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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说的基本都是真话,”她耸耸肩,“比前面那几位诚恳得多。话说回来,您对每个人都重复一样的话真的好吗?还有那些信件,记载的都是机密内容吧。”
“并不是每个人,”王子翻看手中的名单,“他们都来自五大家族,适合代我管理要塞的,也只有这些大贵族了。能力不够强大的,即使坐上这个位置,也无法使要塞运转起来,只会使各方势力陷入无穷无尽的内斗之中。至于提费科·温布顿战败于雄鹰城的消息,算不上什么机密,这件事迟早会传遍整个灰堡,我要做的,就是让它传播得更快一点。”
而且这两则消息来得真是恰到好处,他想,如果不是二王子遭此惨败,想要招到代理人自己恐怕还得花费一番功夫——如果用上强迫手段,结果或许就没这么美了。
“那么……您选择他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罗兰笑着说,“他可是第一个主动向我询问此事的人,主观能动性向来是员工最重要的素质。而且我没料到,五大家里居然也会有如此精通行政和贸易的人,我原以为他们只会骑在马上杀来杀去呢。”
他在名单上找到培罗·赫尔蒙的名字,用鹅毛笔轻轻勾画了个圈。
第一百二十一章 掠夺
当五大家全部询问过一遍后,罗兰轻轻松了口气。
他靠在椅子上,夜莺主动走到背后,伸出双手按揉他的肩膀。
从击败公爵到入城占据领主城堡只花了一天时间。
事情比他想象得还要顺利,当公爵战死后,绝大部分人选择了投降。佣兵更是倒戈过来,纷纷跪在地上,表示愿为王子殿下效力。
于是佣兵看守投降骑士和贵族,第一军看守佣兵,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向东方前进,并在当天下午三时抵达长歌要塞。而看守城门的卫兵在见到莱恩公爵的头颅和大帮被俘贵族后,立刻大开城门,迎接四王子入城。
罗兰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召集城中所有贵族,向他们宣告这座城市的归属,而是第一时间前往领主城堡。
城堡在要塞中央地势最高处,宛如一座城中城。进入城堡区时爆发了小规模战斗,夜莺用炸药包炸开庭园大门后,二十多名没有跟随公爵出征的侍卫试图阻止罗兰入内,被第一军击毙,对方在顽抗时使用了手弩,造成五名队员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好在随军行动的娜娜瓦立刻治好了他们。
还有十名亲卫欲偷偷带着公爵家人从城堡后门逃走,被空中监视的闪电发现,随即遭到围捕。公爵的夫人和两个儿子束手就擒——直到这个时候,他们仍蒙在鼓里,对公爵战败的消息一无所知。
控制领主城堡后,边陲镇第一军兵立刻接管了城堡区防务。不得不说,莱恩公爵的城堡比边陲镇的要大上三四倍,造型也宏伟得多。六座望楼构成了它正六边形的轮廓,中间的主塔差不多有五层楼高——在这个时代已是难得的高层建筑。庭园内住宅仓库马厩一应俱全,城堡地下室里甚至还设有私牢。
他把有价值的俘虏和公爵家属一起塞入牢房,平民全部解散,佣兵则没收武器,分批安置进庭园的闲置房内。同时挑出几个头目给予高薪酬,让他们自己看管自己——在罗兰眼里,北坡矿山才是这帮投机分子的最好归宿,只是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那就是一场战役后最重要的Loot环节——俗称摸尸体。
罗兰带着一干女巫把城堡上下翻了个遍,就连放置在金库和密室里的神罚之石他也没放过,一通搜刮下来,成果简直感人。光是地下室仓库里找到的两大箱金龙,保守估计就有万枚之多。夜莺在卧室的暗格里发现了数十颗眼珠大小的宝石,回音则在壁炉背后发现了一处暗室。进入密室后,里面不仅堆满了各种黄金工艺品,如权杖、冠冕等,还有许多件令人眼花缭乱的珠宝首饰,整整齐齐挂在墙壁的木架上。
这就是一名公爵的财力!
罗兰望着这笔巨大的财富,再想想边陲镇秋冬两季总共不到五百枚金龙的矿石营收,心里感慨万千。掠夺的诱人之处就在于此,如果不是来自于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他恐怕也会沉迷其中。
不过感慨归感慨,这些东西还是要收下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边陲镇的劳动人口将大幅增加,领地农业未发展起来之前,他需要大笔金钱从外地进口粮食。
于是蜂鸟把一箱箱财宝轻质化后,由铁斧和王子亲卫负责押运,通过小镇号将战利品带回自家城堡存放起来。考虑到对大件物品附魔所花费的时间,全部运送完毕大约需要三天。
这也是第二天罗兰决定不再索取金龙作为赎金的原因。吃光一名公爵已让他获益匪浅,现在他更需要活生生的人和牲畜。
“殿下,您真的只在这里待一周吗?”夜莺问。
“怎么了?”罗兰闭上眼睛,享受肩头传来的阵阵酸麻。
“这是西境最大的城市吧?”她轻声道,“比起边陲镇,你不想待在这个更繁华的地方吗?”
