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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准眼睛大亮,少年虽然全力控制自己不要喜形于色,但还是难以掩饰心中的激动和兴奋,站起来学着叶尘麾下文官的样子,向叶尘深深一礼,大声说道:“老师放心,寇准定会不让老师失望。”
叶尘见此,微微一笑,说道:“很好,我会让张大为给你派两百战士,让马文韬配给你相应的办事人员和物资,嗯!遇到什么疑惑或者困难,多向韩熙载和马文韬两位老大人请教学习。”
寇准躬身受教,然后自己给自己写了一份手令,让叶尘看过之后,盖上叶尘的大印,便迫不及待的离去。
水儿鬼影子一般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拉着叶尘的胳膊,撒娇道:“老师!水儿不想待在后宅了,闷死了,水儿要跟着上官冰云去做事,水儿最近发现她好厉害,水儿要将她本事全部学会。”
叶尘苦笑一声,摇头道:“你个小妮子眼光倒是不错,不过最近上官冰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暂时没有时间。你最近跟着虎子一起做事,保护好虎子吧!”
水儿想了一下,乖巧的答应了,然后追着寇准离去。
……
……
夜,没有月色。
傍晚的时候天色就阴沉的厉害,雨点在人们吃过晚饭的时候终于飘落下来,开始的时候雨水很小、很温柔,但很快就变成了瓢泼大雨。
叶尘在晚饭前下达了两道命令,晚饭后韩熙载和马文韬,杨继业带着泥土腥味的水汽来拜见叶尘。
“王爷此次真要大开杀戒?”马文韬走进门,刚一行礼,雨披都来不及脱下就急忙道。
“先礼后兵,兵之所向,不开杀戒,何以立威?”叶尘淡淡说道。
“盐州境内土蕃格多部和灵州境内羌族山神寨仅仅为我方羁縻部落,如果诛杀,恐让其余羁縻部族心寒,特别是土蕃人在王爷治下人数可不少,若是将土蕃格多部灭族,恐怕会激起其他土蕃部落的同仇敌忾之心。”马文韬有些担忧地说道。
韩熙载哼了一声道:“自王爷一个月前召集治下各个部落、山寨首领来夏州议事见面之后,王爷对土蕃格多部、羌族山神寨两部先有通商,且答应凡是天灾便会救济,可谓是恩宠不绝。如今,他们两部不知感恩,反而贪得无厌敢抢夺盐井,装扮成强盗抢劫商队,这本就是取死之道。”
杨继业也说道:“不错,韩相公言之有理,老夫虽是一介武夫,但也读过不少圣贤书籍,古人说得好——逆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怀?非威非杯,何以示德?王爷对土蕃格多部和羌族山神寨两部堪称仁至义尽,已经礼宠在先,他们却以为王爷柔弱可欺,正好拿来立威。否则,我们刚刚建立的威信就会荡然无存。”
马文韬连忙道:“人无威而不立这固然重要。可是立威有数种方法,不一定非要行这王霸杀人之术,有信则乐从,以德树威,以能显威,以利凝威,都是可以选择的。”
叶尘摇头道:“本王已经让胡三光派探子调查过,土蕃格多部和羌族山神寨自以为本王所给都是他们应得的,贪得无厌,并且认为本王软弱可欺。本王也不管他们身后是不是有圣堂的人蛊惑。本王只知道任何人自己做了错事,自己就要承担后果。当然,本言的目的依然是杀人立威。”
马文韬叹了口气,叶尘这两道军令虽然简单,可是一旦出了夏州城,到达灵州和盐州,就真的成了成千上万人的催命阎王令。
叶尘既然已经下达了命令,展熊武和张大为便不敢打折扣,一旦军令交到他们两人手中,土蕃格多部和羌族山神寨便一定会血流成河,特别是对于土蕃格多部,叶尘下达的是灭族的命令,那必然是真正的灭族。
叶尘吩咐道:“准备一点酒菜,我和三位大人喝点酒。”
外面的大雨哗哗的下着,到了半夜却露出了一弯残月,西北的雨水就是这样,来的时候迅疾无比,去的时候也快如奔马。
月上中天的时候,韩熙载与马文韬、杨继业就已经告辞离去,叶尘心中叹息:“自己要立国,要当一国之君,必然要踩着很多人的尸体才能够成功。都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却不知一个帝王的成长出现,何止万骨枯。十万,数十万,乃至百万骨枯,都不算什么。”
……
……
山神寨是灵州境内一个羌族的山寨,占地方圆近十里,全族加上妇孺有一万多人,战士一千过点。在横山一带诸羌部落中并不算最大的,但是实力亦已不容小觑。在诸部之间的争战之中,山神寨还很少吃亏,更从来没有人带领大军直取山神寨。毕竟,山神寨原本名义上归属大宋,之前有西北边军震慑,他们很少做一些冒犯大宋汉族的事情,而消灭一个拥有一千名以上青壮勇士的山寨部落,除了大宋西北边军,也只有党项八氏能够承受得起这样的消耗。党项人却是不愿意劫掠这个没有多少财富的部落的。
