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晚上秦漫月抱着“千岁”睡觉,半夜起来的时候,看到它自己下床去拉尿,秦漫月不禁笑了,这真是一只贴心的小动物。
她倚在窗边,推开窗仰望星空,星星如碎钻一样地铺满整个黑幕,她点燃一支烟,把自己隐进浓浓的烟雾中,厚重的棉睡衣还是父亲从澳大利亚给她买的。
“千岁”撒完尿,刺溜一下钻到秦漫月的怀抱里,她突然有种心心相惜的感觉。
那时候“千岁”不叫“千岁”,秦漫月一直叫它大老鼠,过完冬天,秦漫月渐渐和它有了感情,拿去还给小七的时候,小七说:“给它取个名字吧。”
秦漫月前几天晚上正好在看古装片,里面的奴才都喊格格“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叫‘千岁’,让它变成千年老妖精。”秦漫月吓唬它,可是把它放在手心里的动作无不透露出她小心翼翼的疼爱。
“以后我们都活一千岁,一千岁多好。就叫‘千岁’。”寒冷的天,小七把手放在秦漫月的手背上,指尖是微微的凉,他看她的目光像两颗大钻石,“小月,小月……”
他一声接一声地喊她,眼睛里藏着幸福的微笑。秦漫月这次没有把手松开,她喜欢这种微凉的温暖,如微微复苏的春天,青草地的嫩芽正吐着新鲜的草气。
秦漫月只是看着小七笑。
没有言语,没有声音,没有告白,不需要拥抱。
这个姿势,已经是最好的表示。
2。
陆均璨并没有像婉珍所想的那样对秦漫月死缠烂打,相思成病,他总是妥帖地在恰当的时候送上一点儿温暖。
秦漫月最喜欢的猪脚面线,隔三天就会出现在她的面前,秦漫月喜欢龙猫,陆均璨时不时地带“小雕”来博她一笑,秦漫月喜欢喝咖啡,他算准了时间买来给她。
陆均璨送东西的方式,是通过楼层不同的女生传递的,大家都乐此不疲,丝毫不觉得委屈。
试问一个白衣俊美的少年郎让你顺便带一样东西,小费还给足一百块,谁会说NO?
这为他竖立了一个痴情富二代的完美形象。
就连婉珍都啧啧称奇:“本以为他陆公子只是玩玩而已,没想到还真痴心。”
秦漫月很坦白地对陆均璨说:“你不用做这些无用功,我不会爱上任何人的。”
“可是你并没有拒绝我?”陆均璨说。
秦漫月盯着他,他非常聪明,他知道她面对他的时候永远没有办法狠下心。
“你曾经有一个爱人,他叫小七,我长得和他很像。”陆均璨一语道破。
秦漫月无所畏惧:“是,你像他,可是你永远不可能成为他。既然你知道,为什么要做别人的替代品?”她不想伤害任何人,所以在最初,就要掐断所有的可能。
陆均璨一点儿也不生气,他的嘴角微微地扬起,像是永远有耐心的守护者,他说:“我没有说过我爱你,我只是做了我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自娱自乐,你何必有负担!”
秦漫月崩溃,陆均璨说的不无道理,他没有对她表白过,他只是为她做许多事情,这只能说明他们有钱少爷玩腻了跑车时尚金钱,开始走一些疯狂又思维不正常的路线来打发无聊的时间。
这是他们的自由,她没权干涉,只能由着他去。
秦漫月对猪脚面线是完全没有抵抗力的,其实只是用猪脚熬成的汤汁,里面放一团纠结缠绕的面线,面线细细的像发丝,一捞一把,放在嘴里瞬间充满整个味蕾,一次下咽是有些困难,何况还有浓重的油腻味道,可是秦漫月就是喜欢,她喜欢那种油腻腻的味道。让她空荡的身体瞬间有饱足感。
那种感觉,像是每次小七坐在她的身边,全世界都变得宽阔明亮。
秦漫月永远记得认识小七的那一天,是学校组织的野炊,她那时候已经是学校声名顶不好的坏女生,打架,染发,抽烟,跷课以及和大自己十岁的男人在一起。若不是有一个有钱老爸捐钱撑腰,说不定早就以风纪不好而勒令退学了。
所有人把秦漫月传得绘声绘色,说她连胎也堕过,她没有朋友,她的朋友只有烟。
秦漫月本来对学校组织的活动没有一点儿兴趣,但是那个周末她实在找不到什么活动了,所以她还是去参加了野炊。
高中生难得办一次野炊,何况都是一些天之骄子,开始觉得非常新鲜有趣,等到正式操作的时候没有一个生火成功的。
秦漫月被分配到的那组,带头的女生简宁是安海一家私营企业老板的女儿,成绩优异,家境也不错,好胜心特别强,加上还略有点儿姿色,就凡事都不甘人后。
她一心觉得有钱的没她成绩好,成绩好的又没有她有钱,所以她对秦漫月这种既有钱成绩也在中上的女生颇为看不顺眼。
秦漫月虽然没有朋友,但她性格简单,独树一帜,不服管教又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成绩不优异却也不拖班级后腿,加上还有貌美的青春优越的家世,任是谁,都会多看她两眼。
虽然秦漫月的名声不好,可是私下仍有很多男生喜欢她,只是碍于她的声名,没有展开攻势。
秦漫月的好,是她不用和你比,你就已经输她一筹,这种人才让人挫败,才容易让人讨厌。
简宁看到秦漫月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突然有点儿怒火上升。
“肯定是因为和衰人分了一组才这么倒霉。”她刚说完,风势正巧把一股浓烟吹到她的眼睛里,她的两眼开始冒泪珠。
3
秦漫月只是笑:“现世报的含义我今天总算明白了。”
“你说什么?”女生的声音提高了很多度。
“我说你丑人多作怪。”秦漫月不紧不慢地说。
“你一个堕过胎的小婊子有什么资格说我!”女生急了,说出了难听的话。
“你再说一遍!”秦漫月走到女生的跟前,目光沉沉地凝视她。
简宁有些害怕,后退了几步,没想到被河边的碎石绊了一跤瞬间跌倒,脑袋砸在一块大石头上,顿时鲜血直冒。
估计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血从自己的身体里冒出来,又疼又害怕地喊:“秦漫月,你这个小婊子太狠毒了,你推我!”
