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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红梅思索了片刻,一咬牙道:“歆儿,既然都到这个地步了,那你便不能像先前那样……陈雪岚不是非要你嫁给那个傻子嘛,那你便非得嫁给杜聿霖才行啊!姆妈都想过了,那杜夫人比你的年纪可大的多,头几年的日子难熬一点,等到她一死,杜家可不就是你说的算了。”
“可是,聿霖哥哥他对我们意见很大!”顾歆儿负气地说:“就连那个傻子也好似受了他们的影响,也总是对我若即若离。”
“傻,男人要靠哄,你得这样……”顾夫人招了她在耳边传授,那一句‘生米煮成熟饭’那才是正经的道理。
顾红梅一副过来人的样子说着,眼中还露出了得意的情绪。
想当年,又有几个男人能逃得过她的手段。
歆儿的爹算一个,那位杜督军原本也算一个,若不是中间出了纰漏,她现在才是正儿八经的督军夫人。
有正派的夫人做,谁愿意做那上不了台面的外室。
就好比现在,她若是正儿八经的将军夫人,量谁也不敢如此难为她!
顾红梅的心思转了几转,又拉着女儿好一阵嘀咕。
她教的简直事无巨细。
顾歆儿红着脸咬了咬嘴唇,只挣扎了一下,再看向顾红梅的时候,微微点了点头。
她原本就是回来试试,可现在她若不能嫁给杜聿霖的话,那就得嫁给傻子。
这下子,逼她上梁山,她不上也不行了。
母女俩正说着这事情,门口响起了敲门声音。
“顾夫人!”
是朗华。
顾歆儿擦干了眼泪,打开门,甜甜地笑:“朗叔叔!”
朗华的眼睛从她的脸上扫过,不动声色地道:“顾小姐,下楼吃午饭吗?”
顾歆儿道:“好的,我去叫我姆妈!”
朗华点了点头,绅士地等在门口。
可是顾红梅对朗华的心里有怨,她总觉得这个朗华的心思深沉,就这次他跟杜督军交涉的时候,总让她感觉他没有使出全力。若他使出全力,说不定就能直接送她们母女回天京了。
顾红梅没将自己的感觉告诉女儿,只一托头道:“我头疼不想吃。”
门并没有关严实,外头的朗华听了个真切。
是以,顾歆儿出来尴尬地婉拒的时候,他微微笑笑,道:“那我让侍应将午饭给二位送上来。”
顾歆儿道了谢,歉意地合上了房门。
朗华一下楼,只给顾氏母女点了两份牛扒,自己则带了帽子,拎着手杖便出了门。
久不回泷城,馋的还是泷城的小吃。
就在井岸胡同的不远处,有一个老嬷嬷卖的云吞面,云吞薄皮馅儿多,竹荪面又细又脆,酸汤也够味。
只是物是人非,不知那老嬷嬷现在还在不在了。
朗华看了看昏黄的天,总感觉这天快要下雪了。
下雪前若能吃上一口的话,一定会从内暖到外面。
他叫了辆黄包车,决定去碰一碰运气。
黄包车穿过了大街,压上了青石路面。
不多时,就到了他指定要到的地方。
这里离井岸胡同还有很远,是一处繁华的街市,两边的铺子卖什么的都有。
朗华这人做事谨慎,他的行踪,一定不能落人眼睛。
他像是随走随逛,买了几样泷城特色的小物件,这才七拐八拐地走向了真的目的地。
大老远,朗华便看见了冒着白雾的云吞面摊。
那白雾之中,一个驮着背的老嬷嬷,兴许是刚下过一碗,正在往锅里添水。
他并没有急着过去,仍旧是左右看过了之后,才慢慢悠悠地走上前去,闲聊一样问道:“嬷嬷,这么大年纪了还摆摊啊?身体吃的消吗?”
老嬷嬷咧了咧嘴,道:“吃的消!我还能再摆二十年呢!听先生口音不像是本地的,我跟你说,我包的云吞面不比那大饭店里的差。”
朗华手杖柱地,笑笑地说:“那就来一碗!”
“好嘞!”
先前都是白雾,朗华没有看清。
等到白雾散开,朗华这才看见四方桌旁坐着的一个少女。
少女那双晶亮的眼睛带着狐疑,正上下打量着他。
朗华苦笑了一下,走了过去,“沈小姐,真是巧啊!”
自打厨房里来了严三娘,沈南瑗的日子就没好过过。
这个好过,主要指的是口腹之欲。
沈南瑗个吃货,喜欢吃些汤汤水水的饭食,可严三娘做的要不是大鱼大肉,就是些干巴巴的东西。
今儿中午做的是什么锅巴饭!
这大冷的天,沈南瑗实在是不想吃,随便交代了一声,就出了门。
反正,现在她和苏氏基本撕破了脸,出门的报备,也就是口头上一说。
只是谁曾想,一出门就撞见了朗华。
要说是巧合吧,不大像。要说不是吧,嗯……沈南瑗低头看了看自己,朗华图她什么呢?
