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于沈娇这轻易相信人的毛病,他是真的很担心,他自然是不会伤害小丫头的,可其他人呢?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谁也不能保证某些人会不会见财起意,做出伤害小丫头的事,若是小丫头出事了,他会痛苦一生的。
沈娇傲娇道:“我才不会随意相信人呢,我只相信爷爷,四叔,嗯,韩哥哥相信一半,没了。”
赵四听得又是好笑又是感动,没想到小丫头竟将他放在与沈家兴同等重要的位置了,何其有幸!
“四叔可不是好人!”赵四忍不住想说些事情。
沈娇不在意道:“可四叔对我好,对我好的就是好人。”
赵四低笑出声,小丫头的好人坏人界限还真是特别,可他却该死地喜欢,没错,小丫头就这样想挺好的,大是大非小丫头没必要搞明白,只需知道谁对她好谁对她坏就行了。
“娇娇,我其实不叫赵四,我姓赵名光华,赵四是我的化名。”赵四小声地说出了他瞒了二十年的秘密。
沈娇喃喃地叫了几声赵光华,光华光华,光复中华之意,她对赵四的身份似是有了些模糊的了解,不过她不打算知道得太清楚,也小声回道:“不管你叫什么,我还是叫你四叔。”
赵四咧嘴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忍不住在沈娇的额头亲了一下,低声道:“我永远都是娇娇的四叔。”
他自腰间取出了软剑,缠成了极小的一个圆圈,放在沈娇怀里:“这把剑于我没有多大用处,送给娇娇吧。”
沈娇没有拒绝软剑,郑重地收进怀里,问道:“四叔准备什么时候动身?”
“明晚子时,我同你顾叔一起离开。”赵四轻声道。
沈娇并不惊讶,她早就看出来顾尘同赵四是有关系的,还有顾姆妈,也许同赵四也是认识的。
“四叔是要去哪儿?等我长大了就去寻四叔。”沈娇再问。
赵四宠溺地揉了揉小脑袋,说出了个城市名:“港城。”
沈娇疑惑地箴眉,这个城市好生熟悉,她记得在哪里听过的,对了,沈家兴有一个兄弟就在港城,以前经常会有港城那边寄信寄东西过来,她有好几个洋囡囡就是港城那边寄来的,只是这两年那边同这边断了联系,再也没有来往了。
“四叔,港城我知道的,我小爷爷就在那边,他叫沈家平,您可以找我小爷爷,您报上我的名字就行,我小爷爷可喜欢我了。”沈娇开心道。
赵四噗地笑了,还报上小丫头的名字,真是个小孩子。
“好,到时我一定去找你小爷爷,同他说娇娇越大越漂亮了。”赵四小声道。
赵四牵着沈娇的小手慢慢地往回走,月光将他们的身影拉得极长,稀稀落落的炮竹声为这清冷的夜晚增添了几分喜庆,也在昭告世人,今儿是除夕夜,合家团圆的好日子。
两人回去时沈家兴他们还在喝酒,都有些醉意朦胧了,吴伯达更是醉得厉害,趴在了桌子上,钱文良和沈家兴倒还能撑着,顾尘却不见了踪影。
沈家兴从口袋里掏了一个红纸包,笑眯眯地递了过来:“娇娇长大一啦,这是爷爷给的压岁钱。”
钱文良也掏出一只:“这是我的,恭喜娇娇长大一岁。”
赵四也微笑着拿了一只给她,看来他们早就备好了的。
“谢谢爷爷,谢谢钱先生,谢谢四叔。”沈娇恭敬地接过红包。
“今天是个好日子,一起照张相吧。”赵四从怀里拿出一只相机。
“好啊,小赵你竟还带了这好东西呢!”
沈家兴兴致极高,抱起沈娇就摆好了姿势,钱文良也正襟严坐,只是旁边的吴伯达实在是碍眼,赵四走过去将他给移到了一旁。
“一…二…三,开始!”亮光一闪,把沈娇吓了一跳,竟抖了抖。
她的记忆里虽是照过相的,可这突如其来的闪光总让她觉得像要摄魂似的,尽管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否则她小时候照了那么多的相,早就魂飞魄散了。
沈家兴安抚地拍了拍她的背,还以为孙女儿长时间没照相了,一时间不适应而已。
赵四抱着沈娇让沈家兴照了张,还给沈娇照了张单人照,梳着两个圆髻的小丫头就跟小仙女一般可爱,这两张相片陪伴着赵四度过了漫漫十年,抚慰了他孤苦的心。
后山上,顾尘揣着食物慢慢地往上爬,他没带汽灯,只是借着月光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当来到禁区时,额上沁出了好些汗。
一道影子自一株树上轻盈地跃了下来,顾尘迎了上去,叫道:“姆妈。”
“尘儿。”
这人竟是个女人,且还是个极美的女人,正是那位卖生煎的女人,而且她也不是哑巴,声音极动听,带着天然的慵懒和性。感。
老羊爱吃鱼说
这里赵四说的社长我就不细说了,大家应该也有些猜到了吧,三四十年代时有一个极特殊的组织,名叫力行社,这三个字不知道会不会被河蟹掉,赵四正是这个组织的核心人员,他的主要任务是刺杀r国人和汉奸。
第119章 119失血过多(打赏+)
沈娇很早就睡了,只是她睡得并不安稳,心里总记挂着赵四离开之事,时不时都会惊醒,赵四他们在沈家守完了岁才架着不省人事的吴伯达离开,沈家兴也醉意盎然地上了炕,不一会儿就睡沉了过去,还打起了呼噜声。
沈娇睁开眼睛骨碌碌地转了转,爬到沈家兴旁,被他身上的酒气熏得直皱眉,捏着鼻子在他脸上拍了拍,还叫了几声,沈家兴一点反应都无。
嘿嘿!
