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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后来为什么又不干了?”
“因为我不喜欢在服装店干,我岳父后来也不让我干了。”
“你刚才不是说愿意在服装店干吗?”
“那是一开始,后来不想干了。”
“你觉得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曹云龙听了这话,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我也不知道。”
孟浪道:“这是你兴趣的问题,你不愿意干,也干不好,但是你岳父想让你干,也希望你干好,这都是大人与孩子之间理念不同的地方,当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需要沟通,你跟你岳父沟通过这方面的事情吗?”
“没有,我岳父很严厉,我不敢跟他沟通。”
“你跟妻子说过这些事情吗?”
“也没有。”
“你不跟别人沟通这个事情,却是想当然地觉得这是别人对你不好,你觉得这样做对吗?”
曹云龙又沉默了一会,说道:“我当时没有多想。”
“那你后来为什么会与王伟和李凤科两人一起去抢劫你岳父呢?”
“因为他打了我一巴掌。”
“是打了你一巴掌,还是你长期以来积累的对你岳父的怨恨造成的?”
“是我长期对他不满造成的。”
“那你现在向法庭讲一下,你愿意认罪悔罪吗?”
孟浪问了这些话,主要还是想挖掘曹云龙内心深处的作案动机,一方面是想让曹云龙真诚悔罪,而另一方面也想让吴绍平的家人知道,辩护律师也是公平公正的,不要引起他们的反感。有的辩护律师丝毫不考虑被害人家属的感受,说的话有失偏颇,完全站在被告人一方,刺激到了被害人家属,那么被害人家属就会在庭审后,对辩护律师产生了莫大的意见,容易引火烧身,受到被害人家属的报复。
曹云龙此时便又低下了头,说道:“我愿意认罪悔罪,我对不起我妻子,我岳父岳父一家人,我也对不起我的儿子,我一时糊涂犯下了大错。”
孟浪道:“面对问题,你要学会从自身找原因,不能一味地归责他人,你越归责他人,心里头越自卑,相反,如果你勇于承担责任,你的自信心就会逐步建立起来,你有了自信心,做事情就有了劲头,生活也会变的阳光起来,你现在犯下了大错,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真诚的悔罪认罪,这才是你唯一的出路,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你都会有所成长,我是你的辩护律师,是依法为你辩护,你要勇于面对,不管家庭内部有着多大的矛盾纠纷,都不要采取极端的做法去解决,更不能去犯罪,你现在能认识到这个问题吗?”
曹云龙看了看他,点头道:“我认识到了,我现在也很后悔,不该听王伟和李凤科他们的,跟他们合伙来抢劫我岳父,我愿意真诚悔罪。”
“你悔罪有什么用?我哥对你这么好,你居然跟别人一起抢他,把你碎尸万段,也不解气!”这时,旁听席上忽然有人叫着说道,不用说,这是吴绍平的家人在发情绪,曹云龙现在再怎么悔罪也没什么用了。
第三百三十七章 悲剧
孟浪没有问曹云龙有关案件的事实,因为案件的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他就问一些与案件有关的事情,以便让法庭知道曹云龙杀人的动机与原由,让旁听人员听了,也可以从中受到一些教训和启发。
优秀的辩护绝不能仅仅只为减轻当事人的刑罚,而是要让所有的诉讼参与人都能接受你的辩护,让别人听起来如沐春风,既起到了辩护的效果,同时也不会刺激到被害人家属的情绪。
孟浪问完之后,王伟的律师就问了几句,主要问他谁提议杀人灭口的事,曹云龙回答是李凤科。
王伟的律师问完,李凤科的律师又问,李凤科的律师就问的比较多,主要还是问他进到现场之后,吴绍平的岳父岳母到底是谁杀的,曹云龙就回答是王伟与李凤科两人一起杀的。
询问结束后,法官便让法警把王伟和李凤科两人都给带上来,法庭便进入举证质证阶段。
公诉人进行举证,辩护律师进行质证。
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比较齐全,包括尖刀、绳子等作案工具,这些东西都被遗留在了现场,可以说这三个人犯下的绝对是一起鲁莽的抢劫案,事先缺少周密的计划,事后则是一地鸡毛,把人杀了就了了事。
当然,这也反映出他们三人下手比较凶残,不计后果,社会危害性极大。
李凤科本来是想狡辩的,可是在孟浪对他动用了朦胧之眼后,头脑一直处于不清醒状态,因而公诉人举出什么证据,他都认可了,他的律师见状,也不好再为他辩护的,因此举证质证工作进展的比较顺利。
举证质证完毕后,便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
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就针对全案的事实作了整体的公诉结论,认为王伟、李凤科和曹云龙,无视国家法律,抢劫他人,并致六人死亡,涉嫌抢劫罪,抢劫数额为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元,这个数字就是曹云龙从吴绍平口袋里翻出来的钱。
