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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比这更疯狂的事吗?
吴绍平看到曹云龙的那一刻,肯定是死不瞑目,自己女儿的择偶不慎,不但毁了自己,也毁了整个家庭。
“曹云龙,你现在后悔认识吴冰吗?”在曹云龙讲完故事后,孟浪问他。
曹云龙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如果她家不是有钱人就好了,我想我们现在一定会很幸福的生活着。”
孟浪听了这话,想笑没笑,又问:“生活没有假如,吴冰毕竟与你相爱一场,难道她死了,你不伤心吗?”
这话说的曹云龙低下了头,过了半天才回答:“其实我也是伤心的,但是有时也恨她,恨她不理解我的处境,如果她能理解我的处境,跟着一起出去打工,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如果你想出去打工,为什么不先自己出去呢?如果你出去干好了,或许吴冰就跟着你出去了。”孟浪道。
这话把曹云龙说得又低下了头,从本质上讲,他是一个懦弱的人,没有勇气去作出属于自己的选择,也是走了狗屎运让他与富家女产生了联系,然而他没有思想准备和能力去应对这一切,最后只能带着全家人走向毁灭。
曹云龙是一个性格有缺陷的人,然而他并不知晓自己有这方面的性格缺陷,然而有性格缺陷并不是精神病,并不能因为此而不负刑事责任,在生活中如何发现性格有缺陷的人,那真是需要有火眼金睛。
第三百二十七章 指定辩护
会见完曹云龙,从看守所里面出来,牛昭问孟浪:“曹云龙在整个抢劫杀人案的过程中,起的作用相对小一些,你看能不能认定为从犯呢?”
孟浪闻言沉思了一会儿说道:“是相对作用小一些,但是小的也不太多,认定从犯的难度较大。”
牛昭道:“王伟与李凤科所起的作用是相当的,曹云龙一开始只是在外面把风,后来才进去协助杀人,从犯罪所起的作用上,我觉得可以认定为从犯,但是这个人又很可恶,居然勾结外人来抢劫自己的岳父,杀死自己的妻子,这样的人如果不枪毙,实在是有违社会伦理了,法官判案也要考虑到社会的观感问题,我觉得他要跟王伟李凤科二人一样被判处死刑。”
孟浪笑道:“死刑是大概率的,而我们辩护律师所起的作用就是让法官和世人去见识到他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公诉人要揭示犯罪,而我们的目的并不是要掩盖犯罪,而是把犯罪的另一面给展示出来,同时要让认定犯罪的证据更加扎实,如果不扎实,公诉人就是失败的,但这不是我们的胜利,而是法律公正的一种表现,千万不能让别人觉得,我们律师就是为了让犯罪分子逃避打击,我们并不是这个目的。”
牛昭听了这话,也呵呵笑了起来:“或许这就是事物的一体两面,我们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恰巧就是犯罪分子逃离了法网,这在世人看来,我们就是在帮犯罪分子逃避打击,不是吗?”
孟浪道:“法律的公正不仅仅是指实体公正,还有程序上的公正,如果只有实体公正,我觉得只有上帝才能断案,为什么,因为只有上帝才能知道实体公正不公正,对不对?我们都是凡人,法官也是凡人,他能把一切看清楚,知道这个案子实体到底公正不公正吗?
不能吧?但是我们人类可以保证程序上的公正,该有的程序,我一定要有,证据必须要确凿,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就不能定一个人的罪,这是我们必须要遵守的,只要遵守了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才能真正实现,否则极有可能办错案,但是我们陶国人,恰恰容易忽视程序公正,总以为我们感觉到的东西就是真相,不管程序合法不合法,就这样判,实体公正就能实现了,实际上,这就是把我们自己当成无所不知的上帝了,比如说,曹云龙向我们讲的这些事情,它是真的吗?我们可能认为是真的,但我们不是上帝,没在现场亲眼看见,如果直接武断地认为是真的,那我们直接将他给枪毙就可以了,这样做行不行?如果没有证据,没有程序的保障,就可以判处一个人死刑,那就没有任何法治可言了,所以,不要把自己当成上帝,要严守程序正义,以无限接近上帝的要求,这样,法律的公正性才能实现。”
牛昭听了,哈哈大笑起来:“孟浪,你讲的这些话听起来怎么跟大学教授似的。”
孟浪笑道:“我现在不正在读研究生吗?听老师讲的。”
牛昭道:“那我是不是要也读一个研究生啊?”
