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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朵美艳娇嫩的出水芙蓉,宋轶略感自责,“我会注意控制体重的。”
长留王却看着她黑漆漆的脸和黑漆漆爪子啧啧称奇,“这竟然是洗不掉的。”
宋轶挂在人胸口,一本正经答道:“需用特殊的药汁才行。”
这哪里是采花贼与娇花的关系,分明是一对璧人,互相看对了眼,却不知如何表达,气氛显得有点诡异严肃罢了。
曹沫被刺激得心脏都不好了,但转头看他家殿下,面上波澜不兴,连多余的情绪也无,真正有泰山崩于顶面不改色的气魄。
“这个赌局我输了,豫王可以将李心岚带走。”
宋轶:“……”
长留王很贴心地解释道:“豫王说李心岚跟吴家命案有关,身为二王三恪,就这样让他把人带走,我这个前朝余孽也会感觉很没面子的,所以,我们打了一个赌。豫王说今天必有采花贼来夜袭于我,只要他抓住这个采花贼,他要带走沁园的任何东西都可以。”
宋轶:“……我,不是采花贼。”
“是与不是可不是你说了算的。”刘煜走过来,伸出大爪子,一把拎住了宋轶的衣服,如拎一只落水小狗一样将人拎出了浴池,看哗啦啦地流水,还和顺手地抖了抖。
宋轶:“……”
一行人出了院子,那厢李心岚也被赵重阳押了过来,看到采花贼真身,满脸的不可思议。
“真的是宋姑娘?”
曹沫早已经震惊完了,此刻他在思考另一个问题:“你说,殿下手不酸吗?”
“手酸?”赵重阳看着刘煜提着宋轶的样子,估量了一下宋轶的身量,若只是这个程度的话,手酸还不至于,不由得笑道:“你太小看殿下的威猛了。”别看他身材颀长,看不出一般武夫的魁梧粗壮,但脱掉衣服,那身结实匀称的肌肉,是力与美的完美融合。别说一个宋轶了,再加一个随便提在手中玩也是没问题的。
曹沫冷幽幽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同僚,就算真的拎的是一只小狗,也没必要一直拎在手上吧?难到那手感很好?还是说怕一放手她又跑了。
身份都败露了,能跑到哪里去?
赵重阳将李心岚押到刘煜面前交差,此刻李心岚已经从宋轶的迷香中清醒过来,看得眼前光景,那口憋了很久的气终于泄了。
“果然,还是等到这一天了……”
☆、第二十四章 结案
一个时辰后,所有人回到司隶台,连宋轶都回漱玉斋洗漱了一翻。
李心岚跪在堂下,刘煜高坐堂上,旁边长留王这个前朝余孽在悠闲地品茶,作为再干净都有嫌疑洗不掉的长留王颇有风度地来陪夜审。只要他在场,这次不管审出什么结果,是否牵扯到前朝余孽,别人也说不得二话。
“吴邕和吴于氏既然已经走了,我也没什么好继续藏着掖着的。吴尚清是我杀的。吴家几次三番追杀我母子俩,好不容易逃到沁园落下脚,本想着这是长留王的地界,其他人会有所忌惮而不会找上门来,我本也想就此安心地活下去。但是,救下我母子的杜秋娘却死了,她是为我们而死的。我如何还能苟且偷生?”
“杜秋娘的事,你是如何知道的?”
“沁园那个管事的很喜欢买漱玉斋的画本,不但买,闲来还喜欢跟人讨论画本中的事,听过一次我就知道这本画本映射的是什么。
为了求证,当天我便拿了一枚玉簪去古月坊,慌称是杜秋娘在多宝阁定的玉簪,送过来看她是否满意。其实那玉簪是一对,杜秋娘悄悄将我母子带入城时我便留给她一支,只要她看到,定然会知道是我,一定会见我,但是,玉簪送进去,得到的话却是她不喜欢,叫我回去别再来了。当时我便知道,她一定是出了事。
离开时,亲眼看到京兆尹的人去吴府,我便跟了一路,谁曾想连京兆尹的人都奈何不得吴尚清,这个禽兽等京兆尹的人一走,便从偏门离开了吴府,去望月湖与另两人喝酒到戌时,直到凌波仙出现,那两人离开。
我也打算离开,却在回沁园的路上发现一辆隐藏在僻静处的马车。当时望月湖只有吴尚清一个人,这辆马车除了他不会有别人。我想着要不要藏着马车里偷袭他,可万万没想到这个畜生竟然为了逃避京兆尹的追查,绑了个乞丐,欲诈死。本来我并没有打算跟他们硬碰硬,听到那两人的对话,更想将这个畜生杀之而后快。但以我一阶女流,单凭一己之力,显然不可能。所以,我想到假扮凌波仙……”
“你假扮凌波仙?”
“那人当然不是真的凌波仙,不过是吴尚清请来的杂耍艺人,可以制造凌波起舞的奇景,才骗过了那两个书呆子。起初我也以为是凌波仙,但等那两人一走,吴尚清也把那名女子打发走了。我便是乘着这个机会堵住了她,怕被她认出,我还刻意蒙了面,这就是当日蒙面用的巾帕。”
李心岚将那巾帕呈上,继续说道:“换上她的衣服,扮成凌波仙之后,找到吴尚清,在他错愕之际杀了他。”
“吴尚清且罢了,你一个弱质女流,又不会武功,如何制得住那两名家仆?”
