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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之后,詹姆斯在美国东北部湖区的别墅里去世,临终前体重只剩下九十磅左右,陆玺文陪着他走完最后的日子,即使在他陷入弥留的那几天,也终日陪伴在侧,为他念书,刮胡子,理发,修剪指甲,保持仪容整洁。
虽然W易主,但老头儿身后留下的财产仍旧十分可观,所有人都觉得她这是临时抱佛脚,指望着宣读遗嘱的那一天,可以多分那么一份。
小部分知道内情的人则带着更加幸灾乐祸的心态看戏,嘴上说:其实,她也挺不容易的,为W集团钻营了那么多年,最后居然说卖就卖了,事前还一直被蒙在鼓里。丈夫公然背叛,却又不能翻脸,还得小心伺候着。而且,更大的打击是,一向寄予厚望的亲生儿子又在这个关键时刻不知所踪了。
关于程致研,陆玺文所能查到的最后一点线索就是,在收购案最终尘埃落定之前,他向查尔斯提交了辞职信,办理了一系列离职手续,随后离开天庭,回到位于上海浦西的住所,并未退租,只带走了一些简单衣物,没带手机,在附近一间银行取了尽量多的现金,之后便行踪成迷。
当时,詹姆斯还未过世,陆玺文□无暇,只能请人调查,但PI在中国行动起来困难很多,一直没有进展。多数事情其实都是吴世杰在做,他联系了领事馆,还找了公安系统的熟人,也始终没有多少有价值的消息。程致研没有再提过款,也没有其它消费记录,没有坐过飞机,边检也没查到他的离境记录。唯一可以确定是,他应该还在国内。吴世杰有他公寓的钥匙,那段日子几乎就住在那里,等着各方面的消息,或者他哪天自己想明白了,突然回转。
期间,公寓的门铃响过许多次,有送外卖的,也有房东或者邻居。有一次,门外站的人,吴世杰并不认识。那是一个年纪很轻的女孩子,长发束了一个马尾,高挑苗条,五官很漂亮。她说自己名叫沈拓,是程致研在天庭的旧同事,听说他失踪的消息,想知道现在情况怎么样了,有任何需要她帮忙的事情,她都可以做。
第一次打照面,吴世杰对她的态度就不好,而且,这种态度就一直这样延续下去了,他自己也难于解释为什么,他对不相干的女人一向是挺殷勤的。但不管他如何冷淡,沈拓还是孜孜不倦的每天都来,打听最新进展。来的次数多了,他似乎也就习惯了,任凭她厚着脸皮赖在那儿,送吃的喝的过来,甚至帮着收拾一下屋子。
除了沈拓之外,还有一个人来公寓找过程致研,那个人就是司南。她出现的那天早晨,天是下着雨的,气温很低,她站在楼道里按门铃,看见门开了,应门的又是吴世杰,有些意外。她瘦了许多,就像是硬铅笔勾的那么一个轮廓,着了淡彩,又被洗去一层颜色,看起来很憔悴。吴世杰让她进屋,她好像很怕冷似的,没脱外套,只解掉了围巾,露出脖子右侧的一大块淤青。
当时距程致研离开天庭已经差不多三个礼拜了,吴世杰很早就试图联系她,但电话打过去,始终是关机状态。一开始,他甚至以为她是跟程致研一起走了,后来听沈拓说了,才知道他们之间闹了些矛盾,似乎已经分开了。再后来,W的并购案浮出水面,吴世杰是聪明人,很快就猜到此事和程致研的失踪有关。
吴家有个世交,姓薛,是国内私人风险投资圈子里的元老。吴世杰向此人打听内情,薛伯对他并无保留,娓娓道来,言辞间半是嘲讽,半是钦佩:“司历勤这个人确实是不简单,差不多一年前就通过上海天庭的总经理跟W总部的几个董事接洽,瞅准了W内部分为两派,又正赶上美国地价跌到低谷,能用这个价钱把W买下来,简直是空手套白狼。圈子里还传说,他一早就把女儿安排进天庭工作,估计迟早也要进董事会的。这眼光这魄力谁比得过?”