朗华知道沈南瑗在想什么,他解释道:“我从南街一路走来,大老远就闻见了香味。”
“朗先生的鼻子可真灵!”沈南瑗笑笑地说。
“不介意我坐下吗?”
“可以啊!”
朗华坐在了沈南瑗的右手边。
沈南瑗的云吞面也是刚上,冒着热气。
她拿勺子搅了搅,并没有什么压力地低头吃了起来。
朗华却看得傻住了。思绪不由跳转回许多年前,他也和一个这般年纪的少女,在一起说说笑笑地吃着云吞面。
很快,老嬷嬷端来了他的云吞面,他这才回了神。
就在朗华低头的那一瞬间,沈南瑗的眼睛睨了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他看着她的眼神,有些伤感,还有太多的欲语还休。
直觉告诉她,这个朗华虽然不显山露水,但本事肯定不小,且他对自己没有敌意。
沈南瑗吃的比他快,拿出了十块钱,付了两晚云吞面的钱。
朗华也没跟她争,微微一笑,不紧不慢地吃着。
沈南瑗并不着急,抓了把糖炒栗子,慢悠悠地剥着。
反正她回家也没事,倒不如跟有意思的人呆在一起,没准儿还能有所收获。
朗华吃完了之后,问她:“沈小姐有兴趣一起逛逛吗?”
“好啊!”沈南瑗欣然同意。
作者有话要说: 随机红包啊啊啊啊
双十一剁的手长回来没有?马上就双十二了
第56章 小兔崽子
两个人顺着青石小路一直朝南走; 朗华没说接下来要去哪儿,沈南瑗也没问这个问题。
走了一小段路; 朗华哈哈笑着问:“沈小姐; 对谁都这么相信的吗?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
沈南瑗一回头; 骑着自行车的吴茂车把一拐; 差点没摔死自己。
她又转回了头; 同朗华道:“看见没,我有保镖。”
朗华吃云吞面的时候; 就发现了对街胡同鬼鬼祟祟的两个人。
他抿着嘴一笑,“沈小姐; 总是让我出乎意料。”
“朗先生也是。”沈南瑗意有所指。
朗华知道她说的是那天的事情; 瞥她一眼; 心里是赞叹。
要一般的孩子,好奇心重; 总喜欢追根究底知道他为什么要替她说谎。
可她呢; 虽然也好奇; 但至少表明上一派风轻云淡,提也不提。
沈南瑗见朗华没有回她的话; 偏头停顿了一下,问:“朗先生; 天京比泷城好吗?”
这话问的颇没有见识。
虽然这里的地图块和沈南瑗没穿书前不大一样; 但她好歹也懂天京就是这里的集权中心,相当于首都。泷城就是再发达,还是比不过天京。
朗华倒是没在意这些; 抬头看了看周遭的老建筑道:“各有各的好!”
沈南瑗又说:“那证明朗先生很喜欢泷城了!就好比,泷城和岭南,我也是觉得各有各的好!当然不是岭南真的能和泷城相提并论,而是我喜欢那里!”
朗华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沈小姐所说,泷城的经济肯定没有天京的繁华,但是在这里我可以施展开手脚,所以我喜欢这里。”
他的话说的没有破绽可挑。
朗华停顿了一下,偏了头道:“沈小姐,想去天京吗?”
天京肯定不是沈南瑗开溜的首选地。
那里局势复杂,并不利于发展。
但作为跳板的话,那里无疑是合适的。
沈南瑗的眼睛一亮,点头,“自然是想去的,老话不是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朗华:“沈小姐说的对,不过,沈小姐过完年就要同大少结婚了。想来,若是去天京的话,也会是和大少一起。”
他说话的时间,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她的脸。
只见她眉毛轻挑,眼睛里似闪过了什么,她这才咧了嘴回应道:“朗先生说的极是,没准儿还是拖家带口。”
她哈哈笑了起来,可这笑就没达心底,更像自嘲。
朗华便知道了,这个丫头的主意大着呢,恐怕从始到终都没想过要嫁给那个杜聿航。
看来他不肯让顾歆儿母女回天京是对的。
又行了两条街,朗华提议请她喝咖啡,就当是她请他吃饭的回报了。
沈南瑗看了看时间,拒绝道:“不了朗先生,我和人还有约,先行告辞!”
这里离总府路已经不远了,沈南瑗招手叫来了一辆黄包车,微微笑着和朗华道别,就上了车。
朗华下意识捏紧了自己的手杖,看着黄包车走远,自己一转身进了咖啡厅。
他向侍应要来了一张便签纸,拿出了自己口袋里的派克钢笔,画出了一个等边三角形。
沈南瑗又好几天没到NY看看了。
一到店门口,将好看见一个穿着素色旗袍的女人,正在跟店员理论些什么。
她走了进去,问:“珍珠姐和娉婷姐不在吗?”
店员摆了摆手说了声“没来”,又继续跟素色旗袍的女人道:“小姐,我们店所售出的衣物,只要不是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更何况,您也没有衣服的票据,别说退了,就是换也不成的。”
沈南瑗上下打量了一下女人,她的长相十分秀丽。
沈南瑗自己知道NY的定位是有些像奢侈品,一件大衣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