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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仙娇-第4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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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进阶吗?”沐晚走过去,关切的问道。
  黑夜围着树干转了一圈,肯定的点头:“是的。香香大人要结婴了。”
  “事先也没提过,她肯定又是没有察觉,什么也没准备。”沐晚有些急了,“我们要怎么帮她?”
  碎丹成婴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料,黑夜却神色自若的轻轻摇头:“香香大人是万木之王的血统,结婴对于她来说,是最平常不过的,所以,她自然察觉不到什么。”
  见沐晚不解,他详尽的解释了一番:对于妖族和魔族来说,血统越高,天赋的能力也越强。以他来说,飞升以前的进阶,都不叫进阶,连天道也不会降下天劫;香香也是神兽级别的血统,飞升真的不是问题,只是时间长短的事。但是,血统低下的妖族和魔族种群,他们修行的难度就会大很多。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狐族都有万年生死劫。原因就是狐族的血统都不高,只能称为灵族。
  又是血统的缘故。沐晚撇嘴——在天道的眼里,人族的血统肯定也不是很高的。因为人族修士成功进阶化虚时,天道会降下一重金雷劫。要是扛不过去的话,等于是前功弃尽,转眼,灰飞烟灭。
  接着,黑夜又告诉沐晚:“两天前,老常也闭关了,说是看了那些书后,心境得以提升。他突破在即。”
  “我也是呢。”沐晚很意外。
  黑夜眨巴眼睛,说道:“既然看书的效果这么好,下一站,我们再去淘书。”
  “行。”沐晚满口应下。读书能大大的增长见识,这才是心境得以提升的原因。
  这次小进级,她花了四天三夜的时间。在外面,仅有一个半时辰而已。而到下一站还有五天多久。换成空间里是五个月,足以让她巩固修为。
  事实上,沐晚只花了三个多月巩固修为。
  在到达下一站的前一天,常龙出关了,成功进级。
  香香还在沉睡。
  故而,宝船靠岸后,只有沐晚他们三个上岸去逛了一圈。
  从这一站开始,他们进入了所谓的中部地区。无论是城市的规模,还是居民的修为,都比先前的东部地带有了显著的提高。坊市之中,书铺、药材、炼材、法器等铺子分类明确。
  而船靠岸的时间却不增反减,由原来的三个时辰变成了两个时辰。
  就这点时间,完全不够他们逛的。所以,三人做了一下分工:黑夜去逛炼材、法器等铺子;常龙负责淘买药材、丹方、阵法等;沐晚仍然是去书店购书。不管收获如何,大家都要提前半个时辰离开坊市,在约定的地方集合。
  进入中部地区以后,沿途的停靠站点比先前增加了一倍。几乎每隔两天,就能到达一处站点。
  如此又过了小半个月,终于,还有两天,他们将到达遗忘之海的第一大城市——无忧城。按照行程,宝船将在这里停靠三天两夜。靠港期间,乘客们依然可以自行下船游玩。但是,为了乘客们的财产安全,宝船只在凌晨和傍晚的时候开门,其余时刻都是封闭式管理。封船期间,就算是有船票,也不让上船。
  此举正合沐晚等人的心意。这样一来,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在城里游玩,又不用担心船上的安全,从而使得房间里混进莫明其妙的东西。
  傍晚时分,宝船靠岸。
  沐晚披上黑风斗篷,下船。
  无忧城位于深海之中。远远的看上去,就象是一座巨大的水晶宫。据说,城中聚集了整个海灵一族半数以上的强者。故而,她不敢大意,即便是外面罩着黑风斗篷,也事先服用了妖灵丹,伪装成青鱼妖。
  下了船,她发现码头上林立着各种大大小小的木牌。上前一看,发现全是广告。拍卖会,决斗比武……五花八门。
  和黑夜、常龙商量过后,他们决定去这里的决斗场,先看一场比武——是个新鲜玩意儿。在东华洲可没有这种专门让人决斗的地方。就算是要决斗比武,大家也是私底下约架的。就是这一路上,停靠了十几个站点,也是闻所未闻。
  寻了一个僻静的地方,黑夜和常龙从空间里出来。三人披着黑风斗篷,按照木牌上所示,向城里最大的决斗场走去——从林立的木牌上,城中不止一处决斗场。
  他们去的决斗场名为横天大斗场。然而,当他们赶到时,被告之,当天,以及第二天,所有场次的票,已经全部买光。
  这么火爆?三人兴趣大增,预订了第三天的全票。看完比武,将近傍晚,正好够时间返回船上。
  
  第435章 入乡问俗
  
  无忧城有东、西两个大坊市。横天大斗场离两个坊市差不多远,位于城中,所在的街区里,以高档的酒楼、茶馆居多。
  深海里,是阳光永远也照射不到的地方,但是,这里的妖族仍然习惯保留着以前的习性,也和陆地上的妖族一样,都是昼伏夜出。而这里的比斗场的作息时间却截然相反,与人族更加接近——晚上,它们是歇场的。从清晨开始,人们陆续入场,整座比斗场才象是睡醒了,迅速亢奋起来。每一个时辰一场,接连五场,一直要到下午时分才能散场。
  不过,无忧城的东、西街坊市也是不歇市的,所以,看不成比武,沐晚他们三个还可以去逛坊市。
  这一次,时间宽裕得很,他们不必分开行动。况且,传说中,城中,妖修大能们比比皆是,为了安全起见,黑夜和常龙也不敢让沐晚独自一人闲逛。
  本来酒馆、茶楼是打听消息的好去处。然而,这一带的,一看就知道是花钱如流水的销金窟,招待的客人非贵即富。沐晚倒是不缺灵石,但是,他们初来乍到的,人生地不熟,真的怕人家店大欺客,是以,无意在此逗留。
  出了街口,是一片豪华的住宅区。贝壳为基,镶嵌着各色宝石,或精致,或唯美,或大气……数不清的豪宅令人眼花缭乱。不过,每家每户的大门外,都站在数名全副武装的妖兵,目光灼灼的盯着过往行人。
  沐晚他们三个不想惹事,拢了拢黑风斗篷,快步穿过权贵们的豪宅区。
  半刻多钟后,三人终于来东街坊市。虽然已经过了清晨。但是这里依然人气很旺。比前面经过的那些中小城镇的夜市还要热闹。街道两边的商铺都在开门营业,人流如织,“永夜城”的绰号名副其实。
  三人走进坊市,被它的繁华镇到了。常龙用神识感慨道:谁能想到,在水下数千丈的深海,竟然也有一座这样繁华的妖城!超迷雾森林里的妖族多矣!
