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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句话很客气,可是话语中挑衅意味很浓,蔡伦这是吃了沈傲的醋,再加上从前的梁子,今日想一次性找回来。
“这可是你送上门来的。”沈傲心里说道,脸上泛出和谐的微笑,道:“蔡公子果然高明,这手行书不错,只不过嘛……”他拉长了声音,不徐不慢地道:“却是登不得大雅之堂。”
既然这姓蔡的伸出脸来,沈傲不介意一巴掌煽下去,撞到了枪口上,没有不踩死他的道理。
沈傲负着手,倨傲地瞥了他一眼:“蔡兄这去倒是很有蔡京老贼的风格,可是牵强附会,差得却是远了。”
这一声蔡京老贼,不啻于是摁住蔡伦的脸,左右开弓,使命的煽打。
蔡伦脸色一变,杀机腾腾,却是强忍住火气,抿嘴不语。
沈傲倒是并不怕姓蔡的打击报复,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注定与姓蔡反目成仇了;不要忘了,他可是拜了陈济相公为师的,陈济是谁?与蔡京是不共戴天,就算沈傲去讨好姓蔡的,早晚有一日也要和姓蔡的反目。
既然如此,沈傲并不介意叫一声老贼,反正都已经得罪了,那就索性划清界限,狠狠地打蔡伦的脸,这一刻沈傲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这一刻陈济的灵魂已经附在了沈傲身上,沈傲的嘴脸,像足了陈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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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摔伤了还被人说更新不给力,虽然伤口好多了,可是还是有点痛的撒,算了,不偷懒了,今天三章吧,票票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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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打的就是你的脸
蔡伦狂,沈傲更狂,书画鉴赏,谁还能比沈傲更精通?
沈傲做人的原则就是这样,既然已经将人得罪了,那么不妨将他得罪死;既然踩了别人一脚,沈傲不介意多踏上几脚以示对敌人的尊重。/
沈傲收起纸扇,将纸扇儿收在腰间,轻狂地一笑后,用着轻蔑的眼色望了蔡伦一眼,才是朝周若道:“表妹,来,为我研磨,今日要让蔡公子见见什么才是真正的书法;吴三儿,为我再拿一支笔来。”
说着,沈傲便捋起袖子,铺平一张画纸,左右张望了一眼,目光停在赵佶身上,微微一笑,对赵佶道:“相公的行书,沈某人佩服,能将这书贴模仿到这样的地步,已算是非常难得了,还未请教高姓大名。”
这叫统一战线,敌人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先拉这人入伙,壮大声势。
赵佶也是微微一笑,道:“鄙人姓王,单名一个吉字。”
沈傲颌首点头,笑道:“我倒也认识一个和相公同名的,他叫王老吉。”
汗,王老吉好久没有喝过,沈傲倒是颇有些想念了。
赵佶呵呵一笑,心里在想:“此人倒是颇为有趣,只是姓蔡的行书功力不浅,此人与他斗书法,只怕非败不可啊!”心里叹了口气,不知不觉间,为沈傲担心了起来。
周若在旁碾着墨,饶有兴致地望着沈傲,心想:“他又不知在说什么鬼话了,世上哪有人叫王老吉,要写行书就快写,真是啰嗦。”虽是有些埋怨,可是看到沈傲对蔡伦那种不屑又狂妄的姿态,倒有些解恨。
吴三儿送了一支笔来,沈傲左右手各执一支笔,众人一看,噢!明白了,这位沈公子只怕是要左右手同时行书;左手行书本就已是很难得的了,除非左撇子,一般人用左手总是不习惯。可是左右手同时行书,已是在挑战人类极限了。
须知一心不能两用,就是再聪慧的人,只怕也难以做到这一点。
沈傲微微一笑,左右手纷纷执笔探向宣白纸上,众人的心也都吊了起来,此人太狂了,不过大家显然很喜欢;当然,蔡伦是例外,他一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傲,手中的纸扇也忘了摇动,心里却是对沈傲故弄玄虚鄙夷不已,想道:“左右同时行书,哈哈,不知这姓沈是不是疯了,据闻这个沈傲的行书不错,还曾得到阅卷的尚书大人赏识,可惜没有看到他的初试试卷;不过现在看来,此人也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
沈傲落笔,左手笔下浓墨先在宣白纸上渲染开,随即右手的毛笔在另一行开局,左手的笔下开始游走,随即,一个‘舞’字渐渐显形。
这舞字用的很常见,众人一看,是王羲之的行草写法,可是字里行间,竟是尽得王羲之的笔法精妙,有一股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的风采,犹如王右军复生,非但字体分毫不差,就是那笔意,那字风亦无差别。
