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如今,英格兰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而在罗伯特·达德利伯爵眼中,现在也确实是使用骑兵突击最好的时机——明军托大,走出预先挖掘战壕的阵地,试图以大量步炮来决定胜负,而其步兵主力使用的是一种可刺可掷的短矛,很难直接威胁马背上的骑士。
没有恶心的拒马、工事和乱七八糟的地形,只有温切斯特西面最平坦的农田和农田上可怜巴巴的步兵。
天赐良机!
英格兰的骑士们全身上下被板甲防护得密不透风,这些板甲不是北洋南洋或米兰大规模造出的那些制式铠甲,每一套都有不同的花纹、不同的装饰,且由不同工艺制成,装备精良得令人嫉妒。
看得应明心花怒放的同时,又带着几分可惜,欧式贵族的观念尚无深入他心的机会,在他眼中这就像数百名总旗、百户抛下部队,集结一处发起决死突击。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勇敢且愚蠢,连冲锋都带着视死如归的味道。
尽管铠甲的主人可能并这样觉得,但对他来说是这样的,因为——他们该挨炮了。
佛朗机、虎蹲炮。
二里距离对策马奔腾的骑士而言,哪怕是夏尔马也不过片刻可至,一左一右包抄而来的马队转眼便冲过战场过半,眼看最后数百步外明军已将小炮架上准备点火,各个勾腿猛踢马腹,开始最后的冲锋。
吃痛的巨兽撒开沉重的四蹄,驮着连人带甲近二百斤的重量却轻若无物,轰踏间带起一片地动山摇。
面对炮弹轰击不曾感到丝毫惊慌失措的第一牧野营在面临上百个骑着夏尔马冲锋的骑士时却乱了阵脚。
不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战马,恰恰相反,他们太了解这些包抄侧翼的骑士坐骑了。
应明用来拉炮的就是缴获的夏尔马,全挂四千多斤的舰炮车,一匹马就能拖动,两匹马走起来一点儿不费力气。
他们能勉强克服对炮弹的恐惧,却不能遏制人类害怕比自己大的东西这一天性。
尤其这些大家伙还以奔跑的速度排山倒海地冲过来。
几乎是本能,尽管隔着超过最大射程的距离,弩手们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把弩矢射了出去——能跑他们早跑了,能看见这一景象的都实在是腿软跑不动,阵线后头看不见的,自然也没必要跑。
普利营就干脆多了,夏尔马,他们熟得很,过去的老同事,都是给领主老爷耕地的。
所以也更清楚这些领主老爷的威势,没有一点儿心理负担,后阵两翼的普利营毫不犹豫转头就跑,把牧野营留在原地等待铁蹄践踏。
不过才刚转身,逃遁的脚步便已经顿住。
因为他身后,两支截然不同的马队正一左一右地绕着大弧线包抄出去,是率领艾兰骑兵冲锋的北洋马队!
就在这时,后方层层叠叠的战鼓声中,唢呐响了起来,随后前线先是传出巨大的炮声,随后才响起高亢音调的应和。
炮眼中的引药被点燃,眨眼自炮尾喷出火花,旋即一声巨响,虎蹲炮硕大的将散子筒在一片火光下以极快的速度喷出,打出一圈硝烟。
虎爪猛地向上翘起,带着炮身狠狠撞在钉入地下的爪钉上,旋即数不尽的铁丸自筒中撞开纸壳,穿透硝烟的瞬间破开烟雾甚至会让人恍然产生散子穿透空气的错觉。
密集布置于佛朗机炮跟前的虎蹲炮只是五十斤重的小炮,有效杀伤距离只在五十步左右,最大射程五百步,但那个距离哪怕对付缺少铠甲的倭寇,都只有让对方疼或被砸伤,以延缓凶猛攻势或牵制撤退的效用。
但在五十步之内,这个小东西有非常出色的密集震慑力和威力。
左翼二十门虎蹲炮在中军下达指令后的几秒内引燃,先后喷出二十个装有五百枚铁丸的散子筒,一瞬间在五十步宽度的战场上席卷着如狂风骤雨的铁丸袭向奔来的骑士。
如果用大明集宁火器出口铺掌柜王越的话说,这次短距离炮击相当于三千三百杆三眼铳劈头盖脸齐射一波的效果。
三眼铳是很难打死骑士的,尤其是外穿板甲内着武装衣,除非贴脸打,否则这并不是弹丸数量就能解决的问题。
但三眼铳能打死马。
马,本质上就是一只大兔子,同处食物链低端。
而食物链低端,天性都很怂。
上万颗铁丸密集得如同骤雨般扑面而来,马背上的骑士只要不是真正的倒霉蛋直接被打死,大多数人都会先觉得害怕,然后觉得疼,旋即因为感受到疼痛而开心。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就不是那么开心了,两翼骑士直冲而来的马队几乎被炮弹轰停。
两边各死了几匹马,更多的马并没有死,但它们吃痛立起,全然不顾背上还有个小小的铁皮人儿,甩开大步子朝没人的地方跑去。
留下一地浑身疼痛的铁罐头,就好像这些战马把快递运来就走一般。
呼啸的马蹄声里,应明率马队自后方奔驰而来,这一次……换他们持长矛。
第218章 重整
十五世纪末至十六世纪末。
世上几乎没有骑兵能在同等数量的条件下,正面冲锋击败一支完全由西欧封建骑士组成的马队。
原因与板甲没太大关联,同时代的重骑兵不论隶属于哪个国家,防护能力基本上都能免疫大多数锐器,哪怕三百年前的成吉思汗的具装铁骑也是如此。
主要在马,西欧的骑士的马体形巨大,是一种专注于封地与封地间开片短距离战术能力极佳的战马,在冲锋中有统治优势。
不过正常情况下也没人会疯狂到组建如此一支成本巨大的骑兵队。
正常体制下,除了欧洲,谁会拿几百个甚至上千个低级军官集结到一起发动冲锋?
