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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暴戾的他试婚-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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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景淮见状,下意识地就伸出手替她托住过长的衣袖。
  盛沅锦神色微赧,刚想说不必麻烦,一转头,却瞥见连景淮仿佛呼吸般顺其自然的表情,于是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连景淮确实是没有觉察到这个动作的暧昧之处。他只是依循着本能,情不自禁地,想亲近她。
  旁人也许只当她是一个无足轻重的玩物,可是连景淮知道,盛沅锦是他心爱的女人,是他的命,是他们错综复杂的前世今生。
  想到这里,连景淮不禁从心底,由衷地升起一丝疑惑。他娶盛沅锦是因为情之所至,那么邵静芸又为何执意要嫁?
  前世连景淮仅仅是把邵静芸当成无用的花瓶,所以未曾思考过她每个行为背后的含义,但经过方才的谈话,不难看出她是擅长盘算,且懂得取舍的聪明人。
  可既然如此,她又为何要像个傀儡般,听从隆昌帝的指示嫁予他为妃?以邵静芸的条件,周围应该并不缺乏品貌俱佳的追求者才是。
  连景淮隐约觉得自己似乎遗漏了某条非常关键的信息。但,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
  趁着这会儿工夫,连景淮把目前掌握到的线索在脑海中重新过滤一遍,随即,他便发觉了不对劲之处。
  上辈子盛沅锦香消玉殒后,连景淮曾经动用过王府里最精锐的密探,去调查那款名叫‘噬心’的毒药。据传,它的毒性不亚于见血封喉,是一种能够快速致死的剧毒。
  而且这种毒素一旦进入体内,就会与血液融合,让服毒者感受到,如被数万只蜘蛛同时围攻啮咬的痛苦,可以说是极其阴毒的药物。
  如此厉害的毒药,自然不是轻易能够取得的。实际上,它出产自西域,民间另有俗名称‘千年一遇’,足见其珍罕程度。
  若是寻常的后宅争宠事件,用上这等罕见的毒物,未免显得小题大作。因此,连景淮当时没有半点怀疑邵静芸,而是直接将这笔帐算在隆昌帝的头上。
  如今回想起来,仅凭这点就排除邵静芸的嫌疑,着实是有些武断。毕竟比起远在宫里的隆昌帝,邵静芸明显有更多机会可以下手。
  假设这回的猜测无误,下毒杀害盛沅锦的元凶当真是邵静芸,那么她到底有什么非要铲除盛沅锦不可的理由呢?故事进展到此处,好像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填补上逻辑的空缺。
  连景淮正苦思冥想着,蓦然被一道声音轻婉的女声给打断,便听盛沅锦温声询问道:“王爷发什么呆哪?”
  “无事。”
  话音落地的刹那,连景淮只觉得脑子里似有电光火石闪过,紧绷的思路亦随之畅通——既然眼下无法获取新的线索,不如回过头,从根源处寻找答案。
  决定好接下来的方向后,连景淮便开口提议道:“我让管家写个请帖,过几日邀请你的家人过来王府作客吧。”
  到了谈婚论嫁这步,见家长是迟早的事情,因而盛沅锦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牴触的情绪,很爽快地答应道:“好,正巧我也许久未见他们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他来了他来了,男二带着给男主的见面礼(陈年老醋)走来了。
ps。男二是盛长儒,绝世小奶狗。

  ☆、第十二章

  武贤王府的管家办事效率很高,当天申时以前,便将书写工整的请柬送到了盛府。
  本来早在得知自家闺女得了武贤王青眼的时候,盛文旭就打算寻个由头上门拜访。无奈武贤王府的门第实在太高,以他的官位,恐怕连张名帖都递不进去,于是只得暂时作罢。
  但今日,可是武贤王主动邀请的他啊!盛文旭岂能不乐?
  他几乎是刚接到请帖,便抑制不住地跑到妻子谭氏面前显摆:“瞧瞧,我这女儿多争气,不枉我当初想方设法地把她送进宫!我原先还想着,若是能勾搭上个御前侍卫就算赚了,哪知道她竟能钓到武贤王这条大鱼,真真儿是手段了得!”
  谭氏虽然已经年过三旬,却仍生得杏脸桃腮,弯起眼睛笑时,端的是千娇百媚。“老爷说笑了,我们锦姐儿天生丽质,自然配得上最好的夫婿。”
  “你说得对。”盛文旭闻言立即附和道:“想当初她才十二岁,眉眼间便隐约浮现出媚态,我打量着,便知道将来必定会长成夺人魂、摄人魂的极品尤物。”
  不过三言两语,盛文旭这个当爹的就已将亲生女儿贬为供权臣赏乐的禁脔,价高者得。
  听到此处,盛长儒不禁剑眉倒竖,语带怒意道:“够了!如今姐姐只身待在王府,想要立足已是不容易。我们作为娘家人本该成为她的后盾,可现在呢?不但没帮上一丁点忙,还要去拖她的后腿么?”
  盛长儒的担忧其实没有错。毕竟,盛沅锦眼下虽然得宠,但从本质上看仍旧是个无名无分,随时可以丢弃的姬妾。
  盛文旭若是贸然以武贤王未来岳父的身份自居,便是大大的僭越,难保不会触怒他。更有甚者,还有可能连带影响盛沅锦在武贤王心目中的地位。
  想当然尔,盛文旭是不会听劝的。他皱了皱眉说道:“你这个蠢货!你姐姐在王府里吃香的喝辣的,还不用看主母的脸色,日子美得很!更何况,你老子我做什么拖她后腿了?我辛辛苦苦养大了个女儿,难道不该回收点成本吗?难道要给人白玩儿吗?”
