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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家玩好吗-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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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地,我注意到他留起了长头发,每次他开摩托车经过我家门口,我总在想,他是想成为香港阿小想成为的那个人吗?
9
我从没想过,会收到香港阿小的来信。那已经是他离开小镇的第三年,我已经进入高考的最后准备时期。
他拙劣地在信封上写着,某某中学,然后我的名字收。还好学校负责任的收发阿姨,仔细地核了全校五千多个学生,才找到了我。当然,也可能是来自香港的邮戳起的作用。
他的字还是那么差,扭扭捏捏,但已经换成繁体字了:
親愛的黑狗達!
好久不見。
我在香港一切很好。香港很漂亮,高樓大廈很多,有空來找我玩。
只是我不太會說粵語,朋友不太好交,多和我來信吧,我找不到一個人說話。
我家換了地址,請把信寄到如下……
我知道他在香港可能一切都很不好。我突然想象,在那个都是白衬衫、白牙齿的教室里,另外一群孩子高傲地看着他,悄悄地在他背后说乡巴佬。我莫名其妙地难过。
拿着信,我去敲了乌惜家的门。这个阿小正在自己玩吉他。当时流行的一部香港电视剧里,主人公总在弹吉他,许多潮流男女都在学。我拿出香港阿小的信给他看。他愣住了,没接过去。
他给你写信?我明白了,香港阿小没给他写信。
这个阿小抢过信,往旁边的炉子一扔。他的信,以及回信的地址就这么被烧了。我才觉得,我太鲁莽太欠考虑了。
我知道,从此这两个阿小都和我更远了:一个收不到我的回信,肯定是责骂地扔掉他家的地址;一个从此会因为自己觉得受伤更加疏远我。
高三的后半学期,整个学校像传销公司。
老师整天说,别想着玩,想想未来住在大城市里,行走在高楼大厦间,那里才好玩。他们偶尔还会举例:某某同学,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然后,他就住在北京了……口气笃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谁都没怀疑住在北京就是所有幸福的终点。整个高三的年段,也像是准备离开小镇的预备营地,许多人开始寄宿在学校,全心投入一种冥想状态。仿佛学校就是一艘太空船,开往一个更开明的所在。
我也是寄宿中的一员。全身投入这种冲刺中。直到高考最后一刻结束,回到家,母亲才叫我,去探探阿小。
阿小骑着摩托车在海边狂飙,一不小心车歪了,他整个人被抛出去,头先着的地。那是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但总算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
去到他家,他还躺在床上,受伤的头部已经拆线,但因为剃了头发可以看到,前额凹进去一块。他看到我惊恐的表情,开玩笑地说,我牛吧,摔成这样,竟然没死,而且一点后遗症也没有,就是难看了点,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出去,混江湖最容易了……
两个月后,我被一所外地的大学录取离开小镇。我去向他告别,他当时已经开始和父兄去捕鱼了,只不过,从此不骑摩托车,也蹬上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
阿小终于成了,小镇上的渔民了。
10
兜兜转转,大学毕业后的我,来到了北京,来到了那个在想象中可以和香港比拼的北京。当然,此时的我早知道,留在北京不是全部故事的结束,而是所有故事的开始。
偌大的城市充满焦灼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铁那拥挤的人群里,我总会觉得自己要被吞了,觉得人都怎么这么渺小,而在小镇,觉得每个人都那么复杂而有生趣。觉得人才像人。这个时候我才偶尔会想起老家的阿小,我竟然有些妒忌。听说他娶了个老婆,很快生了个儿子,然后自己买了块地,建好了房子,也圈上个庭院,里面还养了只狗。
我每天则不断忍受着颈椎病,苦恼着工作的压力,和工作结束后的空虚。唯一能做的是不停通过职业的成就感稍微缓解自己:我是个写字的人,在一家全球闻名的顶级杂志工作,我的文章会被到处转载。
总有老家的朋友,从那听得到狗吠的小镇上打来电话,说你这小子混得不错。装模作样地相互吹捧下,挂完电话,迎接突然袭击而来的空虚感。这个晚上,我习惯查阅自己博客的评论,意外地看到一条评论:你是黑狗达吗?小镇上的黑狗达吗?我是阿小,我在香港,能电话我吗,我的电话号码是……
是阿小。香港那个阿小。
说不上的犹豫感,我竟然拖了半个月没回电。我竟然有点害怕。我不想知道他活得怎么样,无论好,或者不好,对我都是种莫名其妙的震颤。
半个月后,突然有个事情必须到香港出差。我把电话抄在纸上,还是没决定是否拨通这个号码。事情忙完了,一个人摊在宾馆空荡荡的房间里,突然下了决心拨打出那串电话。
喂?邊個?
是阿小吗?
啊?他愣了下,显然有点错愕。
黑狗达!你在香港?你终于要见我啦!
他竟然记得我的声音。可见香港的生活他有多孤单。
11
和阿月姨拉着我去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一样,我竟然又紧张到全身是汗。坐在路边的茶餐厅里,我一直想象,他会是怎么样的?他应该长发飘逸,穿着入时,然后应该钉上耳环了吧?他应该终于可以打扮出他想成为的样子了吧?
