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为奴-第9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昏迷失去意志的男人比在牢房里时还可恶,那牙关咬得紧紧的,任凭怎么想法子都打撬不开。

    莘奴本想将这些事情交由奴仆来走,她来个眼不见心不烦。奈何这男人如此的不省心,连半滴汤药也未饮下,叫她怎么转身走人?

    莘奴咬着嘴唇,想起自己当年被烙了奴印后,向来娇气惯了的她哪里受过这样的苦楚,当时连疼带气,便也这般晕厥过去,也是牙缝紧闭,饮不下半滴汤药。

    后来是王诩以口哺之,才慢慢饮下的……

    想到这里,莘奴屏退了屋内的其他奴婢,最后只留自己一人,端起那碗汤药,皱着眉嗅闻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候,一手捏住了自己的鼻子猛喝了一口后,再低垂下头以口哺之。

    那男人的牙关依然紧咬着,可是在若软的嘴唇触碰过来时,似乎微微松动了些,慢慢地张嘴,如同沙漠久旱之人一般,饥渴地大口饮着涌来的汁液。

    到了最后,竟是连那带着苦味的小舌也不肯放过,依然饥渴地缠绕吸吮着……

    莘奴着了恼,伸手狠抓着他的肩膀,不巧正握在王诩烙伤的地方,男人疼的一抽,幸运的是没有咬紧牙关,不然莘奴这未及收回去的小舌难免是要被咬破了的。

    不过这饮了一口之后,剩下的汤倒是好喂了,莘奴用调羹舀着药汁一点点地送入他的嘴中。当碗里的药汁见了底,男人的身上也出了一层细细的汗。莘奴连忙为他拢了拢被子,伸手去擦他额头的汗珠。红肿的烙印此时已经敷上了药膏,深绿的颜色暂时掩住了那疤痕的狰狞。

    莘奴又取了些药膏,细细地涂抹着刚才被她无意中抓到的地方,然后又伸了手摸摸他的额头,感觉不像刚才那样灼烫后,这才放下心来,转身走到门外。

    可是脚还没有踏出去,就看到少年正立在门侧,有些沉默地望着她。

    待着她出了房门后,这才低声说道:“有过路的商贾正在求购贱价的奴隶,我已同他讲好,将那屋内之人以一串圜钱卖与他,这样一来,莘姬您也算甩掉了烫手山芋落得清静,你看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  魏国的物价起伏飞快,堪比天~朝股市,所以王仙人您的身价掉得这么厉害,真是不关狂崽崽怎么事 (⊙_⊙)

 第97章

    虽然一早便听瑛娘说起过,廉伊存着贱卖王诩的心思,可是她没有想到廉伊会这般坦然地同自己讲出来。

    看着莘奴望过来的眼神,廉伊自然也明白她的诧异,却理直气壮地继续讲道:“你若贸然送走王诩,便是违背了魏王贬斥王诩为奴的王意。可是将多余的奴隶转手卖给他人,却合情合理,无可指责。那商人乃是走远路的,一路要行经韩楚秦三国,且都是富庶的城邦,王诩那般狡黠,自然能沿途与自己的弟子联络,到时也省了姬的烦忧。”

    莘姬沉吟了半晌,说道:“你考虑的甚是周到,然而现在他身体太过虚弱,且毒意未消,一旦卖出,若是路上稍有不测……也是违背了我的初衷,此事暂且搁下,待他好了再议不迟。”

    听了莘奴的话,廉伊握紧了拳头,低声道:“姬这般心软,当初有何苦千方百计地离开他的身边?”

    其实这也是莘奴心里自问的话,连自己都没有找寻到答案,怎么能回答旁人?莘奴没有说话,自是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而廉伊则冷冷地盯住那紧闭的房门,半响之后才转身离去。

    王诩昏沉一日后,第二日便退了高烧,总算是睁开了眼睛。那伤口也因为郎中精心调制的药膏而没有化脓感染。莘奴听到瑛娘说他醒了之后,便没有再去看他。只吩咐了能干心细的奴仆照料他的饮食起居。

    只是病弱而体娇的鬼谷子变得有些挑嘴。从前甚好打发的口舌,如今却挑挑拣拣,每顿饭都食得不多,加上身上的烙伤和余毒,人也憔悴虚弱得很。

    听了瑛娘的回报,莘奴真是有些气,不知好歹的竖子!既然逃脱了死劫,倒是赶快养伤好起来啊!

    就像廉伊所言,到时再有路过的客商,她不但分文不要还倒贴银子将他送走便好。这样一来,既没有卷拂了魏王贬他为奴之意,同时也让府宅恢复了清静,该是多么的两全其美?

    就在王诩又是一天滴水未沾后,莘奴再也忍不住了,憋着气儿去见王诩。推开房门一看,他并没有静卧在床上,而是坐在窗边,望着窗外一片娇艳的菊花。

    莘奴虽然进来了,可是他却连看都未看一眼,表情寡淡得很。也是,他落入今日这般田地,全拜自己所赐,又怎么会若无其事地同自己打招呼呢?

    可是看着他那清冷的样子,不知为何,莘奴一阵的气闷,便坐在他的身边道:“为何又不食饭?”

