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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渐渐的成了蓝月亮王国和千泉王国之间边境地区最大的一伙,甚至于有人开始尊称他为“坐山王”。
说实话,辛迪加一点也不喜欢这个称号,他当年曾经有幸进入太古森林的古精灵神庙,得到过那位不死长者的点拨。当时那位长者告诫他,做人不可贪心,不可出风头,要闷声发大财。他深以为然,一直将其作为座右铭。
他的理想是做一个籍籍无名的强盗,赚到足够的钱找机会洗白。然后做一个内地的小贵族,安安稳稳地渡过下半生,留下足够的子孙,将家族一代代传下去。等到很多很多年之后,后世子孙里面有热衷于研究祖先历史的,才从尘封记录的只言片语之中查出他当年的来历,吓得目瞪口呆……
现在看来,这个理想多半是要泡汤了,他很忧郁。
最近这段时间,他从一个过去合作过的老熟人那里得到消息,说未来强盗生意,尤其是大强盗们的生意将会比较难做,出货渠道将会成为生意至关重要的一环。这让他有点纳闷,不明白为什么。
大多数的强盗都不喜欢抢劫货物,一则带着货物跑得慢,还会留下太多痕迹,很容易被追上或者找到;二则货物到手还要想办法销赃,销赃的时候往往一金币的东西买不到一银币,亏得厉害。
相比之下,直接抢钱就方便多了,哪怕珍贵的宝石,也没有金钱来得可靠。
当然,如果能够抢到一些珍贵的魔法道具,那又比抢钱合算多了。魔法道具容易出手,而且出手的时候往往不会被刻意压价,是最好不过的硬通货。
辛迪加自然也不能免俗,一向以来,他收买路钱的时候,现钱都是按照货物价格三倍来算的——或者换个说法,给货不给钱的话,三倍的货才能抵得上一倍的钱。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一样宁可要钱而不要货,尽管他有不错的销赃渠道。
比方说眼前这次。
他带着十来个人,埋伏在山坡上刻意挖出来的凹地中,身上披着覆盖草皮的蓑衣,看起来就像是寻常草地。只要不用魔法,谁也别想发现他们。
他所埋伏的地点挺宽敞,一点都不险峻,没有哪个施法者会发神经,在这种地方使用侦测魔法。
为了这次的生意,他提前五天就做准备了,光是付出的人力物力,自我感觉就要值得上百枚金币。
但这是值得的,据他所知,“龙尾巴”商行最近刚刚把一大批货物运送到布依城,却没有从城里买多少货物。这意味着他们要么带着大批现金,要么带着高价值的宝石或者魔法道具,无论哪一种,都值得他花一番心思,乃至于亲自出动。
时间渐渐过去,日头渐渐偏西,但辛迪加和他的兄弟们却依旧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犹如变成了一堆堆长满杂草的土块一样。
做大生意就要沉得住气,这次他带来的都是最可靠的老兄弟们,大家都明白这道理,也都能够沉得住气。
距离天黑大概还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时候,两辆马车缓缓驶来。看马车上的标志,果然就是那群自称祖上捡到过巨龙的尾骨,并且将其作为吉祥物的土包子。
一想到这个商行名字的来历,辛迪加就想笑。
但他忍住了笑意,相反,他很严肃。
龙尾巴商行可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角色,他们的祖上也是做没本钱买卖的,当年之所以能够发家致富,根本不是什么狗屁吉祥物带来的好运气,而是跟他一样做了若干死后要下地狱的生意。
面对这样的对手,不严肃一些,不谨慎一些,那就真是找死了。
马车不大,仔细看看的确也没什么货物。但他注意到,两辆马车的车夫气质都很沉稳,一看就知道有相当不错的实力。至于马车里面……后一辆马车是货车,押车的应该是个中级水平的战士,不足为惧,但前一辆马车上能隐约感觉到魔力的波动,只怕有厉害的法师坐镇,不可疏忽大意!
