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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学校并送简明去公司,再回医院。中午,不忙的话和简明约个午饭。下午,凌励去接冬冬,先回家烧饭,简明则必须打车回家。晚饭毕,简明洗碗整理家务,凌励陪冬冬练琴、画画、散步,或者看个卡通片,直到冬冬洗澡睡觉。孩子睡了之后简明和凌励才有机会窝在沙发那儿腻歪腻歪,一天之中,心心切切等的就是这么个空儿。
不过,没一阵子,冬冬就会从卧室出来,睡眼惺忪,困得叮叮当当,坚持着,“妈,我要你陪我。”
一开始,简明和凌励没太弄清楚孩子的意图,还以为是到了新环境不适应,也都顺着他。后来,渐渐察觉不对味儿,罗冬同学对新环境不知有多爱,他每天玩球游泳,跟着凌励拼模型,加上写作业啊,画画、弹琴,过得忙碌又充实。他除了有点怕黑之外,与早前比健壮不少,心情开朗,食欲也涨了,他看上去明明比简明还喜欢现在的生活环境呢,所以结论是这样。凌励说:“冬冬怕我和你睡到一张床上。”他拥着又从冬冬卧室溜出来的简明,门口处暗暗的灯影里,细细碎碎亲吻着,细细碎碎分析,“可长此以往,他睡眠质量肯定不行,影响成长,要不,我搬出去住?”
简明摇头,“怎么可以呢?要搬也是我带着冬冬搬走。”
凌励脸一板,“说什么傻话!我搬走那也是暂时的策略,你和冬冬搬走,这我哪儿摸人去啊?”劝简明,“我明天先搬去我哥家住阵子,让冬冬习惯习惯,觉得我这个叔叔确实不会侵犯到他什么,他自然而然就好了。”
简明神情忧悒,“我就知道,我会让你为难。”
凌励额头抵着简明的额头,“不为难。”
“我又没和你睡到一张床上,你一直睡客房。”简明叹气,幽幽的,“以前他爸和苏曼也没见他反应这么大。”
“以前孩子五岁,独立意识没觉醒,很多事情也不懂。现在大一点嘛,有主意了。”凌励持理解态度,“这要是我妈,我多半也不高兴,我希望我妈天天神情忧郁,以泪洗面,坐在窗前,怀念我爸。”
简明哭笑不得,捶凌励一拳,“这把年纪了你,也没个正形。”
凌励抿嘴乐,听见里屋冬冬好像翻个身,抓紧时间,狠狠吻住简明,给她个几乎让她缺氧的长吻,说:“我的目的可是和你睡一张床上,所以,现在得先分开,快回去陪冬冬吧,不然又得醒了。”
翌日,给冬冬洗完澡,冬冬还没上床之前,凌励拎简单行李,说要去大哥家住几天,冬冬很担心,“叔叔不回来了吗?”
凌励温和应允:“不是,叔叔只是回大伯父家去睡觉,白天,叔叔还是陪着冬冬的,跟你一起游泳、打球,也陪你吃饭,送你去学校。”
冬冬放心又快乐,他没失去叔叔,“那太好了,叔叔,明天见。”
凌励拎着行李去大哥家借住,凌康、文娟是没意见,也好长段日子没和阿励朝夕相处了。如果说是二爷带着简明冬冬一起来住,哪怕是长期住,凌康夫妻都无比欢迎,可二爷借住的原因,咋说这也太……皇帝不急急太监,凌康和文娟坐不住,不日,凌康执意,让司机开车,车里坐着文娟和凌励,一起去托管班接冬冬。等冬冬出来,他们送上一只草编篮子,篮子里娇怯怯卧着还没断奶的贵宾犬,不丁点大,瞪着无辜的大眼。冬冬欣喜莫名,“哇”的那个惊叹呼之欲出。
凌康语气轻松,“大伯父听说你很了解它们,想请你帮忙照顾。”
文娟接口:“我家院子大,可以养好几只,不如你跟我们去宠物店选,把狗屋、狗粮啊,一起搬回家,你还可以帮我喂它们。”一只具有无限诱惑力的奶瓶送进冬冬手里,鼓励冬冬试着喂小东西喝奶。
凌励一声没吭,这下手又狠又准,啥孩子也抵不住这个大动作。可是,他忍不住提醒:“简明怕狗。”这大哥大嫂是不是想简明今后对大哥的大屋望而却步?
凌康悄声,背着冬冬教二弟:“人生,有舍有得,简明不去我家没事儿,能和你早早成事才要紧。”
所谓成事也是需要机会的,凌励因工作需要,时间上和简明的休闲时间不太容易配合,可就算休闲时间配合到一起,身边有个孩子,加上去超市购物或者三个人找空一起培养个感情,也就耗过去了。只能说,情路坎坷啊。
17
都说情路坎坷之时,事业上必定得意,对简明而言,情况或许如此。
这个夏天,在物业部锻炼到符合凌康标准的简明,被调去销售部,新楼盘推出前的企划上,简明需要帮她上司出谋划策。与凌励无意间聊起此事,凌励也是随便那么一讲,“建筑是记录一个城市的历史,这可能会是一个思路。”简明选择了这个思路,引申,“房子,是记录一个家的历史……”她学中文出身,文字上煽煽情,倒难不倒她。再说,正在恋爱中怀有憧憬的女人,对家这个题目,是可以好好发挥的。简明的提议在会议上被采纳,主管认为,以前的推销方案都嫌硬了,或者这次换个方式会有意外收获呢?试试吧。于是让简明这一组将提议的每个步骤加以细化,做出详尽的企划案来看。既然是简明提议的,她主要负责,这是个可以很好展示自己的机会,简明狠狠忙了起来。
曾有一次,竟然在一次应酬的饭局上见到罗世哲,简明却镇定自若。不是她有意做作,是真的释然了。大方明媚,主动招呼罗世哲:“有些日子没见,一向可好?”
