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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就叫咱们家的几个女儿去做工吧,既不耽误渔猎,也不至于族人生怨。”
高瑟欢喜地拉着涂山氏的手:“谢谢妈妈,也代我谢谢姐姐们。”
潮汛期很快结束,家家户户的大门上都挂满了鱼肉。同时所有的族人都得了一件粗布衣服,他们平时把衣服系在腰间,瞧见灵犀要来了,才赶紧解下来穿上。虽然这位小公主喜欢折腾人,不过她脾气很好,待人又和气,大家都很忍让她。
在致力于推广穿衣文明的同时,灵犀又教他们酿造果酒,制作烟熏肉,腊肉。这两项成果倒是很得民心,犬戎族的人显然对食物的改造创新更有兴趣。
灵犀已经能听懂简单的土著语言,她也有了两三个好朋友,农忙时跟大家一起狩猎捕鱼,闲时在海滩上捡漂亮的贝壳,把珍珠和贝壳做成项链,挂在脖子上,行动时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椰子树上挂满了圆滚滚的椰子,成熟得随时都可以掉落下来,道旁的扶桑红彤彤地绽放。灵犀计算了日子,她在这里一年多,想做的事情都做成了,于是她简单收拾了衣服,带上几串贝壳,对高瑟说:“王子,我要回家了。”
高瑟一瞬间感觉自己踩空了,他有些张皇无措:“你、你去哪里呀,这里不是你的家吗?”
灵犀幼年时四处流离,若是有一个地方让她觉得温暖亲切的话,就只有海边的犬戎族了,中原并没有她的家,但是中原有顾庭树。灵犀低头,摆弄着衣服带子,嘀咕道:“反正我要回去的,你不肯送我,我走也要走到中原。”她看起来文弱,其实是极有主意的。
这段时间里高瑟一直陪她玩,陪她说话,亲密得如夫如妻,高瑟一厢情愿地以为,两人已经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地步。现在灵犀忽然说要走,他在伤心之余,几乎感觉到了愤怒。
“全族的人都以为你是我妻子,你忽然说走,我怎么收场?”高瑟大声说。
灵犀却是头一回听到这种说法,她仰着脸,很无辜地说:“这是误会呀。”她摆弄着包袱里的项链,很漫不经心地说:“我明天早上就跟你父母辞行,然后再走,要一起吗?”雨林里百兽丛生,一个人肯定是过不去的。灵犀希望王子能送她,但如果他不送,她照样也要走。
她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就是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了。高瑟呆呆地站在原地,长长的睫毛在火光下十分整齐。灵犀还想说几句轻松的话,忽然看到高瑟的眼睛很亮,好像要冒泪光了。灵犀怔了一下,也就什么也不说了。
两个人沉默了半晌,高瑟才轻声说:“那我明天送你走吧。”
“谢谢。”灵犀不知道怎么感谢他,只好说:“你对我真好。”
高瑟低着头,他一直都是个简单快乐的王子,生平头一次遇到这样伤心的事情,他竭力忍着委屈,低声说:“你姐姐把你交给我的时候,说跟你相处久了,就会觉得你是个很好的女孩子。”高瑟瞪了她一眼:“一点都不是,你是我见过的最坏的女人!”
灵犀挠头,有些无奈地说:“哦。”
第二天灵犀去辞行的时候,高瑟解释说她去拜望中原的父母。犬戎王还不知道那边已经改朝换代了,他很热情地准备了许多礼物,叫灵犀向中原的皇帝问好,涂山氏拉着灵犀的手,颇为不舍,又往他们的背囊里塞了很多肉干果干,叫灵犀多吃饭。
这次穿越雨林照例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出来的时候,十几个人俱是灰头土脸,只好在边境线上的一家车马店里洗澡换衣服。高瑟用一口袋的珍珠换了一件湖绿色的汉族襦裙,算是送给灵犀最后的礼物。
“你穿上这件漂亮的衣服,好去见他。”高瑟落落寡欢地说。
灵犀见他如此沮丧,反而有些愧疚。想了想,她说:“我会想办法在雨林里开辟一条路,这样你们就可以随便到边境做生意,拿珍珠换中原的铁锅、丝绸和茶。”
雨林绵延几百公顷,在里面开辟道路是非常浩大艰难的工程,只有中原的人力物力财力可以做到。但即便灵犀这样许诺,高瑟还是高兴不起来,他没精打采地说:“谢谢你。”
此地虽然位于边境,但到底是秦国的国土,百姓们对于皇帝的事情多有耳闻。一行人临走时,高瑟去结账,灵犀站在柜台前跟老板娘闲聊。她很思念顾庭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关于他的任何消息。
老板娘抱着白胖儿子,笑道:“咱们这位羲和帝,是最仁慈宽厚不过的了。登基时就大赦天下,今年新添了一位皇子,两位公主,更免了南疆地区的税赋。我们的日子也都好过了。”拿着一个拨浪鼓逗小孩玩。
高瑟结了帐,走过来推灵犀:“走吧。”灵犀愣怔着,默默地跟在他旁边。
灵犀从京城逃亡南行,算起来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她没有想到的是,顾庭树这么快就有孩子了!虽然早知道顾庭树的为人,但亲耳听见,她还是觉得很心凉。
高瑟把她送到了官道上,递给她缰绳,往行囊里装了碎银子和干粮,他摆摆手,轻声说:“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北走。我不能再送你了。”
灵犀翻身上马,低着头慢吞吞地朝前走。那马是枣红色的矮马,体格健壮,四蹄有力,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丛林深处。高瑟站在原地,呆呆地看着,心里又酸又涩,恨不能大哭一场。
他看了半晌,渐渐心灰意冷的时候,忽然听见一阵嘚嘚的马蹄上,就见灵犀一身翠衫,催马折返回来,不一会儿停在他面前。高瑟以为自己眼花,揉了揉眼睛才惊喜地问:“你不走啦?”
