎么活全在自己一念之间,一念烈火,一念海水,开心是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只看你想不想要。”
齐王微微蹙了蹙眉头,遥望远山,又是一阵沉默,许久之后,悠悠开口,“有些人,生下来却没有快乐的权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在一个陌生人,可能是自己的仇人面前流露出太多的情绪。
沈寻看着他精致的侧颜,大爷的,历史的长河里,什么奇怪的事都有,这他妈太像自己暗恋的校草了,唉!如果他真是一个以下乱上的臣子,十有八九不会有好下场,到时候死无葬身之地就太可惜了,她一时被美色所迷惑,忍不住想劝慰他两句。
“王爷,人活着嘛,其实也不用想那么多,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比那些为了一日三餐而发愁的人,不知道好多人倍,就比如我吧,我当然不能王爷相比,就打个比方,脑袋还在脖子上,这就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人贵在知足,俗话说知足常乐。”她顿了一下,清了清嗓子。又接着说:
“与其追求虚无缥缈的东西,还不如过好当下,维护世界和平,当然咱没这本事,可不于别人添麻烦,不让别人因自己而受到伤害,还是能做到的,其实人生就像爬梯子,梯子底层人最多,也最安稳,爬到中间人可能少一半,爬的越高,跟上来的人会越来越少,你会越来越寂寞,高处不胜寒,还会担心,后来者会不会把你挤掉下去,王爷位极人臣,聪明绝顶,肯定能想明白,开心其实很简单,王爷你救了我,是我的救命恩人,一般人我不告诉他的。”
沈寻说完一段话还嘿嘿傻笑了一下,表情纯真无辜,很像地主家的傻闺女,其实心里是有些不安的,她拍了拍脑袋,真是,充当烂好人,这间接的给慕寒月当了说客,虽然说的朦胧,谁知道他会不会听者有意,万一激怒了他,那自己是不是就被抹脖子了,不过想着和他又没有仇,应该不至于。
她哪知道,面前的人早就知道她的身份。也已经把她当了仇人。
齐王明显的瞳仁收缩了一下,她很聪明,说的很隐晦,表面上的说希望他快乐,但他那会听不明白,她在劝自己安于现状,他心里有些不悦的同时还有一丝不明的情愫,看她表情天真,或许真的只是希望他快乐吧,他发现这样认为,心里有些开心。
他笑了一下说:“很有道理!”
沈寻看他笑了,心里才少少放心,转过头,看到松树下面有不少野花,她忍不住弯腰去采了起来。
齐王在她转身时,面色立马变得沉肃,眼睛里杀机毕现,慢慢的抬起手掌。
“王爷,这里有不少野菊花,这可是上好的去火安神,清凉润肺清心,解咽干口燥的花茶,可惜我要走了,不然我一定帮你弄点。”沈寻采了一朵,站起身。
齐王打出去的手在听到这句话时,及时收了回来,并背在身后。
沈寻看他神色不自然,有些奇怪,这人怎么神神叨叨的。
齐王讪讪笑道:“山上有座宅院,你在此暂住一晚,不知你要去哪里?明天我派人送你一程。”
沈寻脑子里飞速地转着,自己在他眼里应该就是个逃出宫的小宫女,他会不会有阴谋,可一个小宫女有什么值得他阴的呢?
齐王看出了她的不安,淡淡的说:“敢从宫里逃出来,就证明你是个有胆识的人,恰巧我就欣赏胆子大的人,更是个多管闲事的人。如果不信任我,你大可离开,我绝不阻拦。”
“王爷说哪里的话,我就是怕给您添麻烦!”沈寻哈哈一笑,“我想去漠北。”去北疆必须经过漠北镇。
齐王淡然一笑,抬手扔给她一串钥匙,之后潇洒转身离开。
一夜无话,第二天果然有一个年轻人自称陈甲,说王爷有琐事缠身,没办法赶来,并为她准备了干粮盘缠,让他送姑娘一程。
沈寻看他短小精悍,太阳穴微凸,一看就是身怀绝技之人,到了谢,两人一起上路,向北疆走去。
中午时分,沈寻和陈甲用过午饭,出了客栈。
外面是平坦大道,两旁是笔直白杨树,煞是整齐。
“陈大哥,就送到这儿吧,辛苦你啦,回去代我向王爷道谢!”沈寻上马,对马上的陈甲抱拳说。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再送姑娘一段,就告辞了。”陈甲说。
“好吧。”
两人又策马,走出一二里,沈寻总觉得路不对,可陈甲说,去漠北这条是必经之路,他陪王爷走过几次,不会弄错。
不多时,他停住马说:“姑娘,我就送你到这儿了,这里直走,三天后就能到漠北镇,一路小心。”
“陈大哥,多谢你了,客气话我就不多说了,告辞!”沈寻一抱拳,扬起马鞭,骏马长嘶一声,飞驰而去。
只是她没注意,身后的陈甲嘴角的笑,有些奇怪。
沈寻策马奔腾,大概走的有一个时辰,越来越觉得不大对劲,前面的路越来越崎岖难走,旁边的枯藤盘根错节,大石嶙峋,隐匿其间,头顶的大树,枝条交错直垂于地,骑马已经走不动了。
日头渐渐西坠,本来就有些阴暗的天色,这时更暗了。
“难道陈大哥记错了路!”沈寻停住脚。自言自语。
突然意识到什么,她心中惊慌,连忙调转马头,往回走,可马上悲催地发现,迷路了,她本来就是个路痴,如果方向感强,她不会在桃花谷待上十六年,如果不是一出谷就迷路,早跑了。
这时只见丛林间一只黑色的大鸟,“嘎”发出刺耳的叫声,展开宽大的翅膀向她扑来,马儿受惊,抬起前蹄,长嘶一声。
沈寻由于之前身体中毒,并没有完全恢复,所以动作并不太灵敏,她身体后倾。身体和地面平行,大鸟几乎贴着她的身体飞了过来。
一双眼睛在灰暗中,发出幽蓝的光芒,十分的阴森可怕,如钩子一样的嘴巴,向她的眼睛啄去,天,好阴毒的鸟。
千钧一发之极,沈寻掏出随身携带的桃花镖,打了出去,大鸟吃痛,“嘎”地飞了过去,可她的重心后移,双手向后支撑地上,才免于摔倒在地。
长出一口气,惊魂甫定,站起来,拍了拍胸口,差点死于一鸟之嘴,为什么想到鸟,就想笑,怪小爷思想污了。
擦,这绝对走错路了,她牵马往回走,此时平地起了一阵阴冷的风,她浑身打个哆嗦,激灵灵打个寒噤。
不好!她正想跳上马,只见自己对面的浓密的树叶间,闪过几丝光亮,紧接着几个黑衣劲装只露出一双眼睛的人,如闪电一般,飞掠下来,稳稳的落在她面前。
沈寻内心一阵惊诧,可面上神色未变,轻轻抚摸了一下旁边的马,勾了勾嘴角,云淡风轻的说:“几位要劫财的话,只怕要让你们失望了。”
“呵。处变不惊,临危不惧,果然名不虚传。”其中一个黑衣人说,“咱们不劫财,只要命!”
名不虚传?那意思就是以前听过自己,自认为没有什么名声在外,沈寻平时大大咧咧,关键时刻却心细如发,她突然想到上次被人暗算的事,难道是同一伙人。
沈寻眼睛滴溜溜转了几圈,突然笑了,“原来是老朋友!”她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