山神寨族长名叫日珂泽,两个月前,他听说党项人出动八万铁骑兵攻打了灵州等五个州,后来又有灵州等八个州被大宋皇帝赐给了祥符王。具体情况他本来不是很了解。不过,因为祥符王竟然能够调动党项大军,这让他很畏惧,所以一个月前,祥符王召见各头领去夏州,他也去了,而且还从那看似很好说话,且很富裕的祥符王手中弄到了不少好处,从而让族人生活好了些。
但没过几天,他从一个一直收购他们山神寨药材和牛羊等兽皮的大商人口中听到一些事情,心中便动了其它心思。
他听说这位祥符王是因为得罪了大宋皇帝,所以才被发配到西北的。能够调动党项人是花费极大的代价雇佣的,后来这些党项人不是撤去了吗?还听说祥符王手中连守城的军队都不够,其实很害怕得罪他们这些本地部落,所以才给他们好处,想要收买他们。
这让日珂泽想起自己还年轻的时候,经常去汉人那里抢劫,往往抢一次,让他们过好几个月的好日子,汉人百姓的富裕和软弱至今他还记得一清二楚。所以,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装扮成强盗带人一口气抢了三个商队,并且为了将杀这三个商队的人全部杀了灭口。
日珂泽算了一下,他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抢了三个商队的财富,几乎已经抵得上山寨半年的出产,照这样下去,不出几年,他们山神寨将因此济身于一流的大堡寨,他的地位也必将水涨船高,所以他这些天心情很好。
坷拉西是山神寨一名很优秀的猎人,按照寨子里面的规定,他还是一支十多人的小队伍的头人。
昨天最后一次抢劫一个商队时,他也是其中的一员。他抢了十一匹丝绸,还强暴过那个商队中的一个女人。
丝绸这样的好东西坷拉西以前只在去汉人的城镇出售猎物皮毛时隔着店铺的柜台很稀罕的看过,丝绸非常绚丽,一看就是华贵之物,那时他是用羡慕崇拜地目光看着那如彩云般美丽的衣料,当时他做梦都想拥有一匹,但他知道这种好东西很贵,他打一辈子猎都买不起。
但是现在他也拥有了丝绸,当他头一次用他满是老茧的手摸上去时,他压根没想到穿在身上的衣料竟会这般柔滑,在他想来,这大概只有神仙才会穿的衣服,所以才应该是这样的感觉。而他一下子拥了十一匹丝绸。
但给他印象最深的不是丝绸,而是那个肌肤如丝绸般光滑的汉人女子。他在自己女人身上从未体验过那种美妙的滋味,他从未想到过女人的肌肤可以这般光滑柔嫩。
第684章 取死之道
坷拉西本来是想将这女人抢回家当小老婆的,可惜最后那个女人竟然愚蠢的拿着一把剪刀从自己咽喉处插了进去。当他想第二次发泄兽欲的时候,尸体都已经凉了,如果她是活的,如果她肯对自己笑笑,用她那双白生生的手臂搂住自己的脖子……那真是太美妙了。
想到这里,坷拉西心头一阵燥热,悄悄地舔了舔嘴唇。他决定了,明天天一蒙蒙亮,便率着自己手下十几个人再出寨去抢汉人东西去,反正族长已经暗示过只要做得干净一点,不要留下活口,便可以自行组织去抢劫汉人的。最近商人很少,他决定去抢附近一个汉人小村子,且已经想好,这次一定要掳个活着的汉家女子回去做他的小老婆,若是能做到此事,他相信整个山寨中所有人都会羡慕他的。像他们这种以狩猎为生的小部落,生活异常的艰苦,族中的女人也同男人一样,需要狩猎、需要养家,哪有那样白晰滑腴如羊脂玉的美妙身子。
坷拉西是一个高明的猎人,他带的这些人都是惯于在丛林山地间狩猎的好手,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哪怕是肩上扛着一个女人,他也能来去如飞,这次一定不能空手而归,一定要抢个女人回去,而且还是那种乖巧灵慧的汉家少女。
岭上是一棵棵高大的松木,膝边是横蔓丛生的野草,脚下是多年累积的松针落叶,软绵绵的,清晨山中静谧,空气清新,随着他们的行进,偶有夜栖的鸟儿扑愣愣的飞走。
快了,还有三四里地,便会到达那个几乎没有任何防御的汉人村寨,坷拉西心中一阵兴奋,他握紧了手中的猎叉,吩咐自己的人加快速度,可他刚刚一扭头,就觉得有一股劲风在他脸颊旁掠过。
“嗳!”紧随其后的那个猎人身子一挺,直撅撅地便向一旁倒下,坷拉西的目光非常敏锐,他发现一支冷箭深深贯入那猎人的右肋,露在体外的箭羽部分只剩下不到半尺,不由惊叫一声:“散开,有埋伏。”
随他前来的都是身手极高明的猎户,立即矮身散开,避向一棵棵大树,一个猎手在地上翻滚了两圈,纵身而起,如飞般遁向一棵粗可合抱的大松树,可他身形刚刚挺起,便发出凄厉的一声惨叫,他的速度很快,仍然向前扑出,直扑到一丈开外的那大树旁,这才砰然倒地同,又是一枝冷箭,自他的后腰笔直的射了进去。
顷刻间,冷箭飒飒,十二个人中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