“我当然制不住,但是常年在山里生活,难免会碰到野猪这些东西,我便是用对付野猪的药粉对付的他们。”
“野猪?呵呵,你倒是聪明。”
“若是太愚蠢,又怎么能偷活这十年?听了十年前的事,豫王殿下应该也很想杀了我吧?”李心岚抬头直视上位,竟然一点不惧怕。
“本王不会以司隶校尉的身份制造一起冤狱。既然你承认杀了吴尚清,那又是如何做到让他一夜尸身化白骨?”
李心岚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豫王竟然不知道望月湖的传说。”
“什么传说?”
“良善之人掉入湖中,肉身不沉,但罪孽缠身之人,掉进望月湖却会肉身化白骨,永世不得轮回,否则,我又何苦大费周章将他扔湖里,而不就地掩埋?”
“李心岚,你是在跟本王故弄玄虚?”
“罪妇不敢。豫王若不信,大可以叫人试试。”
死罪都敢认,要再撬开嘴,那便难了。
不久,乞丐薛山被带来对质,毫无出入。
刘煜看了一眼旁边的宋轶,宋轶也正好朝他看过来,两人不约而同在对方眼里看到了某种质疑。
“既然如此,那个杂耍艺人的容貌你可还记得?”
李心岚点点头。
这画画的事情,宋轶当仁不让。
画纸铺开,宋轶根据李心岚的描述一笔笔勾勒出那假扮凌波仙的女子容貌,因为只是描述,言语间难免有诸多出入,这副画直废了十余张纸一个多时辰才画好。
终于搁笔,宋轶不得不叹道:“这相貌可真普通。”
赵重阳将画像给李心岚确认后,奉到刘煜案前,曹沫也自认为是琴棋书画无所不精,但看到这幅画像,不得不感慨,“简直是活了。”
这不单是一张脸,还有姿态□□气质,一览无遗,要凭这样的画像找人,可比司隶台的专门画师画出来的逼真得多。再也不用担心一幅画像找出一堆相似的人这种麻烦事。
刘煜面上虽不表,但眼中不经意泄露出来的疑惑反而更重,命人将李心岚收押。
下狱前,李心岚道:“我已经伏法认罪,豫王何必再劳师动众找人?”
“本王说过,不会制造一起冤案。”
宋轶与长留王一同走出司隶台,不由得叹道:“这幅画像实在太普通了。”
长留王十分理解她的审美本色,“这世间终归普通人多些。”
宋轶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李心岚眼力不错,在深夜,在决定行凶时,心情难免会有些波动的,可即便如此她还能将如此平凡的一张脸记得如此清楚,着实不易啊。”
“有些人脸盲,但也有些人对人能过目不忘。”
这倒是在理的。
找到画中人不难,一个杂耍的戏班子而已,以小徒隶的嗅觉,不过一天时间,便将人带了回来,再对质,毫无破绽。收钱演出凌波仙的戏码,离开时随手将这身行头又卖了几个钱,虽然她不能确定当日买她衣服的是否李心岚,但是,那巾帕她却是认得的,因为巾帕上有一朵兰花绣纹,这是李心岚随身携带之物,也因为如此,她再也不敢用那绣着兰花的巾帕,怕的便是某一天东窗事发,而将“凌波仙”蒙面的巾帕拿来随身用,因为“凌波仙”所用巾帕没有任何标志,是随处可见的素绢。
案件似乎就这样尘埃落定了。李心岚像是松了一口气,俯身磕头,“能有吴家人陪葬,我死得值了。只是我还有一件事放不下。”
刘煜会意,“令公子毕竟是吴家血脉,本王会帮他认祖归宗。”
没想到李心岚却摇摇头,“吴家并非良善之家。”
“吴家也并非人人如此,十三公子,如今年过而立却未娶妻妾,在外游历,过的是闲云野鹤一般,他生性潇洒,文采风流,同是吴氏宗亲,也算是归了宗。若有他收养令子,你可愿意?”
李心岚再次叩首。
虽然案子看起来算是破了,但还是有几个疑问并没有得到解决:第一,自然是吴尚清诈死的真正目的,并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第二,吴邕为何会主动挖出王夫人的尸体?这之中一定有什么是他们遗漏掉的。至于李心岚认罪,虽然有疑点,但却也能解释得通。
当晚曹沫整理结案卷宗时,拿着那本漱玉斋引蛇出洞的画本问刘煜,“这也要一并归档吗?”这画本可是限量版,估计市面上能找到的不到十本,作为画骨先生的铁杆粉丝,曹沫很想收藏它。
刘煜视线在画本上定了一会儿,突然脑中灵光一闪。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的写法的确太复杂了,心累,该了一下,把这个案子结了。
☆、第二十五章 新生
当刘煜敲开漱玉斋大门时,宋轶的第一反应是刘煜来讨她舌头来了。
其实准确来说,李心岚是他们同时找到的,但就认罪而言,他们谁都没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