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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良俊:“……我是你爸!”
玲珑反手就要把门关上,郑良俊赶紧伸手抵住门,他顺着门缝已经瞧见了里头摆满的棺材,身上的鸡皮疙瘩简直都止不住,说实话他压根不想进去,他习惯了明亮整洁的办公室,这种阴森恐怖的环境,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你别关门,我这次来是想带你走的!”
玲珑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脸,翻了个白眼:“带我走不可能,带个棺材走倒是行,拿回去装你自己吧,看在你是老乡的份上,我给你打个八八折。”
郑良俊险些没叫这小混蛋气死,他咬牙切齿道:“你外公刚死,你一个小孩怎么开店?到现在你都没读过书吧?留在这小镇上能有什么前途?还不如跟我去城里!”
玲珑想了想,突然撒开手,郑良俊还跟他抵门呢!玲珑一撒手,他一个踉跄没站稳,一股脑栽进门里去,正巧扑在一副棺材上,抬头脸还正对着玲珑外公与娘亲的牌位。
“哦,原来你喜欢这种款式啊。”玲珑说,“你死了我给你弄一个。”
郑良俊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儿子!
可他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如果不是要用到玲珑,他怎么可能愿意回来!他在惠城事业有成娇妻爱子,何必回来受气!
也许在其他人眼中,他是忘恩负义,可郑良俊不觉得自己有错,他本来就不喜欢梁山镇,不喜欢这家总是阴森森的棺材铺,更不喜欢那个总是用依赖缠绵眼光看他的女人!
得亏玲珑不知道他在想啥,要是知道,指定问他一句,你不喜欢你还睡?你嘴上不喜欢,下面的鸡儿倒是挺诚实。
典型的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怎么说也是外公把他养大的,没有外公能有郑良俊的今天?他出去读书是谁给的钱?他在梁山镇的时候,除了一些流言蜚语外,吃过什么苦?现在搞得好像是别人错待他一样,脸皮比城墙根都要厚。
“总之你不能一个人在这儿生活,跟我去惠城,我会送你去上学,你会有个好前程。”
郑良俊拼了命才没有在玲珑面前发火,而是扮演一位和颜悦色的好爸爸,看得出来他一点都不喜欢自己,可别跟玲珑说是什么身为父亲的责任感——真有这份心,也不至于十五年对他不闻不问,这人必然另有所图。
他眯着眼睛:“我要是不跟你走呢?”
“你不跟我走也得走。”郑良俊笑起来,好像玲珑问了什么愚蠢的问题,他暗示着向后看了一眼,原来他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吉普车里还有两个彪形大汉,正气势汹汹地盯着玲珑,大有他不听郑良俊话,就把他给绑起来带走的意思。
出乎意料的,玲珑没有反抗,而是摊摊手:“那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邀请我,那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不过,我得把它带上。”
“什……啊!!!”
郑良俊刚想问一句什么,就被猛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绿油油眼珠给吓了一跳!棺材铺里光线阴暗,黑猫的眼睛格外恐怖,吓得他一个趔趄没站稳,一屁股摔在地上,狼狈不堪。
玲珑却因此哈哈大笑起来,胖猫好像也察觉到了主人的开心,跟着喵嗷喵嗷的叫。
郑良俊丢脸又丢份儿,更是忍不住咬牙,这个邪门儿的小混蛋!
一时间他也有些拿不准,把这小混蛋接到惠城是好是坏。
玲珑笑眯眯地,既然郑良俊一片诚心,他当然不能辜负亲爱的爸爸,但愿到最后郑良俊不会后悔,因为他可不像娘那样温柔,也不像外公那样宽容。
他这人啊,心眼比针尖儿都小,旁人对他好,他不一定全部回报,可旁人对他不好,他绝对是要千百倍奉还的。
也没什么东西收拾,郑良俊连一秒钟都不乐意在棺材铺里多待,宁可在车上等着,可他又怕玲珑偷跑,只好跟着看他收拾,玲珑收拾啥他都看不顺眼,外公给玲珑买的衣服鞋子都是老款式,郑良俊是典型的西式服装拥护者,可他怕说多了玲珑又开始犯浑,只好忍着,最后他要求玲珑把胖猫给装到笼子里,被玲珑严词拒绝。
“这是我的小伙伴,我宁可把你装到笼子里也要给它自由!”
气得郑良俊胸口疯狂起伏,小兔崽子,他是他爹!
玲珑把棺材铺的门给锁上,走的时候还跟街坊邻居打招呼:“放心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郑良俊金丝眼镜下的眼睛里,一抹精光一闪而过。
回来?
怕是这辈子都难以回来了。
从梁山镇到惠城,光是开车就要三四天,一路上郑良俊险些被玲珑折腾去了半条命,他是吃东西要挑、喝水要挑,反正就是干什么都要挑!
到达惠城的当天,郑良俊就先带玲珑去了一家新开不久的西式服装店,要给他来个改头换面。
本来就是粉雕玉琢的小少年,因为年纪小,还有种雌雄莫辩的美,五官精致又有棱角,换上白衬衫小西装,那简直跟画里的人一模一样!哪怕是郑良俊都有些看呆了,他可真没想过,以自己跟乡下妻子的长相,能生出这么好看的儿子来!
