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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之极品爸妈-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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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会子天刚黑,外面还有人,倒不用担心,只是妈去大姨家,和大姨谈完事,到时候很晚了,妈一个人回来,大姨不会放心,要么留妈住一晚,要么就会亲自送妈过猴头岭,无论哪一种,都要麻烦大姨,这样一来,还不如让二哥跟着去。”
  刘艳知道,这个时候去亲戚家,基本上都不留夜,还有特意避开饭点的,眼下正值春耕下苗,青黄不接,各家各户的吃食都比较紧张,到了饭点,不留饭过意不去,留饭又自家吃的都不够。
  “妈,现在不比以前,家里有大哥和妹妹看家,我不用再看家了,我陪你去。”刘华上前去拿他妈手里的马灯。
  陈春红见几个孩子这么懂事,心里很欣慰,也很骄傲,小女儿的话,她听进去了,按照大姐陈春雨的脾性,要是太晚了,的确会亲自送她,考虑到这一点,她带上了二儿子刘华。
  二儿子打小胆子大,走夜路倒不怕吓到他。
  猴头岭那地方,解*/放前,曾有很多猴子窜出,解*/放后,清山运动,清掉了一批,这些年倒没见过那些畜生了。
  陈春红又回屋拿了点饼干和几颗糖果,之前的那小包糖是打算送给大姐的,现在带上二儿子刘华,为赶时间,她自己可以不吃,路上找个山泉喝点水就能饱一下,却不能让儿子饿着。
  “走吧。”陈春红带着二儿子刘华出门。
  刘艳松了口气,和大哥刘军目送他们离开,就开始煮晚饭,俩人吃完后,特意给她妈和二哥留了一份,烧了一大锅水,把稀饭放在锅里热着。
  因为白天走了一天的路,十分的累,哪怕刘艳意识强撑着,想等她妈和二哥回来,到底抵抗不住身体上的疲倦,坐在桌子旁,垂了几次脑袋,都不知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
  再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早上。
  出门看到她妈陈春红喜滋滋的做早饭,还和烧火的大哥比划着要多添一个灶台,刘艳就猜到,事情谈成了,那口大铁锅到手了,她妈才会这么高兴。
  吃完早饭,刘军去牛栏那边告了半天假,然后赶去了公社,去和凌云翔碰头,领着凌云翔去猴头岭的大姨家,陈春红已经和大姐说好了,就没打算再请假,耽误一天的工。
  刘艳在她妈出门上工后,二哥刘华预备出门打猪草前,不管她的抗议,二哥把她送到了洪顺家,“大哥说了,你不能一个人待家里,让我送你过来。”又往刘艳怀里塞了一本书,“给,这是你昨天买的那本书,你可以在这看书,我打完猪草,就过来接你回家。”
  他倒是想带着妹妹一起,可自从上回他打猪草带着妹妹,妹妹从田埂上,一头栽进水田里,浑身是泥,又湿糊糊的,被他妈骂了一顿后,又严厉交待过,他就不敢再带妹妹出去了。
  刘艳也知道这个缘故,所以,只抗议想留在家里,没想跟着一起去,现在春耕,田埂上的泥都很滑,上次栽田里的笑话,她不想再闹了,并且她还怕冷,低头看向怀里的那本《牛虻》,不得不佩服二哥的心大。
  就这么肯定,她能够看这本书了。
  俩人同时学习,二哥自己认不了几个字,却对她极有信心,不过,她也庆幸二哥的心大,不会觉得她怪异。
  既然来了人家家里,刘艳先去见了洪奶奶,才和洪顺去了他屋子。
  “这几本?”刘艳刚坐定,指了指小桌子上面的几本书,好像就是大哥买的那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大哥拿过来的?”虽是问,语气中却已经是笃定,越看越眼熟。
  对面的洪顺点了点头,“他一大早拿过来的,我没料到,这么穷乡僻壤的地方,还会找到这套书。”
  “你手里拿的一本什么?”洪顺又问道。
  “《牛虻》”刘艳说完,只觉得十分怪异,她都已经把书摊放在小桌子上了,书的正面朝上,封面上‘牛虻’两个大字显露无遗,他认识字,又丰富,应该一早就认出来,怎么还这么问,忽地一下,刘艳心头一惊,强忍住受惊的情绪,没有抬头去看对面的人,看似随意地解释道:“听我大哥说的。”
  “我怎么听你大哥说,这本书是你在书店一眼挑中的。”
  大哥又出卖她。
  刘艳心里有些气急败坏,这俩人也太好了,大哥怎么什么都和这人说,一时间,刘艳有些绝望,也懒得找借口理由,面对这么个聪明人,多说多错,越说越错。
  回去得好好叮嘱大哥一番才行,她的异常,在家里人面显露出来就罢了,却不能让外人知道。
  看到小桌子上,那几本《十万个为什么》,正是前面几册,于是刘艳伸手拿了最上面一本,恰好是第一册 ,准备打开,耳边又传来洪顺公鸭般的破落嗓音。 
  他这变声期还没有过去。
  一说话,就严重破坏形象。
  “我记得,你认字才半年多一点,你怎么认识牛虻的‘虻’字?这个字应该不是你大哥教你的常见字。”
  “不认识的字,读半边就好了。”刘艳回道,心里头隐隐有些恼火,她记得,小时候读书的时候,好像有听老师这么说过,因此,这话刘艳回得很自然,她已经在心里计算着,估计二哥应该背着小背篓出门去打猪草了吧,应该离开家有一段距离了,她有家里门的钥匙,她现在自己回家,二哥大约也看不见。
  越想,刘艳越打算回去。
  只是还没等她开口和洪顺说,却又见洪顺拿铅笔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一个‘旻’字,然后推到刘艳面前,问:“这个字,怎么念?”
