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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海-第8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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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背着个木筐就是全身家当,赌上全身家当就一个目的,他给自己的作战目标就是在战场上捡两柄剑。
  至于是己方贵族老爷的佩剑,还是大明商人挂在腰上的剑,他没想过,他就是单纯的想要捡两柄剑回去,只要捡两柄剑,往后两年的开支,就都不用发愁了。
  要是运气好的话再扒上它一件袍子,别管是骑士老爷的罩袍还是战马身上的挂袍,最好是大明商人穿的绸袍。
  扒一件绸袍,他就能娶个妻子、生一窝孩子,最好这场仗再打的久一点,让普利茅斯周围的地价低一点,买几亩地盖个木屋,孙子的名字他都起好了,就指望着这场仗了。
  他相信自己是能活下来的,活下来的几率至少要比当水手大得多,而且他的运气一直特别好。
  老约翰的运气确实很好,在赶往骑士老爷领地的路上,他被装备精良的北洋骑兵斥候撞个正着,四个骑着小马儿的骑兵提长矛、手枪围在他身边兜圈子,用他听不懂的话盘问他,那是个什么场景?
  所以说老约翰幸运,这种实力极端差异的情况他都没死,而且还从明军那弄来揣了一篓子的黑面包,厉不厉害?
  当他到围城大营向别人吹嘘这段经历时,抱着相同期待赶来的农兵都管他叫勇敢的约翰,其实就连他自己也好奇为什么会活下来。
  他并没做什么,只是见到骑兵就情不自禁地先尿为敬,把木弩、风干的兔子肉、两块黑面包、短袍与兜帽全部摆好,最后看明军骑士还在说什么,又不情不愿的把打着三个补丁湿了的麻布紧身裤脱下来。
  结果这些骑兵就走了,过了一会又追上来,在正穿裤子的老约翰呆滞的目光下,往他的木篓里丢下一袋子黑面包、两只皮水袋和一把便士后扬长而去。
  从那时起,老约翰心里就觉得自己和明军骑士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系,他一度认为那名给他黑面包、水袋和钱的骑士是想雇佣他打仗,可他实在追不上,这才到了围城大营。
  刚到围城大营没几天,被发了一只长柄链枷,受命跟着雇佣兵一起修营筑垒、修检装备、照顾部队吃喝拉撒,他们不是雇佣军,是领主老爷从雇佣来的流民,就像他一样。
  这就是个怪圈,领主老爷不愿征召领民作战,因为他们不是士兵而是生产财富的工具;贫苦农民愿意上战场,求着神明保佑不死,最好也别落下啥伤残,捡点东西就能捞一把。
  除了领主与领民的主观博弈,还有现实客观条件是军队打仗需要有人干修营筑垒、劫掠物资、拷问俘虏、运输补给、修检装备、清理战场、处理吃喝拉撒等问题,这些活儿领主、骑士、有产步兵组成的正规军不愿意干,专业的雇佣军又一切自理。
  那么问题来了,总要有人办。
  最后的结果就是甲领主雇佣乙领主治下乱跑的流民做雇佣兵;乙领主雇佣甲领主治下乱跑的流民做雇佣兵;最后领主和领民在大营里相见却不相互统属,战争结束回家领主老爷都发现治下领民少了一茬,并为此感到疑惑。
  老约翰一直盼着战斗开始,可足足等了好几天,运了两次粮车、挖了整整一天的地道,胳膊酸疼四肢无力就像连着打了九个半小时飞机,更别提挖地道时塞在裤裆里的便士还掉了,不知道让哪个王八捡走,气的一宿没睡着觉。
  早上好不容易眯着眼打个盹儿,就被率领他们的老爷用板甲靴叫醒,整个营地都在做祷告,好像是要发起总攻。
  这个值得开心的时刻终于到了,他和许多抱有相同想法的流民雇佣兵被集结在靠后的阵线当作预备队,大概要在部队控制城墙与城门后再加入控制街巷的战斗。
  率领他们的队长阴阳怪气地夸赞着肮脏老鼠挖掘地道的手艺,说有三位勇敢的骑士老爷已经带兵通过他们挖掘的地道打入城中,马上他们就能控制普利茅斯,赶走占据城市的大明人,尤其着重告诉老约翰,要他小心使用那张木弩别打中自己人。
  憨厚的老农能理解队长因为率领自己而无法在战斗第一线的恼怒,并盯着队长的纹章罩袍背影记下了叮嘱。
  千载难逢的好时机终于要到了,老约翰恶狠狠地咽下喉咙里的口水,背篓早就不知道被丢到哪里,背着他的旧弩、紧紧攥着长柄链枷,就在这时营地乱了,有捂着身上血窟窿的人从地道里钻出来,大喊大叫。
  有几个骑在马上的老爷试图带兵离阵线远一点。
  前面的人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很快他们也乱了,人们只能越过人山人海看见普利茅斯城门开了,那个方向扬起大队人马走动的烟尘。


第118章 交涉
  牧野知县杨兆龙从没有想到牧野的战争来的这么早,他这个知县非常失职,在百姓还未得到教化时便上了战场。
  这个教化是教给他们人命的珍贵,他们依然带着易洛魁与休伦共有的战争观念,他们生来要参与战争、必以战死终结,就算战死了也会在被收养的俘虏身上延续生命。
  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天才提出的这一设想,敌人被俘虏了,经过一场祭祀,祭司说他已经被战死的战士灵魂附体,俘虏自己心知肚明,可他能怎么说呢?
