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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儿很单纯,一听沈赞不走了,立马抹干眼泪,佯作坚强,道:“杉儿不哭,杉儿会很听话的,公子不要丢下杉儿。”
沈赞轻轻地点点头,不知怎么,觉得头疼啊。
“杉儿,帮我束发。”
沈赞坐在黄铜镜前,端视着镜中的人,一张俊秀得让人移不开眼的脸,柳眉,凤眸,薄唇,细颈。这些都该是女人具备的东西,却长在了一个男人身上。沈赞从不在乎自己的相貌,但这不代表周围的人不在乎。
杉儿乖巧地站在他身后,捧起他的长发,用桃木梳细细柔柔地梳着。
“公子,你长得可真好看。”杉儿看了一眼镜中,害羞地低下头。
沈赞只淡淡地弯了弯嘴角,笑意都染不上眼角。这等夸奖,杉儿每天都会说上一遍,这是他的真心话,可沈赞却已听得太多,心中麻木了。
杉儿手很巧,把沈赞的头发竖了起来,用一根碧绿青翠的簪子定住,耳边留下几缕飘逸的长发,显得清雅。
接着是画眉,上唇色,涂上点薄胭脂。
呵,小倌其实和妓女一样,需要妆扮,需要让人觉得赏心悦目,需要博客人欢笑。
上完妆后,沈赞起身,转了一圈,看了看自己的打扮。这与他当书生时截然不同,现在他是耀眼夺目的,高雅出尘的,令人神魂颠倒的,而在当穷书生时,他是清清淡淡毫无姿态的,尽量把自己归到尘土里。
突然听得外头稀里哗啦一阵响,似乎谁把客人的饭桌给掀了。紧接着就听见徐梦澜有些,不,是很刻薄的谩骂声。
“你滚不滚?好说歹说,没见过你这么不识相的!”
“还不滚?我没有耐心跟你再耗上一个时辰!老子还要做生意!看什么看?没见过老鸨发火的啊?!”
……
可见徐梦澜的火气得有多大了。沈赞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见过徐梦澜生气了。这些年的闯荡,足已让徐梦澜变得圆滑随世,他跟客人调侃,无论客人表现出多么愚蠢的一面,他都面不改色继续与之谈笑风生。小倌卖身,他也有足够的诡计让之签下一生的契约。如果出现客人与小倌私奔的丑事,他不仅可以追回两人,同时让他们再也不能相见,而且能完全掩盖下这件事。徐梦澜除了对沈赞很好外,几乎对任何人都有戒备。像他这么一只狐狸,也有亮爪挠人的时候,不可思议呢。
“杉儿,我们下楼去看看。”
沈赞淡笑着,走了出去。杉儿急忙跟上去。
大堂里鸦雀无声,喝酒作乐的客人们搂着娇俏可人的小倌儿一动不动。
刚才徐老板掀翻了隔壁一桌的酒菜,香气四溢的菜汤在地上流淌。
人人都不敢轻举妄动,因为徐老板身上散发出的气息太过恐怖。他生气的源头,正坐在他的面前,坚如磐石地看着他,不肯让步。
“梦澜,我喜欢你,你就陪陪我吧。”又是这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
徐梦澜看着眼前这个相貌平平,气质敦厚的男人,额上的青筋突突直跳,“抱歉,老板不、卖、身!”已经咬牙切齿到了极点。
“我不要你的身体,我只要你陪陪我,喝杯酒。”孟廉方语气平和道,丝毫不为徐梦澜的怒气所动。
他姥姥的。徐老板不禁在心里狠狠骂道。不要身体?何意?这是嫌弃他的身子么?从没见过这么木的男人,正因为木,怎么骂也没反应,是脸皮太厚么?他这么一说,一旁竟有人窃笑,徐老板的脸色顿时挂下来一半。
“笑什么笑?!”徐梦澜用狠戾的目光往四周一扫,又是鸦雀无声,“今天关门了,都给我滚!”
“啊?关门了?我的酒还没喝完呢……”
“李老板,奴家舍不得您啦……别走啊……”
“这、小宝贝儿,我可不想离开你啊……”
怨声四起。
徐梦澜心烦意乱,看着孟廉方,语气开始转为无奈:“你到底想怎样?说了我不陪酒不陪客的。你要么走,要么找个小倌取取乐,要么……自己坐这儿喝酒吧。”
孟廉方执著地盯着徐梦澜,觉得这张脸真是美,“我想好好看看你。”
“什么?你还没看够?那你看啊!”徐梦澜气得不轻,这是什么鬼话,太可笑了!
孟廉方道:“我们独自坐坐。”
徐老板忍着,一直隐忍着,千万不要出手给他巴掌。
四周围的客人们突然嬉笑着起起了哄:“徐老板啊,你就从了吧,哈哈。难得有男人对你一片深情啊。”
“哈哈哈……对啊,从了吧!”
徐老板扭过头去,刚想叫他们闭嘴,却一眼瞥见了二楼走廊上站着的人,心里一惊,嘴上叫了出来:“锦筠?!”
沈赞看好戏很久了,笑眯眯地点点头,“老板,真是精彩啊。”
楼下大堂里的人一听是锦筠公子,都纷纷站起来往上看,“啊,哪里哪里?锦筠公子在哪里?”
