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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男人操作指南[快穿]-第3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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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两个商量过后,便决定了由林时恒带几个小厮到任地,李兰兰则在家中照顾父母孩儿。
  对于比较依赖丈夫的她来说,这委实有些艰难了。
  林时恒也明白这一点,临走前,他抱了抱胖儿子,认真对着出门相送的妻子道:“我保证,就这一次。”
  “等到有了政绩,日后我哪怕是待在京中,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次,我会很快回来的。”
  李兰兰认真的点了点头,随着不再做农活而越发水灵的脸上,一双眸子望向丈夫时满是信任。
  “我等着你。”
  林时恒也的确是做到了他的承诺,这一点,皇帝功不可没。
  一个到了任地后就开始兢兢业业发展经济,试图为国库缓解压力的官,他能不器重,给更大的权利吗?
  背后有了皇帝在撑着,林时恒也就没了顾忌,大刀大斧的就在任地上开始做政绩。
  他本身就是个开了挂的,皇帝又给力,短短一年,便将原本贫困的地方,打造成了一个远近闻名,为国库创收无数的旅游之地。
  不少官员们就纳闷了,那么穷的一个地界,这林大人到底是怎么在一年内硬生生弄的这么有钱。
  他们好奇,就顺手查了查,这么一查,顿时心服口服了。
  那地界土地不好,种粮食收获不好,林时恒就改种果树,在果子还未长成之前就先用之前的果子做蜜饯,再弄点营销手段,将味道本就好吃的蜜饯捧到天上去。
  他也是个不要脸面的,为此还特地写信回了京城给皇帝,上面直接写了想要让蜜饯打造出销路来,请陛下帮忙做个托,夸两句好吃,他好扯虎皮做大旗,打着陛下也爱吃的名号卖蜜饯创收。
  这要是别的官,说不定皇帝还要不高兴一下,我为上你为下,你还敢利用起我来了?
  但换成林时恒,他配合的不知道多高兴,不光当众说了林爱卿送来的蜜饯好吃,还下令让这蜜饯纳入了贡品,每年都要往京城送上一些。
  那可是皇帝啊!
  他喜欢吃的东西,能不好吗?!
  这蜜饯当时就卖疯了,偏偏林时恒这黑心的,还给蜜饯封了个三六九等,三等赚钱多,九等赚钱也多,赚来的钱自然都充了国库。
  他自己倒是两袖清风的回来了,陛下却不能见着自己这贴心又厉害的爱卿发穷,自从他回了京城,就一赏再赏,生生红了满京城的眼。
  偏偏他那政绩是实打实的,他们就算是羡慕嫉妒的眼睛发红,也不能说出一句林大人不配的话来。
  林时恒作为皇上面前的第一得意人,自然是有政敌的,倒不是什么私人恩怨,只是立场不同,他们佩服林时恒,却也记恨他,有时候见着他那春风得意的模样,心里就想着,看他风头这么盛,枪打出头鸟,早晚得出事。
  他们盼啊盼啊,盼到了林时恒四十岁,这人都好端端的坐在尚书位置上不知道多稳当。
  最可气的是,他告老了。
  人家六十岁的老臣还活跃在朝廷第一线呢,才四十岁他就告老,那皇帝肯定得留啊,偏偏林时恒意志坚决,皇帝留了几次,硬是没留住。
  被皇帝留那么多次,那多有面子啊,这都能直接写在史书上,给后人看了。
  自从林时恒告老后,有年纪大还坚持站在朝廷中的老臣就总觉得坐在龙椅上的皇帝看他们的眼神不太对头,有时候满含可惜,有时候又充满遗憾,仿佛正在透过他们在缅怀贴心又厉害的林爱卿。
  皇帝的确是这么想的,他还想和林爱卿一块干活到死,没想到林爱卿这么年轻就先撤退了。
  不过还好,林爱卿的独子和其父一样,也是个能干的,而且长相还十分肖似林爱卿,看着他,皇帝就像是在看着当年那个帮国库创收的林爱卿,和励精图治的自己。
  这孩子,就犹如林爱卿的延续啊。
  即使他走了,也还是留下了这孩子来替他照料江山,为他排忧解难。
  真是贴心。
  于是,他将对林时恒的一腔爱才之心又放在了林时恒的儿子身上。
  林时恒的政敌们:“……”
  ***
  而这头告老回乡的林时恒,日子却过得十分潇洒美滋滋。
  他可是以尚书身份退下来的,当地官府恨不得把他捧在手心上虔诚的奉养,哪里会让他吃什么委屈,整日里钓钓鱼,养养花,十分快乐。
  李父在张寡妇忍不住提出和离时,像是受了刺激,出家当了和尚,每天在寺庙中念经。
  隔壁两房则是平淡的过了一辈子,也没好,也没不好。
  倒是有个小插曲,在林时恒带着妻子一道逛街时,有个比他们年轻一些的女人冲了进来,楚楚可怜的说是丈夫杀了公公,求他做主。
  林时恒直接将人转移到了衙门。
  结果一查,竟然是那女人不满丈夫上门女婿还找女人,自己计划了这一场谋杀,栽赃陷害。
  至于为什么冲动林时恒面前。
  可能和他虽然年纪大了,却依旧不减俊美有关吧。
  某一日,林时恒与妻子李兰兰相携离开人世。
  ***
  【叮!任务完成,请选择:1,度假,2,继续任务】
  【度假,找个能被人养着的。】
  林时恒睁开眼。
  又闭上。
  再睁开。
  然后,他看着面前的毛茸茸,陷入了沉思。


第162章 末世…丧尸纪元(1)
  林时恒趴在沙发上; 眼睛微微眯起看着面前的电视; 里面正在播放时下最流行的你爱我我爱他他却爱你的狗血言情剧。
  老实说这剧情挺狗血的,他却看得十分津津有味; 时不时还享受的微微抬头; 示意一旁坐在沙发上的女孩该梳头顶了。
  而一旁拿着宠物梳子,认认真真给他梳毛的女孩正在打电话。
  “云姐; 恒恒真的胆子小吗?我看它适应的挺快的啊; 一点都不怕我,还让我给他梳毛。”
  “咦?”
