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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2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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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她,为什么要杀她?”
  袁伟听了这话后,一时陷入了沉默。
  “因为当时我想自杀,所以就想着让她跟我一块去死。”袁伟说。
  “你想自杀那是你的事情,但王妍并没有轻生的念头,你为什么要杀她呢?”
  “我当时情绪很不好,我没想到她会拒绝我,我就产生了这样的想法。”
  “高中三年是学习最紧张的三年,王妍只是跟你讲,等考上大学再说,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你为什么非要杀死她呢?”
  “她说考上大学以后再说就是在拒绝我,我当时很伤心,就产生杀死她的想法了。”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应当让她好好地活着,而不是把她给带到坟墓,你这不是爱,而是一种极端的自私,你从产生想法要杀她,并且付诸实施用了多长时间?”
  “我考虑了一天左右,接着就去买工具了。”
  “你在杀被害人之前,有没有去过被害人的寝室查看一下?”
  “没有,但我知道一楼有防护栏,从外面是进不去的。”
  “所以你去买钳子和锯条是不是?”
  “是的。”
  “你想过入室杀人的后果吗?”
  “没有,我当时就想杀死她然后再自杀。”
  “被害人的寝室内不仅仅有被害人,而且还有其他女生在休息,你知道你这样做对她们是什么影响吗?”
  “我不知道。”袁伟低下了头。
  “她们马上面临高考,此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对她们来说,是影响一辈子的事情,也就是说,你不但改变了被害人的命运,也改变了与她同寝室的其他女生的命运,你明白吗?”
  袁伟沉默了。
  “审判长,我的问话完了。”
  孟浪结束了问话。
  法官见了,便让公诉人开始举证。
  公诉人向法庭先提交了物证,包括血衣,刀具、钳子、锯条等证据。
  对于这几份物证,辩护人和孟浪都没有什么意见。
  接着公诉人又提交了法医鉴定报告,证明被害人是被人刺破颈部大动脉失血性休克死亡。
  然后公诉人又提交了现场勘验笔录,把现场情况展示了一下,孟浪质证了一下道:“被告人是入室杀人,而且进入的还是集体宿舍,性质非常恶劣。”
  辩护人听了却是反驳道:“入室杀人并不是一个罪名,跟入室抢劫不一样,并不能反映其恶劣程度。”
  孟浪道:“国家对住处是严格保护的,入室作案反映了一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程度,比入室抢劫还恶劣。”
  接着,公诉人提交了证人证言,有学生就证明说,袁伟这个人性格有点古怪,看人的眼神都有点不对,跟好多同学都合不来,有时会闹矛盾。
  辩护人便说:“被告人的精神存在一定问题,辩护人要求对被告人作精神上的鉴定。”
  公诉人听了,便反驳说:“从刚才的讯问情况来看,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明确地认知,并且在事先作了周密策划,虽然他曾经有过自残的行为和轻生的念头,但是并不能说明他的刑事责任能力存在任何问题,无须进行精神鉴定。”
  公诉人就把辩护人给驳了回去。
  公诉人又继续举证,几个与被害人一个寝室里的女生也作了证言,证明案发当晚,袁伟潜入到她们的宿舍后,对被害人王妍进行加害的事实。
  同时有一位同寝室的同学证明被害人曾经跟她讲过,袁伟说喜欢她,她给拒绝了,而她不喜欢袁伟,后来袁伟还把自己的手给割破了。
  对于证人的证言,辩护人没有异议,只是再次提出,袁伟的精神情况存在问题,对案件的发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第四百八十章 幕后凶手
  一审的庭审结束了。
  袁伟的辩护人提出精神病鉴定的问题,法院没有同意。因为没有必要,从袁伟买工具作案,准备十分充分的情况来看,他即使有什么精神病,在作案的时候也是头脑清醒,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辩护人的要求被驳回了。
  不久之后,一审法院作出宣判,判处袁伟死刑,立即执行。袁伟接到判决结果后提出上诉,在杀人的时候他有轻车的打算,可是现在却是不想死了,可见人的轻生也就是那一闪念,过了那一阵念头,人还是珍惜生命的。
  办完这个案子,孟浪又休息了几天,牛昭陪着他问:“孟浪,我们什么时候结婚啊?”
  孟浪听了,扭过头看向她:“结什么婚?”
  牛昭睁大了眼睛,说:“结什么婚?你说我们结什么婚?”
  孟浪笑了笑道:“别急嘛,你看我们工作这么忙,哪有时间结婚?”
  “工作忙就没时间结婚了?你这是什么逻辑?”牛昭大叫。
  孟浪笑道:“你不要着急,需要结婚的时候,我们肯定要结婚的。”
  “我现在就需要结婚,你咋不结婚?”牛昭道。
  孟浪笑道:“我还不需要啊,别急,等等嘛。”
  “你是不是压根不想与我结婚?”牛昭急了。
  孟浪道:“谁说我不想跟你结婚的?你想想,如果我不想跟你结婚,这律所的产业我能交给你吗?”
