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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虞我嫁-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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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盛兰辞还是看在他当初不顾危险一路追出海的份上,才勉强点的头好吗?

    “不管怎么说,准岳父他总算松口了!本来嘛,这么好的护花机会,让护卫过来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徐抱墨娴熟的端着优雅贵公子的架子之余,觉得有点遗憾,“嗯?那头傻豹子为什么一直乖乖蹲那?它就不能忽然嚎一嗓子露一爪子什么的,让大乔花容失色一下,好接受本世子伟岸胸膛的关怀与呵护吗?!”

    只可惜五爷不愧是可以在玳瑁岛随便走的猛兽,它懒洋洋的蹲在公孙应敦脚前,任凭公孙应敦替它挠着下巴,舒服得直眯眼,半点咆哮或者伤人的意思都没有。

    实际上如果不是体型的缘故,它这会瞧着跟只黑猫也没什么两样。

    “这傻豹子!”徐抱墨趁四周的人不注意,悄悄将桌子上忘记撤下去的海瓜子抓了一把藏进袖子里,斜睨一眼五爷,心道,“待会你要是不识趣,那也怪不得本世子了!”

 第四十八章 再次崩溃的徐世子

    事实证明,五爷非常的不识趣!

    玳瑁岛的得名,来自于整座岛的形状,仿若一只巨大的玳瑁。

    其中“玳瑁”的头部是全岛的最高峰玳瑁峰所在,山峰下的大片土地原本是很平坦的,但因为是海匪窝点,需要考虑到同行与朝廷水师的双重威胁,还得兼顾窝里反的危机,所以布满了拒马、鹿柴之类的防御,还挖了不少壕沟。

    明碉暗堡的具体数量,估计公孙姐弟都未必清楚。

    而延伸入海的四道缓坡,固然犹如“玳瑁”的四足,但其中左侧的两足几欲合拢,犹如字体“八”,天然环抱出一个良港——这是公孙氏当年选择此地做据点的缘故——右侧的两足却像一个倒写的“八”字,直面海上风浪,无法作为港口停靠。

    作为玳瑁岛的主人,公孙氏聚居地,位于“玳瑁”的颈部。

    现在他们要送五爷去的山谷,是在玳瑁峰与“右前足”交汇处。

    路上公孙应敦解释:“那儿有不少野鸡野兔,还有麂子跟花面狸之类的小兽,可供五爷平常猎食。最重要的是,里头还有一口泉水,不大,不过水挺甜的。要不是岛中有水井,井水也不算难喝,我们估计会每天安排人专门去那里打水。”

    “我上次听你姐姐说,她派人带了羊腿给初五?”盛惟乔可不想唤一头畜生做“爷”,闻言疑惑道,“难道山谷里的小兽不够多,初五成天饿着?”

    “姐姐那么做是有缘故的:年初时候韩潘联手偷袭,我们祖父战死海上,当时小叔叔为了救下我们爷儿三个,是存了必死之心断后的。”公孙应敦眯了眯眼,神情复杂了一瞬,才道,“本来小叔叔救下我们爹爹后,爹爹是拉着不让他回去再救其他人了。但他还是杀回重围,把我们姐弟硬生生的推上了爹爹待的快船。只是这么一来,他自己却被敌人绊住,无法脱身,只能帮忙砍断钉入快船的飞爪绳钩,催我爹爹带着我们快走!”

    “那时候我爹爹以为小叔叔一准活不了了,抓住最后的时间,问他还有什么心愿没有,他就说了一句话:照顾好五哥!”

    “后来我们一路撤回玳瑁岛,爹爹第一件事就是唤了五爷到跟前,让我跟姐姐对它三跪九叩,定下五爷的称呼,要我们从此视它犹如长辈——之后我跟姐姐商议了下,决定每人一个月的轮值,轮到的时候每天或亲自或派人到山谷里去看望五爷,虽然五爷一般来讲不缺什么,不过看望长辈嘛,总不能空手去,是吧?”

    盛惟乔没想到不远处那头步伐优雅的黑色大猫,之所以能被海主的一双子女呼为“爷”,还有这样的内情,她好奇道:“你们小叔叔很喜欢豹子?”

    盛睡鹤本人虽然没喊这豹子“爷”,但喊“五哥”也够奇怪的,毕竟这年头父兄都是家里的主事人,哪有随便唤宠物兄长的?

    “听长辈们说,小叔叔才上岛时,是五哥救了他。”公孙应敦摊了摊手,“那次小叔叔在山谷里遭自己人暗算,差点没撑过去,关键时刻是五哥偷袭咬断了那人的喉咙,小叔叔才捡回一命。那天正是初五,小叔叔就给五爷起了名字,唤它五哥。之后,只要小叔叔在岛上,几乎天天都会去山谷里练武,顺便陪五爷玩耍。”

    “那恒殊弟倒与这位五爷极有缘分了!”徐抱墨听到这儿也有点惊讶,“五爷当时咬断了暗算恒殊弟之人的喉咙,居然没有继续攻击恒殊弟吗?”

    公孙应敦想了想,道:“应该没有吧?毕竟这事儿是我爹跟我说的,我爹说,那天是他看着天色已晚,小叔叔却一直没回来,感觉不对劲,专门出去找。在岛上兜了一圈,方在山谷里看到满身是血的小叔叔的。当时那种情况,五爷如果要攻击小叔叔,小叔叔早就没命了!”

    盛惟乔与徐抱墨对望一眼,都对五爷起了兴趣:“那可真是奇怪了,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口下留情?”