灵犀跳下马,垂头丧气地嗯了一声。
高瑟高兴地几乎要跳起来,然后他跟在灵犀身边,好奇地问:“可是,为什么呀,你不是很想他吗?”
灵犀心中一痛,半晌才轻声说:“我问了旁人,他们都说他娶了很多妻子,也有了小宝宝。”她觉得很失望,也觉得没必要回去了。顿了顿,灵犀又说:“我能先去你家住吗?我现在又没地方去了。”
她这番话说的很可怜,但高瑟听了,几乎要大笑起来,忙不迭地点头说:“可以呀,欢迎欢迎。”过了一会儿见灵犀脸色阴郁,高瑟温和地说:“我最讨厌始乱终弃的人了,我要是能娶到你,别的女人我一眼都不看。”
灵犀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暴躁地说:“滚啊你,我快伤心死了,你跟我说这些乱七八糟的。”
高瑟碰了一鼻子灰,讪讪地躲到旁边了。
然后一群人收拾了一番,高瑟喜气洋洋地率领众人回家了。那片茂密的树林,似乎也没有平日那样可憎了。一路上众人说说笑笑,烹饪美味的食物给灵犀品尝,还抓了很多野鸟,把羽毛收集起来做帽子。十几天后,他们走到雨林深处,渐渐地就不再说话了。
雨林其实是极危险的地方,尽管犬戎族世代生活在旁边,但他们对雨林的了解也只有万分之一。
正午下了一场大雨,他们几个人趁天气凉爽,就加紧往前赶路。高瑟用树皮做了一个哨子,送给灵犀,又在她身边轻声说:“晚上想吃什么?”
灵犀把哨子放在嘴边吹了几个音节,没精打采地说:“玉米。”
“还吃啊,我都要腻死啦。”高瑟撇着嘴巴:“我想吃烤扇贝,生蚝汁……”
灵犀被他说的也馋了,开口问道:“咱们再有几天能……”
忽然一阵尖锐的呼哨声,高瑟猛地回转身,顺手把灵犀护在身后。密林里射出几支长柄箭,他的两个族人中箭倒在地上,其余人则迅速靠拢到高瑟身边。
烈日下,一个身形高大怪异的生物从树林后面探头,显出青紫色的面目和血红色的嘴唇。旁边一个年长的族人低声道:“食人族!”
话音未落,树林里窜出十几条怪异的生物,低吼着朝这边扑过来。
高瑟拉着灵犀飞奔,身后是他的族人,且战且抵挡。
食人族是迁移民族,半人半兽,凶狠残暴,边疆民族里都有关于食人族的恐怖传说,只是他们沉寂了很多年,不知怎么忽然来到了南疆。
灵犀被高瑟拉着往前跑,耳边是呼呼的风神,夹杂着犬戎族人倒地、挣扎、惨叫的声音。她只觉得五脏里着火似的燃烧起来,两只脚也只是机械地往前跑。
食人族的人不识林中路径,在杀光了高瑟的随从之后,胡乱搜寻了一番,找不到他俩的踪迹,于是嗷嗷嗷的呼叫,惊得百兽都奔走哭号起来。
高瑟和灵犀只顾往前跑,一直跑到天都黑了,才渐渐放慢了速度。灵犀大口大口地喘息,满嘴都是血腥味。她在林中不识路,只好跟在高瑟身边。
高瑟的步子渐渐缓慢下来,在漆黑的树林里,他的喘息声格外剧烈。
“灵犀,你沿着白皮榕树往前走,再走十天,就到家了。”高瑟低声说。
月光下,灵犀努力地辨认了一番,然后说:“我知道了。”她握住高瑟的手:“你是不是累了,要不要歇一会儿。”
“不能停,食人族占据了这个林子,不会放过任何人的。”高瑟脚步踉跄着:“你跟我父母说,叫他们尽快带领族人搬走,你也……你也跟他们一起走。”
灵犀只觉得他这番话有些不对劲,伸手去摸他,只觉得他后背一片湿滑。
“我中箭啦。”高瑟苦笑着,很温柔地说:“这下娶不到你啦。”
灵犀把手放到鼻端,闻到了新鲜的血腥味,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
“怎么这么笨啊!”灵犀大声说。
高瑟也觉得很歉意,他闭上眼睛,身体不由自主地瘫软下去,又被灵犀紧紧抱着,强行拖着往前走。高瑟挣扎了一下,他身上的血几乎流尽了,声音显得很轻:“你就是个死脑筋,我对你那么好,你只是看不见。”
灵犀背着他往前走,她个子矮,几乎是强行拖着前进,眼泪哗啦哗啦地流下来,身上脸上又被荆棘和树叶划破,她抽抽搭搭的说:“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傻子。”高瑟闭上眼睛,几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