  因为手机开着免提; 林时恒也能清晰听到那头传来的女人诧异声音:“不会吧?恒恒胆子很小的; 我养了它几个月; 每次下班回家它还都躲到床底下一会才行呢,你这刚刚把它接回去,它应该比较害怕你才对啊。”
  纪佳棋疑惑地低头看了一眼正趴在沙发上的猫。
  它的身形因为毛长而显得比较宽大; 枫叶面具下是一双湛蓝眼眸; 又大又亮,此刻正微微眯起着望向电视,看的目不转睛。
  这模样一点都不像是刚刚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 倒像是在自己的地盘一样。
  开着免提的手机里; 云姐还在絮絮叨叨:“恒恒虽然胆子小; 但是很亲人的,就是害怕比较大的动静; 你开个罐头喂它; 它最喜欢罐头; 吃好了肯定会跟你撒撒娇。”
  “记住啊,千万不能给它喝生水,会长寄生虫的,煮开的水放成凉白开再给它喝,也不能让它吃人的东西,猫不能吃盐,还有门窗要关好,猫特别喜欢追飞虫,你不管好,可能它就跟着虫子跳楼了。”
  这些纪佳棋在去接猫之前也都做过资料,不过现在……
  现在正是夏天,飞虫最多的时候,在两人通话时,一只七星瓢虫就径直飞到了海双布偶面前。
  她绝对可以十分肯定的说,布偶绝对看到那只虫子了。
  对于一看到会动的物体就兴奋异常的猫来说,虫子绝对是他们最喜欢的东西,按理说,这个时候它应该会立刻扑上去或者先压低耳朵甩着尾巴埋伏一下……
  有着一双清澈湛蓝眼眸的布偶猫低头瞥了一眼面前的小虫子,十分不屑的移动着身子离那只虫子远了些,才又将视线放到了前面的电视上。
  纪佳棋:“……”
  电话里的云姐还在絮絮叨叨:“诶,恒恒真的特别敏感胆小,我放歌声音大点都能把它吓的半天不敢出房间,不过爱撒娇是真的,你随便把手放在它身上哪里,它都能呼噜呼噜的跟你撒娇,特别乖,如果不是有你,我怎么也要把它带上的。”
  “对了,上次我给恒恒买的一批罐头到了,你记得去收一下,医生来了,先不说了,拜拜。”
  云姐挂了电话,纪佳棋想着她刚才说的话,伸出手,小心翼翼的在漂亮布偶的头顶摸了摸。
  没有呼噜噜,也没有撒娇,连躲避和喵喵叫都没有,蓝眼布偶只是平静的转头,看了一眼纪佳棋后,又冷漠的转回去看电视。
  明明只是被一只猫看了一眼,纪佳棋却觉得自己仿佛是被一个坐在皇位上,威严满满的皇帝看着。
  她下意识的收回了手,越发觉得云姐说的不靠谱了。
  纪佳棋和云姐是一个公司的,两人平时就聊得很来,因为云姐是个炫猫狂魔,带的纪佳棋也对养一只猫有了向往,就在她自觉存款有了,工作稳定,能够负担的起一只小可爱时,就立刻开心的告诉了云姐自己打算养猫的事。
  云姐恭喜过后,就开始兴致勃勃帮她一起选猫舍,结果猫舍还没选出结果来,云姐查出了病症,这病很难办,要么手术,有一大半可能会死,要么不手术,百分百会死。
  她最终还是决定去国外做手术,云姐是孤儿出身,又没有恋人,朋友倒是一大堆,有耐心又细心还喜欢猫的却只剩下纪佳棋一个,最后还是将猫拜托给了纪佳棋,约定要是她治好了病,纪佳棋就将猫再还给她,她按照市面上寄养的价格给钱,她要是死了,恒恒以后就是纪佳棋的猫了。
  今天就是云姐做手术的日子,之前因为纪佳棋被外派出去出差,布偶猫暂时被寄养在一个朋友家里,也是今天她才匆匆忙赶了回来将它接回来。
  不光是为了接猫,还是为了等国外那边的消息,因为云姐没有亲人,只拜托了一个照顾她的保姆,要是手术成功,就是她亲自打电话过来,要是手术失败,就是保姆打电话给纪佳棋。
  自从纪佳棋进入公司以来,可能因为两人都是孤儿的缘故,比她年长的云姐就一直对她照顾有加,在她心里这和自己的姐姐也没差了,如今等着消息,明明心里煎熬的不行,还要强装出笑脸来和云姐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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