罗世哲眼里有意外和惊诧,表面上礼貌雍容,也与简明客套:“还不错,你怎么样?”从土次酒后失礼之后,罗世哲再没见到简明。每次与冬冬会面,都是凌励操控,电话是凌励接,冬冬被凌励送到凌励家小区门口,会面结束,也是凌励将孩子接上去。总之,凌励划下道天河,把他和简明隔开来。在罗世哲眼中,简明好像更美了,皮肤光洁红润,身材窈窕曼妙,无一处不散发着女性妩媚娇柔的气息。头发盘在脑后,戴贴耳设计的珍珠耳饰,身上的真丝连衣裙花色别致,杏色底子,黑条纹压着图腾图案,大气,却又低调华丽。黑色高跟鞋和手包,浑身也没什么其他装饰,仍光芒四射,这女人是浴火重生,或是破茧成蝶?与凌励一起的生活,是快乐的吧?所以,她竟美成这个样子。罗世哲不无失落,又有许多不服气,再给他机会与简明共度,他的爱也会滋养着简明的。
因为罗世哲的关系,简明虽然没怎么沾酒,还是打电话给凌励,让其来接。凌励如临大敌,不过真身临其境,发觉一切如常。虽说同席宾客有些知道罗与简之前的关系,可罗世哲和简明都表现得落落洒脱,大家也都不把话题触到会令人尴尬的部分,所以气氛还融洽。
凌励接简明时与罗世哲打了个照面,招呼过后,车上跟简明到:“失去你,打击可能很大吧。那个活得跟计算机似的罗世哲,连吃饭走路都用鼻孔的家伙,现在有点萎靡不振似的。”
简明笑,她是笑凌励的形容,笑了会儿,忽想起来,“很久没见世华了。”
“冬冬前几天还念叨姑姑呢。”凌励提议,“叫世华哪天来家里吃饭。”
简明开心,凑过去亲凌励的面孔,娇憨,“亲爱的,谢谢你。”
凌励开车,很稳,故意说:“别招我,再把车给开沟里去。”
上次简明被罗世哲“冒犯”之后,世华再没出现于她面前,有打过电话给她,哭,“我没脸见你了。”
当时,简明安慰她:“别想太多,这不关你的事。”
谁知,世华真的避见简明。冬冬暑假,她给冬冬买的衣物、零食、故事书和玩具,还都是快递到简明公司的。
“该不是以后都不要再见了吧?”简明打电话给世华,“你怎么想的?”
世华语气萎靡,“你还愿意把我当朋友?”
简明失笑,“不然呢?我要是事事搞株连,哪至于还和你相处到今天?”不知第几次强调,“你是冬冬的姑姑,我是冬冬的妈。”她温柔哄世华,“好啦,哪天有空,一起吃饭?”
这顿饭并不豪华,足见诚意,都是世华爱吃的,简明当主厨,凌励当副手,冬冬负责陪姑姑。差不多酒足饭饱,凌励识趣,带冬冬去客厅摆弄遥控飞机,餐厅角落留给女人。世华多喝了两杯,话多了起来,都是些平素无法与人言及的琐碎家事,唠唠叨叨,嘘唏感慨:“我和我哥也闹翻了一阵,无论如何,出于女人的立场,都是没办法原谅他对你的粗暴。可出于兄妹的立场,又可怜他。”看看简明,“你不好奇我哥和苏曼到底怎样?”
简明真不好奇,不过世华问,她配合,“是不是真的没希望了?”
“没希望了,我哥肯定铁了心,苏曼怎么想我不知道,没和她谈过。”世华始终不喜欢苏曼。长长叹气,一口饮尽杯子里的酒,罗世华头靠在椅背上,慢慢地,眼角滑下泪珠,哽咽,“我记得小的时候,我哥不这样,腼腆,心软,看人杀猪都觉得残忍。现在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了。当然,他很疼我,这从没变过……”
这天,想是憋闷太久使然,世华像开闸放水一样,跟简明聊了很多:
除了二哥罗世哲和小时候不一样了,大哥也变了很多,曾经憨厚耿直的人,如今嘴碎、啰唆、爱计较,似乎很厉害,很拎得清的样子,却事事被老婆控制,偶尔从老婆的铁幕里钻条缝出来放个风,必与年轻小姑娘搞搞暧昧,勾肩搭背。
还有妈妈,曾经硬朗要强的罗老太,却又回乡盖大屋,大屋落成,还没等她好好享受,身体变差了,中风一次,好在及时发现尚无大碍。痊愈后,医生建议最好不要独居,于是在罗大哥家休养,却屡屡与儿子媳妇口角。
罗老太一向讨厌简明软绵绵、嗲兮兮、娇滴滴的个性,那大儿媳妇端庄朴实,她应该满意,却有嫌弃人家小气市侩。苏曼是大家闺秀,人中龙凤,罗老太太该挑不出毛病吧?谁知见过两次,嫌苏曼骄傲刁蛮;再见两次,又说忍不了和苏曼呆在同一屋檐下。老太太还都是背地里说,表面上对苏曼恭敬有加,不知多热乎的样子。
世华提起乃母,头痛得很,“变得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