三人是共同犯罪,根据全案的事实和证据,三人共同预谋,相互分工,三人所起的作用相当,因此不区分主从犯,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三人的刑事责任。
公诉人讲了有十分钟,说到最后,公诉人也提到了曹云龙家庭悲剧的问题,认为曹云龙只所以犯下滔天大罪,与他没能处理好家庭内部关系有着很大的关联。
公诉人讲完公诉意见后,就轮到王伟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只见王伟的律师慢条斯理地说道:“本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有误,王伟三人事先虽然进行了预谋,但是到了现场之后,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向吴绍平提出金钱的要求,他们只是提到了借钱,而没提到抢钱,因而他们的行为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第三被告人曹云龙在杀人后,拿走了吴绍平的一万多块钱,应当构成盗窃罪,对曹云龙应当数罪并罚,王伟在现场只杀了两人,另外四人并非王伟所杀人,王伟在案发后,真诚认罪悔罪,建议对王伟从轻处罚,王伟同时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也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希望合议庭在综合考量王伟的犯罪情节,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
孟浪没有想到王伟的辩护律师居然认为王伟三人不是抢劫,而是故意杀人。要说他们的确是杀了人,但是要看他们的主观目的是什么,从一开始,王伟等三人就是为了抢劫吴绍平的,他们到了现场杀了吴绍平一家六口,目的还是为了抢劫,这而杀人不过是他们抢劫的手段,目的与手段之间有牵连,则是择一重罪进行处理。
故意杀人虽然也是重罪,但是抢劫杀人的罪行更重一些,而且这也符合主客观一致的原则,至于说,他们到了现场没有讲出抢劫的意思,但是他们的意图是很明显的,只所以没说出来要抢钱的话,那是因为情况发展的太快,上来就把人给杀了,又由于吴绍平的反抗,接着又把吴绍平给杀了,因此这并不影响对他们进行抢劫定案的定性。
王伟的律师发表完辩护意见后,李凤科的律师便开始为李凤科辩护:“本辩护人认为,应当对本案进行主从犯的区分,在本案当中,李凤科与曹云龙二人都听命于王伟的指挥,是王伟提议要去抢劫吴绍平,也是王伟带头杀了人,而且一杀就是两人,在这种情况下,李凤科与曹云龙二人根本无从选择的机会,用句俗话来说,那就是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因而王伟应当是主犯,而李凤科和曹云龙是从犯,李凤科作为从犯,只起到了协助的作用,应当予以从轻处罚……”
李凤科的律师本来准备了好多辩护词,李凤科只要不承认杀那么多人,他就可以为他作罪轻的辩护的了,可是李凤科在孟浪问话时,又承认杀了好几个人,他现在就不好再这样讲了,只好从主从犯的角度来为李凤科进行辩护。
虽然他的这种辩护很难成立,因为他们三人确实不好区分主从犯,他说李凤科是从犯,就有些牵强了,但是他必须要这样辩护,不然就没得辩头了,当事人花了钱,如果没有辩头,那就会不满意了。
李凤科的律师讲完后,就轮到孟浪发表辩护词。
孟浪便看了看法庭开始侃侃而谈:“从法律上讲,本案是一起性质恶劣的抢劫杀人,三名被告人可以说是犯了滔天大罪,但是如果从另一方面来看,却不得不说这是一起家庭的悲剧。我得当事人曹云龙,自幼生活贫寒,因为到城市打工,认识了被害人吴冰,并相识相恋。这绝对是一起美好的开始,但没想到它不是一起美好的结束,作为吴冰的丈夫,曹云龙的身上必然有着他闪光点的一面,不然,一个富家女不可能爱上一个穷小子,吴家最后能接纳他,既是曹云龙的一个胜利,但也是一个悲剧的开始……”
第三百三十八章 顶级会所
孟浪没有从法律上大篇幅地去为曹云龙进行罪轻辩护,而是选择从家庭角度,剖析了曹云龙只所以犯下滔天大罪的根源,以便让法官和旁听人员明白,曹云龙虽然罪不可赦,可是这里面却有着无法回避的隐情,一个穷小子攀上了富家女,一直难以融入到富家女的家庭中去,最后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曹云龙自卑又自尊,吴家的高高在上,始终刺激着他的神经,而吴绍平的一巴掌,彻底让他的愤怒达到了极点,然而他始终是一个懦弱的人,面对自己岳父的训斥不敢有任何反抗,但是如果有人帮他去报复自己的岳父,那他就立刻失去了良知,欣然同意了。
曹云龙虽然与吴冰结合为夫妻,但是从来没有走进他的内心世界,如果能走进他的内心世界,吴冰就不会因为钱的事情去刺激曹云龙,而曹云龙也不会始终无法解开心结,导致他对吴绍平恨之入骨。
孟浪在讲这些辩护意见的时候,不但旁听人员听的很仔细,就连吴绍平的家人都听的陷入了沉思,觉得他讲的非常持正,不像李凤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