  “念日,或者,是念文。”刘艳故意装傻,已经打算离开了,“对了,我突然想起来了,我家里的小母鸡今早还没喂食,我要回去给它们喂食。”这试探还没完没了啦。
  只是洪顺却似没听到一般,解释道:“这个字念‘旻’,是秋天的意思。”
  对方念出正确的读音,刘艳抬头望去,对上洪顺一双似笑非笑的目光,眸光清亮,灼灼照人,似一面明镜,仿佛能抽丝剥茧,什么都知道,更似一面照妖镜,能让人显出原形,无所遁形。
  刘艳心头一阵慌,立即明白过来,整个神经彻底绷紧了。
  他已经猜到了。
  “我回家去了。”刘艳没打算辩解,当然,更不愿意承认,身边有一个大哥这样的人精就算了,好歹是自家人,眼前这位可不是,拿起那本《牛虻》,就欲起身离开。
  “天生宿慧,也没什么大不的,你不用太紧张……”
  “谁紧张了。”刘艳粗暴地打断了对方的话,抬头,怒视了对方一眼,才忽地想起,自己确实过于紧张,失了方寸,忙稳住心神,收回目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种情形,只能打死都不承认。
  转身往外走,连头都不想回一下。
  她发誓,她再也不来洪家了。
  “你等等,你先别急,你听我把话说完……”
  后面传来洪顺的叫唤声,刘艳没有理会,出了洪家大门,往自家赶去,得亏这近一年的体力锻炼,走起路来,非常快,都不带喘气的了。
  直接把洪顺甩在身后,没让他追上来拦住她。
  从侧门进自家后院,因为她进来的动静,引得屋檐下西南角落里的鸡窝,传来小母鸡咯咯的叫唤声,听她妈说,再过一个月它们就能下蛋了,这可是纯天然农家自养鸡蛋,刘艳看着两只小母鸡在鸡窝里打转,不时对她叫唤,慌乱的心,渐渐安了下来。
  然而,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洪顺追了过来。
  “你怎么跑来了?”刘艳皱了眉头,就差学她妈拿大扫把赶人了。
  “你二哥把你交给我,我当然要看着你,要是你像上次那样,丢了怎么办?”洪顺说得理所当然,看着她脸色不好,沉吟了一下,开口道:“这样,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是天生宿慧,自我记事起,脑袋里隐隐约约就装了许多事。”


第104章 
  刘艳没有说话; 瞪大眼上上下下来回把对方打量了三通,然后又紧盯住对方的神情; 不错过一丝一毫,认真评估对方话里的真实性。
  “一开始,我以为你大哥是这样; 后来才发现不是; ”又听洪顺说道,微微停顿了下,“小的时候,我爷爷就和我说过天生宿慧,虽少见; 但这世上; 总有那么几个,让我不要觉得奇怪,以平常心对待。”
  “所以; 你不用提防我。”
  洪顺的神情看起来挺真诚的,可是刘艳,却不愿意受这份真诚,她没法不提防,如果真是以平常心对待; 他就不该说出来,不该指出来,像大哥那样,虽觉得她有异; 却只藏在心里,自家心里知道就行了。
  “你刚才说,你脑袋里装了许多事,是什么事?”刘艳问道。
  “家里没出事前,我好像就隐隐感觉到,家里会出事,我和爷爷说过,家里才避开,使得家里人的境地,才没有落到我感觉到的那么差,……嗯,还有,将来会恢复高考,还有许多事,我好像无师自通,仿佛自己做过一般。”
  刘艳听了,眼里闪过一丝惊愕,穿越?抑或重生?
  这两个熟悉的字眼,瞬间一闪而过,拨动她脑子里的神经,只是看到对方眼里难得的迷茫,又好像不是那么回事,他身上,明显没有她的谨慎提防,也明显没有刘春生的那种执念,按说,如果知道自家会出事,肯定会一早有计划地避开,当然,更不会这么轻易对人说出来。
  至少,自己与他,并没有熟到可分享这样的秘密。
  刘艳心里这样猜测着。
  又听对方问道:“你傻病好了之后,脑子里是不是也多了许多无师自通的技能?”虽是这么问,语气中却已经带上了十分笃定。
  刘艳点了点头,对方都猜到了,她也没必要刻意否认。
  “你也知道高考?”
  “嗯。”刘艳应了一声,到了这一步,她也不想做掩耳盗铃,“有些事,我连我大哥都没有说过,你既然猜到了,就应该不用担心,我一个人在家里被人拐了,上次发生我小姨的事,是我没防备,才着了道,吃一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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