    “许是因为小叔叔长得好,它不忍心?”公孙应敦打趣道,“我爹当年要认小叔叔做弟弟,就是觉得小叔叔长得太好,做奴仆太暴殄天物了——这天下以貌取人的肯定不只我爹一个,说不准五爷也是这样呢?不是有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吗?”

    见盛惟乔跟徐抱墨似若有所思,仿佛当真信了,他才敛了笑,干咳一声,说道,“其实这事听我祖父提过,我祖父说是因为小叔叔运气好,中了暗算之后倒在地上动弹不得,豹子在食物充沛的情况下,有不食死物的习性,许是将小叔叔当成死人了,才没伤他【注】。”

    “不过饶是如此,之后恒殊弟能够跟它相处和睦,还能让它不伤害岛上之人,也十分奇异了。”徐抱墨这么说的时候略略尴尬,他本来打算,这一路上看看差不多的地方,如果这五爷仍旧没什么动作的话,那就用方才藏起来的海瓜子当暗器偷袭这头傻豹子,借着它被激怒的机会,来一次成功的英雄救美。

    之所以说成功的英雄救美,是因为上回在海上面对韩少主时,他觉得自己虽然尽力斡旋了,但从盛惟乔后来一剑砍下韩少主的脑袋来看——那次他完全没让他的大乔感觉到被保护好吗?!

    否则韩少主被盛睡鹤一箭穿胸后,他的大乔应该扑到他怀里“嘤嘤嘤”,而不是自己动手送韩少主上路啊!

    但没想到这头傻豹子居然是盛睡鹤的救命恩豹——从盛睡鹤称呼它“五哥”,以及交代遗言时都不忘记它来看,显然对它是非常重视,绝对没有当畜生或者宠物看的!

    这种情况下,徐抱墨不免就不好意思利用它,尤其是用伤害它的方式来利用它了。

    “算了,让大乔对本世子倾心,也不是只有英雄救美这一个法子嘛!”徐抱墨失望之余,这样自我安慰,“再说今天好歹陪大乔出来走了走的,待会看到合适的景色,本世子现场赋诗一首,说不定也能讨大乔欢心呢?”

    这么想着,他赶紧东张西望起来,试图从这个海匪大本营中,找出有诗意的角度——当然在作诗之前,他得先把手里的海瓜子扔掉!

    不过这么做的话,有个麻烦:眼下送初五返回山谷的,是公孙应敦、盛惟乔以及徐抱墨,还有盛惟乔的丫鬟绿绮。

    现在去的山谷不是人来人往的地方,那么海匪们当然不可能把道路修得跟官道一样平坦宽敞,所以他们只能两个两个的并行:公孙应敦跟初五要带路,走在最前面,中间是盛惟乔与徐抱墨,绿绮跟在最后面。

    本来徐抱墨对于这个次序是很满意的,毕竟他的大乔就在他身边嘛。

    现在想扔海瓜子,难免觉得后面的绿绮很碍事——短暂思索后,徐抱墨决定:“到山谷之后再扔!届时大家肯定要到处走走,看看泉水什么的,我随便找个地方把这把海瓜子解决掉也就是了!”

    半晌后,他们踏入初五平常栖息的山谷,这地方显然少有人来,唯一的小径掩映在这季节疯长的草丛里,若非仔细辨认,都看不分明了。

    不过谷中风景极好,草木葳蕤,苗卉葱茏。

    峻崖峭壁上爬满了薜荔、地锦、茑萝、凌霄等藤蔓,烂漫的野花引得彩蝶蜜蜂来往繁忙,雀啼虫鸣的交奏中夹杂着远处海潮的“哗啦”声,一行人行走其间,窸窣的脚步声与偶尔的话语,愈显谷中幽深清净。

    往里走了约莫三四里路,盛惟乔跟绿绮已经觉得有点累了,正想问要走到什么时候,忽听水声丁冬,公孙应敦笑道:“马上就到了!咱们把五爷送到泉水畔,我去给姑姑逮些野味,叫姑姑尝尝我的手艺——小叔叔在泉水边有个山洞,里头放了不少柴禾米面调料,都不用特意回去拿东西,咱们就能吃上一顿新鲜的!”

    跟着他在草木茂盛的林间又走了一里路不到,这期间水声越发的明朗。

    最终转过一株生长了估计已有数百年、得五六人方能合抱的松树,水声一下子清晰无比,眼前亦是豁然开朗:约莫五六丈宽长的水潭虽然不大,然而中心处汩汩的涌流却极为活泼清澈,即使站在树畔,扑面而来的水汽里也带着分明的甘甜。

    水潭还连着一道窄窄的溪流,蜿蜒盘桓,看方向是要入海的。

    “小叔叔给这水潭起名叫甘来泉。”公孙应敦笑着走快几步,给他们介绍,“山洞就在那边,本来只是一处凹穴,是小叔叔常来谷中过夜,为了方便,亲手挖出来的。”

    他们好奇的跟过去,却见爬满薜荔的山壁上浑然一片,根本看不出来入口。

    还是公孙应敦熟门熟路的撩起一把藤蔓,才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徐抱墨也还罢了,盛惟乔跟绿绮到底是女孩儿,看到这种情况却有点打退堂鼓了。

    纵然公孙应敦先进去点了火把,她们也只站在门口张望了下,大致看清这山洞约莫一间屋子大小,置了床榻桌椅等家什,想是为了防虫防兽,食物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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