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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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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考研的同时,邵海波接的这个保险案子也进入了审理阶段。
  经过两人的努力,第一个一百万的那个保险案子,没进入诉讼程序,就把问题处理了。经过跟那家保险公司的沟通,保险公司顺利将一百万元的赔偿理赔给当事人了。
  这大大增加了他和邵海波把官司打下去的信心。但第二笔三百万元的保险,另一家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既然是拒绝赔付,那只好上法庭了。
  他和邵海波一起去法庭开的庭。
  巧合的是,保险公司请的律师居然是正源所的律师,出庭的是董卓。
  一见到老熟人,孟浪笑呵呵地走上前和董卓打招呼。董卓也很惊奇,两人握了握手,才走回原被告席上坐下。
  都是熟人关系,邵海波心里头感到为难了,低头跟孟浪说了一下,孟浪便道:“战场之上,各为其主,我们该怎么辩护还是怎么辩护。”
  邵海波听了,点了点头,不能因为是正源所的老同事,就要给董卓的面子,不全力以赴去辩这个案子。
  庭审一开始,董卓作为被告代理人,就先声夺人,说这是一起保险诈骗案,保险合同无效,三百万元的赔偿一分也不能赔付,原告起诉无理,请法庭驳回去诉讼请求。
  孟浪当即就指出来道:“说是保险诈骗,但是谁是诈骗的当事人呢?反正原告的女儿不是,原告女儿是受害人,并不是诈骗的当事人,为什么合同会无效?”
  董卓便立刻反驳道:“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是冲着骗取保险公司的赔偿而来的,是一起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保险单子,现在案子已经侦破,保险公司没有任何义务需要对这起保单承担赔偿的责任,原告的起诉毫无根据。”
  邵海波这时开口道:“骗取保险的是原告女儿的丈夫,而不是原告的女儿,原告的女儿是无辜的,原告女儿买了保险,你们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了,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以涉及到保险诈骗,就拒绝赔付。”
  双方一开始就进行了交锋,庭审很激烈,董卓见状,就知道虽然是昔日的同事,此时也是各为其主,不会给对方丝毫面子的。
  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后,孟浪和邵海波作为原告方代理人,提交了当时原告女儿与被告之间的交流情况,证明当时原告女儿购买保险是她本人的意思表示,后来更改受益人也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而保险合同有效。
  但董卓却质证道:“当时购买这份保险时,都是原告女儿的丈夫在为原告女儿购买的,而原告女儿的丈夫买这份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保险,因而这份保单是自始无效的保单,原告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购买保险是原告女儿真实的意思表示。”
  孟浪反驳道:“原告的女儿当时并不知道她的丈夫要骗保,她丈夫要骗保,那是她丈夫的事,与原告的女儿无关,本案的投保人是原告女儿,而不是原告女儿的丈夫,根据法律规定,投保人杀害被保险人的,保险人才不承担赔付责任,而本案,原告的女儿是投保人,她不可能杀死她自己,因而本案并不是被告免责的对象,保单有效。”
  “原告口口声声说原告女儿是投保人,但是整个保险都是原告女儿的丈夫一手操作的,如何能说她是投保人呢?明明就是原告女儿的丈夫作为投保人,杀害了作为被保险人的原告的女儿,该份保单无效,保险公司不能赔付该笔赔偿。”董卓坚持道。
  邵海波便补充道:“是不是投保人,要看保单上是怎么约定的,保单上明明约定的是原告的女儿是投保人,而且在更改受益人的时候,保险公司也是联系的原告的女儿,而不是联系原告女儿的丈夫,如何说原告女儿的丈夫是投保人呢?”


第二百四十章 扩大规模
  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官见了,也是感到精彩,因为这个案子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有挑战性的案子,之前没有遇到过。
  “原告女儿的丈夫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他作为受益人,杀害了被保险人,根据法律规定,受益人杀害被保险人的,只是丧失受益权,保险合同并不失效,因此被告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说法是错误的,被告应当将保险利益支付给原告的女儿,由于原告女儿已经死亡,故而要支付给她的继承人原告!”