  一个个不堪入耳的字眼,从他嘴里蹦豆似地跳出,并撞进盛长儒的耳朵内。
  有那么几个片刻,盛长儒甚至偏激地希望自己就这样聋了,总好过听见父亲的恶言恶语。他想辩驳,想回击,可是读书人对于孝道的看重是根深于骨子里的。
  盛长儒自知无法挣脱出孝子的禁锢,索性不再多言,径自走回房间读书。
  当年,盛文旭夫妇决定让盛沅锦入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后宫时,盛长儒只不过是个毛都没长齐的黄口小子,没有半点话语权。因此哪怕他哭闹得再凶,也不能动摇父母的想法分毫。
  打从那时候开始,盛长儒便拼了命地读书,由童生到举人,他总是书院中年纪最小的学生。周遭的师长夸赞他天资聪颖,并说:“长儒这孩子,若是能够在学堂里按部就班地学习,慢慢积累知识,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然而,盛长儒却总嫌自己成长得不够快,他需要更快地茁壮,直到能够庇佑姐姐为止。
  到那时候,无论姐姐嫁到什么样的夫家,他都可以成为她最坚实的底气,一辈子为她保驾护航。
  思及此,盛长儒不禁痛苦地嘶鸣一声,而后抱住头呜咽道:“姐姐对不起,长儒终归还是晚了几步。”
  …………
  三日后的月圆夜,盛文旭穿戴体面地携着妻儿来到王府赴约。
  不同于正式的宴会,今儿只是大伙儿一齐相见,共同叙谈些家常事,所以宾主双方皆未拘泥于繁苛的礼节。
  侍女领着盛家老小在湖畔设下的席桌边坐定后,便翩然告退。行走间,微风吹动她身上穿着的单丝花笼裙,带起优美的弧度。
  等了约莫半柱香的时间,方闻外头传来管家沉稳的通报声:“王爷驾到。”
  盛文旭慌忙敛衣起身,正欲行礼之时,便见自家女儿正并肩行走在连景淮身旁,小俩口举止亲昵,宛如新婚夫妻。他一时怔愣,腰还半佝偻着,却忘了开口问安。
  好在连景淮并没有计较这点失礼,而是摆摆手示意平身。“诸位只当是普通家宴,尽兴即可。”说罢,他便紧牵着盛沅锦的手在主位落座。
  盛文旭虽然早有耳闻,武贤王极为宠爱自个儿这闺女,但听到是一回事,亲眼见证又是另一回事。
  此刻,他再看向盛沅锦的眼神,早已不似从前那般轻视,反倒充满了充满慈爱与怜惜。
  只可惜盛沅锦压根没有打算陪他演绎这段父女情深的戏码,扭头便对着盛长儒笑道:“小孩子果然都是见风就长,明明不久前你的身高才堪堪到我的肩膀,这会儿却比我要高出两个头了。”
  尽管盛长儒不甚满意‘小孩子’这个称呼,仍旧顺从地回应道:“我前几日刚测量过,准确的身长应当是七尺八寸。”
  连景淮听出他话里暗含的骄傲,忍不住打趣道:“哦?那确实是挺高的。”
  许是因为年龄尚轻,面部的棱角还未展露出来,盛长儒的五官生得比较钝,不像连景淮那样惊艳无双。但同时,他又拥有连景淮所缺乏的蓬勃少年气。所以,实在不好说究竟是谁更招小姑娘喜欢。
  “比不得王爷身形如松,风姿特秀。”
  连景淮闻言愣了愣,这小子语气酸不溜秋的,莫非是在嘲讽他?
  不怪连景淮感到困惑,主要是放眼整个宁朝,还真没什么人胆敢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话。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初生之犊不畏虎?思及此,连景淮竟有些失笑。他端起面前的酒杯,朝着盛长儒示意了下,然后一口饮尽:“我干杯,你随意。”
  盛沅锦察觉到两人之间暗涌流动,正想阻止,谁知盛长儒动作麻利,一眨眼的工夫便喝干了杯中的冷酒。无奈之下,她只得劝解道:“空腹饮酒对胃部不好,都先吃点东西吧。”
  “是我疏忽了。”连景淮从善如流地应完,便举箸夹了一块油光洌恋暮焐仗泱o,放到盛沅锦的碗里。 “多吃点儿,你实在太瘦了。”
  “多谢王爷。”盛沅锦点点头,刚想动筷子,就见眼前不知何时又多出一块表皮金黄酥脆的糖醋排骨。
  “姐姐从小就喜欢糖醋排骨、糖醋鸡丁、糖醋鱼片、糖醋皮蛋、糖醋豆腐等等料理。”盛长儒眨巴着眼睛问道:“我说得没错吧?”
  至此,连景淮若是再看不出来这臭小子是在挑衅自己,就白活那么多年了。
  他侧过头去,鼻尖溢出一声轻哼,虽然没有言语,但眼角余光却深深地望向盛沅锦,显然是要等着看她会做出什么选择。
  盛沅锦平时做事果断,其实鲜少有犹豫不决的情况,可如今在左右两道目光的夹击下,她本能地就想逃避。于是,她思索片刻后道:“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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