孟浪道:“可以,出来后就是大龄女青年。”
牛昭满脸堆笑,伸手打向孟浪。
孟浪已经从法院把卷宗复印出来了,几大本卷,卷宗上面有着该起案件的现场照片。
照片上尸体横陈,血迹斑斑,一眼看上去极为恐怖,牛昭至今不敢看凶案的现场照片。
但孟浪不能不看,作为辩护律师,一定要对案发现场有所了解,案发现场是第一手材料,如果被告人的口供与案发现场描述不符,那极有可能出现什么错误了。
卷宗里除了有现场照片,还有尸体解剖的照片,通过尸体解剖,才能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
尸体解剖的照片看上去也挺吓人,一个个血淋淋的器官出现在面前,就是一堆死肉,人死了,真的跟动物没什么区别。
会见完曹云龙,阅过卷宗,孟浪就可以准备辩护的材料了,虽然是指定辩护,但孟浪还是要认真地去做准备,因为他需要赚取经验点,案子办的越好,赚取的经验点会越多。
法院的书记员打来电话,通知他下周就去开庭,作为指定辩护,他的参与是庭审必须的一部分,他必须要到庭。
他们三个人,只有李凤科自己聘请了律师,王伟跟曹云龙一样,都是法院给他们指定的。
李凤科有过犯罪前科,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同时也知道律师所起的作用,因而家人就给他聘请了一位刑事律师。
自己请的律师与指定的辩护律师,肯定是要有所差异的,因为什么呢,一是因为自己请的律师是自己花了钱的,他就要尽职尽责为自己辩护,而指定的辩护律师,与他之间没有这种契约的关系,同时也没花钱,人家愿意为你尽职尽责,那是人家讲究职业道德,如果人家为你草草了事,你又能怎么样呢?
二是指定的辩护律师基本都是一些年轻的小律师,人家老律师大律师,时间是有限的,岂会去办理这种没钱的指定辩护案子?接到司法局指定过来的案子,所里头基本上都让年轻律师去练手了,就好比,你去医院看病,让实习医生拿来练手了,你这病能治好吗?
当然了,指定辩护案子也不是一分钱没有,国家会拨款给你一点辛苦费,也就是一千块钱左右而已,显然,这一点报酬是十分微薄的了。
因此,有钱人肯定是要自己聘请律师,而指定辩护基本上都是家里穷得请不起律师的被告人才做的事,或者觉得自己案子十分糟糕,请律师也没什么作用,干脆不请了,但只要能请的起律师,大多数人还是要请的。
王伟现在是没钱请律师了,同时也觉得自己没生的希望了,就没再请律师,曹云龙的情况跟他差不多,只有李凤科生存欲望比较强烈,让家里人专门给他聘请了一位辩护律师。
第三百二十八章 王伟的供述
开庭这天,法院门口严阵以待,这起灭门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级人大代表、有关的政府官员以及媒体记者都进入了旁听席,来专门旁听这个案子。
孟浪还是带着牛昭出席今天的庭审。他一个堂堂律师事务所主任过来为曹云龙辩护,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曹云龙花重金聘请了他呢。
看着黑压压的旁听人群,牛昭心里头突然有些紧张,一方面这是一起特大案件,而另一方面则是来的人员太多了,并且还有许多大人物。
好在今天主要是孟浪为曹云龙提供辩护,而她只是作为一名助理出席庭审而已。
这么大的案子,一般的法官也审理不了,担任今天案件审判长的是刑庭的一名办案经验非常丰富的庭长。
等到庭审准备好之后,法警将王伟和李凤科以及曹云龙三人给带上了法庭,三人都是手铐脚镣,神情都十分沮丧。
王伟和李凤科的辩护律师也已经来到现场。担任王伟辩护律师的是一名年轻小伙子,西装革履的,看上去还比较精神。而担任李凤科辩护律师的则是一名年龄比较大一点的律师。
三名被告人走上法庭后,法警将他们的手铐脚镣拆除,让他们坐在一张椅子上,然后把他们给锁在那里。
法官首先还是核对了被告人的身份,孟浪向他们一一看去,王伟看上去人比较精明,他是一名生意人,但已经破了产,此时他的眼里无光,印堂发暗,可以说沮丧到了极致。
李凤科长的孔武有力,两只小眼睛四下暗中扫视着,似乎在捕捉着什么,或许他想看一看旁听席上有没有自己的亲人,然而没有随他的心愿,他们三人的亲属都没有到现场旁听,因为他们不敢来,怕被人打。
而曹云龙则一直低着头,不敢看人,他处于第三位的位置,属于第三被告。
法官核对完被告人身份后,便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代表国家向他们三人提起公诉。
而担任公诉人的则是汉州检察院的一名科长,检察院也很重视这个案件。孟浪以为郑义红会作为公诉人出庭,结果她没来。
起诉书念了有五分钟,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便问他们三人有什么可说的?王伟就说没意见,而李凤科则表示,他当时并没有想杀死他们一家人的意思,起诉书指控的跟事实不符。
法官听了,也没多说,就问曹云龙有什么意见没有?起诉书指控的是否正确?曹云龙说正确。
从三人表达对起诉书的意见上来看,王伟与曹云龙的认罪态度要不错,而李凤科看来要搞出一些幺蛾子出来。
下面进入法庭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