沈娇咧嘴笑了,极快地自被窝里钻了出来,只穿了件夹袄就下了炕,好在灶台上的油灯并没有熄灭,除夕夜灶台上必须点灯到天明是沈家的规矩。
她利索地自宝碗里拿出了一袋子白面,倒进了面盆里,再打上十来颗鸡蛋,洒上葱花,搀水用长筷搅拌起来,很快便搅了一盆鸡蛋面糊。
本来她是想烙油饼的,可她力气不够,揉不动面,只得摊鸡蛋饼了,好在现在天气冷,鸡蛋饼也能放一段时间。
鸡蛋饼摊起来并不费事,一个钟头不到她就摊了厚厚的一摞饼,应该够赵四他们吃上四五天了,沈娇拭了拭额头上的汗珠,将热乎乎的鸡蛋饼用布装好,收进了宝碗里。
她还从宝碗里拿了些金疮药及常用药出来,分门归类地放好,并小心地写上纸条说明,再拿出了一摞全国粮票,约有五十来斤,用布袋仔细地包好了。
沈娇坐在灶台下想了半天,觉得应该没有遗漏的了,这才吁了口气,心放下了大半。
精神亢奋的沈娇一丝睡意都无,无事干的她取出了那颗还魂母丹,用宝碗次数多了后,她就发现了宝碗生出来的东西是有特征的。
凡是宝碗生出来的物事放在手心上她都能感应到不同所在,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应,母体则无这种感应。
现在只剩下一颗还魂丹了,可要如何才可以再生出第三颗呢?
沈娇有些苦恼,她以前独自一人时用宝碗试过,可母丹放进去却毫无反应,起先她以为是时间太短,可连续放了好几个晚上也仍然没有反应,她这才明白与时间无关。
但她百分百确定还魂丹是可以复制的,否则另一颗还魂丹又是哪来的?
应该是她还未找对方法而已,想来还魂丹这等仙丹妙药不同于粮食钱票这些平常物事,若是复制很轻松的话,只怕是有违天和的。
只是到底要如何才能复制呢?
沈娇慢慢地回想着,第二颗还魂丹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复制的,是她死前还是这一世?
应该是死前才对,这一世她才刚来就有了两颗还魂丹,想来这颗还魂丹在她死时就已经复制好了,确定了这一点,沈娇继续回想她死时有何异常的事情发生。
想来想去沈娇觉得还魂丹的复制应该与她的死有关系,或者说这颗丹药需要死一回才能复制?
沈娇不由皱紧了眉,她现在同爷爷过得很幸福,一点都不想死呀!
骨子里有着拗劲的沈娇拧着眉头,觉得应该不至于要付出性命的代价才是,她死死地盯着手里的还魂丹,还魂丹可使人还魂,本就是有违天命的药,想要复制它势必需要付出代价,前世她除了付出了性命外,还有什么她忽视了?
血!
沈娇脑子里灵光一现,她觉得自己应该想到了,前世她是撞墙而亡的,拼着一股劲咬断了舌头,在疼痛的刺激下恢复了力气,从花轿里冲出来撞在了沈家大门前,死在了她的父母兄姐面前。
撞墙应该会流很多血吧?
当时她的脖上就系着玉碗,怀里还藏着还魂丹,与玉碗隔得并不远,兴许就是有血渗进了怀里,从而生出了第二颗还魂丹呢!
越想越兴奋的沈娇意念一动,晶莹的玉碗出现在手心上,她将还魂丹放入了碗中,再拿出匕首,咬牙往手指尖上刺了下,鲜血汩汩流下,滴在了玉碗里。
滴了十来滴血,玉碗都没有反应,沈娇有些气馁,可能她想错了吧,正准备收回手指时,玉碗突然发现了柔和的光芒,一闪一闪的,虽然极淡,可沈娇却能感应到玉碗在复制了。
心中不禁狂喜,她的方法是对的!
碗里的鲜血渐渐褪去,很快玉碗重又变得光洁,一点血丝都看不到了,只是还魂丹却还只是一颗,沈娇咬牙再挤了些血滴进去,小脸白了几分。
随着血滴的增多,玉碗的光芒也间盛,沈娇觉得眼睛都要黑了,也不知道她挤了多少血,会不会血尽而亡啊?
打起精神往玉碗里看去,怎么还只有一颗?
这些血都去哪了?
沈娇都快呕死了,难道她这么多血都喂狗了?
不行,她非得生出还魂丹不可,否则前面那么多血岂不是白流了!
秉着不做赔本生意原则的沈娇再次滴了些血到玉碗里,待玉碗发出明亮刺眼的光芒时,沈娇模模糊糊瞧着碗里像是有了两颗丹药,长吁了口气,强撑着收回了玉碗,人也晕了过去。
好在好不多时她便清醒了过来,身子软软的,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