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见孟浪不答应,慕蓿蓉心情非常黯然地说道:“孟浪,你是不是还在记恨着我?”
孟浪道:“我这不是记恨你,是觉得你在国企工作的很好,干嘛要辞职呢?待遇不低,生活安逸,何必去当律师?人生不是以赚钱多少而作为幸福的标准的。”
慕蓿蓉沉默片刻,却说道:“我不是想赚多少钱,而是觉得要通过做律师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你就帮帮我又怎么了?”
“难道你在国企就实现不了个人的价值?”孟浪反问她。
慕蓿蓉道:“国企太官僚了,我干一辈子也实现不了,以前觉得国企好,但现在我觉得呆在国企就是在慢慢扼杀自己的人生,我要追求真正自由的生活。”
孟浪听了这话,忍不住笑了,道:“你追求什么自由的生活,难道你现在感到不自由了吗?说实在的,你现在的生活已经很幸福了。”
“我现在并不幸福!你一点也不理解我,我承认以前做的是有些过分,但是我现在改了啊,你能让张萍和牛昭两人跟着你干,难道不能让我也过去吗?”慕蓿蓉有些抱怨地说。
孟浪听了,也沉默片刻,说道:“我是有些不理解你,因为你做的事情太让人匪夷所思了,如果我接收了你,别人会觉得我匪夷所思。”
“什么匪夷所思?你不要管其他人怎么讲,这是我们两人之间的事,除非有人故意不让你接收我。”慕蓿蓉不依不绕地说。
孟浪又过了半天,才说道:“如果你真想当律师的话,也可以,我不念旧情,也会看在同学的份上帮你一把,你要想过来,就去海城那边的分所去,当然,前提是,你愿意的话。”
“去海城?不能呆在你身边吗?”慕蓿蓉皱眉问。
孟浪道:“干嘛要呆在我身边?你不是想干律师吗?哪里不可以干?”
慕蓿蓉略一犹豫说道:“那好吧,我就去海城,找顾紫去。”
孟浪总算是答应了她。
接完电话后,这事他谁也没有讲,等到慕蓿蓉辞职后,去了海城,牛昭才知道这事,便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慕蓿蓉怎么会去海城分所当律师了。
孟浪就模糊地说道:“她是去找顾紫的吧,然后顾紫帮她留在海城分所的吧。”
“这怎么可能,海城分所是你的,你事先不知道这事?”牛昭很不相信。
孟浪还是含糊地说道:“我也是事后知道,她愿意去海城那边当律师,就让她去是的。”
“孟浪,你们之间不是又旧情复燃了吧?”牛昭很警惕这事。
“复什么燃,你觉得我与她之间还有可能吗??”孟浪反问她。
牛昭仔细想了想这事,感觉孟浪说的也对,好马不吃回头草,两人怎么可能再复合?
“那你也要小心一些,省得她再来纠缠你,这个慕蓿蓉也真是的,我看她现在是想千方百计地接近你,我告诉你,你千万不要让她回总所,明白吗?”牛昭语重心长地道。
孟浪听了,便不住地点头:“牛妹你说的太对了,我不会让她回总所的。”
牛昭这才有所放心,虽然心里头还有着不少怀疑,可是只要慕蓿蓉不在汉州总所,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孟浪,我又接了一个工伤的案子。”牛昭跟他扯完这事后,便聊起案子的问题。
“又是工伤案子?”孟浪也吃惊了一下,之前接过好多工伤的案子了。
牛昭点点头道:“是的,有一个人喝酒喝死了,申请认定工伤,结果劳动局不予以认定,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法院驳回了,驳回后上诉,二审也败了,现在想找我们再审。“
“一二审都败了,再审很难啊。“孟浪道。
牛昭道:“我跟他们讲了,但是他们执意要申请再审,而且我觉得这个案子也的确有争议之处,进行再审,说不定还有起死回生的余地。”
第二百七十三章 喝酒是工作吗
死者林某是一家酒店的总经理助理,主要负责酒店的日常事务管理,有一天,酒店来了一个客人,酒店的总经理与他一起陪着客人吃饭喝酒。
一直喝到晚上八点多,喝完之后,林某还带着客人在酒店里头打牌娱乐。等到结束之后,林某就回了自己平时在酒店内部居住的房间。
等到第二天一早,已经到了上班时间了,酒店的员工去找他,给送东西,却是发现他没在办公室,便去他居住的房间去找他,结果敲门也没有人应,到了最后,他们就去拿房卡直接打开了房间。
一进房间,他们给吓了一跳,只见林某平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她们不敢近前查看,连忙出去叫人。
来了人之后,走近一看,发现林某上身盖着被子,下身裸露,手握拳,脚又硬又冷,喊了几声没什么反应,便怀疑他已经死亡,连忙报警。
警察来了之后,查看了现场,没有发现他杀的痕迹,同时尸体进行了解剖,法医最后作了鉴定,认定,排除林某毒物中毒死亡,卡压颈部、捂嘴至机械性窒息死亡,颅脑损伤胸腹腔脏器损伤死亡,死者血液中乙醇含量每一百毫升七十八毫克,属于醉酒状态。死亡时间距餐后一小时,系酒后食物逆流至气管及支气管,窒息死亡。
林某的死亡原因是比较罕见的,要说他喝的酒并不太多,虽然已达醉酒状态,但是还没有喝到烂醉如泥的地步,然而却发生了酒后食物逆流,并且还导致他死亡,真是人生无常,死亡原因五七八门。
既然排除了他杀,林某的家属也只能忍住悲痛,把林某给下葬了。而下葬之后,林某的家属就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人死了,就要讨个说法吧,林某是酒店的员工,为了酒店的利益去陪酒,结果陪死了,是为工作而死吧?需要兑现工伤保险待遇吧?
