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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拎起一个军绿色水壶,她倒是有很多很可爱很漂亮的水壶,可惜都不能拿出来用,这个倒是不错。
霍青山拧开盖子,仰起脖子咕嘟咕嘟往肚子里灌,他五官生得棱角分明,不是那种花美男,而是特别锐利的长相,就是男人气十足,荷尔蒙爆发能让女人腿软的那种超级硬汉。
仰头喝水,喉结凸出来,身上的褂子破破烂烂,胸膛跟胳膊上的肌肉掩都掩不住,周围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是又不好意思看又忍不住想看。
“这个好喝。”
玲珑笑盈盈地看着他,又甜又乖的,完全看不出那股子野劲儿,霍青山稀罕死她了,把水壶又塞给她:“我马上干完了,你等等我,我们一起回家。”
“好。”
有了媳妇在后头看着,霍青山干劲十足,宛如推土机一般以摧枯拉朽之势,干完了别人好几倍的活儿!
回去的时候跟玲珑并肩走,要不是身上全是臭汗,简直想牵住她的小手。
两人一走,地里才有人说话,有几个女人看不惯玲珑那做派,大家都是灰蓝黑三个颜色的衣服来回穿,都是褂子裤子方便干活,就她能!不仅穿白裙子还戴那么好看的草帽!搞什么资本主义做派!
不过她们也只是口头上酸一酸,没敢大声说。
玲珑的草帽是霍青山给她编的,月季花是从院子里摘的,他早上出门的时候给她固定在帽子上,小狗子的小草帽上也有一朵,新草帽比旧草帽更好看,旧的玲珑随手就送给了隔壁婶子,把婶子给乐的,愣是把家里做好的菜给端了一碗过来。
婶子现在已经不会像从前那样不打招呼直接进门了,农村没有锁门的习惯,很多人家甚至连个木门都没有,篱笆墙围一围,这样的话自然也没什么隐私感,好几回婶子来找玲珑,一推门都瞧见玲珑坐在霍青山大腿上,两人亲昵地抱在一起,边上小木车里小狗子呼呼大睡,唉,这看多了,婶子哪还好意思直接过去啊!
都是在自家院子里喊一声玲珑,得到回应才去。
霍青山一般会在晚上上山打猎,在山上的木屋里处理好肉跟皮毛,天亮前就能从县城赶回来。
回来的时候,背篓里除了钱票,必定还有一些零嘴跟平日里要用的东西,以及他心心念念的细棉布。
从村子到县城有几十里地,也就是他腿脚快才能赶得上来回,天亮前回来稍微抱着小媳妇眯一会儿,第二天白天又生龙活虎的下地干活去了,浑身的精力仿佛使不完。
随着时间过去,小狗子的吃喝拉撒都是霍青山一手包办,两人结婚有一年了,玲珑肚子没动静,村子里不少人都私下里说。一开始霍青山跟玲珑结婚,很多人都说霍青山这么凶,要是打起媳妇来,怕不是一个巴掌,那娇弱的小媳妇就没了,可一年过去,人家霍青山别说打媳妇了,就差没把媳妇供起来!
跟霍青山一比,自家汉子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
那玲珑,在家里酱油瓶子倒了都不带扶一下的!
而且看久了,才发现霍青山根本不丑,人家就是太高太壮了,仔细看脸,那还挺好看的咧!
除了知青姐夫外,下乡的知青们就没几个能走的,大部分都死了心在农村扎根,结婚生子,也有几个不甘心的,仍旧做着回城的梦,他们村子里的知青点当初一共是有十二个知青,当地结婚的有八个,还剩下四个一直未婚,两个男的两个女的。
知青们要吃饭,也得跟村民们一样上工,可他们毕竟是城里长大的,不管干了多少年,对农活仍然是不擅长。
里头有个女知青,叫方爱红,因为在女知青里长得最漂亮,也最是心高气傲,一直看不上农村的泥腿子,不愿意嫁人,尤其是看到那些跟泥腿子结婚的女知青没几年就蹉跎成了苍老的模样,跟农村妇女没什么区别,她更是坚定了不在农村嫁人的想法。
直到她见到了霍青山。
霍青山疼媳妇是出了名的,他媳妇在家什么都不用干,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现在政策略微宽松,村民们要是在山上找到点什么东西,大队也不管,都能带回自己家,当然,要是野猪之类的大件儿,那还是属于公有财产。
一开始方爱红也瞧不上霍青山,觉得这人又老又壮,疼媳妇又有什么用?
结果一个月前,知青们馋肉馋的不行,上山布置了几个陷阱想抓点野鸡野兔什么的尝尝,万万没想到野味没抓到,自己差点儿把小命给葬送了,惹来两头野猪,方爱红更是吓得跌断了一条腿!
要不是霍青山正好出现,他们四个都得交代在那儿!
城里知青是读书识字还会念诗,可他们遇到野猪,吓得屁滚尿流,乡下男人虽然粗鄙,却强悍无比,霍青山愣是凭一己之力,把两头野猪都给弄死了!
野猪的獠牙都到了方爱红脸上,她都闻到了野猪嘴里的腥气,是霍青山救了她!
