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莫雨指挥着浩气盟的人把谢渊过去的盔甲洗刷干净备好,就在闷着药气的屋子里坐下。
“指挥浩气盟的人感觉怎么样?”
莫雨袖着手点点头:“还行。”
谢渊咳嗽了两声,喘声里还夹着两声笑。
“那会儿,玄英一提你我就关他紧闭,我就想不明白了,天磊兄那样光明磊落的人,生的儿子怎么就跟你这么个满手是血的人纠缠不清楚。”
“后来玄英就不说你了,我还以为他把你忘了,谁想到后来这些事儿呢?”
谢渊伸出手,将莫雨比他这个临死的老人还要冷的手紧紧攥住。
“我原谅你了。”
谢渊死后被埋在了落雁城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茂林修竹十分风雅,也算是圆了谢渊从来不提但内心总惦记着的大唐风骨。
那之后,莫雨再没去看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 谢渊入伍前是个农民,入伍后是个炊事员,说他文武双全挺有可能,说他风度翩翩,那可拉倒吧
☆、章之四·莫采薇
莫采薇跪坐在桌案前,将配置好的药粉一点点倒入钵中,调制成浓稠的药膏。药物浓重的苦味压过香炉中燃着的清淡熏香,莫雨推开窗,立时灌了一室饱含泥土腥气的狂风。
莫采薇起身绕过郎君,将窗户细细关好:“郎君刚洗过头发,仔细头疼。”
莫雨闭着眼用食指揉了揉太阳穴:“哪里那么娇气了,以前凿开冰用冰水洗身的事情又不是没干过。”
莫采薇将剩下的几份药粉倒入药膏,用力搅匀:“那是逼不得已,平时我们与莫叔何时让郎君用过冷水。前些天下雨,郎君说膝盖不适,还不是早前伤了身子。”
莫雨哼笑一声:“你现在倒是胆子大了,过去在巴陵,我不说话你害怕,我说话你还是害怕,烦的我要死。”
“那是因为郎君不记得采薇第一次见到郎君的时候了。”莫采薇心平气和地抱着药钵,将药膏中的气泡一一去掉,这是个极费时间与力气的事,但她做了许多年,早就习惯了,“那是郎君刚刚入谷,杀了一屋子奴隶的时候。”
莫采薇现在都无法忘记那时直面修罗场的情景,虽然日后她也见过比那凄烈百倍的场景,无论是百里饿殍还是易子而食,又或者用千万人的残肢堆砌的漂杵战场,都无法比那一日她所见的更令她畏惧。
她被谷主身边的侍卫从父母手中买走,买她的人告诉她,买她是为了去侍奉谷主新收的弟子,是个比她还要小两岁的小郎君。
那人说她漂亮,小郎君一定会喜欢她。
她当然明白那人暧昧笑容后潜藏的意味,对于她这种恶人谷出生的女孩子,情事并不是需要被遮掩的龌龊事,更何况她被买来,正是因为她天然的好颜色。
但她还是对那位即将成为她的主子,更甚至可能成为她侍奉的夫婿有着少女的憧憬。
想象他的容貌,想象他的性格,想象他是否饱读诗书本领高强,想象他是否会待她体贴温柔琴瑟和鸣。
“奴特意穿了最漂亮的桃红杉子,可还没进门就被郎君溅了一身血,又热又腥。一间屋子满地的死人,墙都给染红了。”莫采薇将蒲团在莫雨身边摆好,直身跪坐着为他按捏头部的穴道,“奴见到郎君前有多高兴,那之后奴就有多害怕。”
莫雨换了个姿势,还未干透的长发泼洒在莫采薇膝上,表情有些不耐烦:“我说莫杀那几天一个劲儿傻笑,搞这些闲事儿。”
“谷主也是为了郎君好,谷中不少人在郎君那个年纪已经成亲了。”莫采薇早已经过了连看莫雨一眼都要战战兢兢的岁月,随手将落在膝上的长发理顺,免得垂到地上,“奴还是挺漂亮的。”
莫雨睁开一只眼睛看她,语气颇为惊奇:“你居然还有心情想这些?”
