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在我饿极了,我感觉我能吃下一头牛!
我的意识有时候清晰,有时候模糊,很多时候,我都做梦,梦到又回到了迷失之岛,然后和小野人卡卡妮还有阿曼达在山洞里吃烤鱼干、狼肉干和香蕉羊奶昔。
就在我迷迷糊糊之间,我听到船“砰”的一声,撞到了什么东西。
我以为又像这几天经历的一样,船撞上了浮冰之类的东西,所以不去管它,但是,过了几分钟,我猛然醒悟过来船似乎不动了!
我爬起来,爬到船头一看,展现在我面前的,是白雪茫茫、辽阔宽广的北国大陆,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在距离我们极远处,风雪迷茫中,我模模糊糊的看到,似乎有一座山。
我们终于上岸了,但是,我们还是在绝境之中。
我迅速估判了一下形势,我们必须要上岸,等在船上,我们就是在慢性死亡!
我们上岸之后,只能是朝大山的方向走。因为,我们现在靠岸的地方,只是大陆伸向海里的一个尖尖的小半岛。只有往大陆深处走,才有可能遇到人或者其他动物。
现在小野人卡卡妮和阿曼达已经没有办法走路了,所以,我必须找一个能带她们一起走的办法。
我迅速列出我要做的事情:1上岸。2朝大山走。3做一个雪橇之类的东西。
我把小野人卡卡妮和阿曼达抱上岸,然后把船上的篷布拆下来。
这个篷布很大,我可以把它当做一个雪橇,我把小野人卡卡妮和阿曼达放在上面,然后用小帐篷把她们俩包裹起来。
她们抱在一起,可以相互取暖。
我把水手刀和莫西干战斧插在腰里,水手刀和莫西干战斧的手柄处都是木头的,拿在手里很顺手,如果是金属手柄的,在这个冰天雪地里,是没有办法用的。
在这么寒冷的天气,金属手柄会和人是手掌粘起来,再也分不开了。
我把其他东西都放在我的篷布雪橇上,现在,我开始朝着大山的方向进发。
我迈步很艰难,但是,阿曼达和小野人卡卡妮的体重并不算太重,而且,我们有篷布雪橇,实际上,我并不需要用多大的力量,就可以拖着她们走。
我要把她们带走,如果把她们留在这里,我去找人求救的话,她们很有可能会冻死在这里。
漫天飞雪,飘舞弥漫,不一会儿,我的头发、胡子、眉毛上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霜。虽然我穿的很少,但是我不停的走路,所以并不感到太冷。我走了一段,回头看阿曼达和小野人卡卡妮,结果她们两个都快要冻僵了。
我赶紧找了一个背风的地方停下来。
我用铝皮碗在厚厚的雪地上挖起来,我的耐力很好,我不停的挖掘,终于挖出一个床铺大小的雪洞。
我把雪橇拖进去。
外面的温度可能有零下十几度或者二十几度,而且风雪呼啸,尤其的冷,但是雪洞里面的温度可能在零下几度。相对于外面,要暖和的多。
我把雪橇铺在地下,然后我们三个人睡在篷布上。我用小帐篷把我们三个人裹好,用我的体温去温暖她们两个人。我们穿着厚厚的帆布衣服,我的体温很难传到阿曼达和小野人卡卡妮的身体里面。
这时候,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我把三个人的衣服全部脱下来,铺在地上或者盖在我们身上,我张开双臂,把这两个“冰”美人抱在怀里。
说实话,左拥右抱,抱着两个美女,确实是人生一大乐事,但是,在这个冰天雪地里,抱着两个几乎冻成冰棍的美女,是一点其他想法都没有的。
我抱着这两个大“冰棍”,牙齿冻得咯吱咯吱乱响。
我翻过身,找出一个铝皮碗,然后在帆布角落割了几条帆布带,然后用水手刀里面的镁棒把这些布条点着,一点团橘黄色的火光照亮开来,这个冰雪窟窿里的温度似乎在一秒钟上升了好几度,变得暖和起来。
我知道这种感觉只是我的错觉,我继续给这个铝皮碗添加布条,布条在铝皮碗里缓缓的烧着,我翻过来,抱着两个“冰棍”,用体温温暖她们俩。
这么寒冷的地方,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睡着的。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还是抱着这两个女孩,但是,抱在我怀中的不再是两个“冰棍”,而是两个活人,她们的体温恢复了,小野人卡卡妮甚至还睁了一下脸,她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继续昏睡过去了。
我蠢蠢欲动,但是现在情况紧急,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把衣服都穿好人,然后把东西整理好,把雪橇拉出了雪洞。
一出雪洞,白拉拉的阳光刺痛我的双眼,外面竟然艳阳高照。
阳光温暖的照耀着大地,在这个极北之地,阳光竟然是如此的强烈,虽然外面依旧寒冷,但是,这会儿没有风,暖暖的阳光照射在身上,竟然是无比的舒服。
我在铝皮碗里抠了一些昨天晚上烧剩下来的布条的黑灰,我把这些黑灰涂抹在我的眼睑下面。
我知道,在极北之地行走,要时刻保护自己的眼睛,要在自己的眼睑下涂上黑色,以防止得“雪盲症”。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找到了大山的方向,天气晴好,视野格外清晰,大山距离我们大概50公里,而且,我看到,那座大山脚下,似乎有烟气袅袅。
我不再犹豫,拖起雪橇,向烟气升起的方向走去。
………………………………
5 生命之泉
如果天气一直晴好,在这个雪地里,我一个小时可以走3公里,如果不停的走,我一天一夜就可以走到大山脚下。
但是,这种鬼天气,不可能给我一整个大晴天的。
所以,我只有在天气晴好的时候,再加快一点。虽然我现在饿得头晕眼花的,但是我的身体没有背叛我,我的心脏依然健康有力的跳动。
咚咚!