“长歌要塞势力错综复杂,并不适合做我想做的事。一切维持现状还好,若要做出改变,遇到的阻力只会越来越大,而我现在又不能粗暴地将他们一并铲除。”罗兰笑了笑,“当然最重要的是,此地人民受教会影响较深,很难在短期内接受你们。我曾说过,希望女巫能自由地行走在街道上,边陲镇现在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嗯,”夜莺柔声道,“您兑现了承诺。”
……
第三天一早,培罗就急匆匆带来了他的清单,罗兰按惯例在大厅接待了他。
“殿下,我选择好了。”
“我看看。”罗兰接过清单。和之前预想的差不多,清单上面填写的大头是分值2的农奴,约八百人,一百头牛和三百头羊共占掉900分值,剩下的是各类匠人。
“殿下,这样可以吗?”
“当然,只要凑够三千分值即可。”罗兰将清单抵还给培罗,“你什么时候能集齐这些人和物资?”
“今天就可以,这是我根据金银花领地上的财产和领民做出的安排。不过殿下,如果您想把他们带回边陲镇,可能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这个得由你自己去完成了,”罗兰敲打着桌面道,“你应该有组织商队运输的经验吧?”
“是的,殿下。”培罗犹豫了下,“那我的父亲……”
“今天你就可以把他带回去,”王子笑道,同时交给他一张羊皮纸卷,“如果觉得没有问题,在上面签字和按手印吧。”
“这是……代理契约?”培罗扫了眼开头,声音变得激动起来,“您答应将代理权授予金银花家族了吗?请稍等片刻。”他摊平纸卷,开始仔仔细细地阅读契约。
对方表现出来的慎重让罗兰满意地点了点头——作为一名合作者,重视契约是最基本的要求。
片刻之后,培罗才抬起头,“上面的内容和您昨天告诉我的基本一致,只是有一点……”他指向契约末尾,“殿下,这里不应该写我父亲的名字吗?他才是金银花伯爵,也是家族的代表。”
罗兰笑了,“当然不,和我讨论代理人事宜的是你,而不是你的父亲。所以,这封契约末尾自然也是写你的名字。”
培罗怔住片刻,有些不敢相信地问:“殿下,难道您的意思是让我来——”
“没错,你将取代公爵的位置,替我代管长歌要塞。”罗兰点点头,“如果契约执行顺利的话,在我成为国王后,你也可以继续拥有这座城市。”他顿了顿,收起笑容,“不过若你违背契约,下场便会和公爵大人一样——我能攻入长歌要塞一次,就同样能做到第二次。好好干,大使先生。”
第一百二十二章 父与子
城堡的地牢并不像边陲镇监狱那样潮湿阴暗,大概公爵也不想让自己的地下室变成鬼屋,或者一走下楼梯就能闻到恶心的臭味。总的来说,地牢还是较为洁净的。不同牢房装饰档次也不同,有的空空如也,有的不但带床,连衣柜、书桌和吊灯都一应俱全。大概公爵原本是把这里当成关押某些贵族的地方,基本礼节还是要保证的。
罗兰还在角落里发现了一间特别的牢房,一张大床占了房间面积一半,天花板上有锁链悬挂下来,不过链头拴着的铁铐上还裹着一层羊皮,墙上挂着各式各样的鞭子。看来莱恩公爵在某些方面亦有研究,他想,可惜自己没几天便要离开这里,不能好好揣摩一番了。
夏拉非·赫尔蒙作为最有价值的俘虏,自然关在最好的牢房里。如果不看外围的铁栏杆,还以为是间豪华卧室。和他同住一间的,还有枫叶家和奔狼家的子爵、野蔷薇家的长子和麋鹿家的次子,这些家族和雄狮莱恩一起,构成了长歌要塞六大家——当然,莱恩一派已经被罗兰瓦解,妻子儿子都被关在隔壁。
见到王子殿下出现在地牢,贵族们纷纷站了起来,不等他们问话,罗兰先开口道,“赫尔蒙伯爵,你可以出来了。至于其他人,等赎金送到,我自然会放你们出去。”
“父亲,”培罗见到伯爵脸色红润也放心下来,他瞅了眼自己的朋友,随后望向罗兰,“殿下,我没有在名单上看到麋鹿伯爵的名字,如果他死在了战场上,他们家的长子目前应该还在王都,家中并没有可以主事之人。是不是可以先将雷恩·梅德放出来,让他回去自筹赎金?我愿意为他作担保。”
“麋鹿家的长子,你是说雅克·梅德吗?”罗兰摇摇头,“他回来了。不仅回来了,昨天还来过城堡。不过……我想他没有打算支付这笔赎金。”
听到这句话,雷恩不敢置信地贴到牢笼边,“为什么?”
“他说你没能在战场上保护好父亲,你是杀死梅德伯爵的刽子手。”
“他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杀死父亲的明明是——”雷恩忽然闭住了嘴。
罗兰不以为意道,“你想说,杀死伯爵的明明是我,对吗?”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