酒店方面也为林某交了工伤保险,只要劳动局一认定,林某家属就可以领取一大笔工伤保险待遇了。
谁知道,一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局就把这事给驳回了。而驳回的理由呢,便是陪酒不是正常的工作范围,不能认定为工伤。
陪酒到底是不是工作?劳动局与林某家属的理解有偏差,林某家属认为陪酒就是工作,而劳动局则认为,陪酒并不是一种工作,不是林某的职责范围,林某只所以喝酒是他个人的原因。
双方意见不一,在劳动局作出不认定工伤之后,林某的家属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劳动局的工伤认定。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林某家属的请求,认为林某是酒店的总经理助理,其工作性质决定了工作需要应酬,事发当天宴请有总经理参加,不是私人请客,且餐后仍在工作,劳动局对陪酒的理解显属狭隘,有失偏颇,导致其在认定适用法律错误,故撤销了劳动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并要求劳动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相关行政行为。
要说一审赢了,林某家属以为事情就可以结束了,劳动局肯定会认定林某属于工伤。
谁知道,没过多久,劳动局重新作出了决定,还是认定林某的死不属于工伤,不予以认定。
这大大出乎林某家人的预料,作出决定之后,他们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工伤决定,并依法判决林某的死属于工伤。
法院认真审理了这个案子,认定该案的焦点是饮酒是否属于工作原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工伤的基本要素是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和工作原因,其中核心是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在工伤认定中,一方面是补强工作原因,另一方面则是在工作原因无法查明时,用以推定是否属于工作原因。
本案中,林某系酒店职工,担任总经理助理的工作,基于其工作职责,可能存在因工作需要宴请客户的情况,但饮酒不同于进食其他食物饮料,不是维持生命机体正常所必需的,更不是其工作内容之一。虽然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有聚餐饮酒的经验,但饮酒本身属于一种消遣方式,除了某些特殊的行业要求外,饮酒并不是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林某担任总经理助理,工作中会有应酬,但饮酒与其工作岗位没有必然联系,因此其死亡并不是工作原因,故,劳动局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
至于林某家属提出,劳动局在一审败诉之后,又依据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认为虽然前后两次决定的理由和结论一致,但劳动局两次决定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和认定的事实不同,没有违反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法院巴拉巴拉大半天,最后就驳回了林某家属的起诉,维持了劳动局的工伤认定决定。这让林某家属给气的不轻,他们之前一审赢了,现在一审居然又输了,两次判决真的是大相径庭。
而且这次法院所说的理由也太牵强了,明明说工作中会有应酬,结果后来又说林某喝酒并不是其工作的内容,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他和总经理一起陪客户吃饭喝酒,无论怎么说,都是为了工作,而不是个人的私下请客行为,劳动局只所以不愿意认定为工伤,就是为了不愿意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酒店没有为林某交工伤保险,估计劳动局就会认定了,因为酒店不交工伤保险,出了工伤以后,就由酒店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由政府出了。
一审判决之后,林某家属立即上诉到中级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这才到了二审,而二审的结果是什么呢?
自然还是败诉了,不然就用不着再审了,牛昭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是二审刚刚下过裁定,二审的裁定下过之后就生效了,林某家属就急忙换律师提出再审。
第二百七十四章 小黑的判断
事情就是这么一个情况,牛昭把情况向他讲完以后,孟浪就琢磨着再审有没有把握。
一二审都判林某家属输了,在这种情况下,想再审把案子给翻过来,的确是很难,两级法院都审过了,省高院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