  “你交给我不代表着就想与我结婚。”牛昭想想虽然觉得也是,但嘴上还是这么说。
  “好了,别再着急了,等我事业有成了,肯定与你结婚。”孟浪安慰她道。
  “你现在还不算事业有成?”牛昭问。
  孟浪道:“早着呢。”
  牛昭缠磨了他半天,最后还是消停了,等等再结婚吧。
  孟浪现在工作确实是太忙了,没时间结婚。
  刚休息没两天,又有当事人来找他了。
  这是一个外省的当事人,当事人的父亲被人谋杀了,一审判处凶手死刑,然而他并不甘心,因为他认为凶手根本不是真正的凶手,真正的凶手在幕后,而这个幕后的凶手并没有被抓起来,受到处罚。
  因而当事人找到他,希望他能帮忙把幕后的凶手给绳之以法。
  孟浪现在的名气还是比较大的,当事人是慕名而来,而且说,只要能帮他把幕后凶手给绳之以法,他花多少钱都愿意。
  听了案情,孟浪对于他能花多少律师费并不太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案子本身。
  当事人的父亲马杰是当地一个有名的矿产老板,身家过亿,可没料到,在一天上午,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人给杀死在家门口。
  当时凶手开着车跟踪着他来到他家门口,突然加速撞向马杰的车子,把马杰撞伤后,凶手下车对着马杰连捅几刀,然后扬长而去,事后去警察局自首。
  马杰被当场杀死,等到医生赶到时,早已没了呼吸。
  凶手投案自首后,警察局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然而当事人一直不服的是,凶手与马杰之间并没有什么矛盾,虽然凶手声称说,之前马杰欠了他五十万块钱,一直不归还,因此才产生了杀死他的想法。
  但是当事人并不认可凶手的说法,因为他们从来不知道马杰欠凶手的钱,而且因为欠钱就杀人,这借口太离奇了,他们家不是还不起这五十万块钱,为什么不通过起诉的方式问他们要钱?
  理由太牵强了,而且他们发现,真正与马杰有矛盾的是,凶手的哥哥,他们认为是凶手的哥哥指使凶手杀害了马杰。
  然而警察局在侦查的时候,却是没有将凶手的哥哥给抓起来,说凶手杀人与他哥哥无关。
  犯罪需要动机,马杰作为当地的亿万富翁,因为欠了别人五十万就被人杀死,这也死的太冤了,欠五十万就被杀,那欠几百万几千万上亿的,不知道要死多少次了。
  这个杀人动机确实是有些薄弱,这不能不让当事人怀疑,毕竟凶手的哥哥与马杰有着不小的矛盾,马杰手下的人曾经将凶手的哥哥给打伤过。
  显然,极有可能存在凶手哥哥指使凶手杀人的情况。
  听完当事人的报告,孟浪心里想了想,便点头说:“我去你们那儿一趟,了解一下案卷的情况,看卷宗里是怎么讲的。”
  当事人就带着他去了当地的法院,调取卷宗材料,看一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结果,孟浪越看越惊奇了。凶手在行凶之前给他哥哥打过多次电话,并且还有一次问马杰的住址方位。
  凶手的哥哥就告诉他了,然而凶手的哥哥却坚持说,他一直不知道凶手要杀人,凶手也没有跟他说过要杀人,只是觉得凶手找马杰是要钱的,并没有其他意思。
  凶手的哥哥说不知道凶手要杀人,而凶手自然没承认这个案子与他哥哥有关,因此现有证据没办法证明此案与凶手的哥哥有关联系。
  凶手的哥哥与马杰有矛盾,凶手说他与马杰有矛盾,但提供不出什么证据,他所说的五十万欠款,还是当初他在马杰公司的一种投资,并且这笔投资还是记在他哥哥的名下。
  因此,马杰与凶手之间并没有什么欠款纠纷,在没有欠款的纠纷下去杀人,这动机也太不正常了吧?
  到底是凶手哥哥指使凶手犯案的,还是凶手本人的自我决定,而他哥哥只是被他利用了,如果没他哥哥告诉他马杰在什么位置,凶手也不会跟踪到马杰。
  然而事情没有如果,既然他这样讲,那说明凶手哥哥也太没头脑了,凶手问起马杰的住址,他作为哥哥,居然不问是什么事,如果凶手与他哥哥真没有预谋,凶手的哥哥也太阴险了,完全利用了弟弟的冲动了,把马杰给干掉了。
  孟浪看完卷后,觉得这里面肯定有名堂,凶手的哥哥说完全不知情,这也太夸张了些,不太可能。
  马杰家里人不服法院的审判,也是有道理的,是谁都会怀疑这里面有情况,凶手的哥哥肯定是知情人,也肯定参与了对马杰的谋划。


第四百八十一章 重新启动
  凶手叫陈聪,凶手哥哥叫陈明,陈明原来与马杰合伙开矿山,后来因为经济纠纷而反目成仇,马杰势大,陈明搞不过马杰,只好忍气吞声,在案发前几个月,陈明还让马杰手下的人给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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