眼看着马车就要路过,却不知道为什么,前面那辆马车的一匹马突然马失前蹄,整个儿朝着路边倒去,连带着整辆车都要倾覆,眼看着就要把车上的人摔得半死。
这自然是辛迪加设计的陷阱,他在路上挖了一些小坑,不大,也就比马蹄大一点点,坑上用厚纸垫着,又覆盖浮土和杂草,看起来和普通的地面没什么区别。但只要驮马的蹄子踩进去,立刻就会被摔倒,连带着整个马车都要倒下。
龙尾巴商行的人遭到袭击,顿时有些慌乱,前面一辆车里面走出了两个人,一个是个穿着火红色法袍的魔法师,另一个是穿着灰色软甲的游侠,而两个车夫和后车上那个战士也都拿出了武器,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辛迪加点了点头,掀开草皮,孤身一人站了起来。
他并没有急着开口,而是拿出了一片旗帜,插在身边的地上。
晚风中,旗帜展开,一只坐在山顶上的老虎正威风凛凛地俯视这山坡下的众人。
“坐山王?!”那个游侠脸色一惊,却又笑了起来。
“你这次来得可不是时候。”他笑着拿出了一枚精致的圣徽,“我们商行这次的确赚到了不少钱,但却都被我存进了黄金冠冕(财富女神)的神殿,就算你杀了我们,也拿不到钱。”
几个小时之后,在自己的秘密基地,辛迪加陷入了沉思。
看来……世道变了。
这个时代,已经不是适合没本钱绅士们的时代了。
想到这里,他就下定了决心。
从此,活跃于蓝月亮王国和千泉王国边境的著名大盗“坐山王”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几个月之后,金币联邦北部,多了一个叫做“托马斯”的小贵族。
第四十三章
不甚明亮的坑道里面,一群穿着厚重防护服,看起来犹如从科幻游戏里面走出来一般的工人们,正挥舞着镐和铲,努力地挖掘着。
他们用铲子把泥土一块块挖出来,遇到石头就用镐,无论镐还是铲都是使用了“半附魔”技术的,挖掘泥土的时候十分省力,也就遇到石头的时候会辛苦一些,但终究还是能够解决。
挖出来的泥土和碎石被分别铲到旁边的两辆板车上,每积了一车,就有人负责把车子推出去,沿着倾斜的坑道一路向上,推到出口处附近那个处理站,换一辆空车子回来。
至于送到处理站的泥土或者碎石,会由在那里工作的见习魔法师发动魔法阵来净化,净化完了之后由别的工人接手送到地面,派上其它的用途。
这工作挺辛苦的,一般人做不来。就算勉强做了,也会累得如同死狗一般,没几天就积出一身病来。这些挖掘工们一个个都是从拓荒者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原本身材就比较壮实,开工前还经过了半个月的培训和调理,顿顿有肉,现在一个个身体都处于巅峰状态,空手打架的话,刚入行的冒险者可能都打不过他们。
而他们之中,有一个防护服颜色特别显眼的,是他们的队长。
和那些壮汉们相比,这位队长要矮小一些,身材也没那么壮实的感觉。但他的工作效率反而比大家都高,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他使用工具比别人要灵活和巧妙一些,挖掘的姿势也更加合理,正是技术上的差距,产生了工作能力的差距。
而且他在工作的同时,还能抽出精神来注意周围的情况。比方说看看用来支撑坑道顶部的那些木条够不够结实,比方说对照铅垂线看看挖掘的方向对不对,再比方说检查大家的防护服和工具,看看有没有什么隐患……
总而言之,他既是工人,也是巡检,还是保姆,一个人做几个人的事情,偏偏都能够做得顺溜,虽然不敢说特别杰出,至少样样都能应付得过去。
这就是能力!
一开始的时候,壮汉们对于这个身材明显比他们小一圈的队长是很不服气的,尤其当他们得知这人其实也就是个矿工出身,既不是退休冒险者也不是落魄贵族,跟他们一样都是从南方落魄而来的拓荒者,无非也就比他们早来几年的时候。
但一个多月下来,他们都服了。
同样的时间里面,队长就是能够比他们做更多的工作,而且工作之余,队长还有空照顾这个照顾那个,工作完了还不像他们那么累。
这是什么?这就是本事啊!
不仅如此,他甚至还读书识字。这些工人们工作之前要签合同,都是他读着讲解的,那些不会签字只能盖个手印的,也是他一个个问了名字之后,在手印旁边签下名字的。
这个世界的教育水平是很低的,纵然前些年出了一位以知识和教育为神职的神祇,面对平民大多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祂能够做到的事情也很有限。而这些拓荒者们在平民里面都是相对比较穷困的,别说读书识字,他们当中不少人甚至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
对他们来说,“读书识字”这个技能,实在是太高端大气上档次,远远超出他们可以企及的水平了!
拓荒者们敢于跨越千山万水,到传说中骷髅吃人的不毛之地讨生活,都是有些胆识的。但再怎么有胆识,他们终究还是寻常平民,不是刀头舔血的冒险者,也不是习惯尔虞我诈的贵族或者官吏,他们的本质依然还是淳朴老实的,面对杰出人士,他们理所当然会佩服和低头。
于是,队长的权威自然就确立了起来,大家也就习惯了服从队长的领导。
坑道里面不见天日,唯有镶嵌在洞顶的发光魔石照明,好在角落里面摆着一台座钟,可以告诉大家时间。
差不多下午五点的时候,队长就招呼大家收工。
“还早呢,再干会儿吧。”有人如此说。
“对啊,不是刚刚才休息过吗?”
因为报酬和工作量是直接挂钩的,所以工人们都想要多干一些。但队长可不答应,他强调着“安全第一”,连推带赶地让大家结束了工作,回到地面上去。
当然,他们也要先去接受净化,等净化完了,才能脱掉厚重的防护服。
安全第一,是工地的铁则。任何不懂得这条规矩,不遵守这条规矩的人,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开除。
一群人站在净化法阵里面,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