我保持自己匀速往前走,尽最快的速度往前,我保持自己处于身体发热但是绝不出汗的状态。
这种状态是最好的。一旦我出汗了,汗水就会迅速带走我身上的热量,即使是我的身体,也支持不了多久的。
我现在就穿了一层帆布衣服,然后我用厚帆布包裹自己的手掌,当作手套。
一路上,我没有看到有一个活物,到处都是死沉沉的一片,天空中连一只小鸟也没有。我不知道能不能在接下来的一两天内找到吃的,希望能找得到,如果找不到,我们真的就有危险了。
现在,即使是我,也几乎到了油尽灯枯的边缘了。不过,我还撑得住。
暖和的阳光,在这个寒冷的北地,是极其珍贵且短暂的。我估计才过了短短四五个小时或者六七个小时,天色就变得暗下来,我确定不是暴风雪来临之前的天色变暗,而是太阳下山了。
我摸了摸阿曼达和小野人卡卡妮,她们俩的身体都很冷,只有胸口有一团热意,我把她们俩裹得更紧,然后把多出来的一团帆布塞在她们的颈脖处,这样,她们的颈脖处就不会有冷风刺进来。
虽然已经到了天黑时分,但是雪地上还是可以看得见的,我打算抹黑走路。
我喝了一点水,让我的身体稍微舒缓了一下。
我现在就像是一头老牛一样,拉着牛车一样拉着这两个女人。但是我不能放弃她们。
因为我们都是同甘共苦的走到了现在,而且,她们救了我好多次,我也救了她们好多次。除非是我完全确认她们死掉了,我才有可能放弃。
我把水壶里面的水喝完,然后把水壶里装满雪,拧紧壶盖,然后把水壶塞进我的“棉袄”帆布衣服里面。
我利用身体散发出来的热量,来融化这些雪。
这样做有好几个好处,当我使劲拉雪橇的时候,这些雪会吸收我身体散发出来的热量,我就不会因为过热而流汗。并且,这些雪融化之后,我就可以喝它们,而不用直接吃雪,在这个冰冷的极北之地,冒冒失失的吃雪,是要死人的。
我的身体和装雪的水壶形成一个循环,雪帮我吸收多余的热量,我喝融化的雪水补充水分。
我每个小时要喝掉200毫升或者300毫升的水,我不停的喝,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喝的更多,但是,一满壶的雪,融化后,只有一点点的水。
天黑之后,我继续往前走了大概两个小时,我的眼睛总是盯着前方,让远处山峰保持在我视野的一个固定的位置,这样,我就不会走弯路,我走的很直,这样可以节省很多体力。
“呼呼呼呼”起风了。
狂风像鬼魂的哭泣一样,叫的很尖锐。
仅仅过了几分钟,一片片的雪花就落下来,开始下得不大,但是这些雪花很容易迷惑我的视线。我不得不减缓我的速度,一而再再而三确认我走的方向没有错。
我决定继续赶路,因为我觉得小野人卡卡妮可能撑得过今晚,但是阿曼达就不一定了。
我不希望阿曼达死去。
如果山脚下冒烟的地方,是一户人家,或者是猎人或者伐木工的窝棚,只要有一杯热水,阿曼达就可能得救。
我唯一要做的是保持前进,让自己准确到达冒烟的地方。
风雪弥漫,鹅毛般的大雪被狂风裹挟着,朝我们扑来。
我摸了摸阿曼达,她的身体更加冰冷。大风,让她的体温更快的散失掉。我朝来时的路看去,那里一片迷茫,天和地早已分不清界限,我的脚印很快被狂风暴雪淹没。
我把怀里的水壶掏出来,把所有的水都灌倒肚子里,这让我冷的直打哆嗦。我把自己的尿撒到水壶里。
拧好盖子,我就有了一个暖手宝。
我把水壶塞到阿曼达胸口的位置。
虽然这样做,我也感觉很恶心,但是能救她一命,至少可以让她多挺一阵子。
我继续拉着雪橇往前走,并且,我需要每过半分钟就回头看一眼自己的脚印,以确保自己是笔直的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