    直到她说话,王诩才轻移了目光过来,淡淡地说道:“饭菜做得不甚可口。”

    那样的气质,十足还是挑肥拣瘦的主子模样。莘奴看着他这样子心内来了气,冷声道:“府里的奴婢都是一样规格的饮食,莫不是你觉得自己哪里特殊,能吃得比其他的奴隶好?既然这般,我的府宅太小,养不起你这等金贵的,明日找人过来,将你送到人市典卖了,你也好换个富贵些的府宅,早日吃上些顺口的!”

    这一席话说完,莘奴登时觉得胸内的郁气消减了大半。此时的她倒是领悟了以前王诩动不动老说典卖的了自己时的畅快了。

    也难怪他总是喜欢将这些话挂在嘴边,这等看不顺眼便能一脚踹开的感觉甚是玄妙,只说了一遍,就有上瘾之感,实在是解气舒心的良方啊!

    可是莘奴却忘了自己面前是何等羸弱的病人,这一番话说完后,王诩的脸色微微一变,当浓眉皱起时,突然抓起一旁放置的手帕捂在嘴上猛地一咳,当手帕再移开时,那上面赫然是一块触目惊心的血痕。

    莘奴在一旁看得分明,顿时一惊,连忙端起一旁放置的一杯清水给他递了过去,懊恼地道:“都这般田地了,你那些忠仆孝徒都不在身边,就自己学着照料些自己,羸弱成一朵娇花,究竟是要摇曳给谁看……你总是咳血,是余毒未清的缘故。厨下有从商人那购得的番韭,有清热润肺的功效,我用它炒肉给你吃可好?”

    王诩就着她的手慢慢饮下半杯清水,这才说道:“有劳了。”

    虽然新近荣升为了鬼谷子的家主,可是莘奴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这家主做得却依然是以前的活计。

    因为在鬼谷里吃惯了炒食,莘奴前些日子高价从黑市商人那买来了铁再锻造成锅,这才能吃上以前吃惯了的炒食。

    只是别的庖厨都用不惯炒锅,还需她亲自来烹制,将铁锅架在火上很快就热了锅,再挖取一块乳白色的荤油进去融化成热油,放入切成薄片的鹿肉,翻炒调味,临出锅时,加入撕碎了的番韭,一时间香味扑鼻。

    毕竟相处了那么久,莘奴是最了解男人的口味的。熬煮的细粥多粟少米,大块的炙肉切成薄片,再沾以姜盐作料。

    将吃食摆在他的面前时,男人看着铺摆得赏心悦目的食物也甚是满意,这才慢慢地拿起筷子大口地吃了起来。

    现在的他倒不似瑛娘描绘的那般不食人间烟火了。很快的功夫,碗碟俱要见了底。

    莘奴见他终于肯吃东西了,心内也是一松。有苗施肥不怕长,只要他肯好好将养,再重的伤也是有痊愈的一日的,到时……

    犹自神游的功夫,嘴边突然被塞入了东西,莘奴还没有回神便惯性地张开口,等回过神时,才发现被男人塞了一筷头的烤肉。

    “怎么变得这么瘦?样子没有以前好看了。”男人心安理得地说了这么一句,复又大口地继续喝着细粥。

    莘奴恨恨地嚼着嘴里的肉,只当自己烹煮的这一顿饭白白喂了赖皮的狗儿。

    等他放下了碗筷,莘奴这才复又说道:“如今你这般情形,总是在我这外人身边不大好,不如我修书给秦国的王女嬴姬,叫她派人来接你走吧!”

    王诩顿起茶杯漱口,优雅地用巾帕擦过了嘴后问道:“为何要找她?”

    莘奴冷着脸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她是你的妻子,自然与你同甘苦,你落入贱籍的事情,也唯有借助她的力量才可掩盖下去。总比你的弟子知道他们的谪仙恩师被贬斥为奴要强吧!”

    也不知是哪句好笑,逗得王诩轻声一笑,才慢慢道:“她不是我的妻子。”

    见莘奴无动于衷,明显不信的样子,他又补充道:“当年她的母亲有恩于我的母亲。她们二人便定了婚约,将嬴姬许配给我。不过我一早便与嬴姬言明不会娶她,也与他的兄长提过,莫要因为我耽误了她的姻缘。”

    莘奴回想起嬴姬以正式夫人自居的架势,明显不信道:“若只有婚约,她怎么会开口便求子嗣,哪一位未婚姑娘行径会这般的大胆?”

    王诩却明显不愿再提及这样的话题,话锋一转道:“若是只有婚约便要作数,那你也算是我王诩的妻子。”

    莘奴听了这话,不由得瞪大眼睛,这荒谬之言又是从何说起?

    “你母亲临终之前,曾经将你委托给我,逼我答应将来娶你为妻。”那话语里的轻蔑,竟是平淡的语调都掩饰不住。

    莘奴的脸色微变,大声说:“母亲何时求你这个了?你莫要信口开河!”

    王诩倒了一杯水递给莘奴,才又慢条斯理地道:“你的母亲在去世前知晓了我的身世。她自感愧对莘子,求我隐瞒住你的身世,可是又为我不能继承鬼谷的家业而愧疚,所以自作主张将你许配给我。”

    莘奴张嘴想问他可曾答应,可到底是被理智拦住了。母亲在生前的确是对王诩赏识有嘉,常常与她言:王家小子加以时日,必成大器。

    可就算母亲真是荒谬地替她定了姻缘,王诩怎么可能答应呢?他以后的种种举动,不都印证了他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