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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中,必来第二次。”
杜县令听了,愣住,回头看向女儿,只见她神情忐忑,分明是被说中了,顿时勃然大怒:“你竟还在跟那姓方的来往!殷大人所说的谎称是何意?!”
“很简单嘛。”玲珑用优秀的推理能力做出解释。“你的女儿喜欢上了个穷酸秀才,可是你这当爹的不同意,那怎么办才能让她如愿以偿嫁给他呢?自然是名节毁了,恰好有个采花贼在潍城犯事,她便灵机一动想了这个点子,本来以为你会点头答应婚事,谁知你却不答应,偏偏在这时候,采花贼知道她谎称被采,便真的上门了,杜小姐被抓走,受了惊吓吃了苦头,殷大人要她再来一次,她当然不乐意。”
说完她还摊摊手,问殷无垢:“无垢哥哥,我说的对不对?”
何止是对,简直像是亲眼所见。早知这是个小滑头,没想到脑子这样好使。
杜县令不敢置信地看向杜小姐,杜小姐却不敢与他对视,显然证明了玲珑所言非虚。杜县令只觉得眼前一黑,差点昏迷过去,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女儿被那秀才鬼迷了心窍,居然撒出这般弥天大谎,置自己的名节于不顾,招来这般祸事!
偏偏玲珑还嫌他被刺激的不够,软绵绵地对杜小姐说:“叫我看,你一个闺阁女子,父母疼爱如此,也不是能想出这样点子的人,想来是那秀才鼓吹的你,由此可见,他要你毁了名节去嫁他,对你也未必有几分真心。否则,这是人能想出来的办法么?”完了叹口气,对殷无垢寻求共鸣,“慈父多败儿啊。”
“慈母。”殷无垢纠正她。
玲珑摆摆手:“都一样都一样。反正现在你惹了那采花贼,你说他采了你,结果人家没采,现在人家真的要采了,你看着办呗。”
杜小姐这回真被吓出了眼泪,弱不禁风的身子往后一仰,居然就这么晕过去了!
玲珑慢吞吞地看向殷无垢,露出甜美的笑:“无垢哥哥,你觉得我怎么样?”
殷无垢沉默了两秒钟说:“……不要那样叫我。”
“哪样?无垢哥哥不说清楚我不懂诶。”玲珑站起身,右手食指卷着头发玩儿,“那家伙看了我,就跟苍蝇见了蜜一样,无垢哥哥,我胆子很小的,你可要保护好我。”
殷无垢淡淡地看着她,突然觉得,她着实生得是漂亮又可爱。
————
玲珑虽然是十几岁的少女模样,身高却与杜小姐差不多,换上杜小姐的衣服,从背影来看的话,几乎可以以假乱真,除了她腰肢更细体态更好头发更黑更亮……不过这些都是小瑕疵,不要紧。
她施施然从马车上下去,今儿个她扮演偷偷溜出府去会情郎方秀才的杜小姐,而方秀才已经被抓起来,谁叫他鬼鬼祟祟的在府衙外头张望,还给杜县令的宝贝女儿出那么个馊主意,杜县令正准备弄他呢。
因此,扮演方秀才的不是别人,正是殷无垢,当然,这是在玲珑的强力要求下。
殷无垢身形高大,穿黑蟒衣的时候玲珑觉得他很强壮,可穿上书生袍子拿本书坐在窗前,居然就显得很是斯文,真想把他扒光了看看。
反正她现在是跟方秀才有私情的杜小姐,矜持是什么她才不懂呢,对龙女来说,喜欢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
她把婢女留在外头,进去后就从背后扑向了殷无垢,甜蜜的气息在他耳畔鼻息炸开,出声调戏:“早知道无垢哥哥穿书生袍这样好看,我就早些跟无垢哥哥一起玩了。”
殷无垢特别想把她不安分的手拿开,她这个时候把两只小手伸前,恰好与他过来拿开的手靠在一起,颜色一深一浅,形状一大一小,一刚一柔,煞是好看。与他满是老茧的手相比,她娇嫩又脆弱,像是必须细心呵护的琉璃珠翠,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你怎么不理我啊?”玲珑嘟哝。“人家方秀才可是满嘴酸溜溜的情话,你不同我说情话,好歹回应我一下嘛。”
“乞丐不会有一双这样的手。”
不解风情,木头,呆子,傻子,大笨蛋,有便宜都不知道占。玲珑把自己的两只小爪子一伸,“谁说我是乞丐了,我是龙女。”
殷无垢用沉默来讽刺她的扯淡。
她说真话的时候,总是无人相信。玲珑深受打击,叹气道:“你看你,又不信我,又要问我,反正我是不会去蹲牢的,那里的食物可难吃死了,又脏又臭,还有人打呼噜抠脚丫,好恶心。”
完了把头埋进殷无垢脖子里狠狠一嗅:“无垢哥哥真香。”
他哪里能有她香。
“我跟你说,你是一定要对我负责的,我无父无母,你就得养我陪我照顾我。”玲珑扯他耳朵,感觉他的身躯紧绷,似乎已经极力容忍,但她压根儿不怕,这人自制力超群,决不会伤害她,再说了,她就是胆子大想撩。“你不用娶我,我也不喜欢那些繁文缛节,你让我时时刻刻跟着你就好了。”
嫣然一笑:“我是不是很贴心?”
