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为什么要欢喜?就为了能替你义父,还有那个汉王卖命么?你怎么知道他最后一定能赢?况且打仗又不是从来不死人?!”不满意韩重赟说话时流露出来的傲慢,宁彦章的眉毛微微一跳,质问的话连串而出。
整天对着李铁拐那张尖刻的嘴巴,他在不知不觉中,也大受影响。说出来的话,根本没给对方留半分情面。把个韩重赟问得,顿时脸色发红,额头发湿。咬着牙喘了好几大口粗气,才本着不跟傻小子一般见识想头,缓缓解释道:“汉王为了这一天,准备多时,自然稳操胜券。你又不是不清楚,契丹人光是在最近几个月,就被割走了多少脑袋?那契丹蛮王耶律德光帐下撑死了只有十万战兵,即便汉王一时半会儿打不垮他,继续花钱请豪杰们去割脑袋,早晚也得把十万契丹狗全给都割成无头野鬼!”
“你是说,花钱买脑袋的是,是你们家那个汉王?”宁彦章这会儿才恍然大悟,瞪圆了眼睛说道。
被他傻乎乎的模样弄得一点脾气都没有,韩重赟跺了下脚,无可奈何地补充,“当然是汉王出的钱,否则,哪个大户能舍得如此大的手笔?!喂,你刚才到底听没听吴伯的话?他不是跟你们都交代了么?!”
“我刚才光顾为你来了而高兴了,没仔细听!”宁彦章挠了一下自己的后脑勺,讪讪地说道。随即,又迅速皱起眉头,“那汉王怎么不继续拿钱买契丹狗的脑袋了,为何要急着招安我们?我知道了,汉王没钱了,所以拿招安来糊弄我们!”
“别胡说,汉王才不像你想得那样!”韩重赟吓了一大跳,赶紧推了他一把,用更低,却非常急切地声音提醒。“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这种机会,别人求都求不着。要不是我阿爷当年曾经跟吴伯父同在控鹤军里并肩作战过,好事儿怎么会落在你们瓦岗寨头上?!只要赶走了契丹人,汉王,汉王就可以一飞冲霄。吴伯父,还有你们这里的几个当家人,就都算是立下了开国之功。即便不能封侯拜将,至少衣锦还乡不会成问题。”
“哦!”宁彦章似懂非懂,只是本能地觉得天底下没有白捡的便宜。然而,还没等他出言反驳,周围却传来了一阵兴奋的呐喊声,“愿意为汉王效死!刀山火海,绝不旋踵!”
大当家吴若甫的战前动员,做得非常成功。二当家宁采臣、三当家许远举,还有其他几位当家,山寨中的大小头目,一个个兴高采烈,随时准备杀出山去,博取功名。
“可,可这种好事,汉王自己的人马都不来捡!”宁彦章望着众位叔叔伯伯们,喃喃地道。他的声音太低,转眼就被吞没在山崩海啸般的欢呼声中。
“愿意为汉王效死!”
“愿意为汉王效死!”
……
整个瓦岗寨,都沉浸在洗白身份,改换门庭的好梦里,惟愿长睡不复醒。
注1:江南大唐,即南唐。由徐知诰所建。徐知诰在公元938年改名为李昪,改国号为唐。之后父子两代专注经营南方,全盛时曾经将湖南与两广部分地区纳入版图。但很快又失去了这些地区,从此一蹶不振。
注2:诗三百,即诗经。五经之首,古代做学问必读。
注3:六军都虞侯,相当于亲兵统率,五代时,非节度使的铁杆亲信不会授予此职。常思与后汉皇帝刘知远早年都在李嗣源当小卒,彼此算是同生共死过的战友。所以刘知远一直对他很信任,明知道他能力非常一般,还总是重用他。
第一章 磨剑(五)
很多很多年后,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来,宁彦章才终于明白,大当家吴若甫和一众叔叔伯伯们,为什么提起招安就如此兴奋。
没有人天生喜欢做强盗,也没有人天生喜欢在刀丛中打滚儿。
他们朝不保夕的日子过得太久,太久了,骨子里无时无刻不渴望着回归宁静。
他们迫切地想要成为正常人,让自己,让妻儿过上正常人的日子,为此,他们宁愿付出一切,甚至包括生命!
然而,很多事情回过头来看都很清楚,但身在其中时,眼睛里却只有困惑和茫然。
于是,少年小肥就带着满脸的困惑,随着大伙一起去做战前准备;带着无数疑问,扛着自己的三把手斧和一杆木柄长矛下了瓦岗山。带着一肚子茫然,来到一个叫做五丈岭的陌生地方,与另外远道而来的数支绿林队伍汇合在了一起。准备与赵延寿麾下的大军一决雌雄!