“奴是女人啊,想这些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莫采薇从柜子里取了犀牛角的篦子来梳头:“那时候郎君还是个又瘦又小的小郎君,后来郎君出落的这般好看,奴却是早就吓怕了,一点不敢对郎君起心思。”
篦子是莫雨的师兄叶凡从西湖特意让人送来的,犀牛角打磨的齿列,用白象牙做的横梁,上面还刻着藏剑一贯的银杏叶纹路,握在手中清凉微温,是市面上根本寻不到的珍品。一同送来的还有大大小小十几个刮板,皆是牛角制成,莫雨却看都懒得看,让她们这些个侍女喜欢就拿走。
恶人谷虽然穷山恶水 ,却远没有外人以为的贫穷,谷中颇有些在经商方面有才干的人,至于不问自取的人那就更多了。有段时间,谷内很是风靡过玉杯金盏琉璃屏这些个风雅奢侈的物件。
先谷主是个雅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衣饰用度虽不是珠玉琳琅,但桩桩件件都大有来头。偏偏到了莫雨这里,玉盘珍馐也能挑出毛病,粗布麻衣穿着也从不抱怨,实在是难伺候。
“你们这些女人。”莫雨叹了口气,“想一想我都头疼。”
“奴不会把郎君的话告诉陈夫人的,否则一碗清热解暑的黄连水,郎君就不止头疼了。”
“这么多年,蓉蓉都知道在我面前要有规矩,反倒是你越发没个轻重。”莫雨侧过身,莫采薇假装没听见莫雨嘴里头“都是跟着小月学的”,将药膏捂在手心里,微微发热了才往白发上抹去。
“天气这样热,没必要捂了。”
莫采薇不去理会,只循序渐进的将莫雨一头花白的长发一点点染回过去水墨一样的乌黑。
她过去最是羡慕郎君这一头长发,那把犀牛角饰象牙的篦子齿列紧密,头发微有粗糙便扯得生疼,莫雨倒是用的顺畅。
偏莫雨从不是个知道保重自己的人,着实令人气结。
“奴没有几日好为郎君染发了。”莫采薇将药膏一丝丝揉匀,想着明日要为那位先生出殡,想想这些年经历的悲欢离合,不禁有些悲从中来,连声音都哽咽了。
莫雨睁开眼,眉头紧皱了起来:“你家中出了什么事?”
莫采薇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奴都已做了大家,在家儿孙绕膝,在这谷中又有郎君顾着,哪里有委屈。只是如今烟先生也去了,再过几年,旧人都去了,郎君何时顾惜过自己。”
“别想那么多。”莫雨又闭上眼睛,眉头也舒展开,显然没把莫采薇的话放在心上,“我能有什么事情。”
莫采薇将篦子复取回来:“郎君早就出事儿了,穆郎君去了,郎君你也就回来一半儿。”
莫采薇的眼泪扑索索掉下来:“谷主和我们这么多人,加在一起,都抵不过穆郎君。”
莫雨没奈何地要坐起来:“主子落了婢子一顿排头,你如今胆子是越发大了。”
“药膏不干要弄脏衣服,郎君还是先躺着。”莫采薇直身托起莫雨的头发,待莫雨重新躺回榻上,“奴就是觉得,郎君自从出征后回到谷里,不像是自己回来的。”
“倒像是放心不下谷主和我们,专程回来顾看我们的。”
“以前郎君不让我们提穆郎君,可我们都知道郎君心里苦。如今郎君好像把穆郎君放下了,心里头却不知苦成什么样子。”
“这一次你倒是说错了。”莫雨似乎是笑了一声,“我这些年心里头安定的很。”
“郎君?”
“我回来的时候就知道剩下的日子要怎么过,自然安定。”莫雨闭着眼,语气有些含糊起来,“时辰不早了,你也早些回去吧。”
莫采薇也不拖沓,将手洗净后麻利地用布帛将郎君的头发包好:“奴煮了新茶,郎君等下若是不想用饭,吃些茶也好。奴这便走了,改日再来看郎君。”
尽管当年是被采买来充作少谷主的侍妾婢女,但除了跟着莫雨东奔西走的几年,莫采薇的日子倒是比一般的闺秀还要养尊处优。战乱过后几年,莫雨做了谷主,便做主将莫采薇嫁给了谷中一名得力的管事,人虽相貌平平,却胜在做事踏实为人体贴,日子过得比莫采薇食不果腹时做的梦还要好。
莫采薇提着食盒走下烈风集,丈夫正站在路边等她,看到她过来早就笑开了花,迎上来接过食盒,与她并肩行走:“烟先生去世,谷主可还好?”
“烟先生病了这些年,郎君心里有数,可到底还是伤心,话都比平时多了不少。”莫采薇正坐了一个下午,慢慢行走活动筋骨,“郎君是个长情的人。”
“你以前不是特别害怕谷主吗,全恶人谷的人都知道。”丈夫憋不住地笑,“然后谷主突然说我干得不错要把你嫁给我,我还以为听错人名了。”
“多少年前的事儿了。”莫采薇捋了捋自己的发髻,“郎君,郎君虽然年轻时显得脾气不好,但天生是好心肠。现在想想,我那时候应该是明白郎君是什么样的人,才敢肆无忌惮,若郎君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我哪里敢真的把害怕他表现在明面上。”
丈夫拍拍莫采薇的手:“只是谷主一生坎坷。”
“郎君自己倒是不在乎。”莫采薇叹了口气,“该关心郎君的人早早走了。郎君这人,面上不显,内里浓情又长情,那个人竟然也能舍下郎君一个人去死。”
“这话不占理,穆少盟主是病重不治,谁能和阎王抢人。”
莫采薇低着头:“我知道,可郎君一颗心都给了他,他要是活得长长久久,跟郎君团团圆圆的过日子,郎君哪会活得跟个出家人似的看破红尘。郎君说自己活得明白,可活得明白的人,哪个不是吃够了苦。”
丈夫默然不语,最后只将莫采薇的手握在手里:“结发同枕席,至死都能做到,便也是人生无憾了。”
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
人这一生,能有这样一个人,大概也就足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最早想要写的就是莫采薇,不过作为一个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的逗比,我让她第四章才出现。
但是想要写跟写得好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我还是比较擅长叶唐甜那种变脸比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