  说自己没有附体,然后在祭司的惋惜中宣布祭祀失败,一石斧砍死?
  还是假装祭祀成功,继续活下去?
  反正不管俘虏怎么选,最后只有祭祀成功的人活下来,祭祀不成功的都死了。
  就像保证生男孩,不生男孩退钱的骗子一样。
  久而久之,部落勇士根本对战死毫无畏惧。
  别说没有铠甲,就连没有兵器,拿着石弓都敢跟法国人的火枪互怼,更别提如今他们有了精炼环刀与合开药弩。
  野蛮获胜的原因从来不是野蛮,恰恰是野蛮本身向文明靠拢,从中学习对自己有利的知识,并尚未被积重难返的恶习影响之结果。
  杨兆龙苗兵的营甲制打散了牧野原住民部落的编制,把他们有效的统合在一起,建立起一支由北洋军官直接领导、播州杨氏苗人教官训练、天朝铁器武装的北亚部队。
  在老约翰的视野里,明军的进攻阵形非常整齐,整齐到完全不像一次奇袭,而是以他从未见过只听说过的会战形式出城结阵,五个独特军阵排山倒海般向围城大营压过来。
  从来没人知道,城里的明军有这么多士兵。
  三营苗兵装束的牧野保甲位居最前,每营把总左右皆有三十多名身穿板甲未着罩袍的步行骑士,他们统统提着有各式各样纹章的盾牌,肩膀上扛着流星锤与金瓜之类的钝器,军阵整体给人压力极大。
  这些人后面同样还是轻装步兵,不过他们普遍穿着皮甲、棉甲、链甲,端有三根管子的棒槌,队伍里有一小部分人光着脚,看上去像水手才有的习惯,他们赶着拉动佛朗机炮的马车,这些马儿本来都是艾兰骑马步兵的坐骑,如今全被征用了。
  最后是十个小队明军骑兵威风凛凛的横阵排开,老约翰确信给自己钱的骑兵就在那些人里面,他们有银光闪闪的盔甲,有赤红镶嵌铁钉的甲裙,还有那引人注目的红穗盔枪,让人看一眼就记住,绝不会错。
  敌军正在向围城大营压迫过来的过程中,还有许多本该在前阵指挥部队的贵族老爷在营帐里跟伯爵讨价还价,还有几名贵族在战斗来临前便率小股部队离开大营向北撤退。
  事实上战斗已经开始了,大营中一位受人尊敬的贵族是米勒爵士的好友,他认为米勒爵士死在地道,发誓要把挚友的尸首从大明人手中拯救出来,不被那些异教徒玷污,率领麾下二百多人组成的部队一路从前阵赶往营中地道口,指挥部队向地道内潜伏的明军进攻。
  整个围城大营是越乱,明军有序的行进就给前方部队带来越大的压力。
  更糟的是明军阵前使用纹章盾牌的步行板甲战士给围城部队阵前的贵族造成错觉,几乎每个贵族身边都有精熟纹章学的侍从,他们以为有贵族参与这次反叛,还派出骑手端着带有同样纹章的旗子上前试图交涉。
  结果没有丝毫意外,左翼牧野营的保甲军早已开好了大弩,端着纹章盾牌的艾兰王国下马步兵看着敌军阵中跟自己盾牌画一样画的骑兵前来内心毫无波澜。
  阵前被下马步兵保护严实的营把总一手执旗,抽出护手刀镡铜铸大明东洋四字的佩刀,骤然间百矢齐发,旗杆落地,连哀鸣的机会都没有,人马俱被弩矢钉个通透。
  三个营把总都是参与过明西二次战争的东洋老兵,中军牧野营与右翼牧野营的把总在那场战争前都只是旗军,因功升小旗,后来跟黑云龙去牧野当了保甲的把总,这就算断了退役的路,做军官了。
  左翼把总则是因为在北洋成绩优异,东渡时就是小旗,整个明西二次战争没捞到功勋,后来去到牧野,因缘际会又让他捉住打仗的机会,这场仗他说什么要立出点功勋来,让自己这把总名副其实了,因此心里最急,恨不得自个儿把唢呐抢过来吹,让部队步伐比另外两营快一点。
  大多东洋军府旗军出身的军官都有这个毛病,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觉得敌人全是土鸡瓦狗、一锤就碎。
  就连这次,没有东洋军标配镇朔将军炮,他们还是觉得取胜将会非常容易,因而士气如虹。
  说起来局面吊诡,本来准备列队攻城的围城军队看见明军出城营地,理论上应该感觉到轻松且欢快——攻城相较野战伤亡可要大的多,可此时此刻他们非但没有轻松,反而因情况更改混乱失灵的指挥系统而倍感担忧。
  等查尔斯伯爵率领众人从营帐里钻出来,那些少数脱离战场的小贵族已经脱离了,明军阵线也在行军中完成变换短暂止步于大营二百步外,十二架炮车两翼分鬃架设,以炮弹向摆设在大营壕沟外的两架投石炮展开轰击。
  余下炮车继续随四营部队缓缓前进,并在行进过程中分散并入牧野三营。
  在这个过程当中,英格兰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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