乱做一团。
人人都想一见锦筠公子的风采。但除了花重金进蓼兰厅的人外,无人能在澜风楼里看见锦筠公子。如今锦筠公子亲自现身,能不好好看看么?
楼上那人白衣胜雪,气质如兰,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弯弯的,冲底下的人笑着。楼上的灯火本就辉煌,一抬眼,迷花了眼,看到楼上神仙般的人,个个惊得说不出话。果然,锦筠公子的气质不是一般小倌比得上的。难怪是头牌,光从长相上,就看得明白。
“那位姓孟的公子,不介意上楼一聚?蓼兰厅请。”
沈赞稍稍歪着头,灿然一笑,嘴角绽开一朵花,然后转身进了屋。
杉儿朗声道:“请孟公子上楼一聚。”
孟廉方愣愣地起身,真往楼上走。徐梦澜惊得瞪大眼,看着孟廉方的背影消失在绰约的红纱帐后。
楼下的人开始起哄:“哦、哦!徐老板,你家头牌真是漂亮啊!啧啧,难怪锦筠公子美名远播,今日一见果真美若天仙啊!要是有钱,大爷我也想尝尝锦筠公子的味道啊,哈哈……”
“唉哟,徐老板,追你的那人怕是魂儿早被锦筠公子勾了去吧?哈哈,叫你不早点答应啊!”
徐梦澜脸色铁青,低语道:“阿赞,你不是‘三不接’的么?”
“我有‘三不接’,杉儿。”
“是,公子。三不接,不接待横行霸道的人,不接待有财无识的人,不接待做官的人。”
孟廉方露出个勉强的笑,并不敢正视沈赞,道:“我是礼部郎中。做官的人。”
沈赞饶有兴趣地看着他,道:“你知道我为何请你上来吗,孟公子?”
孟廉方微微蹙眉,不解道:“请教。”
沈赞单手支着下巴,身子稍稍前倾,吐气如兰,声音轻软:“我是来关心我家老板终身大事的,呵呵……”
孟廉方只觉诧异,抬眼看向眼前这个容颜绝美的男人,“你……”
黑夜褪去的时候,沈赞才卸下那张精致的脸,换回自己那身素白无华的长袍,想了想,仍是把貂裘披上,支开了一夜未睡的杉儿,从后堂溜了出来。走到偏巷,这才发现外头竟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冷雨。幸而有这披风,沈赞不觉冷,只是在考虑,要不要返身去取一柄油纸伞。
眼一瞥,却发现巷口有人撑伞伫立。这背影熟悉到不行。
“徐老板,何故站在此处?”
沈赞冒着雨走过去,看了看肩头被濡湿的皮毛,微微有些心疼。
徐梦澜冷着脸转过了身,把伞撑到沈赞的头顶,“你跟他,说了什么?”
“谁?”
“孟廉方。”
沈赞呵呵地笑起来,深深地看他一眼:“你很在意?”
徐梦澜不自在地撇过头,把伞塞到沈赞手中,连声道:“你可以走了,走吧走吧。”
然后自己往巷子里头走去,背影匆匆。
沈赞感受着伞柄的热度,会心一笑,朗声道:“徐老板,他说他爱你。”
徐梦澜一脚刚想跨进后门槛,身子就这么僵住了。
“滚。”作者有话要说:
☆、伍
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注在坑坑洼洼的小石潭中,脚一踩,溅起一片小水花。
沈赞停下步子,低头看看脚下,发现自己的布鞋已湿了鞋头,脚趾冷冰冰的。用手提起披风的下摆瞧一瞧,还好,没有沾湿。为何总是在意这件披风的生死?沈赞想,大概是觉得这物什终归要还的。
下雨天就连京城的街道上,也是冷冷清清,不见片影。许多卖货的店铺选择早早关门打烊,而一些茶馆客栈里,却是人满为患,极其喧闹。
沈赞走走看看,不多时便到了高升客栈所在的大街上,远远望去,客栈门口进进出出,全是些穷酸书生,几顶破伞借来借去,被撑得更加破烂,边沿的油纸早已不翼而飞,撑一顶伞,半顶漏雨。沈赞庆幸,徐老板大方。
只是隔着雨帘,模糊地看到客栈门口边站着一个人,打着伞,屹立不动。一旁进出的人与他形成鲜明对比。那顶淡黄的油纸伞遮去了那人的样貌,只能看到他身着的锦白长袍外,玄色罩衫衣袂轻拂。
沈赞走过去,步子放得更轻,特意从那人跟前若无其事地路过,然后顿下脚步,略有所思地回眸,这才佯装惊喜地叫道:“鹤兄?!”
那人抬起伞沿,隔着滴滴答答的雨线,冲沈赞淡淡地一笑,道:“我在等你,沈赞。”
“想不到鹤兄你真的来找我了,是来要回这件貂裘披风的吧?”沈赞抬手抚摸了一下柔软的皮毛,不好意思道,“天太冷,我一直披着,不知鹤兄你是否介意?我看,我现在便脱下来还你好了。”说着,单手去解锦带。
宣鹤往前一步,伸手制止了他,道:“我们进客栈再谈,如何?”
沈赞疑惑地抬头,看了看宣鹤那张俊朗如玉的脸,迟疑道:“……哦,好。”
收了雨珠滚滚的伞,两人双双