秦漫月知道这女生心眼儿小,可是没想到她还会睁眼说瞎话,被她这么一喊,别的同学也聚拢过来,有的帮女生谴责秦漫月,有的说快送她去医院吧。
负责活动的年级主任过来一看,吓了一跳,不问青红皂白就骂秦漫月:“你少惹点儿事情不行吗?好好儿一个野炊都被你搞坏了。”
敢情她秦漫月一动不动,也能搞坏一个野炊,老师庇护好学生的心也太明显了吧!
秦漫月咬着嘴唇,一句话都没有辩解,河边的风像是阴凉凉的沙子,打在她的脸上生生地疼,她就这样站着,看着女生痛哭流涕满身是血地谩骂。
她迎风而立,不为所动。这世间的喧嚣像是和她没有分毫关系。
秦漫月是自己独自离开野炊场地的,她一个人沿着河上的大桥徒步走着,孤灯斜影,少女的影子在下午的阳光下是可怕的孤独,她用手遮住阳光,赤着双脚踩在滚烫的地面上,头上的汗一滴一滴地滚落下来。
她依然没有停止。
她把鞋扔在了滔滔的河水中,因为刚才沾染了女生的血迹,她觉得很肮脏。
“秦同学。”有人在身后喊她。
她转过身,一眼就看到了小七。
十七岁的小七,沿着炽热的阳光从她的身后跃入她的眼中,微微冒着汗的额头,卡其色的裤子,走路的样子挺拔有力,面孔是干干净净的白皙色泽,唇红齿白中带着一丝丝年少的青涩。
旁若无人的大街上,小七像是空灵出现的一道奇光,像风尘仆仆的俊美书生,来追寻自己的痴爱。
他拎着她的鞋子,湿淋淋的,一路小跑到她面前。
“我帮你把鞋捞回来了。”
“关你什么事?”秦漫月态度一点儿也不好。
“穿上吧,要不脚容易划伤,你那么漂亮的脚,划伤了多不好。”小七有些羞涩。
秦漫月不知道这个男生为什么要捡回她的鞋,但是秦漫月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男孩子,为她的美貌而来,却被她的事迹吓跑。
她只当小七是又一个外貌爱好者,不以为意。
“那你帮我穿上。”秦漫月像是故意为难他。
她以为那男生会转头就走,没想到他二话不说蹲下身来帮她把鞋子穿上。他的背,是一个消瘦的画面,动作温柔像对待珍宝。
秦漫月那时候看过一本书,书上说肯为女生蹲下身来穿鞋的男生,一定就是女生最好的水晶鞋。
穿好鞋,男生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很仔细地为秦漫月擦汗,一道一道,一丝不苟。秦漫月恍惚了,大卡车一辆一辆从他们身边开过,空荡荡的东江大桥上两个甜蜜的身影伫立在那儿,你可以看到他眼底的影子,是关怀,是呵护,是早早萌芽的爱。
4。
“老板,这是秦小姐现在生活情况的资料,放您桌子上了。那天站在秦小姐旁边的男生叫陆均璨,是清榕陆氏集团的公子,长得和当年的任夏航有七分像。”阿Ken将一个资料袋放在办公桌上。
清榕城的黄金办公楼,一面正对无敌海景,一面正对喧闹繁华的城市中心。俯瞰下去,金山碧水的光泽晃人眼球。
清榕就是这样一座尚未被开发完整却又有无限商机的城市,它是一座休闲之都,商业气息尚不浓厚。这栋六十层的高楼离天幕那样近,仿佛一伸手就能把彩云捧在手中。
办公室的桌子上放着一张他和秦漫月的合影,她从他的背后搂着他的脖子,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长长的辫子乌黑莹亮。
这是他们唯一的一张合影,那是他二十六岁时见到的秦漫月,稚气的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他从没见过那么干净的一张脸,青嫩得能一把掐出水来,浅浅的酒窝融化在草坪的绿色光线里,像是纯洁的天使。
他的手放在资料袋上,金色的光铺满他手上的纹路,一路蔓延到他的眉宇间,这几十年的辗转,已经把他从一个一文不名的小角色磨炼成了商场上最年轻最狡诈的富商。
膝盖上的隐疾又隐隐地疼。他吃了两片止痛药,小小的颗粒,配浓烈的意大利清咖啡,苦得让人痛彻心扉。
没有人知道他这么多年是怎么走过来的,岁月练就了他的冷漠,商场磨炼了他的凶狠。如果说他的内心还有一丝丝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