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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道人一声轻咳,“诸位,值此危难之时,我辈更应振奋精神,同舟共济,方能渡过难关,开创一片新天地!
我意,一人力短,众人智长,大家就这么分散躲藏,惶惶不可终日,总也不是办法;不如就聚在一起,立个门派,先不对抗顶尖势力,只求生存下去,再慢慢积蓄力量,择一福地以为依据……”
众人一阵沉默,良久,才有另外一名金丹,铿道人开口质疑道,
“听起来似乎不错,可有些问题,还需道友教我。
北域立派,需得上报国主,再由国主上报沧浪轩辕,我等在南离无根无脉,先不说两大派,便这南离国这一关,如何过?
时间?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灵机稀薄,短时间大家还能挺住,时间长了,谁还会甘愿留在此处?
福地?现在北域的门派互相间瓜葛甚深,牵一动十,我们这样的力量又如何能做到攻取?便攻取了,又如何守住?
沧浪轩辕有地主之利,这么些人聚在一起,如何保证事机不泄?若真走露了风声,大家团在一堆,岂不更易被人一网打尽?
这些都是外事,再说内事,在场数十人,便几乎十数个道统,如此立派,谁尊谁长?谁高谁下?何人为主?资源何出?
这些,道友考虑过么?”
裘道人微微一笑,他不怕有人质疑,就怕都无动于衷,没了心气,才是最难收拾的。
“时间不是问题,象大派的此类清剿,数十年便是极限,再久,你们以为北域庞大的中小门派会没有意见?
灵机,我倒是识得几个外域的朋友,诸位既是抗争义士,想来拉来些援助还是可以的。
福地,大的福地不敢想,不过现下咱们这里便有两名金丹,以北域之广,找几个破落门派的福地是不难的吧?
至于守密,只要大家起得道誓,都是和轩辕仇深似海,又有谁会去卖友求荣?有这心思的,谁又会巴巴的躲来这里?
道统,各依本道,立派后不强求!至于谁来主事,以境界贡献为凭,谁还会有意见?
唯一的南离国主那里,也是小麻烦而已,每年北域新立门派,没有一百也有数十,谁又会来详查了?在大派眼中就是胡闹罢了,今年立明年散的也不在少数!
咱们这么些人,还能在那些凡人头上难倒?不过是愿不愿意做而已。”
听到有人愿意提供灵石,众小修才精神起来,都不是傻的,这是有某个势力在归拢他们以为潜伏;不过也正合他们之意,今日来这里的,都是强硬分子,这也是裘散人之前刻意调查过的。
有了精神,便来了干劲,在区区一凡人国度求个道牒观符还真不是什么难事,毕竟南离的修真力量很是有限,便南离国都的国师也才不过心动期而已。
最后众人议定,也不须去南离国都,只需在就近的双城取得城守的府荐即可,然后由双城上报,这样却更稳妥些。
这群人选择在天岭以南为根据地,是有自己精心的考量的;总体来说,和轩辕有仇的,都会选择逃向天岭以南,与沧浪有怨的,则鸡贼的跑过天岭以北,存的都是天高皇帝远,钻的是两个大派之间沟通不畅的空子,都是老油条。
北域国家上百,有大有小,城市更是无数,哪怕对强如轩辕来说,也不可能在每个国度都布置有修士,就更别提上万城市了,也只能在大国,灵机充沛的区域有所布置,象南离这样天岭以南沧浪势力范围内的灵机贫瘠之地,轩辕修士当然人毛都不会来一根。
“谁去走一趟双城?最好找个心细,性格稳妥些的!”裘散人问道。
倒是有好几个毛遂自荐的,但裘散人都不太满意,直到修士中另一名金丹开口,
“还是我去吧,虽然是小事,也不能出任何差错,双城么,也是有个筑基镇守道人的!”
这名金丹名作铿道人,是北域土著,也算是个修真家族出身的,祖上有修士因勾结外域被轩辕处置,便一直记恨,反轩辕成了家族传承的传统,是个苦大仇深的,这一点,裘散人了解的很清楚,否则聚在南离的逃难金丹也有几个,却为何独独通知了他?
金丹境界修士去往双城办事,万无一失。
第1067章 安眉的项链
铿道人离了深山,也不飞行,便只是骑马而行,他人确实很谨慎,这也是他这个家族在屡次打击之下仍然有漏网之鱼的原因。
修士骑马,那不叫骑,叫御;法力运转入马体,那马儿就几乎感觉不到疲惫,他自己又一丝重量也没有,本来普普通通的马儿立刻就变成千里马万里驴,日行一,二千里不在话下。
如此不足一日,便到了双城门前,找了个背静处下马整衣,悠悠然向城门走去,走不多远,身后传来重物倒地之声,却是那可怜的马儿没了他的法力滋润,透支潜力,倒地而毙。
他是北域土著,身上路引无数,进个边陲小城易如反掌;对于立派一事,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道统,观址,人员,引荐,承信,等等一切的规矩,都是手到擒来,
便是那个镇守双城地界的筑基修士,也完全看不出他的底细,只以为又是哪个异想天开,想要留名于世的好高鹜远者的一时冲动,所有的手续都很顺利。
修士之间的接触,境界低的在境界高的修士面前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尤其在元婴下的中低阶修士中表现的极为明显;象是铿道人,在镇守修士面前基本想让他看出什么境界,就是什么境界;便如李绩在铿道人面前一样。
境界到了元婴之上,隐瞒就没有了意义,因为元婴修士已经掌握了大道意境,道境,是瞒不了人的,真君同样如此。
手续办妥,只等上报国主,再报沧浪,也不过是时间问题,谁也不会下来细查,好几万里路,当闹着玩呢?