阿小进来了。我一眼就认出他。他的身体拉长了,五官却没怎么变,他剪着规矩的短发,但耳朵确实有曾经戴过耳环的样子。他依然打扮得很清爽,但背着一个不太搭配的帆布包。他看到我,笑开了那嘴抽烟抽坏的牙齿,张开双臂,迎上来抱住我。你当时怎么没回我信?他问。我张了张口考虑是否要解释,终于还是放弃。
爱面子是没变的,当晚他坚持邀请我到香港半山的一座高级酒吧。透过窗子,是维多利亚的璀璨夜景。
适当的怀旧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你现在怎么样啊?
我啊,好好工作啊,哪像你,混得这么好?
做什么工作?
他用手摇了摇酒,支支吾吾。仿佛下了很大决心,终于说:我在安装防盗门。然后马上补充:但我是高级技工,一个月能拿一万二港币。我不知道把话如何进行下去了。一种找不到话题的恐慌感,在彼此内心滋长。
他很努力,自嘲地讲了到香港被同学看不起,交不到朋友,对城市生活的厌恶,以及父母生意的失败。你知道吗,我竟然觉得,那个我看不起的小镇才是我家。说完他就自嘲起来了:但显然,那是我一厢情愿。我哪有家?
我知道这句话背后藏着太多故事:为什么没有家?他父母呢?但我也意识到,这显然是他不愿意提及的部分。
晚上十点多,他说自己要赶公车回住的地方了。我送他到车站。车站早已经排了长长一队,有打着领带穿着廉价西装的、有穿着电器行标志服饰的、有别着美发屋样式围裙的……临上车了,他突然说,要不要到我住的地方继续聊天,我们太久没见了,通宵聊聊天不过分吧?我想了想,答应了。
车的站牌上写着通往天水围,我知道天水围于香港的意义。一路不断闪过高楼大厦,他兴奋地和我一个个介绍,也顺便讲述了发生在其间的自己的故事。车继续往城外开,灯火慢慢稀疏。快到家了,他说。然后车开上一座长长的斜拉桥。
“这桥叫青衣大桥是全亚洲最大的铁索桥。我每天坐车都要经过那。”
“这样啊。”我礼貌性地点点头。
他望着窗外的桥,像自言自语一样:“我来香港第三年,父亲查出来得了癌症,鼻咽癌,建筑公司不得不停了,父亲到处找医院医病,本来还有希望,结果哥哥怕被拖累,卷着家里的钱跑了。我和母亲只好卖掉房子,继续给父亲医病。有一天,他自己开着车来到这里,就从这里冲下去了。我现在要挣口饭吃,还要从这经过。”我愣住了,不知道怎么接话。他接着自言自语一样:“城市很恶心的,我爸一病,什么朋友都没有了。他去世的时候,葬礼只有我和母亲。”“呵呵。”停顿了一会后,他自己轻轻笑了一下。我张了张口,尝试说点什么。他显然感觉到了:“我没事的,其实可搞了,香港报纸还有报道这个事情,我家里保留着当天的报纸,是头版头条,你相信吗?”他转过头来,还是微笑着的脸,但脸上早已经全是泪水。
车依然在开,那座桥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桥上一点一点的灯影,快速地滑过,一明一灭,掩映着车里晃动着的疲倦的人群。大部分人都困倦到睡着了——他们都是一早七点准时在家门口等这车到市区,他们出发前各自化妆、精心穿着,等着到这城市的各个角落,扮演起维修工、洗碗工、电器行销售、美发店小弟……时间一到,仓皇地一路小跑赶这趟车,搭一两个小时回所谓的家,准备第二天的演出。他们都是这城市的组成部分。而这城市,曾经是我们在小镇以为的,最美的天堂。他们是我们曾经认为的,活在天堂里的人。
阿小转过头去,拉开车窗,让风一阵一阵地灌进来。我突然想起远在老家,已经又敢重新开摩托车的那个阿小。
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在海边布好明天的网线,骑着摩托车沿着堤岸往回赶。家里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听说他也养了只黑狗,那黑狗会在他还没到巷口的时候,就欢快地跑出来迎接。

请带一包葡萄干给我
文/张嘉佳 @张嘉佳 电视编导 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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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吃葡萄干。碧绿或深紫,通体细白碎纹,一咬又韧又糯,香甜穿梭唇齿间。最好吃的一包是小学四年级,由亲戚带来。她是我外公的妹妹,我得称呼她姑姥姥,长相已经记不清楚。但我记得这包葡萄干的口感,比之后吃过的都大一些,如果狠狠心奢侈点,三四颗丢进嘴里,幸福指数和一大勺冰西瓜并驾齐驱。
姑姥姥年轻时嫁到乌鲁木齐,自我记事起便没见过。直到她和丈夫拎着许多行李,黄昏出现在小镇,我们全家所有人都在那个破烂的车站等待。小一辈的不知道正守候谁,长一辈的神色激动,而姑姥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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