吴世杰看司南的样子,便猜到几分内情,程致研走之前,两人八成是见过的,还发生了冲突。
“你知道他在哪儿吗?”司南问他。
一时间,吴世杰也不确定该怎么回答,只能说:“他辞职之后就走了,估计是想休息一段时间,具体去哪儿我也不好说,他旅行一向不按计划来的。”
“他还会回这儿吗?”她又问。
“我不知道,”他回答,“但丫鬟离开天庭,在中国的工作签证肯定不能再延长了。”
司南谢了他,很快就走了。吴世杰不知道自己说的话会有怎样的影响,都是实话,却又不完全是。
作者有话要说:之后会有几章是写程致研五年间的经历,然后默默就出来认爹了,大家表急。还有,关于结局,如果让司和程在一起,顾可就铁定炮灰了,你们真的忍心吗?要是大多数人都表示忍心,我就这么写了。至于沈拓,不用担心,她肯定是最惨的。
13
离开公寓之后,程致研去火车站买了一张由上海至北京的车票。
他其实并不想去北京,那趟T字头的列车只是他在不断变换的时刻表上看到的第一个车次罢了。
这是他第一次在中国乘火车,当年的春运已经过去,车上不算拥挤,发车时还比较干净,随着旅程推进,渐渐变得有些脏。
他始终看着窗外,几乎不留心周遭的人在做什么,也不跟别人聊天,只记得有人对他说:“哎,你的手在流血。”
他低头看自己的左手,指关节上的伤口都已凝结,是在公寓楼下粗糙的砾石外墙上弄破的,因为天气很冷,以及手上的动作,又有些裂开了,渗出一点血来。他对那人道了声谢,去厕所洗了洗手,又在旁人好奇的注视下回到座位,把一条骑车时戴的多用巾缠在手上。
到达北京已是深夜,他没有出站,上了最近一班出发的列车,在车上补票时,才知道目的地是山西大同。随后的两天两夜,他一路往西,从一个车站到另一个车站,从大同到兰州,再出了嘉峪关。
从兰州到敦煌,他坐的是一趟绿皮夜车,老式车厢,没有空调,投入使用的年头应该比他的年纪都大。车上挤满了人,其中有许多是要去农垦农场去采棉花的农民工,一路咳着瓜子,操着四川或者甘肃方言大声聊天。一开始车厢里有些闷,不觉得很冷,众人身上稀奇古怪的异味充斥其间。直到夜里,河西走廊沙漠中的冷风从车窗的缝隙间吹进来,所有人都把自己裹得紧紧的,空气变得异常清冽。
车厢里灯光昏黄,日间的一切都归为寂静,程致研看着窗外,目光所及处一片黑暗。他去过许多地方,走过比这更远的路,但那趟夜车却让他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体验。曾经的他是心无牵绊的,随便走到哪里都是一样,潇洒的来去,全心全意地为眼前所见折服。而这一次,他才知道,走到很远的地方,坐在许多陌生人中间,心里思念着一个人是怎样的滋味。他有些庆幸,因为那种思念,寒冷带来的身体上的疼痛才变得不那么深切。
随后的两个多月,他都在西部打转,从敦煌到成都,又从成都翻越了川陕交界的秦岭,十七个小时抵达西安,途中火车换了两三次车头。而后一路向南,经过西昌、攀枝花,出了四川抵达云南昆明,一路都在奇伟雄壮的山河中穿行,出发或者停留都没有计划,一切随心。他很早就想要做这样一次旅行,却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成行。
一路上坐的大多是火车,进入云南之后也坐过几次大巴。遇到过一次小车祸,深夜在高速公路上追尾,剧烈的震动把他从熟睡中惊醒。他失落了梦境,隐约还记得其中的场景,一座山,白雪覆盖,有的地方露出青色岩石来,他和司南一同向山顶行进,她身边还跟着一个小女孩,穿着跟她一样的玫红色冲锋衣,脸冻得绯红。脚下的雪很松,很难走路,他要照顾她们两个,后来干脆把小女孩背到了身上,稀薄的空气让他喘不过气来,很累,却心满意足。
她的手,隔着厚厚的防风手套紧握着他的,纤细却有力,感觉如此真切,但那种感觉尚且留在指掌之间,梦就已经醒了,还是只有他一个人,在一辆由昆明至景洪的长途汽车上。后半夜,他一直醒着,躺在那里看着车顶。
次日,汽车到达中缅边境附近的一个小镇。当夜他就在那里留宿,这一路上,他经常在火车上过夜,去的也都不是什么旅游胜地,住在小旅馆或者当地人家里,从来不用任何证件。但在那个边陲小镇,正赶上警方的禁毒行动,所有能住人的地方都格外的较真儿。
他挑了一间不起眼的旅馆,门口看店的是一个十六七的女孩子。他说自己没带身份证,只住一夜,次日一早就走。
小姑娘年纪虽小,却十分老练,一口回绝:“哥你饶了我吧,真的不行,这几天正严打呢,要是被查到一个没登记身份证号的,这店就开不下去了,你哪怕去做张假证,都好过这样难为我。”
边上还有人等着结账,有来做生意的当地人,也有些是游客,投来或好奇或淡漠的目光。
他没再为难那个看店小姑娘,离开旅馆去旁边的小饭店吃饭。店堂里顾客稀落,但他坐下不多时,却有人过来拼桌。一个年轻女人,二十五岁上下,利落的短发,晒得黑黑的,穿一件宽大的灰色T恤,手腕上戴着一只巨大的男装户外手表,他记得刚才在旅馆里看见过她。
他让她坐着,两人分别点了菜,她要了一瓶本地酿的白酒,倒了两杯,将其中一杯推到他面前。他不记得他们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反正就是些很寻常的攀谈,没问名字,也不说从哪里来的。如果他们早几年遇到,他说不定会喜欢上她,她是他一直以来偏爱的类型,可以结伴旅行的那种人。而现在,他之所以注意到她,只不过因为她笑起来跟司南有点像。
他其实酒量不错,但极少喝,念大学时看到吴世杰喝的酩酊大醉,总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要找这种不痛快。直到那天夜里,他第一次有了想要醉过去的欲望,一杯接一杯的灌下去,有那么短暂的片刻,他觉得身体低悬在半空,变得温暖而麻木,意识如丝般抽离,现实中所有痛楚逐渐远去。
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