殷无垢被她缠的心力交瘁,正要说话,忽将玲珑从背后拽至怀中,低声道:“掩住口鼻。”
第115章 第十一片龙鳞(五)
迷烟之中; 二人装作已经昏迷的模样; 这时候一只手伸过来,似是想要握住玲珑的手腕将她带走; 不知为何,殷无垢瞧见那手便觉得分外碍眼; 他将这归咎于看到犯人的厌恶,没等那人的手碰到玲珑,他便已经将人扣住,反手一剪; 已是捆了个结结实实。
采花贼轻功再好; 又怎么是他的对手,再狡猾的狐狸都要被猎人拿下; 更何况是个败类。
玲珑推开窗子在鼻间扇啊扇,抱怨道:“诶,你这人; 下次迷烟能不能换个味儿啊?这茉莉味儿的闻着我脑壳疼。”
采花贼这会儿见不是自己要抓走的杜小姐,反而是自己一见钟情求之不得的那位美姑娘; 顿时骨子都酥了,他这人谨小慎微,惟独有两个缺点,一是心高气傲; 二是好美色; 有美如此; 他怕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忘了; 当下也不顾自己被捕,连声应道:“是是是,姑娘说的是,下回在下必定换个味儿,不知道姑娘喜欢什么味儿?”
“我喜欢红烧肉味儿的,你有吗?”玲珑眼睛一亮,还真就跟人聊起来。“倘若你有,不如给我一点让我防身啊。”
殷无垢冷眼看他们相谈甚欢,一只手把玲珑挡在了身后,不再叫犯人再去盯着他瞧,采花贼终于反应过来屋子里还有一人,对殷无垢的态度就不那么友好了。“干嘛,被挡着我跟美人说话。”
“他是我相公。”玲珑从殷无垢背后露出一颗头如是说。
对采花贼而言,这无疑是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那表情,仿佛遭雷劈了一般:“这、这这这!这岂不是焚琴煮鹤,对牛弹琴!姑娘你这样美,怎生做这木头桩子的娘子?!”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你不懂,我就喜欢无垢哥哥这样不解风情的。”玲珑挑起一边眉毛,灵动至极,叫那采花贼心心念念,被捕快押走的时候,口中还不住地念叨着倘若能一亲芳泽,别说是被抓,就是立刻砍头死了,他也不枉此生。直听得殷无垢隐忍到极限,将他封口,这才得了片刻安宁。
杜县令经此一事,对杜小姐更是严加看管,至于杜小姐跟方秀才最后能不能在一起,那可不归殷无垢管。玲珑就更不会管了,陌生人的死活与她何干,她还要跟无垢哥哥培养一下感情呢。
押解犯人回了京城,玲珑终于如愿以偿住进了三法司,就连殷无垢的下属们都默认了她是未来的殷夫人,殷无垢就是不想承认也没办法,尤其玲珑还威胁他倘若不收留她,她就立刻扮成小乞儿再出去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殷无垢本不应该在意这种可笑的威胁,可他也说不出自己究竟为何心软,默认她留了下来,任她作天作地,昨儿是嫌弃床不够软被子不够轻暖,今儿是嫌没有漂亮衣服穿,明儿又是吃不惯三法司的粗茶淡饭……总之殷无垢那点家底,没几日就被她花了个底朝天。
他的钱是真不多,除却给她的那一百两希望她能做个人之外,剩下的多余的银子大多被他赠予了贫穷人家,可以说是真正的两袖清风,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留着钱也没有用。然而直到养了玲珑,殷无垢才知道银子有多么重要。
说出去旁人可能都不信,这小姑娘非说一个人睡会害怕,霸占了他的房间又不许他离开,殷无垢就一直坐着睡觉,若非他早已习惯这般艰苦,怕是精气神儿都没了。然而属下们每每看到他都是一副又羡慕又畏惧的模样,殷无垢又不擅长解释,所以根本无人知晓,虽然两人共处一室这数日,他却连她的头发丝儿都没碰过。
就是平日里玲珑朝他身上蹭,殷无垢也会立刻躲开,决不占她便宜。
后来为了避嫌,他干脆晚上都不回去了,原本想着这么个小姑娘家家的,虽说脾气古怪些,却到底是柔弱女子,然而万万没想到……
“无垢哥哥!”
一听到这娇滴滴的声音,殷无垢就头大,只他也不想想,这若是旁的女子缠着他,早教他绑起来扔牢里饿个几天了,偏他却躲着玲珑走,若不是她特别,又怎会如此?
“我给你送午饭来啦,马大哥告诉我说你在这里。咦,这位是谁呀?”玲珑提着饭盒好奇地看向坐在殷无垢对面的锦衣男子,他年约而立,眉目英俊气质尊贵,身后还立着两名侍卫,一看便是非富即贵。可殷无垢坐在他面前却没有丝毫卑微,二人同样出色俊秀,不过玲珑还是喜欢殷无垢,因为他干净美味。
那男子见了玲珑,先是目露惊艳,随后便被遮掩下去,笑起来,他一笑,眼角便有数道皱纹,由此可见,虽然保养得宜,可岁数确实也是不小了。
“这位是当今圣上亲叔叔,平阳王。”殷无垢站起身,不着痕迹地挡在了玲珑身前。“王爷见谅,这位姑娘是我的——”
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了,“我是无垢哥哥的玲珑小娘子,王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