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此。她在心里冷笑,两年的时间,原来我们之间,已经无话可说了。
他叫着她的名字,口气很淡然,甚至有些冷漠,这样的冷漠方洵从前很喜欢,现在很想要抽他。
他走上前一步,那张冷峻的脸带出小小的诧然:“你怎么会来?”
在进到会场之前方洵还觉得自己超凡,现在听了他的话觉得有些呕心,她咬了咬嘴唇,有些轻蔑的笑了声:“不是你让我来的么?”
他微微拧起眉头,额心处一道浅浅的痕。
方洵抿了抿有些干涩的唇,继续道:“你把请柬给了白桐,不就是希望她告诉我,来参加你的婚礼,好好看一看现在的你是什么样子么?”
他没说话,眉头皱的更深。
方洵抬高眼睛,毫不避讳的看着他那双漆黑的眼睛,“如果说你想让我来,就直接下帖子给我,如果不想我来,就没必要给白桐,你知道她一定会告诉我,可你不知道该不该让我来,不确定是不是想要看见我,所以你把这个难题抛给我,秦朔,你还是老样子,这么点小事都要跟我计较,都要算计。”她顿了顿,嘴边露出一丝浅笑来,只是那笑刻意又疏远,“但我没有你那么多的心思,我做人很坦荡,我不但来了,我还想对你说一声,恭喜你。”
方洵觉得作为一个被甩了的前女友,她的落落大方一定会让他自惭形秽。
果然,他晶亮的眸子变得黯淡,半晌,发出低低的一声叹息:“方洵。”
方洵有些生气,你看这人,明明他辜负别人在先,现在却一副无辜受害者的样子,除了皱眉就是叹息着叫她的名字,除此之外,好像什么都不会做了。让人想打脸都下不去手。
然后,就开始了诡异的沉默。
欢笑场中,一个头发高挽,穿着深红色v领长裙的高挑女人朝着他们走了过来,她一只手端着盛着红酒的玻璃杯,另一只手优雅的对着方洵递出来:“你是方洵吧,你好,我是胥日。”
方洵觉得心倏地一紧,不禁抬高了眼眸仔细看她,老实说她的长相并不是那种惊艳的美,但绝不艳俗,她的目光很凌锐,看着人的时候具有侵略性,仪态却很端庄,嘴边噙着淡淡的笑,一举一动皆是优雅规整,胤阳说过,有些人的气质是天生的,说的大概就是胥日这一类人。
就算气质差得远,气势上也不能输,方洵礼貌的伸出手来,客气道:“你好,我是方洵。”
胥日点头微笑:“洵有情兮,是诚实美好的意思,方小姐的名字真好,气质也好,很可爱,让人想放在手心里保护。”
方洵心里五味杂陈,一般当别人夸你气质好,很可爱的时候,基本上就是觉得你的长相很难点评。
她确实没听别人夸过她长得好看,秦朔没有,胤阳也没有。
她掩嘴咳了一声,笑着回道:“胥小姐真有才,是学诗的?”
方洵心想,你要是说你是学诗的我就告诉你我是研究汉语言文学的。
胥日嫣然一笑:“不,我是学画的。”顿了顿,又说:“其实我认识一位长辈,非常喜欢研究汉语言文学,所有的诗词乐赋他都很喜欢,写过很多民间文学和美学的文章,我偶尔会向他请教,如果方小姐也感兴趣,我可以介绍给你认识。”
方洵笑着回绝:“胥小姐客气了,我就是学汉语言文学的,我们一家子都是研究汉语言文学的,我未来公公还是研究汉语言文学的大家,所以,不麻烦了。”
说完在心里十分不好意思的默念了句,老师对不起了,情况特殊,只能借您老人家出来用一用。
胥日有些惊讶:“方小姐有男朋友了?”
方洵心想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的长相已经到了连男朋友都不能有的地步么?
看出方洵明显的尴尬,胥日赶紧打圆场:“哦,不好意思,其实方小姐这么漂亮,有男朋友是我早就该想到的事。”她歉意的点了点头,“胥日失礼了。”
方洵突然觉得胥日这个女人很不简单。
优雅,大方,说话做事滴水不漏。
众多爱情阴谋论的小说告诉她,像秦朔这种冷漠又木然的男人身边总会围着一个绿茶婊心机女,但显然胥日这个女人道行太深,无论用心机女还是绿茶婊来形容,都言之尚早。
可惜她没什么机会继续深究了,她跟她之间的相逢和际遇,也就只有这一瞬。
胥日笑着抿了口红酒,没再说什么。没举杯的那只手十分自然的搭在秦朔的臂弯处,秦朔默契的弓起手肘,胥日就挽住了他的胳膊,那动作十分流畅自然。白桐说让方洵好好看一看秦朔的倒霉老婆长什么样,要好好的嘲笑一番,可方洵觉得,眼前的男女,十分登对,是郎才女貌。
秦朔也没再对方洵说什么,他的目光仍是冷漠的,但他看着胥日的时候,却多了一点温度,方洵心里有些发酸,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呛过,是那种想要哭却哭不出来的酸。她想找秦朔做一个了断,所以她来了,她以为所谓了断一定要做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一定要说一句冰冷决绝的狠话,原来都不是,其实了断很简单,是那个人就在你面前,却再也不会向你伸出的手,再也不会对你露出的笑,再也不会穿过汹涌人潮,只专注望着你一个人的目光,什么是了断,这就是!!