这一救,可不救出了个芳心暗许。
第992章 第九十一片龙鳞(三)
从前; 方爱红欣赏那些会吟诗会写字,总是穿着体面整洁的城里知青,她看不上农村的泥腿子们; 觉得降低了自己的格调; 因此无论别人怎么劝,她都不愿意在农村扎根。她总觉得,自己有朝一日是能回城里去的; 可是这一年一年蹉跎下来,把十七岁的她蹉跎成了二十七岁的老姑娘,仍旧没能回城。
直到野猪扑面而来,小命悬于一线; 霍青山那在她看来空有其表的魁梧身体挡在了自己面前; 方爱红才明白什么叫做怦然心动。她浪漫地认为这是命运的邂逅; 否则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巧合?
霍青山将野猪掀翻; 又用手上的钢叉干脆利落地刺入野猪脖颈,那在知青们面前凶神恶煞的野兽,在他手里就跟小鸡仔一样毫无抵抗之力; 瞬间倒塌。
他皱着眉,不知道这几个知青上山作什么死; 村里人也算是在山脚下长大的,都不敢走到这深山里来; 要不是他想上山弄点蘑菇回家给媳妇做饭吃; 无意中听到有人呼救,这几个人今儿怕是要交代在这了。
他完全没意识到有个城里姑娘对自己芳心暗许; 可能就是知道也不在意,两头野猪虽说一大一小,但小的那头估摸着也有二百来斤; 霍青山就一手拎着一只,肩头扛着一只,对知青们说:“跟我走。”
这几个人慌不择路都不知道跑哪儿了,要是他不带着下去肯定找不到来时路。
刚到村头,有那眼神儿不好正蹲着乘凉的老头儿瞧了,吓得叫起来:“野猪进村啦!野猪进村啦!”
这一喊可不得了,家家户户吓得四处逃窜,霍青山沉着嗓子喊:“不是野猪,是我。”
老头儿眯起眼睛仔细看看,哦,那野猪原来是一头叫提着一头叫扛着的,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是山子啊,人老了,眼神儿不好使了,还以为你是野猪呢。”
又黑又壮又高大,从某种角度上来讲,霍青山跟野猪确实是有些共同点。
当然作为当事人,并不觉得这是什么赞誉,这两头野猪太多了,霍青山也不可能一人独吞,而且还有四个知青看着,肯定是要拿回来大家一起商议着分的,村里很快沸腾起来,都知道霍青山打了两头野猪回来!至于后面那几个知青,不好意思,没人在意。
方爱红正踌躇着要如何开口跟霍青山说话,才能体现出自己的优雅气质与独特,结果就见霍青山把两头野猪砰的一声丢到地上,连连后退:“别过来别过来!我身上脏死了!”
她顺着霍青山的视线看过去,只见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姑娘,手里推着个木质小车,小车里是个胖乎乎的奶娃,正吸着自己的大拇哥儿,吸得如痴如醉。
霍青山提了一路野猪身上能不脏吗,他不说玲珑也不可能靠过去,而是推着小车好奇地去看被打死的野猪,霍青山只顾着打野猪,都忘了要采蘑菇,这下可好,本来晚上打算给媳妇做蘑菇炖小鸡的。
方爱红从没关注过村子里的事儿,这是属于她的高傲,连带着先前跟知绢结婚的知青陆爱平,她也没怎么关心过。本来觉得陆爱平长得不错家世也不错,可惜陆爱平娶了个村姑,后来又靠着家里的本事回城,一点消息都没留,方爱红自然对他死了心。
她常常觉得陆爱平是没有眼光,其实陆爱平就是单纯的颜控,人家知绢虽然是农村姑娘,但生得漂亮水灵,方爱红跟知绢在一起,谁会把方爱红当城里姑娘啊。
霍青山匆匆回家一趟,他们家的院子是霍青山重新扎的,又高又密,但凑近了也能影影绰绰看到些什么。方爱红假装不经意地靠近,透过篱笆,看见霍青山把上身褂子一脱,露出精壮结实的胸膛,充满力量感。二十七岁的姑娘,哪怕是没结过婚,也懂得欣赏男人的美,方爱红这一瞧,立马口干舌燥,农村没什么讲究,许多男人大夏天都会敞着膀子露出上半身到处走,但大多数都没什么看头,像霍青山这样的是独一份。
他直接用院子里的水桶往身上浇,一点都不怕刚打上来的井水有多冷,还故意使坏抖漏头,把水珠甩到边上的蓝裙子姑娘身上,气得她拿脚踹他,这回霍青山不嫌自己脏了,一把将人姑娘抱进怀里,对准小脸蛋就是几个啵啵,亲得外头的方爱红都臊红了脸。
这青天白日的也真是不知羞!农村姑娘就是没规矩!
没规矩的农村姑娘被高大的汉子抱在怀里,他身上水珠都没擦干,弄湿了她的裙子,这让她很不高兴。
霍青山捧着那瓷白的小脸儿亲了好几口,眼看小媳妇要发火了,立马收手:“今儿没采到蘑菇,晚上给你做烧猪肉吃好不好?野猪肉拿来烧可香了。”
“好啊。”有好吃的玲珑就不挑。“不过你怎么一次抓了两头猪下来?”
霍青山把今天的事儿跟她说了,最后总结道:“那些城里知青只会作死,要不是我今天上山,他们命都要交代在那。”
玲珑撇嘴道:“随便吧,反正与我们无关,你快点把身上擦干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