但这事确实在英格兰发生了。
就像另一个时空的八里桥。
骑士们先后经历了火箭、炮弹的射击,阵形乱了、许多人落马,混乱之际,明军骑兵以密集阵型自中军驰骋而来。
他们秩序井然,列着非常整齐的队形安安静静地小跑过来,骑着强壮的战马,分组变换队形时没有丝毫凌乱,人们听不见任何指挥号令也没有跟随在骑兵左右的军乐队。
就像傍晚逼近天边的火烧云,一切悄无声息,除了铁面甲后面冰冷的眼神,只有沉沉的马蹄声回荡在战场上。
在五十步外,小跑的骑兵阵中突然一声暴喝,一切被陡然加快,数个秩序竟然的骑兵队像一面面轰踏而来的铁骑墙,穿过己方炮队的缺口,踏着被轰倒在地的奄奄一息的战马,挺着铁矛快速冲向恐惧的骑士们。
他们分工明确,他们干净利落。
最优秀的北洋骑兵能在两步距离内准确地用长矛格开步行骑士挥来的兵器,再用回马枪把长矛递进骑士的屁股。
这种人往往是带艺从军,才能使出惊艳的技艺;更多骑手则用非常扎实的横冲直撞,把长矛捅在盔甲上把人撞翻个跟头,留给后面提着骨朵的袍泽补上一记闷头锤。
再好的盔甲与技艺,都不能抵消骑兵对步兵、结阵对散兵、人多对人少的优势。
只要挨上一记,等待他们的便是绵延不绝的打击,一次又一次仗着马势敲击在头盔上,就像把自己塞进伦敦塔钟楼里,叮叮咣咣响个不停。
在永无休止的踉跄中,总有一击能把人击倒到再也站不起来。
骑士们的攻势受阻后,牧野营苗洛魁步兵向正在前进的英军步兵发起了最恐怖的冲锋。
他们严格依照牧野流行的北洋步兵操典行进,说是冲锋,但速度并不快,只是挎着威武的大步上前。
如果只是手提大盾长牌、肩扛如人臂展的大弩,并不会让对面清一色肩扛荷兰造西班牙式重火枪的英格兰步兵感到恐怖——他们居然扛着炮前进!
那些被扎在阵前的虎蹲炮,被各个小队用非常简单的三个步骤拔起,两个身强力壮的上弦手一个扛起五十斤炮筒、一个背起装着散子筒与虎爪、爪钉的木箱,迈着大步向前进发。
这个场景,令萝卜军火枪手感到发自内心的恐惧。
刚才他们躲在重步兵身后,绝大多数都没有直接遭受炮击,但自进兵起看的清清楚楚,就是这些小炮近距离把重装骑士轰得毫无还手之力。
现在这些炮要找上自己了。
畏惧归畏惧,他们还是得跟着风笛声前进,尽管在明军军阵传来的军乐压制下已很难听清己方军乐的调子。
虎蹲炮的爪钉与重型火绳枪叉架几乎同时落地,两边的引药也接近同时洒下,愈加接近的战场再一次被弥漫硝烟占据。
铺天盖地的重型火枪弹穿透长牌,命中其后的牧野营士兵,前面的人倒下,中间的人拖走,后面的人补上。
战线越来越薄,直至虎蹲摆设阵前的虎蹲炮放响。
这一次,虎蹲炮不再追求近距离杀伤。
铺天盖地的弹雨中,始终以密集线阵示人的牧野营终于发起小队式的集群冲锋,各阵的苗洛魁武士在盾手的保护下抽出腰间环首苗刀,提着长标短矛向被散弹压制的英军火枪手发起突击。
刚才还牛气冲天昂首阔步的火枪手在遭受虎蹲炮喷射后整整三个大队统统满地轱辘着喊妈妈……正经被打死的几乎没有,但架不住疼。
欧洲的火枪手是一支非常神奇的部队,因为领主老爷不会去训练这些人,甚至巴不得招来的火枪手参与一场战斗就死掉,这样就不必支付接下来的工资。
甚至地位还远远不如过去锁甲时代的弩手。
不论弓手、弩手,乃至所有的剑、矛、骑枪,有兵器并不意味着什么,使用兵器人的技艺能决定一柄兵器在战斗中达到的效果,这些兵器都是消耗品。
火枪不一样,反正欧洲缺少火药的大环境下能准确命中三十米外东西的射手凤毛麟角,人死了随便拉个农夫来教他怎么装药,基本上三天就能达到上一个火枪手的水平。
战斗力依然还在,十个火枪手在战斗中只要瞎猫碰上死耗子毙掉对方一名步行骑士或重装步兵这买卖就稳赚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