宴会厅很大,空调吹出一阵阵的凉风,方洵突然觉得身上有点冷,手心里的汗也是带着冰凉的潮润,她把手包用胳膊夹在腰间,双手在裙子上用力抹了一把。
想要抹掉那粘腻的汗液,也抹掉生命中再也承受不起的东西。
灯光下游走的人越来越多,有些热闹的大厅突然奇迹般安静下来,商业精英的高谈阔论,豪门小姐的娇声笑语,全都变成了在角落里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
大厅的入场处走进来一个人。
黑色西装微敞,解开两颗扣子的领口下衬托出被高光打亮的两片锁骨,性感而充满懒散味道,头微微地抬着,干净利落的黑色短发齐齐梳向耳后,露出光洁额头,看起来恣意而张扬,左耳上的一颗黑钻耳钉在追光的映照下,闪亮的近乎嚣张,棱角分明的脸部轮廓略显冷硬,狭长双眸有几分淡漠疏离,可微微勾起的唇角却泛着玩味的笑意,只是那笑,分明透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讥讽,还有,刻意。
他的脚步很稳,很慢,在一群西装革履和血红大口中缓缓走来,一旁的窃窃私语声突然提高声调,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唏嘘惊叹。
方洵顺着大家的视线转过了身。
很久以前,她在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就记住了紫霞仙子的那句话:“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娶我……”
眼前的这个男人没有金甲圣衣,没有七彩祥云,也不是个盖世英雄,他糊着胤教授口中的强力胶,带着小痞子似的大耳环,甚至连衬衫扣子也不系,可他却在万众瞩目之下,那样玩味的,慵懒的,带着笑意的朝她走来。
☆、第12章 嚣张的男人
方洵看着胤阳走进来,一直紧紧绷着的一根弦,突然松动了。
她有点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的表情都在胤阳走进来那一刻变得诧异,想了一下,觉得大概是因为他那张帅到目无王法的脸,和那让人想一脚踹死他的嚣张。
胥日整晚都很端庄持重的脸在看到胤阳的一瞬变得微妙,她静静的站在那里没动,端着酒杯的左手还是稳稳的,挽着秦朔的右手却不自觉的握紧了他的手臂。
秦朔低头看了看她的手,没说话。
大堂的气氛突然有了奇妙的变化,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的商界精英和门第高阔的千金小姐们脸上呈现出难以掩饰的喜悦,甚至是兴奋,先前还友善交谈的面孔突然变得彼此戒备,眼睛里放出精光,其中一个眼睛很大的女孩尤为迫切,眼看就要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和冲动,不顾一切的扑上前去。
没扑上来的原因不是她露怯,而是她看到胤阳突然停在方洵面前,向她递出了手。
“不是让你等我么?跑那么快干什么?”他微微垂眼看着她,嘴角边带着笑。
方洵反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话是对她说的,可是他们明明说好了她一个人来,他只要在外面等着就好,这还不到半个小时,他怎么突然上来了?
见方洵呆愣着没动,胤阳将手往前递了递:“方洵。”
那声音很温醇,有些淡淡的沙哑,还带着一点他独有的甜腻味道,他的目光很深邃很亮,那是一个鼓励的眼神。
她左手拿着包,右手放在了他手心里。
胥日微微垂眼看着两个人十指交握的手,很优雅地笑了:“方小姐,他就是你的男朋友?”
两个人突然握手这一动作引起一阵不小的唏嘘声,先前要扑上来的大眼女孩将眼睛瞪得更大,眼珠子骨碌碌的转,她身边还有两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啧啧两声,其中一个提高声调:“啊,那不是……他有女朋友啊?”
方洵心里咯噔一声,完了,这里有人认出胤阳来了,早就知道他干这行,认识的社会各界名流不会少,搞不好还有他以前的客户在,让他在楼下老实呆着吧,这人怎么这么爱得瑟啊。
胤阳余光瞟了瞟旁边的两女孩,没说话。方洵舔了舔嘴唇,将胤阳的手攥得更紧,肯定地说:“对啊,他就是我男朋友,他叫胤阳。”顿了顿,“阳光的阳。”
胥日脸上的表情微妙到无法形容。
他叫胤阳,她当然知道他叫胤阳,他是她爱了十年的人,是想握着他的手跟他走过漫漫人生的人,是无论走了多久多远,只要想到他还等在那里,就迫不急待想要回来拥抱他的人。
她想过很多次,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第一句话要对他说什么?说好久不见,还是这么多年过去,你一点没变。其实她最想说的是,胤阳,我回来了,回来你身边了。可就在看到他们的手在自己面前紧紧交握的那一瞬,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就连想要给他一个久违的拥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