许多人倒吸了口凉气,要知道,沈傲可是用左手写出来的,这个‘舞’字,虽有邯郸学步之嫌,却足以秒杀场中所有行书大家了;那蔡伦的行书与沈傲一比,顿时珠玉变为了粪土,黯然失色。
沈傲的右手也动了,手腕一转,便有一个‘吟’字写出来,这一看,却又与方才那舞字截然不同,这个吟字不知使用的是什么字体,丰腴圆润,字里行间,有一种飘逸之感,其风韵竟不在王羲之行草之下。
“好字!”赵佶忍不住赞叹一声,他也是极推崇王羲之的,只看沈傲临摹王羲之的行草,心中暗暗吃惊,他自信自己若是发挥最好的状态,亦可以做到沈傲这样的地步,毕竟王羲之的字体,他已不知练过多少次;可是沈傲用的却是左手,一心两用,单这份功力,其书法就已远超自己了。
再看右边的‘吟’字,忍不住咦了一声,这种字体前所未见,但行书之中,却仿佛吸收了历代书法名家的风格。
“这字体莫非是他创造的?”赵佶心中啧啧称奇。
沈傲左右手继续舞动,在一片赞叹声中,显得很专注,左手的第二字,用的写法与之前又有不同,众人都认得出王羲之的字体,只不过行草变成了隶体,风格迥异;欣赏的人中,谁都曾模仿过王羲之的书法,这一看,便都觉得汗颜,同样是临摹,可是比之眼前这个少年,实在自愧不如。
更令人新奇的是右手笔下的字体,第二个字与第一个字也是不同,非但不同,而且风格迥异,可是这种字体,却也是从所未见,如果先前右手那字是飘逸的风格,那么现在这种字体完全用的是缜密细腻的书风,观其书,有一种极强的厚重感。
世上哪里有人的书法竟是风格迥异,而且是前所未见,难道这两种字体竟全都是这个少年所创造出来的?这样的冲击力,几乎让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蔡伦此刻的脸色已是一片煞白,只从第一个开始,沈傲的行书就已远胜自己,再看沈傲继续写下去,他先前的行书几乎已是不值一提了;他的脑中顿时嗡嗡乱想,失魂落魄地想着:“他不过是祈国公的一个远亲,又算得了什么,本公子名门世家,竟是输给了他,这……这……”
他不敢再想下去,几乎是定住了,想立即转身即走,可是看到那行书,却又忍不住想继续观摩下去,这样的好字,这样的字体,当真是前无古人,蔡伦的脚竟是挪不开了。
周若研着磨,她对行书也只是略懂,看了沈傲的字,只觉得很舒服;有的字豪放,有的字严密细腻,有的字飘逸轻盈,但觉得要比方才蔡伦要好看得多。心中就想:“这个家伙真是怪极了,明明放荡不羁的样子,偏偏却能写出这么多风格的字。”随即又想:“他和蔡伦反目,莫不是因为……”想到这里,周若的俏脸便红了,好在四周的人都将注意力转向沈傲的书法,谁也没有发觉。
看到这些人沉浸在沈傲的书法之中,一个个浑浑噩噩的样子,周若似乎生出了些许的自豪感,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如她也被人注目一样;心里呸了一声,恼怒着想:“我自豪个什么,他写他的字,和我有什么干系,哼,谁稀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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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送来了,话说炎炎夏日,老虎轻伤不下火线,想到这里,老虎已经为自己感动了,大家感动了有木有?有木有?有的话怎么不见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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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男人志在……(和谐)
左右手行云流水地书写下去,转瞬之间,身边的人已经转了无数个心思。
等到沈傲收笔,众人才如痴如醉地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这两行字分别写着:“舞文弄墨蔡公子自恃清高,吟诗行书装圣贤一钱不值。”
这是打脸啊,**裸的打脸,许多人同情地去看蔡伦,蔡伦的脸已经从白转黑了,一时间竟是不知如何应对?
若现在就走,只怕被人嘲笑;可是不走,那一个个带同情、带嘲弄的眼色,让他无地自容。
沈傲在心里冷嘲一声,这是他自找的,辱人必自辱。
沈傲笑呵呵地揭起行书的纸张,吹着墨迹来到蔡伦的身前,笑得很真挚:“蔡兄,这幅行书,就送给你吧。”
“沈傲!你记住今日。”蔡伦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什么风采,什么娇揉造作都已忘了,面目显得有些狰狞地冷笑一声,道:“早晚有一日,我教你死无葬身。”说着,不去看那副沾染了墨迹的行书,旋身即走,连几个随他同来的监生也顾不得了。
沈傲晒然一笑,记住?蔡公子还真是大少爷啊,欺负别人时趾高气昂,被人欺了就这副嘴脸。
沈傲最不怕的就是别人撂下这句话,他就是贼的祖宗,不怕贼惦记。
人群中有人认出沈傲,口里道:“这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