  黑夜也表示赞同:航程才过了一半,一路上见到的妖族。无论是从种群。还是从数量上,都是迷雾森林无法比的。还好,这里的妖族不管是陆生的。还是水生的,都无心再返回迷雾森林。不然,那边的妖族根本就没有招架之力。
  沐晚没有去过迷雾森林里面,无法评判他们的论断。况且。此刻,她的注意力差不多被街上的行人吸引去了——到处都是俊男美女。有没有!
  当然,通过对比他们的气息,不能猜出大多数是服用了美颜丹,但是。街上行走的妖精们,以灵族居多,完全找不到妖兽。他们很注重自己的形象。无论雌雄,皆喜欢亮闪闪的装扮。其实街边每隔五步就有一棵华美的灯树。然而,各种各样精美的彩灯俨然成了妖精们的标配,不但亮闪闪的马车前后都挂着华灯,而且绝大多数的行人们也手里提着一盏彩灯。样式千奇百怪,几乎没有雷同!象他们仨这样,罩着黑风斗篷的,只差没在后脑勺写上“外地来的土包子”等几个大字。
  这里的妖精们到底有多么喜欢闪亮啊!沐晚大汗。
  这时,黑夜和常龙两个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前者撇撇嘴,用神识说道:我听人说,往往是缺什么,就喜欢显摆什么。海底常年累月见不到光,所以,这里的妖精们恨不得把自己变成能走会跳的灯。
  能走会跳的灯?沐晚摸了摸鼻子:感觉黑夜有越来越毒舌的迹象。
  常龙忍俊不禁,用神识回复道:黑爷说的很形象。
  街边到处有卖彩灯的。沐晚提议道:入乡随俗,我们也一人买一盏灯吧。
  本来他们穿得乌七抹黑,把自己罩得严严实实,站在街上,显得特别突兀。如果手里连灯也不提一盏的话,那就是态度上的格格不入了。
  他们走到最近的一家灯店前。名字很直白——“花灯世界”。
  “三位客官,想要什么样的灯?小店的样式都是市面上独一无二的,保管三位提在街上,碰不到相同的。”一个亮晃晃的“灯”迎了上来。
  沐晚不由眨了眨眼——店子不是很大,到处都是闪亮的彩灯,五瓣梅、莲花、喇叭花……各种各样的。而老板娘本人更是打扮得比彩灯还要花哨、闪亮。身为金后真人,她硬是没第一眼发现他。
  还好,有黑风斗篷遮着,没人能看到她的窘样。
  清咳一声,她问道:“老板娘,买灯有什么讲究的吗?”
  老板娘咯咯笑道:“有啊。就是要好看,要闪亮,还要与众不同。再好看的花灯,提出去要是与别人撞了样,也是个扔货。”
  沐晚听明白了,所谓“撞了样”,就是指两盏灯的样式相同。她难以置信:“那么多的灯,都要不相同,怎么做得到啊?”
  “很容易的呀。”老板娘是个嘴上利落的,为人热忱,麻利的解释道,“每个店子都有自己的一脉相传的样式,而且,至少十年里,每个样式只做一样,差不多就能保证不重样了。”
  这么简单?沐晚吐出一口浊气,暗叹:这里的妖精真会玩……
  因为都罩着黑风斗篷,老板娘看不见他们的神色,以为他们不信,指着店里的灯,笑道:“三位客官要是不信,小店里的花灯,以花为形,是名副其实的花灯。三位客官尽管随意挑就是。要是有一盏重样的,或者提出去,与别人撞样的,小店不但不要灵石,而且还倒给三位客官灵石。”
  好自信的说。沐晚笑道:“老板娘,这些花样都是海里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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