那几支绿林队伍规模都比瓦岗寨庞大,人数最少的也有五百出头。相比之下,只有区区一百八九十人的瓦岗寨,就有点儿拿不上台面了。
好在这路兵马的临时都指挥使,由韩重赟的父亲韩朴来担任。此人跟瓦岗寨大当家吴若甫曾经在同一位节度使麾下当过小兵,始终念着几分香火之情,所以瓦岗寨才没让别人直接给吞并掉,勉强还可以单独立营。
不过几位当家人的话事权,难免会大幅降低。对此,都指挥使韩朴也爱莫能助。他是一军主帅,行事不能有太明显的偏向性。否则,难免会削弱队伍的凝聚力。况且这路由数家绿林武装临时拼凑出来的人马,原本就没多大凝聚力。
“乱成这样也能打仗?”好歹最近也被二当家宁采臣往肚子里强行填进去了不少东西,宁彦章眼力节节上涨。看到众人一盘散沙般模样,对此番下山作战的结果,愈发感到怀疑。
但是谁也顾不上解答他的疑问。大当家吴若甫终日都忙着给都指挥使韩朴出谋划策,很少回瓦岗营。作为吴若甫的得力臂膀,二当家宁采臣被他举荐去管理整个大军的粮草辎重,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更没时间给他指点迷津。从三当家许远举往下,其他山寨头目的眼里,小肥还是个半大孩子,能管好自己不给别人添乱就已经足够了。根本没资格在即将到来的战事上指手画脚。
唯一还有时间跟宁彦章说上几句话的,只剩下了韩重赟。同样作为半大孩子,他此番被带出来的目的,只是历练。所以在“军国大事”方面,也没有多少资格胡乱插嘴。但是相比于小肥,他毕竟消息更为灵通。因此说出的话乍听起来,还颇有几分见地。
“你别老是杞人忧天!”见玩伴终日都紧皱着眉头,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开导上几句,“来给赵延寿上眼药的,不止是咱们。杨将军、阎将军、向将军和聂将军,还有汉王的亲弟慕容将军,此刻也都奉命在汴梁周边郡县聚拢队伍。那赵延寿麾下的兵马只有两万出头,一下子分成这么多股,无论哪一股实力都不会太强!”
“那赵延寿又不傻,凭什么你们想让他分兵他就分兵?”宁彦章蹲在一块大石头旁,把手斧磨得“噌啷、噌啷”做响。
这是他的从昏迷中醒来之后,染上的一个恶习。心里一紧张,就想把斧子磨亮。通过这种方式,才能让他自己慢慢恢复宁静。结果越是紧张时候,就磨得越用力,发出来的声音就越难听。以至于很多山寨头目都忍无可忍,看到他磨斧子就躲得远远。
被斧子声刺激得牙酸,韩重赟皱了皱眉头,耐着性子解释:“你说得没错,赵延寿不傻,肯定知道分兵会影响战斗力。问题是,他现在身为别人的狗,绳子握在主人手里边。耶律德光下令他尽快剪除各地匪患,结果他出兵两个多月,土匪没剿灭几支,却连距离汴梁城百十里远的地方都烽烟处处了。他如果再不紧不慢,由着性子跟咱们慢慢耗,耶律德光能不砍了他的脑袋么?”(注1)
这就是给异族做走狗的代价,永远不会受到信任,无论什么事情,都不可能不考虑头顶上主人的态度。稍不小心,便会身首异处。并且无论下场多么凄惨,都得不到半点儿同情。
然而只要是狗,就都会咬人,特别是其被逼入穷巷的时候。宁彦章虽然赞同韩重赟的大部分见解,却依旧不看好自家所在队伍的前途。将第一把斧子从石头上拿起来,用手指抚了抚明亮如新的利刃,继续低声说道:“即便人数上咱们不吃亏,但想打赢,恐怕也不那么容易吧!这么多山寨聚集在一起,平时为了吃饭喝水都会打上一架。连你阿爷亲自出马都镇不住他们。真要是拉上了战场,谁保证大伙一定就齐心协力?!”
“你这人怎么老涨别人志气?!”韩重赟被他问得脸色一红,梗着脖子反问。“难道你就不想早点儿把契丹狗赶走?早点儿救万民于水火?”
回答他的是一阵刺耳地“噌啷、噌啷”,宁彦章低下头,开始磨第二把斧子。这是他最后的依仗,绝对马虎不得。二当家宁叔这一段时间始终逼着他在读书写字上痛下功夫,但也没忘了督促他练武。并且反复灌输给了他一个道理,凡事不能总指望别人。在乱世当中,最可靠的东西就是手里的兵器,只要兵器没放下,就有继续活着的希望。
越是沉默以应,有时给对方造成的压力就越大。很快,韩重赟就败下阵来,咬了咬牙,主动透漏,“唉,你别磨了,快烦死人了。我只跟你说,你可千万别告诉其他人,包括宁二当家也别告诉!我阿爷那边,肯定还有后招。但具体是什么,我就不清楚了。你别多问,也别瞎担心,反正咱们肯定能赢就是!”
“那好吧!”宁彦章将第二把手斧举起来,用左手的拇指在利刃上反复摩擦。“希望韩将军旗开得胜!”
说罢,将第二把斧子往身边一摆。顺手又捡起了第三把,按在了石块上,“噌啷、噌啷”,磨得火星四溅。
“你……”韩重赟双手掩住耳朵,落荒而逃。
望着此人狼狈的身影,宁彦章脸上涌起了一抹温暖的笑意。刚才一直是韩重赟自己在说,他可没答应此人要绝对保守秘密。韩重赟乃将门虎子,胸怀大志,要救万民于水火。而他小肥却是强盗的儿子,此刻只想着先救自己,救自己身边的人,让大伙不至于稀里糊涂地就丢了性命。
当天晚上,他就将探听来的消息,悄悄告诉给宁采臣。本以为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