可惜啊,好看是好看,那张嘴一张就总是气得人吐血。
郑良俊家是一栋矗立在市中心的三层小洋楼,可见郑良俊日子过得是真不错,光看这条件,玲珑实在想不明白这人为啥一定要把自己从乡下带出来。外公生前曾经叮嘱过他,做术士,最忌讳心中戾气过大,那样便很容易走上歪魔邪道,人要坚持自己的本心才能屹立于天地间。
他希望玲珑不要带着仇恨活下去,他实在是个宽容又慈爱的老人。
玲珑在那双温柔疼爱的眼睛前保证过,会听他的话,只要郑良俊不太过分,他保证留郑良俊一口气。
九泉之下的外公要是得知他疼爱的小外孙这样想,怕不是要从棺材里爬起来再重新教育一番。
五行术数玲珑学得极好,他要想对郑良俊做手脚,这人早暴毙了,无非是看在外公跟娘亲的面子上没跟他计较。最主要他也喜欢看郑良俊被他气得跳脚又无计可施的模样,实在是又蠢又好笑。
跟郑良俊一起住在小洋楼的,除了他的妻子与一双儿女外,还有他的岳父岳母,都是本地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在惠城也排得上名号,姓巩,当年他们家女儿看上仪表堂堂的郑良俊,虽然郑良俊出身一般,但他们还是没有反对,谁叫他们就这么一个掌上明珠?好在郑良俊也的确有点才华,对女儿又好,他们也就不说什么了。
结果两人结了婚,巩家才知道郑良俊之前在乡下娶过一个妻子,这下可捅了马蜂窝,巩家父母大怒,巩小姐却不以为然,说那是没有爱情的结合,根本算不得婚姻,再说了,现在是新历,谁会认那旧朝婚书啊!
竟是压根没当回事。
巩家父母没办法,婚都结了,女儿都怀上了,又如胶似漆的,总不能逼着他们离吧?都是有头有脸的,登报离婚丢不丢人?
不过现在再看,也幸好女婿先前结过一次婚,还留下个儿子,不然……
玲珑一进巩家就觉得奇怪,这家人一个个笑得都特别假,明明就是不喜欢他的,偏要装出一副欢迎他的模样,尤其是后母,连带着他亲爹也笑得很虚伪很恶心,还不如那两个一脸厌烦的便宜弟弟妹妹,至少他们脸上那种欠欠儿的表情,让他想要重拳出击。
巩雯丽表现的宛如玲珑亲娘,一个劲儿地嘘寒问暖,她不仅为玲珑准备了一个新房间,还给他买了许多新衣服,问玲珑路上累不累辛不辛苦,又问郑良俊有没有好好照顾他,最后跟玲珑说放心大胆地住下来他们都是一家人,以后她会疼他……
玲珑一个字都不信。
巩父巩母也是笑呵呵的,仿佛他们就是玲珑的亲外公亲外婆,对他这个女婿跟别的女人生得孩子,那是一点隔阂都没有,一看就是那种特别慈祥的老人,感天动地。
玲珑把好处全都接了,给红包见面礼啥的,又不是他主动要的,他们非要给,他也只好勉为其难的接,等到了桌上吃饭,这家人就更为热情,热情的玲珑都不好意思了,只好把自己的碗拿开,拒绝他们夹的菜。
拜托用公筷夹给他好吗?
巩家人想笼络他,没想到这小混蛋软硬不吃,看着很好说话,他们说什么都应,其实是一句都没往心里去。
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显然对这个夺走了全家长辈注意力的哥哥很不满意,就差把讨厌写在脸上,玲珑等着看他们葫芦里卖什么药,就从善如流住了下来。
这样一住就是近半个月。
半个月里他就每天吃吃喝喝睡睡玩玩,也没别的事做,郑良俊嘴上说要送他去读书,其实根本没有实际行动。反倒是巩家给他的物质条件特别好,每天各种食补,晚上还要泡药浴,玲珑闻过,都是对身体好的,便没拒绝,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本来他的皮肤就很好,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调养后,那更是白的耀眼,十五岁的少年正是最鲜嫩的年纪,玲珑都能感觉到巩家人打量他的眼神是那样的不掩饰……就好像他是一头待宰的猪。
等待着客人的挑选。
时至今日,再不知道巩家人打什么主意,玲珑也算白活了,他撸着胖猫,胖猫这段日子跟他一起吃吃喝喝,又肥了一圈,走起路来肚子上的肉都一晃一晃,手感特别好。
吃早饭的时候,巩雯丽特意对玲珑说:“今天晚上咱们全家要去参加一场宴会,玲珑,你也跟着去吧?正好带你认识认识一些人,以后也好来往。”
萎靡不振只知道吃的玲珑瞬间精神一振!
来了来了!
他们带着目的走来了!
“什么样的宴会?”他问。
巩超,也就是玲珑同父异母的弟弟很不屑地说:“跟你说了你也不懂,总之是上层人士间的聚会,而且还是郝大帅举办的,你到时可别丢人,我可不想被人说我有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哥哥。”
巩茜撇着嘴:“反正到时候你听我妈的话就对了,我妈不会害你。”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