  孟浪与邵海波最后又发表了这样的意见,听的法官连连点头。
  被告保险公司的答辩意见是想蒙混过关,而如果仔细分析这里面的情况,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等到法庭辩论结束以后,董卓便觉得不好了,他们的理由站不住脚了,案子可能要败诉,而如果败了诉,其他与本案类似的案子就有可能面临巨额索赔了。
  “如果原告的诉求能得到支持,那么将会引发巨大的道德风险,一些人企图骗保的阴谋就能得逞,这是对社会非常不利的,请法庭能综合衡量本案,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形势不利于己的情况下,董卓开始拿社会威胁法官了,那意思是说,你不判原告败诉,将会影响社会稳定。
  然而他刚这样一说完,孟浪便开口反驳道:“刚才被告方提到道德风险的事情,原告方认为,恰恰是被告的所作所为引发了道德风险,为什么要这么说?被告开发出的这款保险产品,只需交纳一千多元便能获得百万赔偿,这里面产生的利益有多大?这才是诱发社会道德风险的罪魁祸首,让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看到了赚钱的商机,从而引发这种杀人骗保的恶性案件,被告方既然开发出了这种产品,获取了商业利益,那么面对出现的这种道德风险,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反,如果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被告就不会从中吸取任何的经验教训,仍然会引发一定的道德风险,导致再出现这种恶性案件,而如果能判决原告胜诉,被告败诉,那么被告回去以后,就会吸取经验教训,改善这种保险产品,这对社会是非常有利的事情,请法庭明查。”
  孟浪一说完这话,董卓直接傻眼了,这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啊。
  法官此时心里也有了定论,必须要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结果,等庭审一结束,法官当庭就宣判原告胜诉,被告败诉,被告需支付给原告三百万元的赔偿。
  董卓听完判决,只能强作镇定,微笑面对法庭,被告方的代表当庭提出要上诉,董卓都没有理会他,现在这种情形,估计上诉也没用。
  孟浪与邵海波两人成功帮助原告赢得了这个官司。
  由于这个官司很有典型性,央视的周末说法节目组得知此事后,专门来到汉州采访本案。
  孟浪与邵海波二人作为代理律师,还接受了采访,采访结束后一周,就在央视上播放了。
  这一下就让光明所露了脸,名气就更加大了。
  名气一大,吸引力就大,一些律师开始主动与光明所联系,想转所到光明所里来。唐芙蓉接到这样的电话后,便和他进行商量。
  孟浪一听马上说道:“这是好事啊,让他们来是了。”
  唐芙蓉为难地道:“他们再来,办公室不够用了,需要再扩大办公室规模才行。”
  孟浪立刻笑着道:“那就扩呗。”
  唐芙蓉道:“你说的轻巧,你看这一楼层都让我们拿来用了,别的也没地方可用了,如果想扩大办公室,必须另找地方,这一时上哪儿找去?”
  孟浪道:“我来想办法,我们这是十八层,不行的话,把十九层也给包下来。”
  “十九层也给包下来?你哪来这么多的钱?”唐芙蓉觉得他跟做梦一般。
  孟浪微笑道:“这你就不用管了,我来搞这事。”
  孟浪手头上正好有着闲置的现金,没处投资,既然现在需要写字楼办公,那就想办法把十九层也给买下来。
  这第十九层此时还没有多少人在用,空着老多面积呢,他想从开发商手中再买过来,只是会涉及到一些之前已经购买过的用户,因而他需要与那些购买过的商户谈谈,让他们把房产卖给他。
  而要让人家卖房产,必须要给人家一点好处,也就是要花高价买下才行。
  但这对于他来说,没什么大问题,多花一点钱买下来也是值得的。
  经过十几天的谈判,孟浪又花了两千三百万,买下了十九层的办公楼,买完后,便又重新进行装修。
  唐芙蓉得知后,也是感到很惊奇了,不知他是用什么办法,盘下整个十九层的,问他是租的吗?他含糊地答应着。
  唐芙蓉听了,又多问了一句,既然是租的,怎么又要重新修?而且还要装修的这么奢华?
  孟浪笑了笑,让她不要管了,只要有地方办公就行。
  孟浪的表现让她迷惑不解,唐芙蓉觉得他做事太神秘,跟搞地下工作似的,变戏法似的弄出一些事情来。
  “整个十八十九层都是我们的办公楼,这样大规模的写字楼,在整个汉州市,我看也只有锦地城能够相比的了。”唐芙蓉看了看十九层的情况,对他说道。
  孟浪道:“我们的目标是超越锦地城,你现在这样说,说明我们还离锦地城差的远呢。”
  “你要超越锦地城?人家可是发展了几十年的大所,你想超越,哪那么容易?”唐芙蓉不敢相信他有这样的雄心。
  孟浪道:“有什么不能超越的?只要我们一齐努力,超越锦地城指日可待,而且我现在也有了开分所的想法了,我们不能只局限于汉州,也要走出去,去几个大城市开分所。”
  “你还要开分所?去哪里开,怎么开?”唐芙蓉更加不敢相信了。
  “我想先到海城开分所。”孟浪悠悠地说。


第二百四十一章 设立分所
  孟浪确实想在海城开分所了。
  海城是国际大都市,国际化程度非常高,连上京都有些比不上,如果律所以后想走出国内,走向世界,就要在海城有一个立足之地。
  如果只是在汉州这样一个二线城市发展,律所的发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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