大部分小门派这就基本算是可以开张了,等到一,二年后正式度文下来,就可以算是三千大道中的一道,至于能坚持多久,却没人来管你,现在的状态算是,嗯,试营业!
铿道人走在大街上,正在犹豫着是在城中潇洒几日呢,还是径直回山报信,正踯躅之时,前面人影闪动,不由的眼前一亮!
那是个极美丽的少女,长发飘飘,明眸善睐,肌肤胜雪,装束就是南离境内附近少数族群的普通民…族服装,看气质象是出身大户人家,看装束又肯定不是双城土著,不用问,必是附近乡下土财主的家眷无疑。
铿道人倒是没有垂涎之色,或者说,他垂涎的不是女色,而是物件,那名少女颈项上一条看似普普通通的五彩项链!
边地女人,必有类似的饰串,不过都是不值钱的石头串成,五颜六色,好看是好看,却一文不值;不过铿道人眼力何等了得,他只一搭眼,立刻便知那串项链不是凡物,而是灵器,还是最极品的顶极灵器!
筑基用法器,金丹使灵器,元婴御宝器,真君驭道器,基本如此,不过这少女身上一丝灵机也无,完完全全就是个凡人,那么,为什么会戴着一件极品灵器出来满世界晃悠?
铿道人可不是鲁莽之人,垂涎归垂涎,想据为已有也是真的,可不会冒然出手,哪怕对方只是个不值一提的凡人。
是亲友所赠?还是祖上所传?或者就是运气好,街边捡漏?这件灵器的主人会不会就在附近?还是根本就不相干?
不搞清楚这些,他是不会随便出手,毕竟他现在的处境也是泥菩萨过河,不好在外招惹是非的。
贪婪和安全之间,总会有一个平衡点,在安全中去贪婪,才是真正的修士手段,这一点上,铿道人是名真正合格的修士。
他也不出神识搜寻四周,因为既为灵器,那必然是金丹所有,冒然出神,谁也躲不开谁,还能在闹市中动手了?
于是假作无意,在街道摊贩间留连起来,那少女买了些水果,一路蹦蹦跳跳,向旁边一座酒楼走去,他也假作食客,随行跟随,这种事他做的多了,纯粹发乎自然,那是一点异常也未表现出来。
随便点了些吃食,静静观察,那少女来到一名青年男子身旁,神态象是父女,却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凡人,穿着象书生,言谈却粗俗,一口地道的本地口音,这让铿道人的警惕又淡了些。
离这少女越近,就越是能感觉到那件灵器的不凡!他好歹是家族出身,不是没有眼力的土鳖,只从那灵器的形制,便能推断此物肯定不是出自北域两大门派之手,
沧浪制器,必与水元有关;轩辕炼物,粗糙不堪,哪里有这般精美的艺术之作?象这种器物,怕也就只有三清之地能够制作,尤其是以精美豪奢著称的东海!
那当父亲的,就是个吃货!别看人长的普通,肚囊当真不小,足足吃了正常凡人两个人的食量才善罢干休,这让铿道人完全放下了对此人的怀疑,不过是个平时少见精美食物的土包子而已。
父女俩很是能作,吃个饭吃了一个时辰,然后便出酒楼逛街,从那个少女不时惊喜的兴奋笑声中就能知道,这是两人的初次入城,真正是人傻钱多,见什么买什么,两手提不下,便雇了个苦力拉辆板车在后面跟着,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泥腿子进城的真义。
即使心中已放下大部分警惕之心,铿道人仍然没有轻举妄动,他对凡间的龌龊苟且很熟悉,这源于他一生中没完没了的逃亡经历,把眼一搭,便从纷乱的人群中找到一个快手,
不引人注意的,制住此人,給了他一块银子,言明要取那少女挂在腰间的荷包,这对做惯这行的快手来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而且,他自己也早已盯了父女很久,正想下手呢,
“荷包中的钱财,怎么分?”快手丝毫没意识到这个一脸正派的中年人的真实身份,还在那里讨价还价。
铿道人一笑,“我只要他荷包中的信物,钱财归你!你觉的,我是缺那点钱的人么?”
快手一想,说的也是,少女荷包中的银角子,真还未必有这中年人给的银子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